2021-2023年XX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3全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重点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1-2023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县派驻村帮扶单位要紧扣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真抓实干、真帮实扶。通过定点帮扶,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努力把帮扶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帮扶安排
(一)帮扶村范围。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继续向“十三五”脱贫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向“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以及省市红色名村选派第一书记。(二)帮扶力量安排。
综合我县“十三五”脱贫村和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较多的实际,对此两类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第一书记由县级或省市帮扶单位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由乡镇补齐。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以及红色名村第一书记由县级选派。(三)干部选派条件。
县派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直党政机关单位、科级事业单位以及部分驻县单位、企业中优秀干部、年轻干部中选派,以及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帮扶任务或安排临聘人员驻村帮扶。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驻村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原则上中途不调整。如因身体健康、岗位调整、家庭特殊困难等原因需要调整的,需经县乡同意,第一书记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驻村工作队员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备案。
三、帮扶要求
(一)落实帮扶责任。
帮扶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X次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X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帮助帮扶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对需要调换工作队的脱贫村,新工作队没到之前,老工作队不撤,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无缝衔接。(二)加大帮扶力度。
帮扶单位要在充分掌握村情的基础上,制定3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发挥职能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要积极争资引项,筹措更多的资源支持帮扶村发展,做到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每个单位每年对驻村帮扶村的帮扶资金不少于X万元,其中认购扶贫产品资金不少于X万元。(三)提升帮扶实效。
驻村干部要坚持吃住在村,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真正沉下去,工作上做到“三个说得清(村情说得清、户况说得清、政策说得清)”、“四个结合(结合基层党建、结合乡村治理、结合环境整治、结合乡风文明)”、“五个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发展到位、防贫监测到位、激发内生动力到位)。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驻村工作,做到定村精准、派人精准、工作精准,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驻村帮扶工作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二)落实工作保障。
驻村第一书记派驻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1万元的驻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开支)。县级统一为全县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办理每人每年不少于XX万元保障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派出单位可利用公用经费,每月驻村干部可报销往返X次的交通费(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除外),也可根据挂点村的路程情况,由单位自行研究确定交通费并进行补助;参照本级财政规定的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干部进行体检,按规定报销医疗费。(三)严格考核督查。
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并进入个人档案,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并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驻村帮扶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督促派出单位抓好整改。对工作不胜任不尽职的驻村干部,进行召回和问责。(四)强化关怀激励。
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和乡镇党委要组织开展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驻村工作队员的政治素养和服务能力。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宣传表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先进典型。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要落实好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定向遴选、及时奖励等激励措施,让干得好的用得好、受鼓舞。派出单位要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关心驻村干部工作和家庭生活困难,倾力帮助排忧解难,让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帮扶。(五)加强作风建设。
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要持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以永不懈怠的工作状态,在乡村振兴舞台担当作为。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与基层干部团结协作,谋实事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