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火力发电厂热工专业常见英语词汇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4-105279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8 10:19: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火力发电厂热工专业常见英语词汇

热工专业词汇

小小鸟 发表于 202_-10-14 18:50:02

A------------------------------- ABC: automatic boiler control

锅炉自动控制 AC: alternating current

交流电

ACC: automatic combustion control 燃烧自动控制

ACP: auxiliary control panel 辅助控制盘 ACS: automatic control system 自动控制系统 ACT: actuator

执行机构 A/D: analog/digital conversion 模数转换

ADP: annunciation display panel

报警显示板 ADS: automatic dispatch system 自动调度系统 AEH: analog electro-hydraulic control 模拟式电液调节 AFC: air flow control

送风控制 AGC: automatic generation control 自动发电量控制

AI: analog

input

模拟输入 A/M: automatic/manual

自动、手动 AO: analog output

模拟输出 APC: automatic plant control 电厂自动控制 ASS: automatic synchronized system 自动同期系统 ARP: auxiliary relay panel 辅助继电器盘

ATC: automatic turbine startup or shutdown control system

汽轮机自启停控制系统

B-------------------------------- BCS: burner control system

燃烧器控制系统 BF: boiler follow 锅炉跟踪 BFC: boiler fuel control 锅炉燃料控制 BPS: by-pass control system 旁路控制系统

BTG: boiler turbine generator(panel)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控制盘)C-------------------------------- CCR: central control room 单元/中央控制室 CCS: closed-loop control system 闭环控制系统 CHS: coal handling system 输煤控制系统 CJC: cold junction compensator 冷端补偿器 CMS: computer monitoring system 计算机监视系统 CPU: central processing unit 中央处理器 CRT: cathode-ray tube

阴极射线管屏幕显示器

D-------------------------------- D/A: digital/analog

模数 DAS: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数据采集系统 DC: direct current

直流

DCE: data circuit-terminating equipment 数据电路终端设备 DCS: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分散控制系统 DDC: direct digital control 直接数字控制 DDP: distributed data processing 分散数据处理

DEH: digital electro-hydraulic system 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 DI: digital input

数字量输入 DMP: damper

挡板,风门 DO: digital output

数字量输出 DSB: distributed switch-board 配电盘 DTE: data terminal equipment 数据终端设备

E--------------------------------

EEPROM: electrically-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 电可擦写只读存储器 E/P: electro/pneumatic

电/气

EPROM: electrically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 电可编程只读存储器 ES: expert system

专家系统 ETS: emergency trip system 紧急停机系统 EWS: engineer work station 工程师工作站

F-------------------------------- FA: full arc

全周进汽 FB: field bus

现场总线 FCB: fast cut back 机组快速甩负荷 FDC: furnace draft control 炉膛压力控制 FSS: furnace safety system 炉膛安全系统

FSSS:furnace safeguard supervisory system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G-------------------------------- GV: governor valve 调节阀门

H-------------------------------- HBP: high-pressure by-pass valve 高压旁路

I-------------------------------- I&C: instrumentation & control

仪表使用和控制 INT: interlock

联锁 I/O: input/output

输入输出 IDP: integrated data processing 集中数据处理

K--------------------------------

KB: keyboard

键盘

L-------------------------------- LBP: low-pressure by-pass valve 低压旁路 LCD: liquid crystal display 液晶显示器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 发光二极管 LS: limit switch

限位开关 LS: level switch

液位开关

M-------------------------------- MAX/MIN: maximum/minimum 最大值、最小值 MCC: motor control center 电动机控制中心 MCR: maximum continuous rating 最大连续运行负荷 MCS: modulating control system 模拟量控制系统 MEH: micro-electro-hydraulic system 电液控制系统 MFT: master fuel trip

总燃料跳闸

MHC: mechanical hydraulic control 机械液压式控制 MI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管理信息系统 MMI: man-machine interface 人机接口

MTBF: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TF: mean time to failure 失效前平均工作时间 MTTR: mean time to repair 平均故障修复时间

N-------------------------------- NC: normally closed 常闭 NO: normally open

常开

O-------------------------------- OCS: on-off control system 开关量控制系统 OEI: optic eletric interface 光电接口 OFT: oil fuel trip

燃油跳闸

OPC: overspeed protection control 超速保护控制 OS: operator station

操作员站

P-------------------------------- PA: partial arc

部分进汽 PC: programmable controller 可编程控制器 PCS: pulverizer control system 磨煤机控制系统 PI/PO: purse input/output 脉冲输入、输出 PID: proportional integral derivative 比例积分微分 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R--------------------------------

RAM: random access memory 随机存取存储器 RB: run back

快速减负荷 ROM: read only memory

只读存储器 RTC: reheat steam temperature control 再热汽温度控制

S-------------------------------- SBC: soot blower control system 吹灰控制系统 SCM: single chip microcomputer 单片机 SCS: sequence control system 顺序控制系统 SER: sequence events recorder 时间顺序记录仪 SOE: sequence of events

事件顺序记录 ST: smart transmitter

智能变送器

STC: superheated steam temperator control 过热汽温度控制

T-------------------------------- TAS: turbine automatic system 汽轮机自动控制系统 TBP: turbine by-pass system 汽轮机旁路系统 TCS: turbine control system 汽轮机控制系统 TF: turbine follow

汽轮机跟踪

TSI: turbine supervisory instrument 汽轮机监视仪表

U-------------------------------- UCC: unit coordinated control

机组协调控制 ULD: unit load demand

机组负荷指令 UPS: uninterrupted power supply 不间断电源

W-------------------------------- WTS: water treatment control system 水处理控制系统

第二篇: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DL 5004-91

主编部门: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2年8月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

设计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能源电规(1991)1244号

各直属电力设计院、省(自治区)电力设计院:

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设计标准,我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委托中 南电力设计院对1978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试行)》进 行了修订。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组织对送审稿进 行了审查修改,现批准颁发《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电力行业标 准,标准的编号为DL5004—91。自发行之日起执行,原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热 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试行)》同时停止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 料,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 局。

标准的出版和发行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

1991年12月24日

第1章 总

1.0.1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0~600MW、采用国产机组的新建和扩建的火力 发电厂。对于单机容量在50MW以下或采用成套进口设备的电厂,其试验室面积 和设备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1.0.2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热工电测计量标准及其量值传递应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 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

1.0.3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设计在满足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应力求精简节约,降低工程投资。

第2章 基本要求与面积规定

2.0.1 火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设备配置应满足对电厂工作仪表进行检定和校 验,调试与维修的需要。其准确度等级与量程可根据下列原则确定。

2.0.1.1 标准器和校验设备的准确度等级

标准器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得超过被检工作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当火 电厂用热工计量工作仪表(变送器)准确度等级高于0.5级时,根据电力部门量值传 递的规定,该仪表(变送器)应按0.5级仪表进行检定和使用(电厂对外供热计量用的 变送器仍按其原来的准确度等级进行检定)。

2.0.1.2 标准器和校验设备的量程

标准器和校验设备的量程应能满足被检(校)仪表与变送器的测量范围。

在满足测量准确度的条件下,标准器和校验设备可选用多量程的仪器设备;对 于测量准确度要求不高的场合,可选用多参数、多量程的仪器设备,如万用表、万 用电桥等通用测试仪器。

2.0.2 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其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可设温度、压力、转速及显示仪表计量检定室;温度、压力、流量(包括物位)仪表,成分分析仪表,变送器,显示仪表,自动控制设备,保护装置检修室;仪表保管室;执行机构检修间; 钳工工作间和备品备件保管室等。

对于单机容量小于200MW的火电厂,上述各室和工作间可适当精简与合并。

2.0.3 各种规划容量火电厂的热工自动化试验室面积见表2.0.3。

2.0.4 火电厂热工试验室可根据火电厂规划总容量一次建成。热工分场办公室、夜 班人员值班室等房间面积在“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面积定额”中 统一考虑。

2.0.5 当火电厂采用计算机数据采集处理系统(DAS)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时,所 需增加的试验室面积见表2.0.5。

表2.0.3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面积

注:1)在计算供热机组的容量时,总容量应按供热量的发电当量计算。

2)指使用面积(该面积未包括执行机构检修间面积)。

表2.0.5 采用DAS或DCS系统时需增加的试验室面积

2.0.6 火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宜布置在靠近主厂房的生产办公楼内;当生产办公 楼与主厂房有天桥相连通时,应布置在与天桥同标高的楼层上。

单独建立的热工自动化试验楼应避免布置在震动大、灰尘多、噪声大、潮湿 或有强磁场干扰的地方。钳工工作间应设置在零米。

2.0.7 温度、压力、转速和显示仪表计量检定室应装设空调设备,保证室内温度为 20±3℃,相对湿度为45%~80%。

在多风沙的地区,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及工作室都应有防风沙设施。

温度检定炉和油槽存放室以及成分分析仪表校验室,应有通风设施,以保持室 内空气洁净。

设有仪器设备壁柜的工作室,应有必要的防潮措施。

2.0.8 试验室及各工作室应采用油漆墙裙和水磨石地面。检修间、钳工间应设有洗 手池。

2.0.9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可单独设一交流380/220V电源总配电箱。各工作室可根据 需要设置分电源箱,通过分相开关或刀闸经熔断器将电源接至各用电设备。

试验室内所需的直流110V(或48V、24V)电源宜单独由整流调压设备供给。

2.0.10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内可设一台小型移动式空压机作为仪表校验用气源(若采 用普通空压机,则气源应经过除油处理)。

2.0.11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各工作间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精细工作车间对采光的要 求。

第3章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仪器设备

3.0.1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准确度、量程和数量应按本标准表3.0.1的规定 配备。

表3.0.1 火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仪器设备表

续表3.0.1

续表3.0.1

续表3.0.1

续表3.0.1

续表3.0.1

续表3.0.1

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某些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一般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亿源仪表有限公司电厂事业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赵志海

第三篇: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技术管理

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技术管理

刘其君

辽宁本溪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摘要:热工自动化技术在火力发电厂的应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发展趋势是高速化、智能化、一体化和透明化。因此,热工技术管理在电厂的连续稳定运行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的管理;计算机控制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制度与技术档案管理;热工备品备件的保存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详细的讨论了这几方面管理方法。关键词:火力发电厂、热工技术、管理

1.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管理 1.1 一般规定

1)检修

① 机组检修中涉及到的改进和改造系统,应符合技术要求。

② 随机组同时进行检修的热工自动化系统设备,至少应在机组检修前半个月完成标准检修项目、非标准项目和检修计划的编制。

③ 检修中涉及到的热工设备安装、调试质量应符合规定;重新焊接或安装的高温、高压部件应有材质检验报告和安装记录,其材质的钢号及指标应符合要求。

④ 经过检修或升级后的系统,应对其性能和逻辑功能进行检查、调整和试验。

⑤ 新建机组应消除同参数重要测量信号、同用途多台设备的控制,在同一模件或同路电源的现象;重要的输入/输出信号应采用非同一模件的冗余配置且设置正确。

⑥ 检修后的系统试验应在各子系统及设备均检修完毕、静态试验符合质量要求、并已恢复正常情况下进行。试验进程中,应有执行人和监护人;监护人应对试验的具体操作进行核实和记录。

⑦ 各项试验信号应从源头端加入,并尽量通过物理量的实际变化产生。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缺陷,应及时消除后重新试验(特殊试验项目除外)。所有试验应有试验方案(或试验操作单),试验结束后应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时间、试验内容、试验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应填写正确。试验方案、试验报告,试验曲线等应归档保存完好,以备待查。

⑧ 热工自动化系统的检修、改进、调校和试验和各类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在检修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整理归档。⑨ 热工自动化系统应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和设备故障及损坏更换台帐,记录每次设备检修、故障及损坏更换原因、采取的措施和设备生产单位。

2)运行

① 热工主要显示参数、保护联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须随主设备一起,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级(或厂级授权)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停运。

② 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牌和铭牌应正确、清晰、齐全。③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必须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④ 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设备,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内部参数进行调整,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⑤ 热工运行中和停炉前的检查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并有检查责任人的签名和填写日期。记录应由部门技术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

⑥ 热工记录仪表的记录纸(或软盘)、打印纸、硬盘等,应经常保持完好,有足够空间余量。用过的记录纸、打印纸、数据备份必须注明用途、日期,集中保存不少于三个月。异常、事故工况下的事故趋势记录、事件顺序记录以及事故追忆记录应拷贝一式三份,按厂有关规定分级建档管理。

⑦ 热工自动化设备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⑧ 主要热工测量参数应定期进行现场抽检。不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显示参数,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⑨ 单元机组的模拟量数据采集系统完好率、模拟量控制系统可用率、保护系统投入率和保护系统动作次数等考核统计指标,应借助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实时统计。数据应保存(1~3)年(根据计算机内存而定)。1.2检测仪表检修管理

1)一般规定

① 检测仪表的校准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如无相应的现行标准,应编写相应的校验规定和标准,经批准后执行。

② 非故障仪表校准前,均应进行校准前检查性校验。检查性校验未完成前,对被校仪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

③ 检测仪表检修时,应做好校准前检查性校验记录和校准后校验记录。记录应正确、字迹清晰端正、结论明确,具有校验人、校对人的签名和校验日期;检修内容应在记录中说明。校验记录至少应保持二个校准周期。

④ 带有零位和设定值调整装置的就地仪表,校准后,应将零位和设定值调整机构漆封。⑤ 仪表经校准合格后,应帖有效的计量标签(标明编号、校准日期、有效周期、校准人、用途)。

⑥ 检修后的机组启动前,应对主要热工测量参数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规定。

2)校准周期

① 检测仪表的校准周期由企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需求确定。

② 新购的检测仪表投入使用前,须经过检定或校准;运行中的检测仪表应按照计量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按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使其符合本身精确度等级的要求,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并满足现场使用条件。根据调前记录评定等级并经批准,校准周期或适当缩短(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为不合格)或延长(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为优表)

③ 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检查和校准或在运行中逐个进行。在运行中不能进行的,则随机组检修同时进行。若现场条件许可,仪表运行质量检查可采用状态(零点和运行点)核对方式,当状态(零点和运行点)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测量系统,则进行单体仪表的常规性校准。

3)实验室及标准计量仪器

① 实验室环境及标准计量仪器的配置,应符合相关(DL5004)的规定。

② 校准用的计量仪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并保存二个周期以上;计量器具上应贴有效的计量标签,封印完整。

③ 检测仪表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大于被校对象误差限的1/3;在现场进行比对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大于被校对象误差限。

4)其它仪表规定

① 凡主设备厂家或仪表制造厂家对提供的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条件的质量标准有特别规定时,该仪表的检修、调校和运行维护工作应遵守其特别规定。

② 热工测量及自动调节、控制、保护系统中的电气仪表与继电器的检修、调校和运行维护,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1.3 热工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没有厂最高技术或生产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宜取得制造厂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2)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系统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重要保护系统不能投运时,应禁止机组起动,运行中因故撤出时,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应停运机组。

3)所有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检测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4)检修以后的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均应在机组起动前,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条件逐步进行静态试验。运行中经过在线检修、改动的有关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回路,也应按修改(或新编)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试验。

5)热工报警和保护、联锁定值,应由厂技术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审,厂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汇编成册。

6)报警、保护、联锁定值和逻辑、系统需进行修改或改进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修改和程序;修改后的定值清册、图纸、组态文件备份和修改过程资料,应归档保存。

7)保护系统动作后,应记录动作时的时间、主要运行参数、首次故障信号、动作过程、动作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原因不明的保护系统动作,应由厂安全监察部门组织专题分析、查找。有关保护系统动作、故障的所有资料均应存档待查。

8)保护、联锁系统应建立的主要台帐应包括: ① 热工系统报警、保护定值清册; ② 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 ③ 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帐;

④ 保护系统检修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修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检修结果。1.4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编制本厂的自动控制系统品质指标和标准试验方案。

2)定期检查投入运行的模拟量控制系统性能,根据稳定工况和一定速率变负荷工况下的记录曲线,进行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分析。控制质量不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扰动试验。

3)控制系统进行较大的修改或能影响控制品质的系统设备进行检修后,应及时进行扰动试验。

4)试验前编制的试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系统,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按要求建立自动控制系统试验、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定期分析台帐。1.5计算机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逻辑状态关系及输入/输出信号状态的检查分析。2)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子系统及设备)进行过检修,或停运时间超过一个月,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恢复运行时,应进行相关的主要性能试验(如主控制器无扰动切换试验、通讯网络切换试验、电源主付备用电源切换试验、运行总线复位后的冗余总线切换等)。

3)据机组的运行情况,制定DCS.MEH系统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4)及时补充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备品备件,不发生因备品备件的暂缺,而影响机组的可靠运行。

2.计算机控制系统软件管理 2.1软件和数据库备份

1)软件和数据库的完全备份间隔宜三个月一次(根据需要,部分备份间隔宜每月一次)2)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检修前.后(系统软件或组态修改已生成代码且传送下载),应及时进行备份。计算机控制系统在长期停运前应进行完全备份。

3)在进行备份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 备份前应对存贮介质进行情节,并检查无异常; ② 同一数据备份必须在同一时间进行;

③ 在进行备份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登录备份机器;

④ 备份必须在主运行机器上进行,或对主从运行的机器均进行备份; ⑤ 备份数据库时应保证无人在数据库中工作;

⑥ 对冗余计算机系统分别备份时,应在冗余切换完毕,系统运行正常后进行。

4)备份结束后,在备份上正确标明备份编号、名称、备份时间等内容;对备份进行读出质量检查,应无介质损坏或不能读出等现象发生,备份的内容、文件大小和日期等应正确。

5)备份应至少保存有三个连续不同时间的拷贝,且每个时间的拷贝应至少保存两份,存放在无强电磁干扰、无高温、清洁干燥的两个不同的地点,分类保存。2.2软件保护和口令管理

1)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除非软件升级或补丁的需要,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系统格式化或读写过的软盘、光盘、磁带等。

2)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系统应分级授权使用。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站和或操作员站的系统组态功能。

3)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口令,同时检查每一级用户口令的权限设置应正确。口令字长应大于6个字符并由字母数字混合组成。修改后的口令应做好记录,妥善保管。2.3软件的修改与保存

1)更新、升级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或下载数据,其存储介质须是本计算机专用存储介质,不允许与其他计算机系统交换使用。

2)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软件修改制度。

3)凡非临时性的组态和或参数修改,必须使用工程师站的组态软件进行,严禁在编程器等上进行;组态和参数修改后必须及时打印有关图纸,并及时做好修改后的数据备份工作。

4)临时性的信号强置解除强置,必须及时准确 地做好记录和注销工作。

5)对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任何修改,包括版本升级和安装补丁,都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2.4软件升级管理

1)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升级应在保证安全、经济的前提下提出升级方案,经论证、批准后,在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下进行。

2)软硬件升级前应编写升级实施方案,升级过程应严格按照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进行。

3)升级前,对所有相关硬件的规格型号和相关软件(包括固化软件)的名称、版本号等应做好记录,并做好系统所有软件和数据的完全备份。

4)软硬件升级应注意保持系统的兼容性,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硬件升级的同时,应及时升级相应的设备驱动程序。对有关的硬件及其固化软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或工具软件等在升级后仍有不兼容现象,则应及时作备份并同时予以升级更换。若数据结构(如数据库、文件系统等)在升级中有变化,应进行相应的数据转换,并备份转换后的数据。

5)升级后,应对系统的所有软件和数据进行完全备份,并对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制造厂和有关标准的要求。3.技术规程、制度与技术档案管理 3.1应建立的技术规程、制度:

1)适合本单位的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2)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操作和检定规程; 3)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图纸、资料、软件的存放、修改、使用、版本更新等); 5)现场检测仪表抽测校验; 6)模拟量控制系统试验制度;

7)热工保护系统投撤及试验管理制度; 8)热工控制系统定值、软件修改、管理制度; 9)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3.2 应建立的技术档案资料

1)热工自动化设备清册台帐 ① 热工检测系统设备台帐; ② I/O清册;

③ 自动调节系统设备台帐;

④ 机炉主保护和机炉一般保护联锁系统台帐; ⑤ 顺序控制系统设备台帐; ⑥ SOE清册; ⑦ 备用设备清册。

2)计算机控制系统硬件台帐(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及安装位置);

3)计算机控制系统软件台帐(包括固化软件,每个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创建日期、升级启用时间、应用环境、对应的硬件设备的名称和型号规格及版本号等);

4)热工设备系统配置图、控制原理功能块图、逻辑图、实际安装接线图; 5)热工报警与保护定值清册; 6)热工电源与气源系统图;

7)模拟量控制系统整定试验与参数设置记录; 8)热工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9)流量检测装置(孔板、喷咀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加工图纸; 10)热工常用部件(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纸; 11)各种技术改进图纸和资料。3.3 应健全的热工记录

1)控制系统设备和装置故障及热工保护系统动作统计记录; 2)热工自动化设备的检定记录和试验调整记录; 3)热工设备检修台帐;

4)热工设备元件损坏更换分类记录(计算机控制系统系统应建立单独的硬件损坏、更换台帐

5)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清单及备份。6)机组安全和经济运行数据报告。4.备品备件的保存与管理 4.1备品备件的贮存

1)热工设备应贮存在环境温度-10C°~+40C°,相对湿度10%~90%(或满足制造厂的要求),且无易燃、易爆及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并无强烈振动、冲击、强磁场和鼠害的地方。

2)对需要防静电的模板,必须用防静电袋包装或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后存放。存取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禁止用手触摸电路板;

3)对于贮存有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应按制造厂要求进行。4.2定期检查

1)新购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备品备件,定期检查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2)已开封检验的备品备件或已检修后的计算机备品备件,宜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表面清洁、印刷板插件无油渍,元件无异常;软件装卸试验正常;各种模拟量、开关量输入、输出模件,装入测试软件正常工作不少于48h以上;冗余模件的切换试验正常;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帖上具有试验日期的合格标志;

3)备品备件中准备投入使用的热工常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每年至少应检查、通电校准一次;

参考文献:

DL/T774 孙长生、朱北恒等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202_:140-145。

第四篇:热工专业总结

热工专业总结

一、202_年工作亮点

1、配合公司帮扶组完成电气热工专业专项检查工作;

2、组织开展202_年热工系统可靠性专项自查工作;

3、与检修热工人员配合,对热工自动和保护套数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统计,并对自动投入品质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自动投入率较上一有一定提高,未发生主辅机保护误动及拒动问题、4、整理修订完成202_年热工保护定值清册;

5、完成#1机组RB试验及#2机组SOE卡件通道测试工作;

6、完成#2机组AGC控制及自动调整的逻辑调整优化工作;

7、完成废水零排放工程热控安装施工进度及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管理存在问题及工作中不足

1、专业管理不够系统,没能将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细化,专业工作的配合与协调需进一步加强;

2、由于专业管理存在跨部门问题,细节性工作很难协调,需加强生技部的管理权威意识;

3、部分长期外委的招标工作如烟气监测系统第三方维保、DCS系统维保等,建议由维护部组织,便于日常管理和沟通协调;

三、整改措施

四、202_年工作思路设想

1、总结业务能力不足,加强相关领域的学习与培训;

2、结合热工专业工作计划做好热工专业相关工作;

3、结合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篇:(#)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制装置监督条例(#)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

装 置 监 督 条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

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的通知

(83)水电电生字第73号

随着发电厂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大量采用,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要求越 来越高。为加强热工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 要,我部组织制订了《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现颁布执行。各电力生产、建设单位均应认真贯彻执行。必要时,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对本条例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告我部。

1983年8月31日 总 则

1.1 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系 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连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本条例对热 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1.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 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级领 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 装置在电力生产中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1.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 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与日常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 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1.4 本条例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设计、安装、运行单位 可根据本条例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监 督 范 围

2.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范围包括:

a.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

b.自动调节系统;

c.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d.程序控制系统;

e.量值传递系统。

2.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如下:

a.检测元件(热电偶、热电阻、孔板、喷嘴、平衡容器及其他一次传感器等);

b.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

c.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 及端子排等); d.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巡测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转换单元及辅助单元等);

e.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保护或连锁用继电器、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f.程序控制装置(程序控制器,程序控制用阀门电动、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 等);

g.标准计量器(标准铂铑-铂热电偶,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标准水银温度计,标 准活塞压力计及精度等级不低于0.4级的标准压力表、标准转速表校验装置、标准振 动表校验装置等)。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3.1 水电部西安热工研究所作为水电部主管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 技术归口职能机构,在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3.1.1 指导全国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和健全相 应的技术规程制度;

3.1.2 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技术情报交流,研究和推广新 技术;

3.1.3 在国家计量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检查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计量传递工作开 展情况,督促标准计量器按期检定和正确使用,进行计量人员考核,并对存在的技 术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1.4 统一热工计量标准,参加热工计量方面重大技术成果的鉴定;

3.1.5 对电力系统一级热工试验室的标准计量器配备提出意见;

3.1.6 参加300MW及以上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工作,以及新 型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鉴定工作。

3.2 各电管局、省(市、区)电力局是本网、本局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 的领导机构。网局、省局以及电力建设局应设有专职工程师负责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电管局、省电力局的职责是:

3.2.1 贯彻执行水电部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各项指示和部颁规章 制度;

3.2.2 掌握本网、本局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情况、督促、检查和推动本 网、本局系统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提高专业管理工作水平;

3.2.3 领导召开本网、本局系统每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专业工作会议,听取 工作汇报并确定下热控专业工作重点。

3.3 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建调试所)是各主管局领导下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 职能机构,其职责是:

3.3.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地 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3.3.2 协助和指导本地区电厂和电建施工单位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技术改进工 作,分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3.3 组织制订和健全本网、本局地区性的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规程制度和 “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组织专业经验交流和 培训工作; 3.3.4 组织对本地区电厂和电建施工单位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评比与现场抽 检;

3.3.5 负责执行热工量值的传递工作;

3.3.6 按时完成“三率”统计分析工作,每年对监督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对下一 的重点工作提出意见,经热工监督工作会议讨论后,订出正式计划,组织力 量贯彻执行;

3.3.7 参加本地区电厂新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或指导 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调试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反映有关开展本专业工作 的建议。

3.4 发电厂、电建工程处是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基层单位,各 有关职能科室、车间、工地及有关人员应共同把本单位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 工作做好,其职责分工如下:

3.4.1 总工程师室或生技科(技术科或质量检查科)热工专责(或兼职)人员的职责:

3.4.1.1 在总工程师或生技科(技术科或质量检查科)科长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厂(本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 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3.4.1.2 制订本厂(本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或每期工程)改进计划,协 调热工车间(工地)与其他车间(工地)共同做好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3.4.1.3 检查热工车间(工地)工作的进行情况,参加本厂(本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制 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3.4.1.4 分管本厂(本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备品配件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厂(本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修(分部安装)标准和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3.4.1.5 参加本厂(本工程处)新建和扩建工程机组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设计 的审查。

3.4.2 电厂热工车间和电建工程处热控工地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中的主 要职责:

3.4.2.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热工车间每年至少总结一次热工仪表 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每季度填报一次“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统计报表,并将上述总结和报表及时报送主管局和电力试验研究所。热控工 地在每期工程竣工后应总结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报送 主管局和电建调试所(电力试验研究所)。

3.4.2.2 建立和健全本车间(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 专业工作水平。

3.4.2.3 热工车间应做好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 工作,不断提高“三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热控工地 应负责对所承担工程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施工图纸的审查和施工技术 交底;做好工程项目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保管、校验、安装和所分工管辖设 备的调试投入工作;做好工程竣工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交付工作。3.4.2.4 参加本厂(本工程)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4.2.5 热工车间应参加本厂新建和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 计审查与验收工作。

3.4.2.6 定期送检标准仪器仪表设备,做好本厂(本工程)的热工量值传递。

各发电厂、电建工程处的热工车间或热控工地与机、电、炉、燃料、化学各专 业之间,应根据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制订明确的职责分工条例。施 工 监 督

4.1 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工作应贯彻积极稳妥的 方针,凡设计采用的设备和系统在安装、调试后,应能可靠地应用于生产中,并发 挥效益;凡未取得国家、部级或部主管局鉴定合格证的重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不得正式纳入工程选用范围。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在新建工程中进行工业性 试验时,应按其重要性分别经水电部或主管电管局、电力局正式批准,并在工程初 步设计中予以明确,由电建单位配合做好工业性试验工作。

工程中试验性项目的设备,应列入订货清册并作出概算,按规定画出施工图并 进行安装、调试。

4.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施工图纸的会审应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应全面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布置以及电 缆接线、盘内接线和端子排接线图进行核对,如发现差错或不当处,应及时提出修 改图纸并做好记录,以减少临时变更。

4.3 待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按SD1/Z901-64《电力工业未安装设备维护保管 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防止破损、受潮、受冻、过热及灰尘侵污。施工 单位质量检查负责人和热工安装技术负责人应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保管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凡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失误造成严重损伤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上报总工 程师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代表,确定处理办法。

4.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便科学地组 织施工,保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质量。

4.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施工中若发现在图纸审核时未能发现的设计差错,且 设计代表又不在现场时,对于非原则性的设计变更(如二次回路端子排的少量变 更),可经施工单位热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和作出记录后进行施工,并在一周内通知 设计单位复核追补设计变更手续。对于较大的设计变更,须有设计变更通知方可进 行施工。

4.6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施工中的高温、高压部件安装及焊接工作,应遵照部 颁DJ56—7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SDJ51—82《电力建设 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进行施工和检查验收。4.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必须严格贯彻《电力建设工 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DJ57—7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 控制装置篇)》。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调试并作记 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8 校验和调试用的标准仪器、仪表,必须合格,符合仪器、仪表等级规定,凡无 有效的检定合格证者,不得使用。标准仪器、仪表的量值传递,按本监督条例第七 章有关规定进行。

4.9 新装机组试运行前应编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试运行计划,计划应详细 规定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在新装机组分部试运行和机组整套启动两个阶段中 应投入的项目、范围和质量要求,以及必须保证的调试总时间。

4.10 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启动验收应遵照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 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进行。在机组分部试运行时,与试运行设备直接有关的热 工仪表、远方操作装置、热工信号、保护与连锁应及时投入。在进行机组整套启动 72h的试运行时,除需生产期间提供条件方可进行调试投入的自动调节和控制系统 外,其他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均应按设计项目全部投入,以保障机组安全和对热工 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备、系统设计和施工质量进行考验。

4.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试运行期间,应有专责人员维护管理。试运行中的 仪表盘(台)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4.12 施工单位应按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将设 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和供货单位为工程项目提供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技术 资料、图纸和施工校验、调试记录以及有关档案等全部移交生产单位。

4.13 新装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的调试工作由电管局、电力局设立的专 门机构或委托的有关单位负责承担。在新装机组的试运行阶段,调试、生产、施工等单位和系统调度应相互协作,做好在机组各种工况运行条件下热工自动 调节系统和控制、保护装置的调试与投入工作。运 行 监 督

5.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5.1.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确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清晰;

5.1.3 由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 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 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5.1.4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5.1.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 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5.1.6 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5.1.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5.2 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见附录A)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 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 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该主设备不能定为一类设备。

5.3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工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 情况记录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日志上。

5.4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如必须对运行中的 热工仪表或控制装置进行调整时,应在“运行卡片”(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

5.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值班人员应加强对 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和做好记录。

5.6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需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 度。

5.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用途和记录日期,由热控车间集中 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由生技 科建档保存。

5.8 未经厂部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 行施工作业。

5.9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5.10 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现场校核试验,主要热工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 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蒸汽温度表和主蒸汽压力表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 大于其精确度的1/2。

5.11 热工人员应经常听取机组运行人员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记录及时分析热工仪 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水平。

5.12 因主设备或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缺陷,或因设计不当且无法弥补及运行 方式改变而不再需要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由电厂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主管局和 电力试验研究所,经核定同意,方可不进行“三率”统计。检 修 监 督

6.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检修前应编制检 修计划和检修定额,并做好准备工作。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小修后所需的总调 试时间,厂部应列入检修计划给予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先作出设计,并经厂部批 准。

6.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不得漏项。检修、校验和 调试均应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做到文明检修。

6.3 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和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 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

6.4 检修工作结束后,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台)的底部电缆孔洞必须封闭良好,必要时应覆盖绝缘胶皮。6.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后,热工车间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 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属于主设备的控制与保护装置(如汽轮机串轴、胀差 传感器等),应由主设备所属车间会同热工车间共同验收。

6.6 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 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6.7 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作各项 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要求。

6.8 检修后的热工程序控制、信号、保护和连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确 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

6.9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改进、校验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天内整理完毕归档。量 值 传 递

7.1 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量值管理建立四级管理体制,即部、电管局、省(市、区)电力局、电厂(电建工程处)四级;量值传递建立三级传递系统,即电管 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省(市、区)电力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厂(电建工程处)三级。

7.2 水电部西安热工研究所是电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量值传递的管理职能 机构,建立一级试验室标准,其标准计量器受国家计量部门传递监督。

7.3 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是本电网电力部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常用热工量值 传递的管理职能机构,建立一级试验室标准,其标准计量器受国家计量部门指定的 大区计量局工作基准传递,同时接受水电部西安热工研究所的监督。

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除对本电网直属厂和电建调试单位进行量值传递和监 督外,还负责对本电网、本地区省(市、区)电力试验研究所的二级试验室标准计量 器进行传递监督。

7.4 省(市、自治区)电力试验研究所是本省(市、自治区)电力部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 置常用热工量值传递的管理职能机构,建立二级试验室标准,其标准计量器受电管 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的传递监督。

省(市、自治区)电力试验研究所负责对本省(市、自治区)发电厂、电建单位的 三级试验室标准计量器进行传递监督。

7.5 发电厂、电建工程处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量值传递的基层单位,建立三级试 验室标准(工业级标准),其标准计量器受主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的传递监督。

发电厂(电建工程处)负责对本厂(本工程处)工业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校验 和监督。

7.6 标准计量器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检定计划应由上一级传递单位按 制订,并在检定开始一个月以前下达下一级执行。

7.7 编制标准计量器周期检定计划时,应听取下一级的意见和要求。检定计划一经 制订下达,应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推延或不送检。如有变更,应事先联系修 订计划。7.8 标准计量器超过检定周期尚未检定者,即视为失准。失准的标准计量器不允许 用作量值传递。

7.9 标准计量器应有检定、维护规程,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制造厂的出厂技术证 明书和技术档案。

7.10 标准计量器检定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标准计量器的原理和检定、维护规程(兼管修理的检定人员,应掌握修理工艺及熟悉有关的规程),并由上一级计量监督 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标准计量器检定工作。

标准计量器检定人员应定期考核,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者,必须经过考核合 格,才能恢复检定工作。

7.11 标准计量器的检定合格证书中,除列出各项技术数据外,还应注明检修、调 整的主要内容。如检修者和检定者不是同一人员,应在证书上分别注明并签章,以示 负责。

7.12 标准试验室应有防尘、恒温、恒湿设施;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没有振动和强磁场干扰;室温应保持20±2℃,相对湿度不大于80%。

标准试验室应有缓冲间。检定人员在标准试验室工作时,必须穿戴专用鞋、帽 和白色工作服,服装应整齐清洁。技 术 管 理

8.1 发电厂热工车间和电建工程处热控工地应根据本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 工作情况制订和执行下列相应的规程制度:

a.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

b.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调试规程;

c.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精密仪器仪表操作(使用)规程;

e.安全工作规程;

f.岗位责任制度;

g.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巡回检查和清洁制度;

h.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工作票制度和验收制度;

i.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制度;

j.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k.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零部件、工器具和材料管理制度;

l.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评级统计细则;

m.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

n.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o.培训制度。

8.2 发电厂热工车间(电建工程处热控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厂(工程处)热工 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清册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技术档案。清册和档案应 包括:

a.全厂(工程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的清册、出厂说明书以及校验、调整 与试验记录;

b.试验室用仪器仪表设备清册、出厂说明书以及历次校验记录(证书); c.全厂机组及系统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和实际接线图;

d.全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系统图;

e.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常用部件(如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

f.流量测量装置(如孔板、喷嘴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

g.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日志(包括运行巡视记录、维修和故障处理记录、系 统改进记录)。

8.3 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省(市、自治区)电力试验研究所应建立和健全下列技 术档案:

a.所属各单位标准计量器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清册,标准计量器定期检 定情况和记录;

b.所属各单位热控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状况;

c.所属各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情况及存在问题;

d.所属各单位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事故分析及改进措施。

附录A 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指关系机组及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 的监控用仪表、调节、控制和保护装置。各发电厂应根据本厂各机组及热力系统热 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实际配备情况,参照下列划分项目对全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 装置进行统计造册。

A1 主要检测仪表

A1.1 锅炉方面

汽包低置水位表,汽包饱和蒸汽压力表,主蒸汽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表,再热蒸汽温度表、压力表,主给水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表,直流炉中间点蒸汽 温度表,直流炉汽水分离器水位表,排烟温度表,烟气氧量表(二氧化碳表),炉 膛压力表,磨煤机出口混合物温度表,煤粉仓煤粉温度表,煤秤(轨道衡、皮带秤),燃油炉进油压力表、流量表,燃气炉进气压力表、流量表,过热器管壁温度表,再热器管壁温度表,过热蒸汽导电度表,饱和蒸汽导电度表,高压炉炉水导 电度表。

A1.2 汽机、发电机方面

主蒸汽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表,再热蒸汽温度表、压力表,各级抽汽压力表,监视段蒸汽压力表,轴封蒸汽压力表,汽轮机转速表,辆承温度表,轴承回油温度 表,推力瓦温度表,排汽真空表,排汽温度表,调速油压力表,润滑油压力表,供热流量表,凝结水流量表,凝结水导电度表,轴承振动表,汽缸转子膨胀差指示表,汽缸及法兰螺栓温度表,发电机定子线圈及铁芯温度表,发电机氢气压力表,氢气纯度表,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导电度表。

A1.3 辅助系统方面

除氧器蒸汽压力表,除氧器水箱水位表,除氧器给水氧量表,给水泵润滑油压 力表,高压给水泵轴承温度表,热网送水母管水温度表,热网送水流量表,化学水 处理混合离子交换器出水导电度表,化学水处理阴离子交换器出水导电度表,化学 水处理并联除盐系统阳离子交换器出水导电度差示表。

A2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汽包水位调节系统,主汽温度调节系统,主汽压力调节系统,送风调节系统,吸风调节系统,汽机旁路调节系统,汽机凝汽器水位调节系统,高压加热器水位调 节系统,除氧器压力及水位调节系统。

A3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

A3.1 锅炉方面

饱和蒸汽压力保护,过热蒸汽压力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燃油快关保护,燃气 快关保护,炉膛灭火保护,炉膛压力保护,直流炉断水保护,控制气源压力保护。

A3.2 汽轮机、发电机方面

汽轮机轴向位移保护,汽轮机超速保护,汽轮发电机大轴挠度(偏心度)保护,汽缸转子差胀保护,润滑油压保护,汽轮机排汽真空(背压)保护,汽轮机进水保护,高压加热器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汽轮机旁路保护,水内冷发电机断水保护,控制气源压力保护。

附录B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统计办法

B1 完好率

B1.1

B1.2

B1.3

B2 合格率

B3 投入率

B3.1

B3.1.1 全厂热工自动调节系统总数按原设计的系统数统计,经主管局审定批准拆除 或停用的调节器及系统可从原设计数目中扣除。

B3.1.2 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因下列原因停用者,不影响其投入率的统计:

a.机组在热备用状态时;

b.机、炉进行试验,必须停用自动调节器时;

c.机、炉运行暂时不正常,必须停用自动调节器时。

B3.2

全厂保护装置总数按原设计的系统数统计,经主管局审定批准拆除、停用的 保护装置可从原设计数目中扣除。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统计报表格式见表B1、表B2、表B3,汇总表格式 见表B4。

表B1 厂

主要热工仪表完好率 / 校验合格率统计表

表B2 厂

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完好率 / 投入率统计表

表B3 厂

热工保护装置完好率 / 投入率统计表

表B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汇总表

附录C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评级标准

C1 评级原则

C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结合机组检修,与主设备同时进行定级。C1.2 由于主设备缺陷而影响热工自动调节设备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不影响调节 设备进行定级。

C1.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在消除缺陷,并经验收评定后方可按标准升级。

C1.4 仪表测量系统的综合误差按方和根误差计算,各点校验误差不应大于系统综 合误差;主蒸汽温度表、压力表常用点的校验误差,应小于系统综合误差的2/3。

C1.5 热工自动调节设备的投入累计时间占统计周期时间的80%以上方可列为投入 设备;热工自动保护设备应能随主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C1.6 热工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质量应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 要求。

C2 评级标准

C2.1 热工检测仪表

一类:

a.仪表测量系统综合误差符合评级原则C1.4规定;

b.二次仪表的指示和记录清晰,带信号仪表的信号动作正确、可靠;

c.仪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牢固,绝缘良好,必要时有防震及抗干扰措施;

d.管路、阀门不堵不漏,排列整齐,有明显的标志牌;

e.仪表内外清洁,接线正确、整齐,铭牌齐全;

f.带切换开关的多点仪表,其开关接触电阻符合制造厂规定,切换灵活,对位 指示准确可靠;

g.仪表技术说明书、原理图、接线图及校验记录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符合。

二类:

a.仪表测量系统综合误差有个别点超出评级原则C1.4规定,经调校后能符合规 定要求;

b.二次仪表的指示和记录正确、清晰,若有个别点发生超差,稍加调整即能正 确指示、记录;

c.仪表内个别零部件有一般缺陷,但仪表性能仍能满足正常使用下的要求;

d.其他均能符合一类设备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仪表标准者。

C2.2 热工自动调节装置

一类:

a.自动调节系统的设备完整无缺,清洁、整齐,调校合格,达到制造厂出厂技 术要求;

b.取样管路和取样点布置合理,管路、阀门、接头不堵不漏,标志牌齐全;

c.电缆、线路、盘内布置符合安装规定,电气绝缘良好,标志牌清楚、正确; d.自动调节系统正式投入前应进行对象特性试验,投入后应做扰动试验,试验 记录齐全,调节质量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e.机、炉检修后正常运行72h以内,自动调节系统即能投入,在统计周期内累 计投入运行时间在90%以上;

f.试验报告、检修记录、原理图、接线图等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 符。

二类:

a.自动调节系统的对象特性试验不全,但调节质量基本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 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b.电缆、线路、盘内布置等有个别地方不正规,但不影响系统的正常投入;

c.机、炉检修后正常运行72h以上,自动调节系统才能正常投入,在统计周期 内累计投入运行时间在80%以上;

d.其他均能符合一类自动调节装置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自动调节装置标准者。

C2.3 保护及信号报警装置

一类:

a.保护及信号报警装置的机械及电气部分良好,动作正确、灵敏、可靠,能随 机、炉及辅助设备连续投入运行,运行中未发生误动或拒动;

b.整套装置及零部件安装牢固,清洁、整齐,电气绝缘良好,防护措施完善;

c.试验报告、检修记录、系统图、接线图等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二类:

a.定期校验时,发现整定值有变动,但未发生误动或拒动;

b.个别零部件有缺陷,但不影响系统的正常投入;

c.其他均能符合一类保护及信号报警装置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保护及信号装置标准者。

附录D 热工试验室标准计量仪器及附属设备配置规定

D1 一级试验室应配置的标准计量仪器及附属设备

D1.1 压力

D1.1.1 双活塞式真空压力计

测量范围:0~760mmHg,0~2.5kgf/cm2(lmmHg=133.322Pa;lkgf/cm2

=98.0665kPa)。

精确度等级:0.02级。

D1.1.2 标准活塞式压力计 测量范围:0.4~6,1~60,10~600(2.5~250)kgf/cm2。

精确度等级:0.02级。

D1.1.3 天平

称量:1,5,10(或20)kg各一架。

精确度等级:3级或4级。

D1.1.4 砝码

质量:公斤组,克组,毫克组各二套。

精确度等级:1级或2级。

D1.1.5 补偿式微压计

测量范围:0~150,0~250mmH2O各一台(lmmH2O=9.80665Pa)。

精确度等级:一等标准。

D1.1.6 其他器具

a.水准器:分度值2~5分[(0.6/1000)~(1.5/1000)]。

b.百分表:测量范围0~10mm,最小读数0.01mm。

c.秒表:(1/10)~(1/5)s。

D1.2 温度

D1.2.1 一等标准水银温度计二套

D1.2.2 水槽、油槽各一个,水三相点瓶不少于二个

各恒温槽的温场应符合表D1规定。

D1.2.3 读数望远镜二台

D1.2.4 一等标准铂铑-铂热电偶二支

D1.2.5 直流低阻电位差计一台

最小读数:0.1μV。

精确度等级:0.01级或0.015级。

表D1

D1.2.6 低阻检流计一台

0.01级电位差计所配的检流计,其电压常数应小于0.2×10-6V/mm。

D1.2.7 精密稳压电源三台

精确度相当于二级标准电池的精确度。

D1.2.8 数字电压表一台

具有自动校准、选择、比较、补偿功能,灵敏度0.1μV,精确度0.01%(读数)。

D1.2.9 多点切换开关二个

寄生热电势小于0.4μV。D1.2.10 卧式检定炉二台

检定炉长约600mm,内管内径约25mm,最高温区与检定炉轴向中间点之间 的最大距离不超过30mm,最高温度为1300℃,最高温区的温度均匀性为20mm内 温差不超过±0.1℃,在高温下装过镍、铁、铜及其他非贵重金属或检定过非贵重金 属热电偶的电炉,应更换内管,方可用来检定铂铑-铂热电偶。

D1.2.11 退火炉一台

退火炉加热到1100℃时,应能保持±20℃的均匀温场,均匀温场的长度应大 于400mm,均匀温场的一端与炉口的距离应小于100mm。

D1.2.12 温度自动控制装置一台

D1.2.13 冰点槽四个

D1.2.14 直流电弧焊接装置一套

D1.2.15 电冰箱一台

D1.3 转速

D1.3.1 转速源一台

范围:30~40000r/min。

D1.3.2 光电转速传感器一台

测量范围:1~100kHz。

精确度为石英晶体振荡器频率稳定度×10-8,传感器误差为±1数码。

D2 二级试验室应配置的标准计量仪器及附属设备

D2.1 压力

D2.1.1 双活塞真空压力计

测量范围:0~760mmHg,0~2.5kgf/cm2。

精确度等级:0.05级。

D2.1.2 活塞式压力计

测量范围:0.4~6,1~60,10~600(2.5~250)kgf/cm2。

精确度等级:0.05级。

D2.1.3 天平

称量:1,5,10(或20)kg各一架。

精确度等级:5级或6级。

D2.1.4 砝码

质量:公斤组,克组,毫克组各二套。

精确度等级:2级或3级。

D2.1.5 补偿式微压计

测量范围:0~150mmH2O一台。

精确度等级:二等标准。

D2.1.6 其他器具

a.水准器 分度值2~5分[(0.6/1000)~(1.5/1000)]。

b.百分表 测量范围0~10mm,最小读数0.01mm。c.秒表(1/10)~(1/5)s。

D2.2 温度

D2.2.1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二套

D2.2.2 水槽、油槽各一个,水三相点瓶不少于二个

各恒温槽的温场应符合表D2规定:

表D2

D2.2.3 读数望远镜二台

D2.2.4 二等标准铂铑-铂热电偶二支

D2.2.5 直流低阻电位差计二台

最小读数:0.1μV。

精确度等级:0.02级和0.05级。

D2.2.6 低阻检流计一台

0.02级电位差计所配的检流计,其电压常数小于1×10-6V/mm。

D2.2.7 精密稳压电源一台

精确度相当于二级标准电池的精确度。

D2.2.8 多点切换开关二个

寄生热电势小于0.5μV。

D2.2.9 卧式检定炉二台

技术要求同一级试验室配置标准。

D2.2.10 退火炉一台

技术要求同一级试验室配置标准。

D2.2.11 温度自动控制装置一台

D2.2.12 冰点槽四个

D2.2.13 直流电弧焊接装置一套

D2.2.14 电冰箱一台

D2.3 转速

D2.3.1 转速源一台

范围:30~40000r/min。

D2.3.2 光电转速传感器一台

测量范围:1~100kHz。

精确度为石英晶体振荡器频率稳定度×10-8,传感器误差为±1数码。

D3 三级试验室应配置的标准计量仪器及附属设备

按部颁DL5004—91《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的规定配置。

火力发电厂热工专业常见英语词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