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我镇辖区内规模种养殖企业标准化基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为重点,全年抽检样品数量1200个以上,确保辖区内农产品“质优、安全、放心、高效”,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上,“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加强对水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农业生产主体
组织开展本村(社区)内农业生产主体基本情况摸底普查,摸清农产品生产、经营、初加工及收、储、运等环节监管对象底数,并建立监管对象信息数据库和监管档案,监管覆盖面100%。
(二)强化现场检查督导
一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日常现场检查督导,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0%。
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二是根据辖区行业特点,针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品违禁药物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农业局报告。三是按照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保障的特殊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综合检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镇农业站指导生产企业进行自检,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辖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
(四)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和鼓励辖区规模种、养殖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制定并落实工作、技术和管理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辖区规模种养企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
辖区有关单位、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建立培训记录,全年培训不少于12次。同时,加强农产品健康消费引导,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三、工作要求
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落实一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人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组织本镇相关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承担对种植、养殖、销售过程中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上报情况。
(一)监管法制化
一是坚持依法监管。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监管工作,增强严格执法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强化信用监管。
把依法治理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的刚性约束。(二)监测常态化
一是制定全年监测检测任务计划。
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和例行监测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三品一标”基地及规模种植基地产品检测,每月完成2个批次,每个批次不低于10个样品的快速检测任务。二是健全村级协管体系。
进一步核实村级协管网格员的具体人员和业务能力,各村(社区)建立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协管网格员的源头把关和安全巡查重要作用。三是抓好产地准出制度落实。
要在辖区内“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进入市场前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市。(三)档案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档案。
归档内容包括完善镇级文件,检测记录、登记、报告,农安会议,投入品监管、宣传培训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档案记录。镇级档案至少保存3年。二是督促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管理。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实施从生产到销售全程记录,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制度。基地生产档案至少保存2年。三是进一步规范农资店经营行为。
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四)会议制度化
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调度阶段性工作。
二是每年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大会,总结当年工作经验和不足,并部署下一年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网格员为工作成员,按照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统一组织落实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署,并积极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专项整治工作和镇人民政府日常监管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年初由镇财政所预算2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监测室的日常开支。
(三)强化责任落实及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标准,明确监管单位及人员职责,并建立日常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加大对农产品基地在农产品生产中的监测和监管抽查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测频率,适时发布监测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措施,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