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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切实措施 统筹解决居民养老的建议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4-44068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30 20:30:17 来源:网络

采取切实措施

统筹解决居民养老的建议

当前,我市已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居民养老已成为政府必须应对的实际问题。近期,我们就仪征居民养老问题进行调研,针对仪征居民养老存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机制不健全、社会机构养老功能单一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倡导尊老爱老传统。

“百善孝为先”这句古语充分体现了中国尊老重老的优良传统。加大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力度,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加强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传统道德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敬老年人的良好道德风气。加强传统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要有计划地经常开展“好儿媳”、“五好家庭“评比活动,倡导敬老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和健康质量,使老年人身心愉快,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度过幸福晚年。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守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典型,依法惩处残害和虐待老人行为,倡导全社会都要尊敬老人、爱护老人,树立“今天的你,就是明天的我”的理念,营造出健康老龄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改善居家养老环境。

新建住宅小区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和满足老少户可分可合的需求,尽可能满足老少分居家庭在同一社区或同一居住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

三、强化社区养老服务。

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建设,为老年人学习、文体、康乐、交往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不断完善老年服务项目,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陪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在设计人口规模达到一定总量的新建小区,要建设一定数量比的公共养老托老床位,让家庭照顾困难的老人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良好的养老托老服务,做到离户不离“家”,亲情不离分,使老年人既能享有社区良好的托老服务,又生活在亲情辐射的家门口。

四、适度发展公共养老。

对政府设立的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努力改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制定激励措施和服务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队伍,安排部分下岗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志愿力量,承担起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有关工作。

五、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制度。

推进各级政府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作为重点纳入社会化养老工程。在普惠制的养老社会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重点帮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人,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方面实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

六、健全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

大力倡导社会志愿者服务行动,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楼栋志愿小组”。建立志愿者“以轻助老、以助获助”的激励制度,鼓励低龄老人组成自愿者组织,与一位或两位高龄老人结对,对自身也能实现老有所为,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发挥作用,在积累一定的志愿服务年限后,今后自己可以无偿享受特殊尊老服务。

市民政局答复意见:

截止2014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9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11%,其中65周岁及以上7.4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3.1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社会保障和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全民敬老爱老助老氛围。

每年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节庆活动安排,广泛深入宣传涉老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公园、广场设置老年人服务宣传栏(橱窗),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倡导全民敬老孝老,营造为老服务氛围;市民政局联合文明办、妇联连续5年组织开展“孝老文明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弘扬敬老孝老先进典型事迹,先后对50多名敬老孝老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积极推进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工作。

1、公办养老机构方面。几年来,全市累计投入1亿多元,新改扩建10所敬老院,新增床位1500多张。按照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各敬老院配备了康复、娱乐、降温、保暖、消毒、消防、报警等设施。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的比例达到1︰10,能够满足五保老人供养和承担社会老人寄养的需求。市级老年公寓2013年建成投入运营,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拥有床位153张,成为示范性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时,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试点工作,2015年将与市中医院合作建立老年康复护理院,缓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难问题。

2、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60个,其中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城市小型托老所1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12个,为城乡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全日寄养服务,使他们能够享受离户不离家的养老服务。加大对养老项目的建设补助,注重建成项目的培育发展,2014年先后出台了《仪征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仪征市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扶持已建成的居家养老项目投入常态化运营,目前5个日间照料中心的助餐服务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热捧,民政局给予人员、水电气和物价补贴,社区调动和发挥志愿者的力量,老年人每月只要花250元左右就能吃到美味可口的中餐和晚餐,解决了空巢独居和高龄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

3、民办养老机构方面。积极鼓励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建成了华康老年康复中心和紫霞老年公寓2所民办养老机构,华康老年康复中心依托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原仪化医院)建成,在医疗、康复、护理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紫霞老年公寓位于铜山办事处野山村,属经济型的养老机构。

4、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2014年,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出台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本着先试点后扩面的原则,首先在真州镇下辖的16个社区建立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城镇户籍的500年满60周岁的民政服务对象(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失独老人、孤寡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每人每月100元的家政为主的服务,为很多有需求的老年人解决了居家养老的实际困难,2015年将再扩面200名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来说,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就目前而言,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是一块短板,客观上养老服务投入周期长、收益回报低、责任风险也大,使得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但在政府扶持层面,还需在用地、建设规划及运营补贴方面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现象存在,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空巢、独居老人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基层村(居)人少事多无力照顾,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未能建成社会“大养老”体系。

为此,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立足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并提交市政府审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如下政策措施:一是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制定和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快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三是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2015年起,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按养老机构床位年增长10%的基数,预留和落实年度用地计划。四是进一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完善养老扶持政策,建立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和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老年精神关爱行动”,加大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努力提升全市的养老服务水平和养老服务的发展质态,为广大老年人谋福祉、解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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