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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4-69779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6 19:53: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1.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2.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除法律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3.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4.放宽前置审批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创业主体暂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前置审批,而急需证照的,可先行发给筹备期营业执照。5.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6.放宽经营范围。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时,除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行业外,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7.放宽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不需提交验资报告。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8.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9.引进和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制定和完善无偿资助、市场拓展补贴、贷款贴息、有偿投资、企业租房补贴、优先安排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以“两区四板块两基地”为主要空间,吸引和鼓励归国留学生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来长安创业。

10.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5年内在我区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我区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就业或自办实体自主创业。

11.鼓励和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城镇退役士兵参与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免费托管人事档案。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12.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走向发展一线,带头兴办各类实业。一是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将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二是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的,区财政按工资渠道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实施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牵头制订。三是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可参照《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机关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发挥个人专长,从事创业活动。四是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并尽快建立起全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信息数据库,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用人单位。

13.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经税务机关审批,按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可享受3年。14.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员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15.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发挥近郊优势和农业资源优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引导扶持农民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创业。区财政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以“四线四板块”为主要区域,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对规模种植蔬菜、苗木花卉、特色水果的农户进行扶持,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的种植养殖习惯,积极发展都市农业,推动农民在创业中增加收入。

积极拓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范围,努力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建设用地问题,减免工商管理费用及相关税费,提高科技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创办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商品化发展。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与流通网络,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对从事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的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免征增值税。

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职能,提供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农户”的创业模式。发挥区内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在旅游景区(点)周边、秦岭北麓、主干公路沿线等有条件的村庄,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政府提供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强化卫生防疫、运输绿色通道、集中宣传等服务,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开办高档次农家乐,鼓励支持农民开发农家乐产品,推动农家乐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加快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步伐,成立产业协会、经济联合体及销售公司等各类经济组织,着力培养经纪人创业队伍,发挥经济人队伍在全民创业中的作用,带动提高农民及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村有技术特长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力转移到外地创业,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16.鼓励和支持长安籍能人回乡创业。支持鼓励长安籍在外人士,带资金、技术以及先进管理理念回乡创业。对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政府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设立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基金,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时,给予专项配套扶持,减轻其创业投资风险;在创业取得收益后,3至5年内按比例逐步收回。

17.吸引外地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外地人员带资金、项目来长安从事民营经济,凡在城区购买固定房产1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万元以上或解决下岗职工就业10人以上的,业主及其家属享受市民待遇,子女在居住地入校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等。

18.帮扶残疾人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其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由区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建立健全区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机构、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每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活动2次以上,加大对创业项目和社区就业实体的扶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三审合一”。为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军转干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单笔最高为5万元,社区就业实体单笔最高为10万元。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第二篇: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1.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2.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

民营资本开放。除法律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3.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4.放宽前置审批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

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创业主体暂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前置审批,而急需证照的,可先行发给筹备期营业执照。

5.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

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

6.放宽经营范围。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时,除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及建设

项目环境评价行业外,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7.放宽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

报制,不需提交验资报告。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

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8.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

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9.引进和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制定和完善无偿资助、市场

拓展补贴、贷款贴息、有偿投资、企业租房补贴、优先安排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以“两区四板块两基地”为主要空间,吸引和鼓励归国留学生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来长安创业。

10.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5年内在我区从事个体

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我区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就业或自办实体自主创业。

11.鼓励和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城镇退役士兵参与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免费托管人事档案。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12.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走向发展一线,带头兴

办各类实业。一是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将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二是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的,区财政按工资渠道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实施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牵头制订。三是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可参照《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机关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发挥个人专长,从事创业活动。四是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并尽快建立起全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信息数据库,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用人单位。

13.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

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3年内免交

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经税务机关审批,按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可享受3年。

14.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

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员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15.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发挥近郊优势和农业资源优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引导扶持农民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创业。区财政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以“四线四板块”为主要区域,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对规模种植蔬菜、苗木花卉、特色水果的农户进行扶持,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的种植养殖习惯,积极发展都市农业,推动农民在创业中增加收入。

积极拓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范围,努力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建设用地问题,减免工商管理费用及相关税费,提高科技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

创办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商品化发展。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与流通网络,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对从事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的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免征增值税。

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职能,提供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农户”的创业模式。

发挥区内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在旅游景区(点)周边、秦岭北麓、主干公路沿线等有条件的村庄,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政府提供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强化卫生防疫、运输绿色通道、集中宣传等服务,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开办高档次农家乐,鼓励支持农民开发农家乐产品,推动农家乐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加快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步伐,成立产业协会、经济联合体及销售公司等各类经济组织,着力培养经纪人创业队伍,发挥经济人队伍在全民创业中的作用,带动提高农民及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村有技术特长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力转移到外地创业,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16.鼓励和支持长安籍能人回乡创业。支持鼓励长安籍在外人士,带资金、技

术以及先进管理理念回乡创业。对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享受与外地

客商同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政府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设立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基金,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时,给予专项配套扶持,减轻其创业投资风险;在创业取得收益后,3至5年内按比例逐步收回。

17.吸引外地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外地人员带资金、项目来长安从事民营经

济,凡在城区购买固定房产1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万元以上或解决下岗职工就业10人以上的,业主及其家属享受市民待遇,子女在居住地入校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等。

18.帮扶残疾人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证,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其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对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由区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建立健全区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机构、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每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活动2次以上,加大对创业项目和社区就业实体的扶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三审合一”。为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军转干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单笔最高为5万元,社区就业实体单笔最高为10万元。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第三篇: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一、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工商部门对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免费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2、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对持《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3、参照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给予免征有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探索设立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办企业和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还贷方式和记结方式可由借贷双方商定。

二、《自主创业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办法:

1、申领《自主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毕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报到证。

2、申领《自主创业证》发放程序

(1)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持有关材料,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2)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人事局办理。

(3)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

(4)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3、《自主创业证》的使用和管理

(1)《自主创业证》的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2)《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撕页。

(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存,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

(4)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并加盖执行部门和经办人印章。

(5)各市(含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取《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册,实行微机管理。

(6)省教育厅对各市《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并建立微机管理网络体系,随时了解掌握《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每月要向省教育厅上报《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

(7)《自主创业证》实行年审制度。年审由原发证机构负责,每年7月进行。年审时,要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8)《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不予补发。但可按中领程序重新申领,其办证部门在《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和补发的新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9)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由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自主创业证》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卖或滥发《自主创业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材料:

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身份证及照片(2张)

2、办理合伙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同人履历表》。

(7)《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9)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及照片(2张)

四、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企业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会计证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或房屋产权证(自有)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申请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材料及步骤

1、提供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理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贷款创业项目计划书。

2、申请步骤

(1)自愿向创业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贷款担保的申请人的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3)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保送市担保机构。

(4)市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5)商业银行经审核同意贷款后,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并在申请人的《自主创业证》上注明已办理担保协议。

第四篇: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日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学生创业之路异常艰难,除了大学生创业者本身条件的限制之外,更多的是因为缺乏一个整饬有序的创业环境。大学生创业成为当前就业“热”中的“冷”选择。少数人的成功和多数人的失败表明,大学生创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大

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环境亟待关注

赵明晨,一个23岁的青年,当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时,他的身份还只是个大学生,他现在的身份是“八零年代”主题餐厅的总经理。2004年6月26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对一家校园餐厅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即将毕业的该校学生赵明晨和他的7名同窗一起联合参加竞标,在和另外两名来自校外的个体经营者的角逐中,凭借文化理念的优势,赵明晨最终夺得了餐厅的经营权。他的创业举动,在当时和他一同走出校门的280万大学毕业生中,成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一大亮点。

去年9月20日开始试营业,10月26日餐厅正式开张,赵明晨说:“如果对这段历程有一个形容词的话就

应该用艰难,如果在这个形容词前面再加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异常艰难。”

选择意味着承担责任

对于选择自主创业,赵明晨认为,直接就业比较被动,基本上听命于人,而且做出的很多东西可能并不是你最原始的想法,而创业会把你自己心里的东西直接表达,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人左右你的思想,是你自己

抓住最好的机会来表达自己。

据了解,从新闻传播系毕业的赵明晨曾经以出色的广告创意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月薪6000元的工

作,但他却选择了自主经营餐厅。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新闻传播系的郑伟老师对记者说:“那家餐厅之前是一个烤鸭店,由外面的人承包,后来不想做了,我们学校的学生经常到那里吃饭,对餐厅挺有感情的,希望能够继续把餐厅做下去,得知这个消息,赵明晨站了出来。他平常比较有经济头脑,愿意做一些经商方面的尝试,对公共关系和广

告方面的课程特别感兴趣。”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副院长唐小恒参与了“八零年代”餐厅的招标工作,他提出,创业和就业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虽然它属于就业,但是比就业更深入,创业实际上承担着一份社会责任,要探索如何在解

决就业的同时自己发展好的问题。

“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问题必然要经过一个艰难的阶段,我们也在尝试,社会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议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校内餐厅还是应该找有经验的人来做。我们从长远的角度看,一部分学生可能在走上工作岗位两三年之后考虑创业,一部分人可能一毕业就想开始创业,这部分人的比例虽然很小,但这毕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正常需求。支持少数人敢于出来„吃螃蟹‟,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对于学生一生都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只要他有勇气去面对。所以,只要基本条件具备,适当提供机会支持学生

去创业,这也是学校育人职能的体现。”唐小恒对记者说。

优惠政策难以体现

“跑办各种手续是最麻烦的,各个部门都知道一些国家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的方案可以参考,所以后来基本都是按照正规的程序办理的。”郑伟很感慨地说,“最困难的是到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装修好之后请卫生局的人来看,有不合格的就要重新做,大概经过

了两个多月才办下来。再加上工商、税务等方面,三个多月才基本办完这些手续。”

办执照的流程我们当初认为会比较复杂,但是没有预料到像我们真正办理时那么复杂,我们办理各项证照的过程中,直到今天也没有感受到一项是针对大学生。

但他随即坚定地表示,他已经学会了一份正视现实的坦然心态。

记者从一些渠道了解到,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政府确实提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是其中有些政策很难操作,有些在执行过程中变了样,尤其是在经营领域、融资渠道和税收优惠等关系到大学生创业的关键问

题上,创业的大学生们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扶持。

据有关媒体调查显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中超过九成是靠民间借贷起家的,65.3%的创业者认为在创业资但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的机构基本没有。

一位2001年毕业创办公司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生告诉记者,国家的政策对大学生创业肯定有促进作用,但其中有关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的内容意义不大,因为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学生创

业的公司这样规模小、风险大、还贷能力弱的企业。

系统的创业教育有待加强

他们希望学校能系统地开一些创业课,让大学生们在学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获取市场信息,扩大自己的社交圈。

在学校里进行创业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创业培训只是在学生的心中播下创业的种子,如果在校园里学生就能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并引导大学生把创业作为今后就业的一种途径,尽早做好准备,将更有利于大学生

今后的创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大学老师认为,毕业生自己去创业,一般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某重点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说:“我们学校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没有必要去创业,学校对创业的态度是既不鼓励,也不反对,适当引导吧。”据了解,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有相关自主创业的讲座和活动,但没有开设自主创业方

面的课程。

唐小恒表示,在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学校开设大学生创业方面的课程,教会大学生熟悉取得经营资格的程序和筹措资金的渠道,了解经营方面的经验和原则,防止违规操作。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教育方式,使得高等教育能够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学生通过学习,有了基础的认识,会逐渐思考这些问题,促成了一些有风险意识、愿意承担重任的学生比较早地接触这些方面,引导他们少走弯路,否则一些没必要的挫折会扼杀学生的积极性。

看来,高校在重视就业指导的同时,也要注意创业教育,除了举办阶段性、局部性的创业大赛,还要想方设法导入创业教育。单凭少数学生自我培养意识,自我实践锻炼,难以使大学生自主创业形成规模,形成气候,有时也缺乏科学的指导。在印度,高校十分注重培训学生自我创业的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其教育内容涉及企业方方面面,如产品设计技术、质量管理、销售、资金筹措、人际关系、商业法规及政府的有关

法律章程等。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以系统培养大部分学生具备自主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渴望全社会的关心

大学生创业者们在怀着激情与梦想勇往直前的时候,他们也渴望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而目前社会的大环境也让大学生创业感到有些艰难,相对于欧美比较成熟的市场环境,中国的创业者肩上的负担更重。社会处于转型期,创业所需要的各种服务还不完善,让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考虑40多岁的企业家所面临的问题,很不现实。商场的残酷无情,不会因为你年轻就原谅你所犯的错误。

熟悉赵明晨的郑伟老师谈到,赵明晨的家里人以及亲戚朋友一起上阵,帮了很多忙,媒体报道之后,很多社会上的热心人提供了帮助,包括一些开饭店的,请赵明晨到自己的餐馆介绍一些非常有用的经验。当然

也有一些骗子找上门,提出一些假合作的方式,基本都被识破了。

赵明晨是比较幸运的,据悉,在餐厅装修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应用文理学院都免收水电费和房租,直到正式开业才开始算;学院领导也非常关注,举行一些学院的活动需要中午订餐的,都到赵明晨的餐厅去订;至于教师和学生更是经常去捧场;而且赵明晨是北京人,所以户口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人才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在北京上学的外地大学毕业生,如果选择创业,他们的户口、档案等问题,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具体的措施来解决,目前也没有专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咨询和服务的部门或机构。“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自己的特点,文化知识层次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但弱点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对社会的了解认知程度远远不够,从相对纯净的校园中走出就直接参与到激烈残酷的市场竞争之中明显不适应。”郑伟认为,应该有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在全社会的支持下,国家保证大学生平稳过渡到一个社

会人,这样才有利于形成社会市场的良性竞争和高层次人才的脱颖而出。

当记者2005年1月5日再次来到“八零年代”主题餐厅的时候,大门紧锁,一块牌子孤独地立在那里,上面写着“寒假来临,我餐厅将与文理学院一同放假,进入假期休整,待春暖花开时恢复营业,祝各位老师、同

学、新老朋友假期愉快,身体健康。”

郑伟告诉记者,因为餐厅的定位主要以面向应用文理学院的学生、教师为主,再加上附近的居民,所以目前学生放假了,餐厅也趁这个机会休整一下,总结前一段时间的经营状况,从后厨、进货渠道包括经营理

念方面都会有一个调整,再开业的时候应该会有一个新的面貌。

看样子,最艰难的日子正在慢慢过去,无论有多少困难和压力,这群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大学生们也会

坚持沿着这样的道路走下去,因为这是他们的选择。

正如唐小恒所说,我们期待的是通过这样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创业活动,促进对大学生创业的思考,对创

业环境的改善,对政府政策的有效落实。

【链接】 中美两国大学生创业比较

创业计划,又名“商业计划”自1983年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举办首届商业计划竞赛以来,美国已有包括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

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在内的20多所大学每年举办这一竞赛。

Yahoo、Excite、Netscape等公司就是在斯坦福校园的创业氛围中诞生的。麻省理工学院的“五万美金商业计划竞赛”已有10余年的历史,影响非常之大。从1990年到现在每年都有五六家新的企业诞生,并且有相当数量的“计划”被附近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上百万美元的价格买走。这些由“创业计划”直接孵化出的企业中,有的在短短几年内就成长为年营业额数十亿美元的大公司。风险投资家们蜂拥而入大学校园,寻找未来的技术领袖。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校的商业计划竞赛已经成为

知识经济时代美国经济的直接驱动力量之一。

从中美两国大学生创业的比较中,你可能会有某种启发。在投资方式上,作为大学生,没有雄厚的物资基础,资金有限,唯有利用专利、专业技术或者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多数创业者都是由技术人员向管理和经营人员转化的,这是两国大学生创业的共同特点。在创业的社会环境方面也很相似,两国

从政府到社会,高校以及传媒都支持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自主创业。

两国大学生创业的不同点首先是创业起步时间的不同。大学生创业热起源于美国大学生的创业计划大赛,如前文所说,从1983年开始。据统计,美国表现最优秀的50家高新技术公司有46%出自于麻省理工学院的创业计划大赛;而在中国,1998年5月,清华大学才举行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在支持方面,中国政府出台政策,社会和校方为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些帮助,比如管理咨询和商务培训等等;而美国有关部门仅是营造一种气氛和环境,学生公司从成立那天起就完全接受市场的考验。在吸收风险投资上,两国也有较大的差异。美国是世界上创业投资最发达的国家,有成熟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资金充足,信息服务行业发达,各种咨询服务机构齐全,因而美国大学生的创业计划多数都具有可行性,市场前景好,容易得到风险投资,公司发展快。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落后,创业投资处于起步阶段,二级市场尚在酝酿中,融资就相当困难。大学生们由于缺乏资金和时间,因而许多优秀的创业计划难以付诸于实践。(晨曦)

【点评】

创业选择缺乏培训

从目前大学生的创业项目选择来看,技术含量较低,没有体现大学生的技术优势。那些学生“老板”大多从事餐饮、服饰、摄影等行业。实际上,他们选择的创业行业只是从已经成熟的市场中划分的一块蛋糕,并不是在创造新的社会财富,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创业选择方面的培训。(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董事长 邵

明路)

使创业教育制度化

自主创业的主观条件需要个人具有较高素质,而在现实中,大学毕业生在创业的有关知识、实际的创业经

验、应有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必要的资金基础这五方面都比较欠缺。所以,高等院校应高度重视对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方面的教育与训练,使之在教程中加以正规化、制度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

研究所副研究员 沈杰)

创业是好事 家长要支持

我认为创业绝对是一件好事,能够最大限度地锻炼一个人,有助于成长。但是关键的一点是家长一定要支持、扶助,一些家长爱慕虚荣,愿意让孩子去做比较稳定的工作,对于孩子创业根本无法接受,认为这是没本事、没出息、没单位接收的表现,这种想法肯定会扼杀学生的进取心。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阶段选择创业更加实际。首先,研究生没有太多的课程压力,有精力去进行创业;其次,一部分研究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心态比较成熟;最后,研究生阶段,导师可以为学生出谋划策,提供一些便利。(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卢艳)

先就业后创业更合规律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仅限于课堂,社会经验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创业,可想而知遇到的困难也比别人多。最好毕业后能在较具规模的企业工作实践几年,积累下第一桶金,同时也学习大公司管理、财务等各方面的知识,为自己的创业打下基础,这样创业成功的几率才高。国家也要切实把各项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才能有助于鼓励学生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北京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葛丽梅)

【声音】

自主创业有利于成长

自己创业当老板要用心去经营自己事业,要对整个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做很详细具体的策划,我非常赞同、鼓励自己创业,只要他或者她对自己有那么一点自信,喜欢就选择。自主创业应该会更快地让一个人成长,其中的挫败与成功都是日后的资本;自主创业的生活应该会更充实、目标更明确、更有存

在感。(

第五篇: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完全手册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完全手册

发表于:2009-11-23 17:52

来源:市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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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需要激情,更需要优惠政策的扶持。为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更多的人走自强不息、发家致富的道路,自治区及我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为方便广大未就业人员成功创业,市人才交流中心特别将这些政策进行了搜集整理,以便查阅。

一、指导篇

(一)建立2000万元创业引导性资金

“创业引导性资金”是政府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创业活动的专项资金。3年内创业引导性资金市本级不少于1000万元,克拉玛依区400万元、独山子区300万元,白碱滩区200万元、乌尔禾区100万元。创业引导性资金的使用要按照“突出重点、讲究效益、配套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开展融资服务、帮助开业登记、加强跟踪扶持等创业推动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经贸委、财政局制定。

(二)建立4个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是为创业者创业初期提供的孵化平台,以利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各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创业孵化基地。2009年,以独山子区、乌尔禾区为试点,各建立1个创业孵化基地。(《新克党办〔2009〕9号》)

二、项目篇

为有利于创业人员寻找到门槛低、上马快的创业项目,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搞好服务,注重效果”的原则,市、区两级政府要在建立项目开发、收集、评估、发布、跟踪服务的市场化推介模式基础上,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维护。3年内,全市共推介200个创业项目,促进项目与投资人的结合。(《新克党办〔2009〕9号》)

三、资金篇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对上述人员自主创业,已开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下;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1次,展期1年。

对职工人数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除外)以及集中使用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1次,展期1年。

小额担保贷款由就业专项经费给予全额贴息或减半贴息。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新克党办〔2009〕9号》)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程序:

1、借款人向所在社区、街道领取《小额担保贷款认定表》,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

2、借款人持社区、街道盖章审批过的《小额担保贷款认定表》去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3、借款人应持经社区、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小额担保贷款认定表》,并携带《再就业优惠证》(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等向担保中心申请贷款担保。

4、借款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的,要向担保中心及贷款经办行提供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以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相关认定表等相关手续。

5、担保中心审核借款人及借款小企业的资料齐全、经营项目真实存在、反担保措施真实有效后,报联审会最终审核。经联审会通过后,通知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

四、帮扶篇

一、放宽注册登记要求。放宽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残疾人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注册登记要求,为其申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绿色通道”。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跟踪服务。

二、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允许3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申请注册资本总额的20%。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

三、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科技开发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科技开发企业,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经申报、评估后,符合要求的,科技、发改、财政等部门优先予以立项并给予必要的科研经费支持。各类知识产权依法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均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金和股份,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新政办〔2009〕25号》)

五、优惠篇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2007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上述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7)广播电影电视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许可证工本费;

(8)贸易行办收取的酒类经营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证)工本费;

(9)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10)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新财非税[2008]23号》)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创业人员创办企业后,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放宽贷款抵(质)押品及反担保范围。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本人或其亲属、亲友的房屋(房产证)、存款、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按规定经评估机构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质)押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创业人员也可通过土地或山林承包权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对需提供反担保的创业人员,可用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等动产或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

鼓励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创业。享受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其原享受的低保待遇可保留2年不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可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用于创业。(《新政办〔2009〕25号》)

六、补贴篇

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后,从创业引导性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经营咨询等创业服务。

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未就业残疾人,经残联部门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3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残联制定。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办理营业执照后,由创业引导性资金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人员初次创业成功并与被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创业人员本人及其招用的人员,可按照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对创业人员吸纳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须安排本市创业人员进入,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三年内免交租金;其他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减半收取租金。(《新克党办〔2009〕9号》)

七、培训篇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结合创业工作实际需要,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服务。要按照创业培训课程(SYB“创办你的企业”)组织创业培训,并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教材,采用案例教学、成功创业人员现身说法和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创业培训(SYB)规范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培训合格的,使用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选择具有培训资质、培训质量好、有信誉的创业培训机构承担创业培训任务。重点选择普通高校和职业学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职业培训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大型企业办的培训中心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吸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和创业成功人士充实师资队伍,提倡“只求所用、不求所有”广纳社会贤才、一技之长、能工巧匠,充实加强创业指导师队伍。要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提高师资水平。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创新创业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政办〔2009〕25号》)

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达到规定课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全额补贴。职业院校要调整课程设置,将创业培训纳入教学课程,提高在校生的创业意识。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从就业专项经费中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新克党办〔2009〕9号》)

八、奖励篇

对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微利行业、自主创办企业成功运作1年以上的,根据吸纳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吸纳1名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从就业专项经费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新克党办〔2009〕9号》)

对本市城乡失业人员从事微利行业、自主创办企业成功运作1年以上的,由创业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吸纳本市失业人员情况,给予奖励。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吸纳本市失业人员1-2人,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万元奖励;吸纳本市失业人员5-10人并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3万元奖励;吸纳本市失业人员10(含10人)以上并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万元奖励。

1、申报主体和申报办法。

参加本市创业培训,自主创办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并成功运作1年以上的我市城乡失业人员直接向市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申报材料。

办理自主创业成功扶持奖的本市城乡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填写自主创业成功扶持奖申请审批表。

3、审批程序。

市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创业项目审核小组,对自主创业成功扶持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创业项目大小及吸纳本市失业人员情况,提交审核报告书和扶持资金奖励意见,报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从市本级就业经费中统一拨付。(《新克就培字〔2008〕2号》)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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