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14-25607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16:22:38 来源:网络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交通运输局《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XX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接续巩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交通运输环境,确保行业整体安全稳定,现就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市交通运输领域长期存在的乱象和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摸排核查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坚决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运输;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黄牛”倒客、宰客以及“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领域监管得到加强,行业治理制度得以完善,行业环境有效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健康稳定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摸排核查道路水路运输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1.加强从业人员背景核查。针对两客一危、网约车、出租车、船舶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背景核查,把有涉黑涉恶、涉黄涉毒背景的人员拒之门外,不得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经营活动,净化行业经营环境,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滋生空间。(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工程科技科、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

2.加大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充分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途径,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的涉及行业乱象线索。固化“线索双报快处”机制,对重要举报线索逐条过筛,分类建立台账,及时转办处置、对账销号。通过适当方式收集河道支流非法采沙、隐蔽型非法采沙、“三无”采沙船、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线索。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惩处。(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局办公室、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工程科技科、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

(二)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3.用好“三书一函”。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即“三书一函”的作用,及时发现交通运输领域监管问题隐患,强化跟踪问效。要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查摆监管漏洞,制定整改方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责任单位:局扫黑办)

4.完善长效机制。要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履行行业社会责任、行业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巩固完善组织保障、指挥协调、融合互促、奖惩激励、督导调研、责任考核六项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常治长效工作机制,助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局办公室、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工程科技科、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

5.坚持依法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掌握行业乱象新形态,坚持依法治理,注重从完善审批流程、健全市场准入、加强备案管理、畅通行刑衔接等方面,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和相关法规。(责任单位:局扫黑办、政策法规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工程科技科、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

(三)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6.联合整治旅游包车业务。全面排查外省、市籍车辆在我市从事非法旅游包车业务,加强辖区内利用“一日游”方式非法经营黑车和旅游包车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经营车辆及时抄告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旅游、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客运中队、应急中队)

7.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黄牛”倒客、宰客以及“黑车”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做好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团伙,以及偷盗货车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有关证据收集,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配合水务、公安等部门开展“三无”采沙船集中停靠拆解、非法小快艇、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整治,规范采沙船舶管理。(责任单位:应急中队、海事中队)

(四)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8.全面落实公路超限检测站公安派驻工作制度,重点整治普通国省道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黄牛”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推进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严查严控“百吨王”车辆,全市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改造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提高系统检测精度。(责任单位:超限中队)

三、方案实施

整治工作从2021年10月上旬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

(一)问题线索摸排梳理阶段(10月30日前完成)

局各业务科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要对照职责任务,分类梳理2021年以来如下线索:内购外联、提供偷盗便利、放行车辆偷逃通行以及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和货物等其他侵犯货车司机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普通国省道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违法行为;“三无”采沙船、非法小快艇、内河船舶非法从事运输;利用“一日游”方式非法经营黑车、“车匪路霸”以及“黄牛”倒客、宰客等线索。请各地于10月29日前将有关线索汇总报局扫黑办(后续发现新线索及处置情况,每月月底另行报送),并抄送政府同级扫黑办、公安部门等。分类梳理处理上级扫黑办、平安办转办线索。

(二)集中督导调研处置阶段(11月底前完成)

根据前期梳理问题,结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为民办实事、货车司机权益保护等工作,统筹开展相关问题调研,加强日常业务监管,综合研判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

根据各行业领域的工作汇报和实地调研,总结推广在问题线索摸排、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督导、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做法经验。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及成效(请各单位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在扎实开展行业整治的同时,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加快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责任科室承担重点整治任务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信息沟通、重大问题协商联办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联合执法等手段,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重点整治强大合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滋生空间。

(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问效问责。

此项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畴,在扫黑除恶斗争考评项目中设置专项分值,对打击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打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举报线索多、打击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行业问题突出的领域将作为重点领域,通过督导、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重点领域补齐短板、迎头赶上。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