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海市民防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竣工资料
一、孔口防护部份资料:
1、人防门、防爆波活门、防爆波超压排气活门等资料
2、合格证
3、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4、本市的防护设备备案证书
5、厂方与现场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
6、现场使用材料与资料不相符
二、通风与空调部份资料:
1、自动排气活门、密闭阀门、过滤吸收器等资料
2、合格证
3、产品编号与合格证不一致
4、本市的防护设备备案证书
5、厂方与现场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
6、现场使用材料与资料不相符
7、风机等材料出厂合格证
8、设备试运转记录
9、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三、给排水分部资料
1、防毒防爆地漏等设备资料
2、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3、合格证
4、产品编号与合格证不一致
5、本市的防护设备备案证书
6、厂方与现场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
7、现场使用材料与资料不相符 通风专业
1、染毒区风管材质及制作不符合要求(GB50134-2004第10.2.1条,要求:2-3mm钢板焊接制作)
2、染毒区风管与设备连接处法兰不符合要求(GB50134-2004第10.2.2条,参照07FK02第36页,要求:8mm带密封槽车制法兰与风管焊接)
3、染毒区风管连接处垫圈不符合要求:漏光、断裂、油漆污染、未割平、(GB50134-2004第10.2.2条,要求:4-5mm厚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保证密闭不漏气)
4、手动(电动)密闭阀,安装方向错误、缺配件(手柄、定位销等)、缺箭头、启闭标识(GB50134-2004第7.2.6条要求:阀门上箭头方向应与冲击波方向一致,阀门启闭灵活)
5、过滤吸收器安装方向错误,粗效过滤器支架未制作(GB50134-2004第11.2.4条,GB50243-2004第10.2.5条,要求:必须水平安装,可参照07FK02第16页)
6、滤毒风管路上测压管(或压差测量管)和(放射性、尾气监测)取样管个别阀门遗漏、类型错误(GB50134-2004第10.2.5条、GB50038-2005第5.2.18条,可参照07FK02第57、58、59页)
7、工程测压管管口未见、未向下,测压装置(倾斜式微压计)未安装,(GB50134-2004第10.2.4条GB50038-2005第5.2.17条,要求: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管口向下,可参照07FK02第56页)
8、排烟风管密封垫料未采用不燃材料,风管法兰连接处垫片使用石棉绳,(GB50243-2002第4.2.3条GB50243-2002第6.3.1条)
9、防排烟风机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未采用不燃材料(GB50243-2002第5.2.7条)
10、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未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GB50243-2002第7.2.2条)
11、离心风机安装方向错误
12、战时风机房风增压管(DN25镀锌钢管)类型错误或未安装(GB50038-2005第5.2.8条)
13、超压排风活门,杠杆、法兰面安装不铅直、不通复位,缺重锤等配件(GB50134-2004第9.3.3条)
14、竣工图现场未见
15、移动电站及储油间风管未按图施工到位
16、染毒风管面漆未刷
17、排风风机处风管与防火阀尺寸不匹配,须调整
18、油网除尘器须除锈并刷油
19、除尘室风管弯曲,管道未做到横平竖直 20、染毒风管及防护防化设备污染严重 给排水专业
1、穿过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防护单元隔墙、顶板等人防围护结构处的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GB50038-2005第6.2.14、6.3.14、6.3.8条要求钢管)
2、穿过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防护单元隔墙、顶板处的管道防护密闭措施不符合要求未设置阀门、阀门未采用铜蕊或不锈钢蕊闸阀,采用蝶阀、球阀、未做密闭处理(GB50038-2005第3.1.6、6.2.13、6.3.8、6.3.12、6.3.15、6.4.8、6.5.9条,要求:管道与套管之间填充石棉沥青,人防区或清洁区一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蕊阀门,如管道穿过防护单元隔墙,应在墙的两侧分别设置铜蕊闸阀)
3、防爆波阀门不符合要求,应改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的铜蕊闸阀(GB50038-2005条文说明第6.2.13条)
4、管道穿越临空墙、密闭墙、防护单元隔墙、顶板时开孔,未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套管(GB50038-2005条文说明第6.2.13条)
5、穿过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顶板处的管道没有设置抗压力片(GB50038-2005第6.1.2条)
6、管道穿过临战封堵处没有临战转换措施。(GB50038-2005第6.6.4条要求:预留法兰短管)
7、战时给水系统未安装、战时移动电站内拖布池未安装、一等人员掩蔽部内贮水池(箱)未安装(GB50038-2005第6.6.2条)
8、洗消排水口未见铜质管堵或防爆地漏
9、洗消排水口(铜质管堵或防爆地漏)高与排水表面。(GB50242-2002第7.2.1条)
10、洗消集水井内排水管口没有安装工作压力不小于1.0的闸阀。
11、防爆地漏未采用上海民防网(www.teniu.cc)公示的具有生产资质企业产品。
12、管道未涂漆
13、柴油电战防毒通道内拖布池未安装 电气专业
1、竣工图纸未见
2、暗配管的密闭盒没有预埋或没有找出,密闭盒中没有填充密封材料,密闭盒密封的钢盖板厚度不够3mm(GB50134-2004第10.4.2条GB50038-2005第7.4.4条)
3、明配电线管(强、弱电)穿过围护结构、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处直接开孔穿过没有进行防护密闭处理(GB50038-2005第7.4.3条,要求: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出方案解决)
4、桥架穿过围护结构、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处没有预埋密闭穿墙短管,电线或电缆穿过密闭穿墙短管时不符合一管一线或一管一电缆的要求(GB50038-2005第7.4.6条、第7.4.10条,要求由设计出整改方)
5、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没有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金属桥架没有做至少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没有设置至少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或者未跨接接地线,金属电缆桥架穿过人防区断开处未连接跨接接地线(GB50303-2002第12.1.1条,要求:非镀锌电缆桥架的跨接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金属的导管和线槽没有可靠接接地(PE)或接零(PEN)(GB50303-2002第14.1.1条)
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没有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GB50303-2002第19.1.6条,要求: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应有标识)
7、室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等导电部份没有做等电位连接(GB50038-2005第7.6.3条、第7.6.5条,要求等电位连接本路最小允许截面应为:铜材料,干线-16mm2、支线-6mm2)(GB50038-2005第7.6.10条。)
8、防化通信值班室内战时使用插座箱未按规范或图纸要求制作安装(GB50038-2005第7.5.11条、第7.5.12条,参考图集:07FD02第17页)
9、人防电源配电箱、柜未按系统图敷设电缆和接线
10、口部灯具灯泡、灯管未安装
1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未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未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没有标识(GB50303-2002第6.1.1条)
10、配电箱、盘、柜内的导线连接不紧密、不整齐、有绞接现象,导线颜色不规范
12、同端子上接线多于2根电线线于线之间缺平垫片,多股铜芯线未拧紧搪锡或连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GB50303-2002第6.1.9条、第15.2.2条、第18.2.1条芯线的端子俗称铜接头)镀锌的钢导管不得熔焊焊接地线,金属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GB50303-2002第14.1.1条、14.1.2条)
13、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系统没有调试(GB50038-2005第7.3.7条要求红色灯光表示隔绝式黄色灯管表示滤毒式、绿色表示清洁式);呼按钮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未调试(GB50038-2005第7.3.8条参考科集:07FD02第27页)
14、滤毒室内插座数量不够(GB50038-2005第7.5.10条,要求应设AC220V10A单相三孔带二孔防溅式插座各二个),插座接线不规范(GB50303-2002第22.1.2条)
15、有按图纸或规范要求安装口部熔断器(GB50303-2002第7.5.16条,应与密闭盒分开设置)
16、没战时电话系统未安装到位(GB50038-2005 第7.8.5条)
17、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不规范(GB50303-2002第14.2.10条,要求: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中不大于1.2m)
18、甲类防空地下室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电站中附属设备烼管线没有安装到位(柴油发电机组平时可不安装),中心医院、急救医院的柴油电站未安装到位(GB50038-2005第7.7.8条),燃油设施没有防静电措施(GB50038-2005第7.6.10条),储油间内未选用安全型灯具(参考图集07FJ05第23页)
19、密闭穿墙短管没有在朝核爆冲击波端架装防护抗力片或抗力片做法不规范(GB50038-2005条7.6.10条,参考图集:07FD02第19-22页,六级人防可不做抗力片)
20、有防火要求的电气密闭套管内未填充防火堵料(GB50038-2005条第7.4.10条)
21、配消防电管未刷防火涂料
22、消防控制系统使用桥架未刷防火漆
第二篇:上海市民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第一步:
1、向民防档案室提交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2、提交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
3、提交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人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第二步:
1、提交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2、提交勘察单位合格证明书;
3、提交设计单位合格证明书
4、提交施工单位合格证明书
5、提交监理单位合格证明书;
6、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7、提交工程支付款证明;
8、提交民防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表
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12、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单独单建式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可不提供)
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单独单建式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可不提供)
1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单独单建式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必须提供:消防备案)
15、民防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6、民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须有民防档案部门盖章)
17、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第四联)(过滤吸收器、门类、阀门类)
第三步:现场验收(准备好资料及竣工图)
第四步:向档案馆提供竣工验收后资料(见后附)应先签订委托立卷合同、然后交委托立卷款;
第五步:资料进入人防档案中心后,5个工作日通知领取人防档案接收意见书
第六步:向人防质监站提供竣工整改资料,七个工作日之内领取监督报告
第七步:监督报告领取后,浦东人防办备案。
民防工程档案报送(竣工验收后)
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民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均应向市或区县民防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如下档案资料:
一、索引目录卷
1、每套档案应编制索引目录卷作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索引目录卷应由编制说明、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组成;
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民防工程概况、档案编制依据、档案概况、案卷号的编写及代号注明、民防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基本要素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二、前期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项目建议书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建设工程(方案阶段)审批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原件)
3、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核意见单;(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复印件、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及总平面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其他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平战时均使用的设备合同(包括:防护设备、风机、空调器(箱)、除湿机、水泵、配电箱等)(合同要原件)即人防门合同、过滤吸收器合同、密闭阀合同、超压排气活门合同、通风设备合同、水泵合同、配电箱合同)
三、设计阶段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2、设计计算书(重要民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原件、其他民防工程可以提交设计单位计算书代保管证明)(原件)
3、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及审查意见;(原件)
四、施工阶段
(一)开工审批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开工报告(原件)
2、工程复工报告(原件)
3、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4、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及修改依据汇总表(原件)
5、技术核定单及技术核定单汇总表(原件)
6、设计变更通知及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原件)
7、地基验槽记录(原件)
8、建构工程测量复核单(原件)
9、各类桩施工记录汇总表(原件)
10、桩位轴线、标高、偏差汇总表(原件)
11、打桩桩位编号、标高、偏差图;(原件)
12、桩基检测报告(原件)
13、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
14、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文件
1、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明细表(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2)防爆波活门(3)排气活门(4)密闭阀门(5)防爆地漏(6)密闭观察窗(7)过滤吸收器(8)呼唤按钮
3、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承诺书(过滤吸收器、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人防门)
4、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分型号的密闭阀门厂家形式检测报告、超压排气活门厂家型式检验报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民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原件3份,一份人防档案馆、一份人防质监站、一份浦东新区档案馆)
(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桩基、主体结构)
5、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6、防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建筑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9、给水、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采暖、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防火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监理文件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桩、结构、吊顶、竣工)
五、竣工阶段
(一)竣工图
1、建筑(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地面一层平面图;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时,请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民防工程剖面图)
2、结构(包括桩位图)
3、电气工程(包括智能化工程)
4、给水、排水工程(包括消防工程)
5、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6、装饰装修工程
7、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室外总体综合管网图)(水、电、煤)
(二)、竣工文件
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章)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6、民防工程面积测量技术报告(原件)
7、地名使用批准书、通知、决定书(含公安局编制的门牌号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工程决算(汇总表)(已承诺书代替)
9、平战转换预案和实施计划文件(含临战封堵材料表)
10、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
1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受意见书(原件)
(三)声像档案
1、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照片资料
2、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录像资料 备注
1、大型民防工程指民防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
2、重要民防工程指: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
3、所有复印件封面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如人防测量面积低于设计面积,应出面积告知单
5、标牌安装照片及购买发票(发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第三篇: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钢结构(含网架)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基本资料已到位:
1)钢材、焊接材料、高强螺栓及连接、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等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焊条的烘焙记录;
2)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和设计要求作强度试验的构件试验报告;
3)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厂家试验报告和安装前复验报告; 4)高强螺栓连接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5)一、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6 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含试焊试验报告);
7)高强螺栓连接监督抽查记录;
8)焊缝检验记录;
9)构件安装监督抽查记录;
10)涂装检验记录。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③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④ 监督抽查焊缝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缺陷;
⑤ 监督抽查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⑥ 监督抽查地脚螺栓位置、垫板规格与柱底接触情况;
⑦ 监督抽查焊接球、螺栓球及杆件的表面缺陷;
⑧ 监督抽查钢结构安装完成后的挠度;
⑨ 监督抽查钢结构涂层外观质量。
第四篇: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基本资料已到位:
1)地基验槽记录或《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砂浆试块试压报告和钢筋工程连接试验报告;
4)有关构配件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5)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6)隐蔽验收记录;
7)防水施工资料;
8)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9)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资料;
1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③ 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④ 监督抽查地下室底板和墙板是否存在裂缝和渗漏;
⑤ 监督抽查钢筋砼结构、砌体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等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隐患;
⑥ 监督检查结构检测资料。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形成《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第五篇:整理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领导说让去质监站报竣工验收了,那么就开始走下面的流程
第一步:
准备好以下资料后送到档案窗口,符合要求了,窗口会告诉你回去等,5个工作日会通知你来拿他们科长签章完成的《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2份
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三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
5、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一份原件
第二步:
拿好档案部门签章完成的《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2份,再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送到竣工备案窗口检查,只检查资料符不符合要求,不收资料,如果合格了,会给你一个回执单,有了这个回执单,你便再拿着这些文件资料及这个回执单,到质监站窗口,质监站窗口就算受理了你的竣工验收通知手续,质监站窗口会把这些资料收去。一般5个工作日之内会安排现场竣工验收了,(如果这些资料中还有不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时质监站的人会另外给一张验收核查清单,里面会勾出需要增补或着需要整改的项)民防工程申报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1、2、3、4、5、6、7、8、9、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 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 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 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
民防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原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原件);
1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资料记录表(原件);
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测记录表(原件);
12、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5、民防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已由市民防质监站签收)(复印件);
16、《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已由民防档案部门盖章)(原件);
17、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门类、阀门类、过滤吸收器类)(原件);
注:
1、第12、13、14项仅限单独的单建式民防工程提交;
2、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提供原件核验。
18、第三步:
19、民防质监站现场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工程资料检查,主要针对人防设备材料的资料、D册竣工阶段的四大表、竣工阶段竣工文件。
20、竣工验收质监站会根据验收实际情况开出质量监督记录或者质量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话会开整改通知单,不严重就只开监督记录,无论开的是哪种单子,都需要打一份回复单,回复单需要四方盖公章签章,回复单好了,同时准备好验收时质监站再提出的需要补充的资料,在开出的《民防工程竣工阶段监督资料办理告知单》都会有勾出的,其中一条就是《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所以要与第四步同步准备。
21、第四步:
22、准备以上这些东西的同时,也就是在竣工验收结束时,就可以递交人防档案到人防档案窗口,档案验收通过后,档案窗口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你出具《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
23、递交档案清单如下:
24、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民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均应向市或区(县)民防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如下档案资料:
25、一、索引目录卷
1、每套竣工档案应编制索引目录卷作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索引目录卷应由编制说明、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组成。
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民防工程概况、档案编制依据、档案概况、案卷号的编写及代号注明、民防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基本要素表等相关内容,并应加盖公章。
注:本卷工程概况是由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单位盖章,其它文件由建设单位提供,如建设单位及领导要求施工单位帮忙做,那是另外一回事。
26、二、前期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项目建议书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意见单(需提供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需提供原件)
3、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核意见单(需提供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总平面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其他图纸
7、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8、施工合同
9、监理合同
10、平战时均使用的设备合同(包括:防护设备、风机、空调器(箱)、除湿机、水泵、配电箱等)
注:本卷第10条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其余全部由建设单位提供。
27、三、设计阶段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计算书(重要民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原件,其它民防工程可以提交设计单位计算书代保管证明)
3、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及审查意见(需提供原件)
注:本卷全部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
28、四、施工阶段
(一)开工审批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开工报告
2、工程复工报告
3、工程竣工报告
4、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及修改依据汇总表
5、技术核定单及技术核定单汇总表
6、设计变更通知及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
7、地基验槽记录
8、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
9、各类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10、桩位轴线、标高、偏差汇总表
11、打桩桩位编号、标高、偏差图
12、桩基检测报告
13、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14、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文件
1、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明细表
2、民防工程防护设备合格证明书
(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2)防爆波活门
(3)排气活门
(4)密闭阀门
(5)防爆地漏
(6)密闭观察窗
(7)过滤式吸收器
(8)呼唤按钮
3、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4、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报告
5、民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5、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6、防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建筑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9、给水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采暖、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防火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监理文件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价)报告(桩、结构、吊顶、竣工)
注:本卷除第(五)条需监理单位提供外,其余均由施工单位提供。
29、五、竣工阶段
(一)竣工图
1、建筑(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地面一层平面图;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时,请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民防工程剖面图)
2、结构(包括桩位图)
3、电气工程(包括智能化工程)
4、给水排水工程(包括消防工程)
5、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6、装修(装饰)工程
7、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
(二)竣工文件
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6、民防工程面积测量技术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书、通知、决定书
8、工程决算(汇总表)
9、平战转换预案和实施计划文件(含临战封堵材料表)
10、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1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
(三)声像档案
1、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照片资料
2、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录像资料
注:
1、本卷竣工图需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编制,特别注意如果是附建式工程除整套竣工图,还需另外提供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地面一层平面图(民防工程上面有几个房子算几个都需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一般工程都没有第(一)、7条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这个需要竣工阶段建设单位提供,这个综合管网图需重视。
2、本卷第(二)条中第6、7、8、9、10、11条由建设单位提供
3、本卷第(三)条可根据下面备注中的划分条件划分,如划进去了,这些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30、备 注:
1、大型民防工程指民防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
2、重要民防工程指: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
31、第五步:
32、把第三步准备好的资料,和第四步完成后档案馆开出的接受意见书,一并递送到质监站窗口,质监站窗口和验合格后,受理,5个工作日内会出具《民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这时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竣工备案了。
33、第六步:
34、一般备案都是在区备案部门办理备案证,杨浦区备案部门:平凉路2691号103室,65670845,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浦东新区备案部门:⑴、合欢路2号2楼57号窗口,68542222-88246,⑵、城南路1366号民防窗口,6800271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宝山区备案部门:松滨路1号4楼民防备案窗口。
35、备案提交材料: 36、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原件 37、2、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一式两份 38、3、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39、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40、5、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41、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42、7、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复印件(单建式必须提供)43、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复印件(单建式必须提供)44、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复印件(单建式必须提供)45、10、民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原件46、11、《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47、12、民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原件48、13、电梯分别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复印件
(仅限单建式民防工程)49、14、上海市地下工程基本信息登记表 50、15、民防工程总平面图
51、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且提供原件核查;对于附建式工程第7、8、9三项资料如还在办理过程中的,可提交建设单位的承诺书
注:每个区备案部门要求会有差异,但大体相同,准备好以上资料基本不会有问题。
52、备案部门核验以上资料符合要求后,窗口会收掉资料,告诉你后面会通知到现场验收,等现场验收好,有问题就整改后他们管理员再来现场复核,如没问题,他们会给建设单位几张表格,包括缴费单等,等建设单位把这些东西弄好,送到备案部门,这样就基本可以了,备案部门领导流转程序签字完成后,就会通知你到备案窗口去取备案证书了。
53、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