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收费站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高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海东主线收费站结合省局下发的其他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了强化我站各班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责任意识,突出班组安全管理的重点,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收费站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收费站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此方案。
一、活动范围
**主线收费站区域内的工作、设备、人员等
二、活动主题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
三、活动目标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全体在岗职工参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共同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百日攻坚战期间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2、以人员及设备为摸查排查对象,结合防汛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查问题、找缺陷、找隐患;
3、动员全体员工进行岗位职责的基础性学习;
4、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安全生产为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活动时间
本次“百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年4月2日-4月10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18年4月11日-5月31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五、活动安排
此次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从4月2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订、宣传推动阶段(4月2日-4月10日)
要求综合办紧紧围绕春、夏安全生产特点及当前工作重点制订方案,积极宣传动员各班组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班组、部门要迅速推开自查工作,所有排查都要“有迹可查”,所有隐患都必须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5月31日)
由站负责人牵头组织各班组、部门有侧重进行实施检查,对安全隐患、人员设备、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回头看”(6月1日-6月30日)
在第一、二阶段的基础上,对开展百日安全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百日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并按时上报至省局安全处备案。
七、督查检查办法
1、要突出以班组为单元的安全检查,将收费一线的安全工作深入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做到底数清楚,台帐明晰,确保100﹪覆盖,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100﹪到位。
2、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要结合季节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要督促收费一线及重点岗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等形式,加大对百日安全检查活动的宣传贯彻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坚持做到有章必
依、违者必究,用制度来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
5、加强宣传,发挥舆论作用。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强化一线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
6、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行政原则,健全管理机制,建立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的群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治理行动从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部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行掌握。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对于我站
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良性发展的安全局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开展本站治理行动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并做到实事求是、全面、彻底,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三)本次治理行动要严格按照我站制定的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四)本次督查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综合办统一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