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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材料(推荐阅读)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4-71849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20:19: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材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吸引大量外来人口到我县工作、创业和发展。大量流动人口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适应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以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良好服务为载体,强化管理,细化服务,努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目标,具体做法是:

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实现流动人口的高效服务管理机制。

一是以“以房管人 ”工作为载体,通过各镇人民政府、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和企业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自201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房管人”工作以来,按照以不动管流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方法,制作了区划责任平面示意图,按村、小区划分若干个责任区域;把全县所有出租房屋、铺面标注清楚,摸清底子,掌握房屋出租的使用情况;填写了包括房屋出租户的性别、工作地址、家庭情况、生育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等内容的出租户信息卡,将

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编制档号,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出租屋(铺面)的出租信息,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是充分运用公安、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资源,建立纵向连接各镇、村,横向连通各相关部门,具有采集、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资源共享。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在各镇(乡)设立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村、社区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严格按照500:1的要求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职责。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基层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等方面至少进行两次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在岗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计划生育部门事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程序及免费服务项目,公开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奖励优惠政策,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每年组织一次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

二、创新工作模,体现人文关怀,探索流动人口公共基本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一是宣传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和纳入各种活动。利用集市、节日、专场文艺晚会、走进企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保障流动人口从正确渠道知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 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电子档案。流动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每年享有4次孕情环情检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可以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体检,提供10个服务点,由流动人口自主选择。实行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

三是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均等化。免费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发放等项目中。2010

年,我县组织开展了******活动,并将流动人口纳入到这些活动中,让他们同常住人口享有均等的计划生育服务。

四是奖励优惠均等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到自治区“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之中,对政策内怀孕的妇女每天免费提供一杯牛奶。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待遇。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一样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资助。建立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困难救助。我们还积极探索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计划对流动人口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发放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奖励费。

三、建立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内容,夯实流动人口服务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平台。近年来,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和流动人口需求情况,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关爱之家”,“安康亲情图书站”等一批服务流动人口的场所和平台,各显其能,各尽其责,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让每一个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镇通过在VPN虚拟专用网社区服务栏中增加用工、房屋租赁等信息,为来到我县的流动人口找工作和租赁房屋提供了方便。**社区、**社区的“爱心超市”已累计为贫困流动人口

捐助实物700多件;****镇建立了联合办公机制,简化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开通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工信息、房屋租赁信息等各种信息;***镇建立了“流动人口之家”,倡导广大干部群众捐衣、捐物、捐钱,为流动人口及贫困母亲奉献爱心,在广大干部群众和流动人口、贫困母亲之间架起了一座“爱的桥梁”。

二是开展便民维权工作。针对流动人口维权难的问题,我们多方协调,通过法律服务热线,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的有关法律援助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为他们解决子女教育、证件办理以及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资拖欠等问题,努力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创新社会管理 服务流动人口

创新社会管理 服务流动人口

人口流动是与城镇化进程伴生的人口现象,对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流动人口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我国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中,育龄群众占大多数,少数地方因流动而超生、因超生而流动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这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挑战,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前不久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湖北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着力破解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难题。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切实强化政府流动人口社会管理职能,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服务流动人口的合力。根据流动育龄群众规模大、流出范围广的特点,主动与全国24个流入地省份开展区域协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采取“立足企业建协会,选聘法人当会长,围绕服务抓管理,抓好管理促融合”以及派驻计生联络员等措施,协助流入地做好工作,有力推进了流动人口自我管理、协助管理,既提高了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又促进了流入地和谐稳定。

破解人口流向引导难题。开展人口流动迁移与空间分布研究,严格执行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控人口总量,引导人口有序流动,逐步形成促进人口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机制。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引导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区域的居民自觉降低生育数量。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鼓励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落户,推动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实现本地化;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结合全省工作大局,努力提高武汉城市圈聚集产业、吸纳人口能力,促进生态脆弱地区人口转移,鼓励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鄂西边远山区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构建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格局。

破解流动人口享受政策难题。着眼于帮助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遵循“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保证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等切身利益。加强城镇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流动服务车、社区服务网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可及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待,让更多的流动育龄群众共享公共服务。

破解流动人口动态管理难题。完善流动人口全员统计信息制度,建立健全以全员人口数据库为基础、以信息互通为纽带、以业务规范为依据、以层级监管为保障的机制体系,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控、绩效评估和统计分析监管平台,推动信息流与业务流融合。实行电子办

证,实现一孩《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异地输出,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坚决制止要求育龄妇女返乡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现象,减轻流动人口负担。

破解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难题。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因计划生育引起的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坚决纠正损害流动人口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其融入城市生活提供切实保障。

(作者为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第三篇: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XX市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XX市实际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路子,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新格局,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上实现了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XX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制定,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流动人

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突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协调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认真开展好工作。

(二)由市综治办牵头,从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了XX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与市人民政府便民(投资)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对外设立办事窗口,负责处理流动人口服务日常事务。

(三)树立服务意识,把工作重心从防范、控制为主上来,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只要在城市居住,有稳定职业、有合法收入,有合法住所的流动人口、水库移民,即可登记为城市居民,核发居住证。

(四)制定流动人口服务政策和《居住证》使用办法,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出台《XX市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流动人口就医、子女就学、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就业经商等方面享有的权利,明确卫生、教育、计生、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任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

(五)实行房屋编码制度,规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落实以房管人措施。

(六)保障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经费。在开发区、乡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按照流动人口总数500:1的比例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流动人口专(协)管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予以保障。

(七)注重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禁毒防艾知识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的素质。加强对外地流入人口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与流动人口集中流出地的综治部门协作,形成双向管理的工作格局。

(八)依法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和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使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

(九)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基地,为“无家可归、无业

可就、无亲可靠”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帮助。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监外人员管理局,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五种人”和管理。

(十)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有前科劣迹和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人群,逐一纳入社区、村(居)委会视线,掌握动态,落实监护人员,加强治疗、教育、管理。

(十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宗教力度,做好邪教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回访帮教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和措施,提高转化率和巩固率。

(十二)加强对境外来华人员的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外来人员信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清理、遣返“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引导其更好地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篇:深圳市创新管理服务流动人口

深圳市创新管理服务流动人口

——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纪实

昨晚7点15分,来自福建省福州市的经商者郑文香没有想到,自己在深圳认识的第一个新朋友竟是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员。从满脸微笑的管理员手中接过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完毕后,郑文香第一次有了我也是深圳人的感受。

深圳特区报记者 黄付平

深圳实际管理的人口规模超过14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243万人。如何管理好、服务好庞大的流动人口,成为考验深圳政府管理水平重要一课。

改革势在必行。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体制经过20年的摸索,创造了“房户合一、以房管人”的管理模式。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创新房屋管理、科学统计人口信息、完善管理法规多措并举,实现动态跟踪管理。

2006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比总分第一名;中央综治办领导对我市依托综治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次更名折射思路转变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是什么?从无到有,从有到特,20年摸爬滚打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变化?

已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20年的老陈,用最简单的话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对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最大的感触就是单位名称的三次更换,而每一次更换,都是深圳对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深入认识和重新思考的过程。

1990年3月,为加强对日趋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监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

13年后,大量涌入的流动人口进一步激发了出租屋租赁市场的活跃,而随之产生的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原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归属国土房产部门的管人与管房脱节的模式,已无法适应新时期深圳出租屋管理工作。

2003年底,为了形成整体合力,我市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之后,市房屋租赁办加挂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行使出租屋综合管理的职能。

2007年12月,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经市委市政府认真调研,决定按照“房户合一、以房管人”的模式,对原公安暂住人口户管员和房屋租赁管理队伍进行整合,重新设立了隶属综治部门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同时,按照流动人口的一定比例,组建了一支1.4万余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专门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在此基础上,由各级综治部门牵头,层层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协作配合制度,全面落实了“三区联动(社区、警区、安全文明小区)、四位一体(社区综治办、出租屋综管站、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五员捆绑(警员、出租屋管理员、安全员、治安员、计生员)”工作机制,逐级实行了公安民警兼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领导职务制度,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国首创房屋“身份证” 在深圳,城市房屋也拥有“身份证”。

据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市出租屋量大面广、类型复杂的特殊情况,我市从2007年起,按照实有房屋全部纳管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房屋编码制度。组织力量对全市房屋开展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码、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房屋包括合法和违法建筑分别设定了唯一的房屋编码。在此基础上,制作房屋电子地图。对房屋编码实行动态管理,房建设码,房拆取消,定期普查,及时更新。目前,全市共设定合格房屋编码887万个。实行房屋编码制度让深圳的房屋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该负责人强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以出租屋为切入点,坚持走以房管人的路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流动人口动态管理的难题。

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根据各类出租屋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出一套对号入座的管理模式。“旅业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整栋出租屋的管理,由楼管员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物业式”适用于住宅小区分散出租屋的管理;“单位自管式”适用于单位集体宿舍暂住人员的管理;“散居包片式”适用于建筑工地、城市边缘部位暂住人员的管理;“院区围合式”适用于原农村自然村落出租屋的管理。对各种管理模式分别制定了相应规范,提出了达标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旅业式管理社区1058个、物业式管理小区2231个、单位自管式企业1728个、散居包片式1864个、院区围合式1661个。

人口信息采集科学精细

与传统工作有所不同,管理员的工作时间常常是错峰时段。通常,进行出租屋信息登记时,管理员需要选择租户中午下班或晚上回家时段进行上门服务。对于这种特殊的作息方式,1.4万出租屋管理员日复一日坚守岗位。

其实,这是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网格化精细管理的体现,就是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任务量化分解到每一位管理员。要求管理员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要求,随时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上门采集。在这份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中,囊括了包括姓名、户籍地址、职业、居住方式、服务单位、来深日期、暂住事由等30余项基本信息。为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进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部门利用该信息系统,将采集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传送公安机关,作为人口和治安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全市政务信息平台,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几年来,借助该信息系统,共比对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多名;为各级党委政府和计生、民政、组织、统战、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服务。

据悉,今年3月中旬以来,我市政法、综治、公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发动全市公安和出租屋管理力量,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根据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需确保实现“四率达标”,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以7天为一个周期的未注销率不超过10%;居住证办证率达到85%以上。

据统计,大会战期间,全市共投入信息采集人员51.89万人次,排查出租屋679.6万套间,核查流动人口1525.12万人次;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473.68万条,注销336.67万条,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5月17日,全市累计登记住宅出租屋517万套间,登记流动人口1200.55万人,其中当年新来深170.95万人。据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出租屋综管办组织实地核查,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平均达到98.5%。

业主未申报信息将受重罚

今年5月13日,宝安区石岩街道丰南花园出租屋业主沈某将房子租给65名租客,但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屋综管机构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按未申报人数每人200元的标准,对该业主处以1.3万元罚款。

据悉,这是自去年7月1日全市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以来,宝安区作出的涉及未及时申报暂住员信息人数最多的处罚案例。

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深圳市范围内出租或提供房屋给非深圳户籍人员居住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出租屋业主(含自购自住)和转租人及其代理人、雇用流动人口的企业单位、雇用保姆的家庭等,均有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任。流动人口本人也可直接向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申报个人信息。出租屋业主和用人单位如不认真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未申报人数处以每人200元罚款;对未及时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导致发生案件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强调,实施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过去综管员提供上门服务的被动局面,变成了业主(用人单位)主动依法申报、依法出租的行为,从根源上解决了人口信息采集问题。

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只是诸多法律法规之一。根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实际需要,我市从规范房屋租赁和租住行为入手,建立了一系列刚性制度。市人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市综治委(办)制定了《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反馈实施办法》和《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第五篇:以人为本,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以人为本,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加速转型,城镇化建设的不 断深入,流动人口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新群体。他们分布在经济发展前沿的各行各业,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流动人口也给城市的治安、交通、公共服务匹配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自身的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障。这一系列问题,必将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更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流动人员管理服务,让他们在各自的行业中能够大展拳脚,让人们在生活中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 正处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城乡之间无论是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加之农业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土地人均占有面积偏低和农业生产成本高、收益低的现状,必然会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量向城市转移。同时,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更需要大量的外来人员参与进来,并为之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因此是,流动人口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需求。

二、流动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刃剑。流动人口 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具有推动作用的。据统计,近些年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为中国创造了20%左右的GDP。同时,流动人口分布在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他们用辛勤劳动和汗水铸造了企业的辉煌,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也引发了一些的社会问题。大部分流动人口处于社会最底层,经济收入低,权益无保障,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现状,必然会引发外来人口犯罪率和被违法侵害的机率上升的局势,进而又拉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人更加讲求“公平正义”,虽然流动人口不是城市的土著居民,但是他们应该同样享有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履行城市人一样的义务。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户籍管理体制,保证流动人口不因户籍而受到歧视和排挤;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合法权益,最终让流动人口产生归属感,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第三方面要加强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做出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让城市人口自觉接纳流动人口,并学会尊重和保护外来人口。还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意识教育,更要多给予他们人文关怀,让流动人口能够自觉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促进他们的自身发展与城市的发展并驾齐驱。

总之,面对流动人口逐年增加的现实,我们要看到流动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流动人口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创新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形式,实现流动人口科学管理,有序流动,最终我们一定会消除城乡发展差距,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曙光。

培育健康社会心态 强民族振兴之魂

改革开发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迅速转型,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社会上广泛存在着信任危机、仇富心理、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缺失等一系列不健康社会心态,成为了滋生社会矛盾的温床,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问题。回首在抗日战争年代,中国军民凭借着勇气和信念,团结一心,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迎来了新中国的曙光。可见,积极向上社会心态,是国家繁荣昌盛之精神动力,更是民族振兴大业之灵魂。

鲁迅先生笔下刻画的麻木不仁、逆来顺受、腐化堕落的众多国人形象,恰恰体现了旧社会时期整个社会的心理状态。当满清帝王还在为天朝上国沾沾自喜时,当国人还在过着为自给自足的生活时,在遥远西方的人民已经萌生了探索世界,大胆改革的心思,最终帝国列强用他们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让整个中华民族陷入了被奴役和被瓜分的境地。健康的社会心态,不但关系到个人的成长,也引领着社会风气,更加关乎整个民族的命运。

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需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做保障。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与物质。当前我国区域间的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水平不均衡,尤其是城乡二元化结构问题日益突出,为实现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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