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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4-269484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20:20:56 来源:网络

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打造“三区一地”总目标,组织开展县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扬尘污染以及其他各类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空气环境质量、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方式

(一)集中行动

利用20天的时间,集中现有的冲洗、洗扫车辆,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加大县城主次干道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彻底对县城主次干道和人行道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全方位清洗维护,全力推进主干道由清扫向清洗、由平面清洁向立面清洁转变。深化县城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扩大道路清洗和道路洒水的范围和频率。

(二)常态作业

采取“一冲、两洗、三洒水和人工捡拾保洁”的“3+1”工作模式。“一冲、两洗”即:城区主次干道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公共广场每两周冲洗一次。“三洒水”即:城区主次干道每天要坚持两次至三次洒水降尘,即洒水车两次或三次,雾炮车一次。“人工捡拾保洁”,即:人工对作业不到位的地方

进行补扫。洒水车每日在城区洒水不少于两次,园区洒水不少于一次,并做到应洒尽洒。

三、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治理

1、县城道路管理。全面实行机械化喷淋清扫,确保道路保洁质量和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降低道路保洁扬尘污染。实施道路洒水降尘作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喷淋清扫作业,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县城绿化硬化。县城建成区、公园、绿化带内裸露土地全部进行绿化。养护绿化工程土地平整后及时栽植,未进行栽植的土地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抑制扬尘发生。县城规划区露天货运机动车停车场,应当采取高大乔木、绿植进行隔离,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场内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铺装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餐饮油烟管理。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室内烧烤及餐饮服务业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餐饮油烟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垃圾点整治。县城垃圾桶无外溢垃圾,周边无明显垃圾、污水,确保卫生良好。按照最高标准清洗城区所有垃圾

桶,做到垃圾桶面干净,无大量污渍,全城垃圾桶半月全面清洗一次。(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武灵镇政府)

5、露天焚烧整治。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荒草等各类产生烟尘的易燃物。(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县城卫生死角整治。全面彻底对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窗口部位、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城中村、背街小巷、道路绿化带、广场公园、老旧小区出入道路等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坚持每天清理1次。其次,每日第三方巡查人员负责上传各类卫生死角信息,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清理,做到日传日清。(责任部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武灵镇政府)

7、加大交通护栏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清洗、维护力度。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的交通护栏、道路指示牌、公共信息宣传栏等设施进行清洗、清理,坚持每周清洗、清理、擦拭1次,按照“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清洗整治责任,确保公共设施、交通护栏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警队、县民政局、县交通局;武灵镇政府)

(二)各类扬尘治理

1、施工管理

(1)建筑施工管理。全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高层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清运施工垃圾,严禁高空抛散。施工渣土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严防出现扬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水务、交通、市政等施工管理。水务、交通、市政等线性工程要实施分段施工、湿法作业,禁止大面积推倒拆除物,拆除后场地闲置3个月以上的,要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堆场料场管理

(1)全县范围内所有煤堆、水泥、砂石料以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苫盖。县内所有商砼企业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全封式生产,强化管理水平,做到“黄土(物料)不见天,场地无积尘,出入口无轮痕”。(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园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各相关企业)

(2)工业企业内部的物料堆场全部实行规范化管理,所有料场、渣场全部配套防风抑尘、洒水喷淋等防尘设施,冶

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部建设封闭式贮存设施。各有关企业制定本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政府;各相关企业)

(3)车站、仓库等单位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对堆场的场坪、路面进行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装、卸料处采取吸尘、喷淋、洒水等措施,储库进行围挡或封闭,并配备喷淋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工信局)

(4)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苦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等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清理整顿“五堆”问题(土堆、砂堆、渣堆、料堆、垃圾堆),由县城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县城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能清理的立即进行清理美化,暂时不能清理的应采取覆盖、喷洒抑尘剂、种草种树等有效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3、道路扬尘治理

(1)规范国省道、县乡道两侧物流企业、修理厂、洗车场、停车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管理,由所属乡镇划分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扫“门前雪”,对未硬化或硬化不达标的进行硬化;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硬化;对路

边沟进行清理疏通;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喷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2)规范加油站管理,加大绿化力度,确保适宜绿化的路面全部覆盖绿植,并对进出道路定期进行喷淋,对加油站院内及站内进出口与道路连接处的路面全部硬化,及时清扫泥污垃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3)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带泥带灰上路、防尘措施不到位等上路车辆进行全面查处。加大对渣土运输单位的监管力度,渣土运输车严格采取密闭措施,严禁非法改装、改型渣土车。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限、规定时速进行作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4、裸露土地治理

对县城建成区、乡镇驻地、公路沿线以及各类经营性场所区域内及周边裸露土地全部进行遮盖或绿化。(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道路环境治理

1、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做好国省道、县乡道养护管理工作,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整整洁,路肩平顺,桥梁结构安全、外观整洁、设施完好。国省道由公路段负责,县道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乡村道路由所属乡镇负责。(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2、开展道路绿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路域沿线绿化效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绿化带,做好树木涂白,做到整齐划一,对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补栽补种,确保无缺株断档、密度不够等问题,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交通局、公路段)

3、道路卫生保洁。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大力整治道路沿线的卫生死角,强化日常保洁,加大巡查力度,对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道路两侧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4、乡村道路整治。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力求整齐,全面拆除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破旧建筑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综合治理公路两侧的集贸市场,坚决取缔占路经营、户外经营。(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交叉道路整治。对与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区域进行整治,确保绿化全覆盖,保持路面无严重

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

(四)乡村环境治理

1、绿化提升。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档次,对主道路沿线的缺株断株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在重点路口打造绿化景观小品,提升乡村品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村)

2、卫生死角整治。对乡村环境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存量垃圾,改善驻地环境形象。突出做好各单位、企业院落以及城镇、园区主干道路、绿化带的卫生清扫,保持良好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园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3、秩序维护和美化提升。突出推进和实施好边沟衬砌,店外经营管理、乱停乱放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小广告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强乡村驻地区域河道卫生整治,做好主干道路的亮化提升,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形成统一、有序、优美的环境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标准要求

1、当气温低于3℃时(含3℃),必须停止一切道路冲洗、洒水、洗扫作业,采取以人工清扫为主,机械湿扫为辅的保洁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午间气温较高时酌情

进行洒水作业。336国道豪洋段、农业科技园、黑龙河村口等道路每两日安排冲洗一次,做到一周全面冲洗至少三次。

2、按照县城道路特点,主要道路路面洁净以见道路底色为标准进行清扫、快速捡拾,实现主、次干道每天路面清洁无积尘,道路清扫保洁做到随脏随扫,不滞留垃圾。

3、做到“五净五无”(无果皮纸屑,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蒂痰迹,无砖瓦土石;路面净,废物箱净,排水沟口净,道边石牙净,树围周边净)。

4、道路普扫:每天早晨(根据季节变化)、中午普扫,有条件的道路以机械化清、洗扫为主,人工为辅,其他道路以人工普扫为主,机械冲洗为辅。

5、普扫完成,快速巡回保洁。

6、清扫保洁范围:主路面、人行道、人行道之外至墙基(沿街房墙边)。

7、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8、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0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对照方案要求,对辖

区和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存在的问题位置、问题类型、整改措施、相关责任人等,并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县环境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利用20天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辖区和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问题整改要有针对性、目标性,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常态综合整治(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以更大的决心和意志,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常态化推进综合整治,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良好空气环境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应急局、公路段、交警队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和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落细工作责任,迅速展开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落实职能分工,又要统筹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实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活动中行动迟缓、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问责,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

(四)加强宣传报道。

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设置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全县“大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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