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施行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财政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风险可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对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着法律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监管体制机制需进一步整合、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根据审议情况,会议总结归纳形成问题清单,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报告。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问题清单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问题清单
序号
问题内容
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韭菜、土豆、豆芽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大葱种植滥用肥料和农药现象屡禁不止。
部分民办幼儿园和养老机构的食堂简陋,食品留样操作不够规范,采购的食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索证索票。
餐厨垃圾收集仅覆盖市区大型餐饮业、商业综合体、星级宾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还有大量的餐厨垃圾流向不明。
网络食品经营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现象,网络订餐存在无证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以保证问题。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操作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实施意见虽已出台,但是事前报备、现场监督等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无法保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原材料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安全事故还偶有发生。
生猪上市监管还存在漏洞,猪肉场外交易、未经检验交易、病猪上市交易的现象仍然存在。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有待加强整治。
执法队伍还存在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相对老化、技术装备能力不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