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沈阳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
沈阳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_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市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建设、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副市长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城管局(市除雪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业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信息产业局、中国移动通信沈阳分公司、中国网通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沈阳电业局、市煤气总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沈阳铁路局、沈阳警备区、桃仙国际机场。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
各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市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全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市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委: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市电业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建委:负责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市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市房产局:负责协调保障城市供热,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农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市政府。
市商业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市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市动物卫生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信息产业局、移动沈阳分公司、网通沈阳分公司: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沈阳电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市煤气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煤气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煤气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用气。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乡居民的正常用水。
沈阳铁路局:负责组织铁路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沈阳警备区: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电信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202_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市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市、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发布城市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市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建设、房产部门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煤气、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发改委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委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铁路部门要组织力量及时清除铁路道口、车站等重要路段积雪,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时安置和疏散因列车延误滞留的旅客,维护铁路的正常秩序。
机场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航班延误信息,根据机场地面和空中管理情况,迅速下达关闭机场指令;组织专业力量和专业除雪机械清除机场积雪,尽快开放机场,恢复通航;对因航班延误滞留的旅客要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妥善安排滞留旅客住宿、食品和饮水等生活保障。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商业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沈阳警备区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区、县(市)政府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经委、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建委、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中小企业、农委、商业、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煤气、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航空、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委、建委、房产、煤气、自来水、交通、电力、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市经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商业、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委、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附则
8.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市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黑山县处置暴风雪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
黑山县处置暴风雪及冰冻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黑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发生的暴风雪或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农业、教育、公安、商贸、工业、旅游方面的副县长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台、粮食局、旅游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气象局、供电局、县人武部、住黑山武警部队。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锦州县政府支援等。
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应急办承担),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
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灾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组织供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除雪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稳定、社会治安、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发挥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及时收集并上报灾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锦州县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力量,整合、协调大型除雪机械,打通城县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县交通;会同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对危房、险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公路上被困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上报县政府。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协同县政府搞好除雪监督。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制定应对暴风雪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供电局负责黑山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保障城县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武警住黑山部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所属部队参加除雪救灾工作。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县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县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县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通信运营企业及
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风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县乡两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
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城乡建设管理局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县主要交通干道,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县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县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封闭部分路段。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公路和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县场和粮油等县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县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住黑山武警部队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同时,参加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台、粮食局、旅游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7.2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7.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7.4发改、城建、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7.5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7.6粮食、物价、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县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县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县场秩序。
7.7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7.8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8.1.1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1.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8.3.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8.3.2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8.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8.3.4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前山工务车间应对暴风雪一级应急紧急预案
前山工务车间暴风雨雪天应急预案措施
为确保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简称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运输秩序正常,提高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尽量减少恶劣天气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暴风雨雪灾害紧急抢险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抢险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抢险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抢险,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正常行车运输秩序的干扰。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在我车间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暴风雨雪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第三章 应急原则、暴风雨雪应急处置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应急处置的一切活动都要树立抢通意识和时间观念,突出“五快”要求。即:快速报告、快速反应、快速抢修、快速复旧、快速反馈。
应急预案遵循的原则:先防护,后处理,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行车组织规则》要求。
暴风雨雪应急处置以首先开通线路为主。站内发生堵塞时,要保证先开通正线,或具备开通条件最快的站线。
第四章 组织机构
成立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梁小军 副组长:车间书记:朱 虹 组 员:各工区工长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组员应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并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做好设备抢修、维护、巡检,清雪除冰,安全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2.掌握所管辖铁路沿线事故多发处所,制定防治措施。
3.制定重点处所抢险方案,督促各工区做好除雪用工具的调派及抢险队伍的组织。
4.实施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负责本车间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检查和掌握所管辖铁路沿线发生恶劣天气时的危险处所,对危及行车安全的地点派人看守,负责发生灾害时的线路抢通工作,保证运输畅通。
第五章 汇报制度及预防措施
检查汇报制度及预防措施
1.遇有恶劣天气气象预报,车间负责人及时通知各工区做好抢险准备。2.遇有恶劣天气,降雪或线路积雪,车间应根据天气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4.遇有积雪埋道,各工区要立即向车间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雪害发生时间、地点,埋道厚度、长度,影响行车时间、车次和抢修所需人员、机械等信息。
6.遇有恶劣天气导致线路积雪时,及时安排人员对道心及钢轨两侧积 2
雪进行清除。
第六章 应急值守制度
实行应急报告制度。
发生恶劣天气影响行车时,各工区工长要本着准确、快捷的原则向车间领导汇报。
1.风雪天气,各工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各工区留守两名值班人员(工长必须留守),其他人员必须将手机24h保持在开机状态,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
2.车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制度,每天要留有一名人员值班,不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预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到位进行救援。
第七章 抢险工具、材料、机械来源
抢险工具:各抢险工区配备抬框、抬杠、铁锹等应急设备。加工段、大修队根据需要进行调配,遇大雪、暴雪由车间统一调配使用。
抢险值班期间工各工区工长要统计好值班人员名单。第八章 奖罚制度
1、平时对抢险器材准备周到的,在危机之时发挥作用的工区给予奖励。
2、争取时间、集合迅速、动作敏捷,使险情化险为夷的工区给予奖励。
3、抢险过程中没有防范措施的,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责任大小给予罚款处理。
4、雨雪天值班人员睡觉、饮酒、聚众赌博及不在岗的给予罚款处理。
另: 抢险值班期间各工区工长要统计好值班人员名单。
第四篇:暴风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南庄小学暴风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为确保出现暴风雪恶劣天气时,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害和学校财产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责任如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恶劣天气和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成立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文超
副组长:曹汝彬
成员:周庆丰、顾俊娟、翟昌龙、张俊英、姚宝红及各班班主任
三、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陈文超: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总体指挥。
曹汝彬: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翟昌龙 :负责应急处置命令上传下达和信息报告工作。
顾俊娟:负责课程调整或停课安排、向班主任传达学校应急处置安排。
周庆丰:负责清扫积雪工作。人员为田开祥、孟庆昌、陈永强、刘贺明、殷克宜。
姚宝红:负责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应急疏散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各班主任要利用办公室电话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6、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202_年1 2月10日
第五篇:冬季暴风雪天气应急预案
冬季暴风雪天气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物业服务中心清雪铲冰工作组,总指挥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建鑫担任,工作组各组长由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维修部负责人担任。
工作组成员为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员工(及外委保洁公司人员)。
(二)相关职责
1、物业服务中心清雪铲冰工作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辖区清雪铲冰工作。
2、客户服务部负责清雪铲冰工作的总协调。具体职责为:
(1)负责传达各项指令,负责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组织与协调。(2)负责其它清雪铲冰所需设备、机械、物料的组织、协调。(3)重大雪情时,负责落实相关设备(如洒卤水车)的联系工作。(4)负责辖区清雪铲冰工作的监督检查。
3、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小区所辖道路、场地以及小区大门外周围进行清扫;对所辖花坛、绿地和树穴的管理,防止含盐积雪和垃圾倒入。
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园区水电干线的检修、人员、车辆指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保障及对外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三)雪情标准 根据降雪情况分为三级: 三级: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 二级: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 一级: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四)清雪工作程序
1、三级工作程序(小雪或雨夹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上班开始组织清扫。出入口门岗秩序维护员及时清扫大门口积雪。
(2)客户服务部组织对本小区的道路积雪进行清扫,对清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秩序维护部在各区域弯道明显位置摆放防滑标志和警示牌。
(4)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2、二级工作程序(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上班开始组织清扫。出入口门岗秩序维护员及时清扫大门口积雪
(2)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各部门员工及外围保洁人员按照分区域,先主路,再通道,最后湖区公园道路的顺序进行清扫,并合理安排积雪堆放(业户门口位置重点清扫,保证无积雪堆放)。
(3)客户服务部负责清雪工具的准备及人员分工,并对清雪工作进行检查,对主干道积雪喷洒适量盐水。
(4)维修部组织对主要电力线路和供水干线进行检查。
(5)秩序维护部负责做好车辆、行人的指挥,并将防滑标志和警示牌摆放于弯道及明显位置。
(6)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为除雪人员准备姜糖水等。并对本小区清雪铲冰工作进行拍照、制作宣传稿件等资料,做好项目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7)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3、一级工作程序(大雪或路面结冰)
(1)物业服务中心清雪工作组下达清雪指令。
(2)客户服务部负责传达清雪铲冰工作组的各项指令,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并备足工具,组织开展清雪铲冰工作。需要时,及时调动机械清雪设备。
(3)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清雪工具的准备、组织人员并分工,对主要干道积雪喷洒适量盐水,根据清雪组指令对含盐积雪倒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维修部对主要电力线路和供水干线进行检查,确保小区生活水电的正常运行。
(5)秩序维护部做好车辆、行人的指挥工作,主干道及弯道明显位置摆放警示牌。
(6)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为除雪人员准备姜糖水等。并对本小区清雪铲冰工作进行拍照、制作宣传稿件等资料,做好项目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7)客户服务部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物业服务中心提前准备好推雪板、扫帚、铁锨、手推车等清雪工具,并根据清雪任务自制加工一定数量的推雪板,确保清雪工作快速有效完成。客户服务部发动更多住户积极参与小区清雪工作。
(2)小雪8小时、中雪12小时、大雪24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
雪情不超过48小时。
(3)清雪铲冰应遵循以下清扫顺序:道路,先主路,后通道;区域,先景观大道以北,再以南,最后清理湖区公园。中雪、大雪时,道路上先清扫人行道,再车道(只清扫自道牙向内3米宽),可合理安排适当位置积雪堆放。
(4)每次清雪后,由客户服务部统计清雪进度,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结束清雪。
(5)不得在生活垃圾桶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在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6)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恒大金碧天下物业服务中心
202_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