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路下穿京九路立交桥头绿地绿化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单位: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监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本细则编写依椐
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工程设计图纸
1.3规范、规程:
1.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1-2002
《城镇规划与园林绿化规范
》
1.4
施工组织设计
委托监理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招投标文件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颍东路下穿京九铁路立交桥绿地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阜阳市颍东区颍东路
3、)工程项目组成和建设规模:
(1)用地范围:西起向阳北路,东至现状阜蚌路安徽远大玻璃公司东侧桥头,总长约789米(其中东段是477米,西段是244米,下穿立交桥77米),用地总宽度为70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14.2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12米,两侧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每侧共宽7米,已礼物
道路工程范围为52.2米,余下北侧为10.1米,南侧为7.7米(以上数据均由甲方委托道路施工方提供);
(2)用地面积:总共为3.11公顷,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颍东路下穿立交桥两侧的桥头路地,面积为2.75公顷;另一部分为下穿京九铁路立交南侧、铁四局二处与现状阜蚌路之间的三角绿地,面积为0.36公顷;
(3)绿化设计形式:东段与阜蚌路相接,种植设计形式与已实施的阜蚌绿化路保持一致;西段与已实施的北三环绿化保持一致,东西两段的绿化风格保持一致。
4、)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5、)项目计划工期:40天
3.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
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特殊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点实行旁站监理
做好本专业各检验批的检查验收
参与图纸会审提出相关问题
确定本专业的工程质量目标
熟悉土建专业相关施工图纸
做好本专业的各分项工程的平行检验记录
对本专业各分项工程
进行验评
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计量
编写本专业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竣工预验收和正式竣工验收
审核本专业工程竣工图
审核本专业工程竣工工程量结算
做好相关的开工前准备
工作
与本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施工前的交流
确定工程质量控制
要点
4.监理目标值
将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完善制度,做好控制,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该分项工程质量。
5.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5.1园林绿化监理监控要点
5.1.1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5.1.1.1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②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③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④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5.1.1.2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5.1.1.3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5.2种植前土壤处理
5.2.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5.2.2
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5.2.3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
g/cm3。
5.2.4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
5.2.5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
5.2.6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
g/kg,全氮量不得低于1.0
g/kg,全磷量不得低于0.6
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
g/kg。
5.2.7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5.2.8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9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5.2.10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表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单位:cm
园林植物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
植被类型
草本花卉
草坪地被
小灌木
大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
(cm)
150
5.3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5.3.1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5.3.2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5.3.4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5.3.5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5.3.6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5.3.7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2~表6的规定。
表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5.3.8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5.3.9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5.4树木种植
5.4.1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②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③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④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⑤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⑥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4.2树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②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③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④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5.4.3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①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②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③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④夏季或搭棚遮荫、树冠喷雾、树干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5.4.4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②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③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④秋季种植的树林,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⑤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
⑥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林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⑦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5.5草坪、花卉种植
5.5.1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②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后喷水。
③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亦可用草帘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④植生带铺设后覆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⑤坡地和大面积草坪铺设可采喷播法。
5.5.2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②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③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5.5.3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②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③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④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5.5.4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湿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5.5.5花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②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③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④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⑤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⑥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5.5.6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7)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8)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5.6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5.6.1绿地的给水和喷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给水管道的基础应坚实和密实,不得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②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③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④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5.6.2绿地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②管道连接要求承插口或套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密实、饱满,抹带接口表面应平整,无间断和裂缝、空鼓现象。
③排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雨水井与接连管的坡度、冰冻深度和外部荷载确定,覆土深度不宜小于50cm。
5.6.3绿地护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墩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
②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
③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
5.7
苗木运输和假植
5.7.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5.7.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5.7.3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5.7.4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5.7.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5.7.6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5.7.7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5.7.8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5.7.9
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5.7.10
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5.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5.8.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5.8.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5.8.2.1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5.8.2.2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5.8.2.3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2.8
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5.8.3
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5.8.3.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5.8.3.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5.8.3.3
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5.8.3.4
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5.8.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8.4.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5.8.4.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
cm。
5.8.4.3
修剪直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5.8.5
对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保证成活。
5.9树木种植
5.9.1树木种植应以春季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季落叶后种植。
5.9.2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9.2.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5.9.2.2
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5.9.2.3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加支撑立柱,同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5.9.2.4
种植深度一般乔灌木应与原种植线持平,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土痕栽深5
cm
~10cm,常绿树栽植时土球应略高于地面5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
cm;树木种植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
5.9.2.5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l/2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5.9.2.6
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须踏实穴底松土,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烂包装物。
5.9.2.7
种植植篱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5.9.2.8
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匀搭配。
5.9.2.9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5.9.3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
cm~15
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加设盲沟,以利排水。
5.9.4
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5.9.4.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
cm~20
cm的灌水围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5.9.4.2
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支撑物应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
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5.9.4.3
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5.9.4.4
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5.9.5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栅。
5.9.6
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
5.9.7
生长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5.9.7.1
苗木必须提前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5.9.7.2
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5.9.7.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腋芽。
5.9.7.4
夏季可采取遮荫、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等措施,减少水分蒸发;冬季可采取树干缠草绳等保温、保湿措施,防风防寒。
5.9.7.5
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类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
5.9.7.6
以阴雨天或傍晚时栽植为宜。
5.10大树移植
5.10.1
移植干径在20
cm以上的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5.10.2
大树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5.10.2.1
移植大树上岗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经园林部门培训合格的高级工。
5.10.2.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5.10.2.3
对需要移植的树木,应根据有关规定办好所有权的转移及必要的手续,并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要与交通、市政、公用、电讯等有关部门配合排除施工障碍,并办理必要手续。
5.10.2.4
选定移植树木后,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记,标明树木的朝阳面,同时建立树木卡片,内容包括:树木编号、树木品种、规格(高度、分枝点、干径、冠幅)、树龄、生长状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的地点。如需要还可保留照片或录像。
5.10.2.5
当需移植大树时,宜在移植前1年~2年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5.10.2.6
移植的大树应是无病虫害、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具有较好的观赏性、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有起重及运输机械能达移植树木的现场条件。
5.10.3
大树移植应遵循下列规定:
5.10.3.1
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落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干径为20
cm
~25cm,采用土球移植,土球直径1.5
m
~1.8
m;干径为26
cm
~40
cm应采用土台移植,土台边长1.8
m
~3
m。一般土球、大木箱规格为干径的8倍~10倍,土球高度一般为土球直径的4/5左右。
5.10.3.2
休眠期移植落叶树,裸根移植应带护心土。根系直径为干径的8倍~10倍。
5.10.3.3
带土球(土台)移植的大树,定植后可剪去移植过程中的折断枝;裸根移植应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条的1/2~2/3。
5.10.3.4
常绿树修剪时应留1cm~2
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修剪时剪口必须平滑,截面尽量缩小,修剪2cm以上的枝条,剪后及时涂防腐剂。
5.10.3.5
珍贵树种和生长季移植大树,树干应采取包裹措施。并符合10.1条的规定
5.10.3.6
挖掘过程根系应全部切断,切口要平滑不得劈裂。带土球移植,必须保证土球完好,并且封底。裸根移植根系掘出后应喷保湿剂或蘸泥浆,用湿草包裹等,应保持根部湿润。
5.10.3.7
挖掘、吊装、运输中应对树干、枝条、根系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劈裂。
5.10.3.8
大树的装卸和运输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车辆,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
5.10.3.9
种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5.10.3.10
种植穴大小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
cm~80
cm,深度增加20
cm~30
cm。挖出的弃土要运走,将种植土和腐植土置于坑的附近待用。
5.10.3.11
种植裸根树木根系必须舒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一定要平滑。有条件的可施入生根剂。种植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取出包装物,如土球松散,腰绳以下部分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则应解开取出。
5.10.3.12
种植时的回填土,应种植土加腐植土混合使用,其比例为7:3。肥土必须充分腐熟,混合均匀。
5.10.3.13
种植的深浅应与原土痕平,常绿树应略高于地面5
cm左右,种植时要栽正扶直。
5.10.3.14
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牢固支撑,分层夯实,防止树身摇动。
5.10.3.15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抹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搭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5.10.3.16
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验收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大树移植记录表
5.11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
5.11.1
根据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的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的不同及经济实力等因素,因地制宜选用不同草种和草本地被植物,种类应多样化。
5.11.2
草坪建植可选择播种、分栽、铺砌草块、草卷等方法;草本地被建植可选择播种和分栽的方法。
5.11.3
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3.1
暖季型草坪播种宜在5月~6月;冷季型草坪播种宜在3月~4月或8月~9月;二月兰播种宜在4~5月或8~9月;崂峪苔草播种宜在4月~5月;白三叶播种宜在4月~5月或8月~9月。
5.11.3.2
选择优良合格种籽,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5.11.3.3
播种时,先把土地整平,大面积草坪应留0.3
%~0.5
%的坡度,再将表土疏松,镇压后播种,然后耙平,使种子和土壤混合,再过磙压实。
5.11.3.4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
cm
~10
cm,保持湿度。
5.11.3.5
坡地和大面积草坪建植可采用喷播法。
5.11.3.6
草坪混播草种组合应符合性状互补的原则,重点依据成坪速度、生长速度、抗病性、耐荫性、绿色期等指标进行组合。不同草种或草种间不同品种可以混播。
5.11.4
分株种植:种子繁殖较困难的草种或匍匐茎、根状茎较发达的种类用此方法,常用此法栽植的有野牛草、大羊胡子、小羊胡子、白三叶、麦冬、崂峪苔草等。
5.11.4.1
分栽时期:暖季型草宜在5月~6月,冷季型草宜在4月~9月,白三叶、麦冬、崂峪苔草宜在4月~9月。
5.11.4.2
分栽密度:野牛草15~20cm×15~20cm穴栽;羊胡子草(12~15)
cm×(12~15)
cm穴栽;结缕草15
cm行距条栽;草地早熟禾10
cm×10
cm穴栽;匐匍翦股颖20
cm×20
cm穴栽;白三叶10
cm×10
cm穴栽;麦冬10
cm×10
cm穴栽;崂峪苔草10
cm×10
cm穴栽。每穴或每条的草量视草源及达到全面覆盖日期的长短而定。
5.11.5
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5.1
选择无杂草、覆盖度95
%以上,草色纯正,生长势好的草源。
5.11.5.2
掘草块、草卷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掘取草块、草卷应边缘整齐、厚度一致,紧密不散。
5.11.5.3
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放置,运输和装卸时,应防止破碎。运输时不宜堆放,以草叶挺拔鲜绿为准。
5.11.5.4
铺设草块、草卷应周边平直整齐,高度一致,必须与其下的土壤密接,互相衔接不留缝。铺设后需碾压、拍打、踏实,并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
5.12
花卉种植
5.12.1
总则
地栽花卉应根据地区的气候特点、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色泽鲜艳、花冠整齐、花量大、花期较长、低矮健壮、适应性强、管理较粗放、病虫害较少的种类。
5.12.2
种植要求
5.12.2.1
地栽花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5.12.2.2
栽种带花的一、二年生花卉、球根和宿根花卉应使用容器苗。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宜在傍晚栽植。
5.12.2.3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带土球苗,应提前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5.12.2.4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覆盖住地面为宜。
5.12.2.5
种植深度应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5.12.2.6
花卉种植后,清理场地,及时浇水,保持植株清洁。
5.12.2.7
种植顺序要求
5.12.2.8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5.12.2.9
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5.12.3.0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5.12.3.1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应按前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5.12.3.2
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5.12.3.3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得混淆(特殊设计除外)。
5.13
工程验收
5.13.1
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5.13.2
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
5.13.3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5.13.4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5.13.4.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5.13.4.2
种植穴、种植槽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6条的要求执行。
5.13.4.3
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
5.13.4.4
草坪、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
5.13.4.5
附属设施需要中间验收的项目按照本规范第16条的要求执行。
5.13.4.6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5.13.4.7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5.13.5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5.13.5.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5.13.5.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13.5.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5.13.5.4
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5.13.5.5
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
5.13.5.6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5.13.6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于一年后进行复检。
5.13.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5.13.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5.13.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以上。
5.13.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13.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
5.13.8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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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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