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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5篇材料]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4-73020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4 02:43: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一、2014年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办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意见》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力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XX市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及时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县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签订《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将全年任务细化分解,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定期调度、检查、督导。同时建立了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实行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鼓励大胆创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我们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来抓。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择优选定了23个市县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作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制定了示范创建标准,市办组织专门力量靠上指导帮助创建,现创建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强化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明确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工作简报、法制网站、征文活动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先后有近10篇理论文章在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网上刊登。我们今年上半年编发的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稿件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量列全省第x位,省政府法制网采用量列全省第x位,7月份作为全省唯一市级政府法制机构受邀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在沈阳召开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建设座谈会。五积极推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8月份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菏政办发〔2014〕44号),公布了我市政府法制顾问制度的框架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9月份组建了52人的XX市法律专家库,10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10月20日市政府举行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长孙爱军为7名个人顾问和2个团体顾问颁发了聘书。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已经多次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法律把关工作。市政府与富士康合作协议审查工作受到了市长表扬。

(二)认真落实“三统一”制度,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制定《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重点抓好事关发展全局、工作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调节作用。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县两级政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实行“开门立法”,利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坚持精益求精原则,出台了一批促进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到期退出机制,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将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了政府网站,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工作规程、时限要求、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坚持做到“有件必备、备件必审、有错必纠”,对违法“红头文件”采取“零容忍”坚决予以纠正,建立了“三级政府二级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逐步实现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了100%。截止目前今年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备案9件,审查登记备案部门文件51件,审查备案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9件,依法纠正问题“红头文件”1件。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把“六关”,6月份审验行政执法证件13354个,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444个。二是认真规范执法裁量权,召开规范执法裁量权工作现场会,要求量化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督促各单位通过政府文件、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将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依据、执法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大部分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基本完成了这项工作。三是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岗位工作,认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将考核成绩同奖惩挂钩,推动执法责任制向纵深发展。四是抓好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近20场次,培训各类执法人员近2000人。五是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开展“XX市十大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10余场次;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7月上旬,XX市档案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违纪行为。

(四)坚持复议为民,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阳光办案”,依法公正透明审结了一批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市政府已受理案件351件,已审结228件。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比率低于20%,法院的维持率100%,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综合纠错率34.04%。审结案件全部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着力抓了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了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政府为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特批了办公用房、增加了内设科室,增设了一名专职副主任,配备了办案专用车辆和办案设施设备。为推动县区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机构队伍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对县区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了包括43项内容的具体建设标准,有效推动了县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复议为民进行时”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今年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复议为民进行时”主题活动,市法制办制定了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内容,着力在拓展复议渠道、完善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上下功夫。在拓展复议渠道上,为方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减轻当事人诉累,我们在加强《条例》宣传工作的同时,开展了行政复议区域综合受理中心和行政复议联络员试点工作,指导县区复议机构在人口密集的乡镇设立行政复议综合受理中心,聘请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由行政复议综合受理中心和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负责将申请复议流程、复议申请书书写格式、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帮助申请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目前,这项工作正在XX县、XX县等县试点。XX县为畅通复议渠道制作发放了500多份“复议便民服务卡”。对传统书面受理方式进行创新,在市政府法制网建立网上复议案件受理申请平台。在完善机制上,创新了复议体制机制,2013年全市整建制按时全面完成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后,大胆探索,现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规范完整、合法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广泛建立联动机制,与信访、法院、监察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联合下发了《信访事项移送行政复议受理审查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行复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在提高质量和效率上,完善案件审理方式,坚持把听证、实地调查、集体讨论等作为案件审理的主要方式,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市复议办召开听证会12次,实地勘验现场13件次。XX县建立“人民陪议员”制度,XX县率先在全市推出了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三下乡”模式等。三是9月份完成了迎接省人大、省法制办《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得到省人大和省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清理压缩前总法定审批时限是7979个工作日,总承诺时限是2902.5个工作日,压缩后总承诺时限是1142.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了85%,比清理前承诺时限压缩了60%。二是推行了“两集中两到位”。除在七个分中心办理的事项外,其余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是创新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制定了《XX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联合审批受理台,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门登记、集中告知、共同受理、同步审批、联合收费、限时办结”。四是拓宽领域,实行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在中心集中征收。五是积极开展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

(六)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为打造一支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法制工作队伍,发挥好县区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我们继续抓好了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就如何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并将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市依法行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经过努力现已初见成效,XX县、东明、XX县、XX县等县区增加了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车辆和办案设备、增加了办公经费和办公用房,改善了办公条件,完善规章制度,有的县区政府法制机关工作人员已达到8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仍然是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职能人员编制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事务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现有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状况等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特别是县区一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更少、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更加突出。一是人员少。经调查,大部分县区实有工作人员在5人左右,多的8人,少的只有3人,尽管我市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部分县区增加了人员,补充了经费,改善了办公条件等,但从全市情况来看,仍然是工作人员偏少。每人都承担几项工作任务,疲于应付日常性工作,无法有效组织深入开展活动,难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县级法制机构作为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弱化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不利于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

在这轮机构改革中,县一级政府机构受单位个数限制,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级别等问题,需要省政府法制办给予高度重视。为了使政府法制机构地位和作用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必须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在机构编制和人员待遇上进一步加强。一是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根据目前承担的工作任务,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最少需要8人,其中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人员两人,依法行政活动的组织和指导两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两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两人。二是将法制机构从政府内设机构中独立出来作为政府的一个直属机构,提高政府法制机构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以利于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协助本级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2015年重点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权力透明运行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深化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县区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强化能力建设,负重奋进,扎实苦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认真抓好我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实施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行政程序建设。继续巩固行政程序建设成果,抓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特别行政行为、行政问责等程序。搞好督导检查,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抽考工作,提高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功经验,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以落实“三统一”为抓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要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重点抓好事关发展全局、工作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调节作用。二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要按照程序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要进一步扩大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度。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要通过政府法制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合理吸收和反馈。四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菏政办发〔2011〕68号文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注制度,实行“三统一”制度与备案审查工作相衔接。五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备案审查中“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等问题,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备案查询系统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机制和到期退出机制。

(三)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要严格执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大力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继续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年内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将行政执法依据、权限、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办事时限、监督方式等通过网络或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各界监督。二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务必使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做到: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执法环节、步骤、流程必须具体明确;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人格尊严;作出行政决定前后,必须履行告知义务;重大事项应当组织听证。三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六关”,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严格规范的证件管理“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依托ic卡证件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四要大力开展典型引导活动。继续组织好“XX市十大行政执法标兵”巡回演讲报告活动、“十佳行政执法案卷”巡回展评活动、“十佳行政执法案卷”观摩活动;开展全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活动,推选全市十佳行政强制优秀案卷。五要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及后续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在更多适合的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六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做好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查工作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四)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目的,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要规范完善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畅通复议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听证和质证制度,推行“阳光办案”。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处理复议案件。坚持合法、高效、便民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复议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复议任职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对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统一换发ic卡资格证,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网络化管理,保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促进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认真做好应诉工作。继续健全完善与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法院、信访、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五要抓好县区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

(五)以强基固本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着力抓好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实现内设机构健全、人员配足配强、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较高、各项制度完备、经费能够保障、办公设施齐全、工作环境优良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第二篇: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 关于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窗口:

为继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励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法制办和行政审批中心实际,现就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与日俱进,更新观念,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党委、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体党员同志在争创“五好机关”、争当“五好党员”和“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功立业、争当先锋。

二、基本原则

一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法制和行政审批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用是否调动了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是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任务来检验活动成效。二要搞好结合、精心组织。要根据2010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中心窗口工作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系列争创活动成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吸引力。三要选树典型、营造氛围。要注重发现和总结身边典型的人和事,用生动事例教育党员干部,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光荣、不思进取可耻”的浓厚氛围。四要立足本职、注重实效。要从本职

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起,通过开展活动让党员干部看到变化、增强信心、提高素质。

三、主要标准

(一)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机关文化氛围浓厚。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服务对象的信赖人、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关和中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具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学赶先进、干事创业、争当先锋”为载体,明确目标要求,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在“比、学、赶、超”中争当先锋。要重点以“人民的好警官—戚恩雨”为学习榜样,认真查找自身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当“恪尽职守、践行宗旨”的先锋。机关科室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标准、落实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要继续当好中心窗口的表率;要结合法制办和审批中心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体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一)要把开展的“党员目标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鼓励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利用工作之余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困难家庭,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兑现实事承诺。

(二)要以建设和谐机关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要把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作为文明机关建设的着力点,围绕服务理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主题,继续深化政府法制和审批中心的“阳光服务”文化内涵,用“阳光服务”理念凝聚人、激励人,推动党员干部锐意创新、奋力创优。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幸福威海”文化活动,认真做好“七月机关展示月”文艺汇演筹备,展示法制办和审批中心良好形象。

(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继续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深化“三问”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切实正确认识责任、热心服务群众。要以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重点,继续深化“优化服务提效能”活动,树立务实、高效、清廉的机关形象。扎实做好帮扶困难村工作,继续帮助帮扶村搞好村两委配套建设和村庄绿化工作,确保帮扶任务圆满完成。

(四)根据机关支部新换届实际,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读书班”和“组织委员培训班”,不断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二是自觉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水平;三是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新一届支部工作三年规划,完善争先创优机制,继续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程序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5月13日前)。在组织人员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机关、中心窗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和中心窗口负责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二)公开承诺内容(5月底前)。全体党员和全体窗口工作工作人员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导履职践诺(5月至12月)。要根据党员个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记录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支部和各窗口负责人要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承诺的事项全部认真落实。

(四)严格考核评议(6月、12月)。要结合半年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群众评议活动,对党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参照目标承诺考核得分,综合评定成绩,在支部内部公开评议结果。

(五)评选表彰先进(12月底)。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凡是因兑现承诺成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申报本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并推荐参加市委和机关工委表彰的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在办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成立由法制办党组、行政审批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中心宣传栏、大屏幕、标语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发现和表彰机关科室、中心窗口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目标承诺工作、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和谐机关”、“文明科室(窗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工作落实。要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促进工作落实。

(四)立足本职工作,鼓励探索创新。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尊重党员的首创精神。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鼓励党员群众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严格考核督导,确保承诺兑现。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列入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第三篇: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工作打算

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搞好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大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加速、提升、增效,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法制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编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落实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规定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深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

4.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工作。

5.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参加“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和“网络在线问政”等活动,宣传政府法制工作,问政问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等中心工作,做好有关建设工程材料管理、促进金融业发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学前教育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组织制订、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

7.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价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餐厨垃圾管理、地方志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

8.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对涉及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及时组织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研究采纳和反馈。加大基层调研和听取意见力度,对市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在政府立法中征求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意见工作。

9.加强对承担政府立法项目部门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完成起草任务。对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复杂问题,特别是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沟通协调。

10.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优化评议考核标准,完善评议考核机制,科学评定依法行政情况。

12.认真做好行政强制主体清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宣传贯彻情况检查,积极开展相关配套制度调研工作。

13.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严格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调整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实时监控力度。

14.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一行政强制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理发放2011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对全市23000余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

1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咨询和建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7.认真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年”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检查。指导、督促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通过网站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1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指导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管理措施,防止规范性文件超越职权设置审批、处罚、行政强制等现象的发生。适时修订《青岛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及时查处群众投诉。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9.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委办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集中清理活动,重点加大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许可审批领域清理力度,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建行政审批评议专家组,参与行政审批论证、评议、集中清理等工作。指导实施新设立行政许可和重要非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0.清理无法定依据和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年检、登记等限制性规定,推行电子备案制度,制止变相审批。继续推进、规范审批管理权限层级下放,按照该放则放和事权统一的原则,通过委托的方式,向区市以及派出机构下放有关审批事项管理权。

21.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制度,指导、规范、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指导建立有关中介机构参与并联审批时效承诺制度。

22.加强行政审批备案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审批投诉处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评估报告制度。适时修订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

六、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23.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总结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

2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效落实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25.组织开展行政大调解体制机制建设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大调解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6.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加大合同法律审查和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力度,及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

七、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

27.适时举办市领导学法讲座,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市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编辑《青岛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读本》。

28.适时完成部分青岛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外文编译工作。

29.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30.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刊物质量,发挥刊物的宣传交流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府法

制网站功能,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

31.发挥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在政府立法、法律事务、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咨询顾问作用。组建“青岛市依法行政专家宣讲团”,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

八、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3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第二轮“三诺”活动。开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提高理论水平。

3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组和政府法制工作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4.加强机关文明建设,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标兵。推进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积极发挥工会“职工之家”作用,组织参加机关文体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传统文化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35.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健全法制干部培养机制,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第四篇: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3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13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2013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2009年至2012年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2012”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2010-2011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二、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m.depeat.com)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第五篇:市政府法制办首问负责制

市政府法制办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办机关工作人员。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科室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四、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作书面纪录后转交相关责任人或本科室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办机关范围 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带领到相关科室。当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五、对不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使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外,并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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