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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度物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工信部)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4-105899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2 23:41: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度物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202_]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依据《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_]64 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突出发展重点。以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兼顾标准研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物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注重统筹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围绕物联网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三)强化政策引导。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技术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传感器网络和节点等感知技术,物联网应用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等应用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标识编码、频谱等共性技术的研发。

(二)产业化类项目:重点支持传感器、二维条码识读设备、M2M设备、传感器网络通信模块/节点/网关、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关键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

(三)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流程、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工业行业应用示范,以及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信息化等社会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示范。

(四)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支持物联网总体架构、接口、协同信息处理等基础和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支持物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

5.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研发类项目应突出创新,具有先进、实用的研究目标和技术指标,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应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产业化类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高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3.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和集成创新性,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具备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能解决特定应用中的技术问题,有利于形成应用标准规范。

4.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优先由非盈利公益性单位或产学研用联盟牵头,已有一定基础,能够整合现有资源,具备较强的标准研究、共性技术支撑及综合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地方级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中央级项目申报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5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3个。

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2个。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3个,并通过所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其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计入所在省的推荐项目数量。

(三)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2_年6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见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集中上报财政部(企业司,一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两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三份),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自行备份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_项目所属类别_项目名称”。

(五)项目申报单位从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www.teniu.cc)下载并填写有关资料(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3)。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倪小龙(010-68205237)财政部企业司 林 山(010-68552806)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4.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

二Ο一一年五月六日

第二篇: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_〕6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9月11日前将汇总后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推荐项目不超过15个)和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式书面上报省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三份)、省财政厅(经建处,一份)。

联系人:

省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刘忠奇(0591-87563741)

省财政厅经建处杨焰(0591-87097564)

福建省信息化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2_年9月7日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_〕69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202_]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依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_]2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择优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的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应用需求明确、示范效应突出的重点领域系统研制项目,加快提升我国物联网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民生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带动传统行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能力,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矿山、石油、民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实时安全监测和管理平台,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等规模化种植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在农场、农业集中区应用的监测、诊断、控制和运行平台,提高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食品、药品的配送和溯源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推动物流的安全、快捷和可控。

4.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道路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实时感知与发布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开放的综合智能交通管理和调度平台,推动交通的便捷、安全、经济和高效。

5.智能医疗领域。重点支持家庭和社区远程医疗、住院人员健康实时监测、医疗器械流通和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社区远程医疗实时监测系统平台,提高医疗管理服务的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的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和安全等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物联网技术水平和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包括:

1.超高频和微波RFID芯片设计、产品的技术研发;

2.微型和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

3.无线传感器网络自组网技术研发;

4.低功耗无线传感器节点产品技术研发;

5.物联网数据传输中间件技术研发;

6.面向行业应用海量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研发;

7.图像视频智能分析和识别技术研发;

8.物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技术研发。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申报的项目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系统研制项目

1.项目应涵盖物联网感知、传输、应用处理等整体架构体系,带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形成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2.项目应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并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

3.项目应能够形成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具有可复制性。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强的技术创新性,能够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项目应属于物联网发展所需的核心关键技术,并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3.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能够实现产业化。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www.teniu.cc)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地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中央级项目申报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6个;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各按定额分配形式支持,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2_年9月14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1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各省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于202_年9月7日前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报送专项资金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含手机),并获取项目申报系统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帐号及初始密码。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 系 人:倪小龙

联系电话:010-68205237010-66089046(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邮编:100846

(二)财政部企业司

联 系 人:李 钢

联系电话:010-68552426(兼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202_年8月31日

第三篇:物联网专题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形成初稿等3则[范文模版]

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形成初稿

摘要:202_年4月2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科技工作座谈会今日(21日)召开。据透露,202_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开展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加大对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资金支持力度,以提升中国在物联网标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目前《国家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已形成初稿,“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加快突破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支持无锡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工作,推动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和產业化。

物联网让智能汽车不再是“天方夜谭”

摘要:说起物联网,可能很多福州有车族会将之与缓解停车难联系起来。近一年来,运用物联网技术,市民可通过手机获悉市区很多地段的车位情况,大大方便了市民停车。但很少有市民知道,能享受到这么便捷的物联网技术,得益于“云计算”。总参谋部第六十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近日在福州软件园透露,云计算是物联网的基石。

什么是云计算?李德毅形象地说:“云计算就是一个服务平台,这个平台为许多人进行不同类型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进入云计算时代后,电脑就会渐渐淡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人们只需携带类似手机的端设备,将自己所需服务告诉云计算中心,就可接收经由其处理的信息。这就实现了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的社会化、集约化、专业化。”

他还说,云计算时代的端设备可以多种多样,手机、游戏机、数码相机、电视机、上网本等都可以。他还设想用数码相机发送电子邮件,用语音识别系统进行文字输入,“这些都是可能实现的”。

谈到物联网,李德毅说,云计算与物联网结合,最先获得突破的就是智能车,它可以自动行驶。他列举了谷歌公司花大力气研发智能车的例子,他觉得这是未来的方向。据悉,谷歌公司研发的50辆智能车,采用智能软件和感应设备,包括摄像机、激光雷达、超声雷达以及GPS设备等,使用谷歌网络导航操控系统,实现无人驾驶,在公共道路上成功行进22万多公里。李德毅和他的团队也正在致力于智能汽车的研发。他表示:“利用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未来开汽车就像现在开电梯一样,只需要按一下按钮就行了,这不是天方夜谭。”

2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物联网产业园落户河西 4月24日,2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举行集中开工仪式。其中包括400米高的河西“第一高楼”苏宁广场、紫荆广场、华能南京滨江总部基地以及互联网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等项目,它们将为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载体。科技创新类项目是本次项目中的一大亮点。如,深圳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在新城科技园建设的互联网产业园和物联网产业园,将吸引各类物联网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位于滨江开发区的江苏集群三网融合产品研发生产基地,与美国奈杰科技共同研发了新一代RFID机顶盒,能够进行高清点播、远程教育、视频邮件、远程医疗等;华能南京滨江总部基地项目将落户下关区燕江路,建成后将成为以能源、冶金、长航为核心,集产业研发、电力采购、总部经济、会展、金融为一体的总部经济示范区。

20个项目中,还包括不少大型物流、商业、旅游类项目。

第四篇: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_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202_]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_ 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依据《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_]64 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突出发展重点。以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兼顾标准研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物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注重统筹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围绕物联网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三)强化政策引导。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技术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传感器网络和节点等感知技术,物联网应用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等应用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标识编码、频谱等共性技术的研发。

(二)产业化类项目:重点支持传感器、二维条码识读设备、M2M设备、传感器网络通信模块/节点/ 网关、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关键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

(三)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流程、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工业行业应用示范,以及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信息化等社会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示范。

(四)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支持物联网总体架构、接口、协同信息处理等基础和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支持物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

5.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研发类项目应突出创新,具有先进、实用的研究目标和技术指标,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应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产业化类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高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3.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和集成创新性,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具备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能解决特定应用中的技术问题,有利于形成应用标准规范。

4.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优先由非盈利公益性单位或产学研用联盟牵头,已有一定基础,能够整合现有资源,具备较强的标准研究、共性技术支撑及综合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地方级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中央级项目申报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5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3个。

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2个。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与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3个,并通过所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其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计入所在省的推荐项目数量。

(三)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2_年6月 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见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集中上报财政部(企业司,一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两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三份),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自行备份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_项目所属类别_项目名称”。

(五)项目申报单位从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teniu.cc/)下载并填写有关资料(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3)。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倪小龙(010-68205237)

财 政 部 企 业 司

山(010-68552806)

二Ο一一年五月六日

第五篇:工信局202_年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产业振兴专项资金

202_年扶持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经贸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企管办,各工业基地企业服务中心:

接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202_年青岛市产业振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开始申报。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工业园区建设等五类项目。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按照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方向及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筛选项目,通知申报企业登录青岛市经信委网上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青岛市经信委网址或青岛市中小企业信息网),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和市财政项目申报书,经工信局审核后,按照申报材料目录,于8月8日前向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附件:

1、青岛市产业振兴专项资金202_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准备案的通知

联系人:姜正信电话:66091602***

邮箱:66091602@163.COM

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202_年度物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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