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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4-66214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8 20:13: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

——《德耀中华》观后感

2011年9月20-21日晚,按照**局统一安排,我们***科自发组织观看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德耀中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席颁奖典礼,并为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他强调,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活动,使他们的先进事迹广为传颂,让他们的崇高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共同行动,努力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节目现场,众多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深深的感动着我们,他们一个个充分体现“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为人们为社会献出自己一份的力量,他们的事迹将永远感染我们,被我们深深铭记和传承。

“忠义之士”是指赤诚无私且有刚正之气的人。在鄢陵县陶城乡黄庄村,有这样一对漂泊河北的“忠义父子”:儿子眼见他人危难,破冰救人舍生取义;父亲飞奔赶来,虽知时间就是生命,却首先救起他人,再去救儿子时已是回天无力。这对“忠义父子”用河南人特有的“普普通通、踏踏实实、不畏艰难、侠肝义胆、包容宽厚”的品质感动了冀豫鄂三省。这是一个普通父亲和孩子救人的故事。但故事的内容并不普通。他的故事,感动了颁奖典礼台下以及电视机前的无数人。很多人不停揉着泛酸的鼻子,有人用手不停的抹着一把眼泪。刘贺龙被评为河南省美德少年,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2011年3月,刘贺龙父子被评为首届许昌市道德模范,2011年9月,被评选为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人物,获得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

2010年农历正月十三傍晚,北风呼啸。跟随父亲在左各庄镇上学的刘贺龙和小伙伴们走在放学的路上,为了早一点赶回家,就抄近路沿着结冰的河面向位于河东岸的村里走去。刘贺龙刚到河对岸,就听到身后传来哭声。寻声望去,他发现湖北籍的10岁男孩乐明浩不慎掉进冰河里,另外两个小伙伴吓得不知所措,只是哭喊。刘贺龙一边急速沿冰面向乐明浩跑去,一边冲其他小伙伴喊:“快去叫大人!”已经破裂的冰面变得更加脆弱,他每迈出一步,脚下都会发出“咔嚓咔嚓”的碎裂声。刘贺龙刚跑到河中间,脚下一声脆响,冰面裂开,他一下子落入冰冷的河水中。住在河岸附近的民工邓建贵听到喊声匆忙赶来,伸出一根树枝把乐明浩拉上了岸。这时,另一位赶来救人的民工余辉安却不慎掉进水里。刘兴元闻讯赶到河边,一眼就看到了儿子露在冰面上的头和摇动的小手,他立刻跳进冰河,奋力向刘贺龙游去。5米、4米、3米……就在距离儿子不足2米的时候,刘兴元突然看到了在水中挣扎的余辉安。此时,刘兴元距离儿子只有一臂之遥,再往前划一下,就能把儿子救上岸,但他想都没想就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余辉安,用另一只手抓住岸上人们扔过来的绳子,把余辉安救上了岸。等他转身准备再次下水救儿子时,已经不见了刘贺龙的踪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救,刘贺龙终于被打捞上岸。由于溺水时间过长,已停止了呼吸。

事后,当记者问刘兴元为什么要那样选择时,他悲痛但坚定地说:“当时也没想那么多,那个人离我更近,如果我只顾去救我的娃子,那个人肯定淹死了。但人家是为了救我的娃子才下去的,我不能让人家出事儿。”刘兴元、刘贺龙父子树立起了时代的道德标杆。

“爱的世界没有力学”。网络上,年轻的80后、90后正在热烈地讨论吴菊萍爱的力量源自何处。的确,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就不会仅仅把爱心局限于自己,局限于家人,就能感受到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世界就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无限的生机。回顾近来种种感人的爱心救人事件,无论是杭州托举生命的“最美妈妈”,还是深圳无惧危险以“天使之吻”救下轻生男的“最美少女”,或是为救素不相识的白血病少女弃考捐骨髓的湖北大学生杨力伟(化名),他们都这样回应社会的赞誉——鲜活的生命就在那里,我不能什么也不做,看着他(她)消失。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原是一切真、善、美的根本。尊重生命,护佑生命,把生命提高到最有价值的地位。这样的生命意识激发社会向善力量,于个人言,是对自身生命的备加珍惜,对生活的信心;于他人言,是通过爱心善意可以帮助改变妞妞、轻生男、白血病少女等个体的命运;于整个社会言,则有助于建立起和谐的社会关系,改变社会群体的命运。这于当下尤其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如果我们能多一些对生命的热爱与责任,花季少年就不会轻易地选择轻生,年轻夫妻便不会轻率地让刚刚出生的孩子成为“愤怒的牺牲品”,药家鑫带给他人与自己的“生命之痛”可能不会发生;如果那些道德沦丧的毒奶粉生产企业、利欲熏心的地沟油制造者,能多一份对生命的敬畏,我们的社会就能更加和谐,才有美好未来。

“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公民道德重在养成,社会风尚重在培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自觉实践,必定能够使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体系,使古老的中华民族以新的道德风貌屹立在世界东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增添新的光彩。

第二篇: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1-04-14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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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11]5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成立“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中央文明办协调组负责同志和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各一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由主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10-66015864,66015242。

2、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领导(6人)和主办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5人)、专家学者(5人)、新闻界代表(5人)、基层群众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人)共26人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

3、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相应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全国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办公室联系方式于4月6日前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评选标准

1、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和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的标准,均按中央文明委[200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

三、推荐程序

1、大力宣传启动评选表彰工作。3月,主办单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及《实施办法》(中央主要报纸和网站全文刊发),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主要媒体和都市类报纸及网络媒体刊发《通知》及《实施办法》,并公布本地、本系统推荐全国道德模范的程序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参与推荐。

2、组织基层群众踊跃推荐候选人。各省(区、市)组委会要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军队系统组委会公布适当通讯方式,接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候选人。各省(区、市)均可接受推荐的部队官兵及各行各业候选人。广大群众和部队官兵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六部口北新平5号3608室,邮编:100031; 电子邮箱为:ddmf2011@163.com。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人选情况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省(区、市)或军队系统组委会统一参加推荐评选。各地要把推荐工作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合起来,对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人物可优先推荐。

3、筛选正式候选人。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正式候选人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新疆自治区合计不超过15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名,每类1名)。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提出拟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候选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4、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各省(区、市)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然后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军队系统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在军队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

5、推荐上报候选人。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军队系统候选人报经总政治部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省(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军队系统加盖总政治部公章,一式3份,于4月30日前报送中央文明办协调组行业创建处,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同时,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要为本地、本系统每一位候选人制作一个3分钟的广播节目、一部3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要求),报经全国活动组委会领导批准后,从候选人公示阶段起,在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和时段以及相关网站播出。

四、审核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5月上旬,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报请全国活动组委会批准后,确定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五、中央媒体公示和全国公众投票 1、5月中旬至8月上旬,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和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妇女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滚动展播候选人事迹,同时运用报纸、广播、互联网、手机报以及“故事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2、“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及投票规则将刊登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群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但不能重复投票。无论以何种方式投票,都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

3、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在全国组织“万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活动,请第一、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推荐的“公众代表”参加投票。每省(区、市)和总政治部提出30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的公众代表名单,将代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向代表本人寄送选票,请“公众代表”本人填写选票签名寄回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事项)。

4、在一般公众、“万名公众代表”投票的同时,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六、统计选票

8月中旬起,全国活动组委会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统计选票。

1、委托国家统计局指导监督计票工作。请国家统计局派人现场指导和监督网络选票、报纸选票、“万名公众代表”选票以及评委选票的最后汇总工作。

2、剔除无效选票。对全部网络选票,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核对,剔除不合格选票。对报纸选票,由国家统计局抽出验证样本票,送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剔除不合格选票。对于重复选票,也通过身份证件验证的方式予以剔除。

3、统计有效选票。对网络投票的有效选票,由相关网站投票平台逐一进行统计。对于有效报纸选票,依据统计学规则,由国家统计局抽选样本,组织进行精确统计。“万名公众代表”和评委会投票逐一进行统计。

4、计算候选人总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网络选票、报纸选票的得票数相加,计算得出该候选人的一般公众支持率;同时,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在“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一般公众支持率、“万名公众代表”支持率和评委支持率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国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

七、确定表彰名单

1、为充分体现评选表彰活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每个省(区、市)和总政治部推荐的候选人在五类全国道德模范中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可有3名入选,在每类全国道德模范中的入选人数不得超过1名。8月下旬,全国活动组委会根据这一原则,对照入围候选人最终排名顺序,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建议名单。经评选未入围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

2、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

八、表彰奖励 1、8月底,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作出《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2、9月初,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请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来京的组织工作。 3、9月中旬,主办单位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全国道德模范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九、工作纪律

1、要运用多种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介绍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投票规则以及检验有效选票等相关规定,引导人们按规则参加投票评选,维护正常投票秩序。

2、要认真做好投票组织动员工作,确保投票公正严谨地进行。这次评选,公众投票时间较长,以便各地和军队系统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严禁指定群众填写特定候选人代码或冒用他人身份包办填写选票、“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作弊单位的选票将一律视为无效选票。

附:

1、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第三篇: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和2011年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共表彰5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上旬至中旬,部署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1、成立全国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

2、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名单。

3、主办单位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召开视讯会议,部署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发动群众推荐。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人选。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各推荐候选人10名,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15名。

2、基层公示。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审定上报。公示确定的人选分别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和总政治部审定后,报

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5月至8月,在全国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组织群众投票,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热潮。

1、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报组委会审定后,在中央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2、广泛发动群众投票。公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同时,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增强公众投票的公信力,在全国组织“万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由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织推选“万名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自强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进行投票,选票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由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

3、对一般公众选票进行身份证检验,剔除不合格选票,在国家统计局指导监督下进行科学统计;对“万名公众代表”选票逐一统计。

4、在群众投票的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第四阶段:8月下旬,综合投票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1、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一般公众、万名公众代表、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为充分体现代表性,考虑区域总体平衡,每省(区、市)和军队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不超过3人入选。

2、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第五阶段:9月,隆重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1、总结评选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2、中央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3、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五、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报告文学、广播剧、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

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第四篇: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范文模版)

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是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一大批德耀中华的道德模范涌现出来,弘扬了真善美,高扬了正气歌,感动了全中国。

这些全国道德模范,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有着感人至深的事迹,集中展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展示了当代中国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了我们时代的精神高度、道德高度,是“最可爱的人”,是“最美的中国人”。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第一,切实重视道德力量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自古以来,始终有一种强大的道德力量牵引着社会文明进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了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优良传统,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动力。现在,我们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朝着新的目标迈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需要夯实雄厚的物质基础,又需要构筑强大的精神力量。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高望重”、“德才兼备”、“德艺双馨”,都是对人的最高评价,也充分表明道德的力量是强大的持久的,不会随时代变迁而削弱,不会因环境变化而褪色。“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德足以怀远”。加强道德建设事关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事关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事关人民幸福、安居乐业。

第二,深入学习道德模范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也是道德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在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充满对高尚道德情操的向往和追求。崇德尚义是中华文化的鲜明底色,见贤思齐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心理。从雷锋、焦裕禄到郭明义、杨善洲,从劳动模范、时代先锋到“最美司机”、“最美妈妈”、“最美教师”,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讲文明树新风”,持续不断的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展示了人民群众中蕴含的道德热情,也充分体现了道德建设广阔而深厚的社会基础。只要调动了群众的热情、用好了群众的力量,道德建设就有了源头活水,就有了不竭动力。我们要顺应社会期待,大力推动学习道德模范的生动实践,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投身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们的道德模范是有形的正能量,是鲜活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学习道德模范,既要见人见事,更要见思想见精神。要学习道德模范助人为乐、关爱他人的高尚情怀,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中,实现内心的充实、获得人生的美满。要学习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危难关头挺身而出,考验面前坚守正气,彰显舍己为人、扶危救难的人间大义。要学习道德模范以诚待人、守信践诺的崇高品格,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用诚实守信构建人与人之间的互信。要学习道德模范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要学习道德模范孝老爱亲、血脉相依的至美真情,常怀感恩之心、敬爱之情,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形成人之亲、家之亲、国之亲。

学习道德模范,贵在知行统一、重在身体力行。要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做起。要把良好道德行为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在家庭孝敬父母、夫妻和睦、教育子女;在单位尊重他人、团结友善、勤勉工作;在社会热心公益、礼貌待人、履行责任。平凡和伟大之间没有绝对界限,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要像道德模范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多办举手之劳的好事,多办惠及他人的实事,聚细流为江河、积小善为大善。要认真践行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道德习惯,在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网上交流等方方面面都做到遵德守礼、遵规守法,坚守道德底线、法律底线。要高度重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引导人们在旅游出行中注意自我提醒、自我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第三,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环境塑造人,环境也改变人。道德品质的培育、行为习惯的形成,是内在因素和外在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孔子“里仁为美”的名言、孟母为子三迁的故事,说的都是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有了好的社会氛围,人们就能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得到思想启迪、心灵净化。因此,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始终是推进道德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舆论承担着引导社会风尚的重要责任,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褒扬什么、贬斥什么,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取向和社会风气。要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大力宣传良好的道德行为,展示高尚的道德情操,营造崇德向善、扶正祛邪的浓厚氛围,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发现的眼光和关爱的情怀,挖掘闪光事例、报道凡人善举,用群众身边的榜样激励人、感召人。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道德评议的作用,对那些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对那些见利忘义、丧失底线的行为,予以有力批评和鞭挞,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

需要特别指出,礼敬有德之人、关爱道德模范,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许多道德模范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心地善良、品德高尚,但日子过得比较清苦。要热情关心道德模范,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健全完善褒扬激励机制,树立起关爱好人、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第四,合力推进道德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良好道德要靠养成。人民群众对加强道德建设的认识高度一致,对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愿望十分强烈,关键在于实践、付诸行动,推动各方面都尽到责任、每个人都尽到义务。只要我们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来抓,就一定能够见到更大成效,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

道德规范是观念性的,而道德建设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要把道德建设融入改革发展各方面,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融入党的建设全过程。

第五篇: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李满堂事迹

李满堂,男,汉族,195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李满堂,复员退伍后始终不忘拥军拥属,把军人当亲人,把战友当兄弟,全力为战友解困,在多个任职地营造军地和谐共建的良好局面。

最是难忘战友情。13年前,为了帮助困难战友,李满堂牵头组建了战友联谊会,把扶危解困、战友病访、军烈属优恤作为联谊会的主要工作。这些年来,战友联谊会共筹集资金180多万元,先后帮助40多名战友走出了生活困境,协调解决20多位战友及其子女的务工就业问题。2006年,东莞实施治摩政策,20多位开“摩的”的战友失去了工作。他获悉后,和战友一起四处奔走做工作,为多位战友们重新找到了谋生岗位。2008年,老战友钟桐增得了晚期肝硬化,严重的病情和巨额的治疗费用使他万念俱灰。李满堂知道后,迅速伸出援手,与战友梁锦棠、卢普润等人共同商量救治方案,广泛发动战友捐款和访医寻药,并鼓励老战友坚持治疗,乐观应对,终于帮助钟桐增恢复了生活信心,病情也奇迹般地好转了。

作为经历过战火的老兵,李满堂对烈士有一份别样的感情。2008年9月,当听说54年前曾有5位战士为保护群众财产牺牲在樟木头,家人一直未能联系上。刚到樟木头镇工作李满堂,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并决心为烈士寻亲。很快,镇政府成立了“寻亲小组”,深入研究了寻亲方案,一场有组织的“寻亲战役”打响了。一次次地寄寻亲信函,一次次地打长途电话,一次次地上民政部门咨询。直到2009年清明,寻亲小组终于与一位烈士的亲属接上了头。一边是感动、一边是激励。寻亲小组以此为突破口,加班加点地赶、不厌其烦地跑,终将5名烈士的亲属全部找到。

李满堂在任职地有“国防书记”的称呼,每到一地都把拥军拥属作为自己重要工作。曾出资3万多元修葺广西那坡县烈士陵园,建起镇级将军馆;多次与战友一起走进部队、学校和政府机关开展国防教育。得知烈士番日明的妈妈一人孤苦伶仃,李满堂动员几位战友驱车上百公里,几番打听找到了烈士妈妈,并与战友们商定,定期给番妈妈提供生活费,节假日轮流上门看望,一定为牺牲战友尽好孝心。

李满堂荣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黄伟事迹

黄伟,男,汉族,1970年5月生,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路通实业公司经理。

黄伟是名铁杆冬泳爱好者,在野外游泳训练中,多次舍身营救意外溺水者。在一次次无私的救助之后,黄伟意识到仅靠个人力量十分有限。2008年,他发起成立了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组织一批富有爱心的冬泳爱好者,开展义务救助活动,挽救那些意外溺水者的生命。

2011年1月12日,虞城县任楼村4名儿童在冰面上玩耍,不慎坠入冰窟。黄伟和他的水上义务救援队火速赶到现场营救。队员分两组先后破冰下水,3名孩子被救出。为了寻找剩下的1名孩子,两组队员又冒着生命危险、忍受着寒冷的冰水数次下潜,终于找到最后1名落水儿童。这次救援是黄伟和他的“水上义务救援队”第100次救援行动。

每当任务来临,他总是身先士卒,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队员发出指令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参与救援。2009年1月8日,商丘市包河一名男子轻生投河。当时气温零下3℃,而且包河污染严重、臭味刺鼻,让人难以忍受。但投河者的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敲打着队员们的心,来不及多想,黄伟毫不犹豫地第一个跳进河中,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仔细搜寻每一片水域,直到6个小时后将投河者的遗体打捞上岸。此时,救援队队员已经冻得浑身发紫,说不出话来。

2009年开始,黄伟和他的水上救援队实施“百公里水上救援计划”,主动给周边省市的“110”指挥中心写信,提出随时可以前往开展水上义务救援服务。2009年5月13日,周口市鹿邑县一名12岁男孩放学回家时骑车落水,当地人动用船只打捞10多个小时没有成功,向黄伟求助后,他带领队员在5米深的水域中搜索了200多米将溺水者打捞出来,溺水者家人拿出钱酬谢却被他谢绝了。2010年6月14日,山东省单县一浙江籍民工在黄河故道游泳时溺亡,黄伟和5名队员在5米多深、满是建筑垃圾的水中搜索3小时,当时他的右脚严重扭伤却仍坚持搜救直到完成救援,而这已是他在救援中第8次受伤。有难必帮、有险必出。黄伟和他的“水上义务救援队”救援足迹遍布商丘市以及豫鲁苏皖周边地区,先后参加水上义务救援104次,挽救生命18人,打捞溺水尸体80多具,打捞财物价值100多万元。

黄伟获得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荣获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荣誉称号。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丁新民事迹

丁新民,男,汉族,1950年8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十几年来,丁新民秉承“用心做事,以诚待人,立信兴业”的经营理念,带领东方路桥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建筑业一级资质证书,获得了“凡是东方路桥承建的工程,质检部门一律免检”的信誉。

1997年,他创办了以修路架桥为主业的东方路桥集团。他在内蒙古第一次采用BOT模式,高质量、高速度地修建了伊煤外运的主干道——包府公路东杨段。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他实行了“工程施工实名制”,各个标段全部用项目经理的名字命名,谁的路段出了问题谁负责。东杨路被评为“优良工程”。

丁新民承诺:“东方路桥承建的所有道路都要比国家标准高一个等级,三级路要按二级路干,二级路按一级路干,一级路按高速路干,高速路按样板路干。”1999年,公司承建东胜区杭南路,按国家部颁标准已完全合格。但他发现部分路面平整度不够,影响外观质量,当即决定砸烂重修,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保证了企业信誉。

丁新民一诺千金。2002年8月,东方路桥承建神华集团煤液化项目中的场平工程。对方要求在30天内必须完成,开工之前先交300万元保证金。丁新民说:“我交600万,到期完不了工,我分文不要,回头走人!”为了确保工期,丁新民在施工一线亲自指挥、亲自调度,连生日都是在工棚里吃着方便面度过的。最终,提前4天拿下了这项工程。东方路桥从此被誉为“草原上的筑路铁军”。

丁新民对员工有诺必践。他说:“在东方路桥,我们不单要让几百名正式员工成为有产者,而且要让民工们也逐步成为有产者。”他为员工盖起了户均120平方米的住宅楼,使500多户员工搬进了新居。他给道班工人专门盖了住宅楼,使常年累月工作在荒郊野外的养路工们住上了楼房,享受到了集团发展带来的实惠。他还采取帮助贷款的方式,使450多名员工拥有了私人小汽车。在内部分配上,他坚持全员持股,坚持人本大于资本,实行按劳取酬,员工的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丁新民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称号。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孙伟事迹

孙伟,男,汉族,1957年10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2002年,孙伟到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就任院长兼党总支书记。孙伟上任后,在整顿班子作风、整顿劳动纪律的同时,制定了医院发展规划,提出了“病房公寓化、庭院园林化、管理科学化、设施现代化和康复分院景区化”的目标。为节省开支,拆除和新建工程不发包,而是组织员工自己动手干。在几年时间里,他们单凭大锤、钢钎、撬棍等原始工具拆除旧房6700多平方米,建造包括两栋楼房在内各种用房1.3万平方米,修筑水泥路1.4万平方米,植树60余万棵,节省开支600多万元。同期,还在院部和康复分院的庭院修筑了假山、长廊、凉亭、水榭、喷水池,并种植大量的花卉树木,增添了大批生活设施和医疗设备,彻底改变了院容院貌和住院环境。在基建的日子里,孙伟吃住在工地,带领“突击队”冲在最前边,哪里有危险哪里最累,他就出现在哪里,每天是一身泥土满脸汗水。

孙伟重视基础设施的改善,更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他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要求医护人员文明行医、亲情护理,争做住院患者的贴心人,把病人当成亲人。关心病人的文化生活,每到节日就开展文艺活动,组织患者登台献艺,医患联袂演出。根据患者特点开展十字绣、石膏铸塑、绢花制作等工疗活动。孙伟十分重视住院病人的生活需求,从院收入中拿出大笔资金予以补贴。几年来,共为患者补贴生活费300多万元。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孙伟先后派多名青年职工到医学专科学校学习,选送业务骨干去上级医院进修,并鼓励自学成才,还积极引进优秀人才,2009年争取到10名大学毕业生聘用指标,使职工总体素质明显提高。他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单位全面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通过成立文体组织、开办院报、宣传廊、节庆活动等形式,既活跃了职工和住院病人的文化生活,又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孙伟的带领下,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从后进单位一跃成为吉林省一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孙伟也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评为第二届吉林省道德模范。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陈九事迹

陈九,女,汉族,1923年10月生,河南省濮阳市高新区皇甫街道办事处前皇甫村村民。

89岁,对许多老人来说,正是颐养天年、含饴弄孙的美好时光。而陈九却仍在为一家四口人的生计奔波。她独自照顾瘫痪在床的儿子、91岁的大伯哥及智障眼盲的侄子,成为家里3个男人的生活支撑。

陈九的侄子张铁山从小痴傻,嫂子临死前把傻儿子托付给了陈九。丈夫张玉科1958年因病去世,留下了刚满1岁的儿子张宝堂,从小智力同样有问题。为了这个家,才三十几岁的陈九含泪在丈夫面前立下誓言,一定会把家照顾好。从此,一个年轻的妈妈,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艰难生活,把自己的青春和全部心血都奉献给了这个家。

儿子张宝堂智力有障碍,多年没有成家。8年前,儿子终于成家了,儿媳妇的到来为这个家增添了不少生机,不幸的是3年前儿媳因心脏病突发去世。2009年冬天,儿子又遭遇车祸被撞成重伤,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年近九旬的大伯哥在下地劳作时摔断了腿,卧床不起。自此,这个“四口之家”3个残疾人的生活起居,全部落在了陈九身上,年逾八旬的她,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

家里3个男人,既病且老。为方便照顾,陈九就把一家人都安排在一间房子里,相对像样些的床铺和被褥分给了侄子、儿子和大伯哥,自己睡在低矮的小炕上,没有一块完整的木板,被褥又旧又烂,她一住就是数十年。一家人的生活,吃饭是头等大事,也是陈九每天要面对的最实际的困难。由于收入来源少,一家人平时都是馒头加咸菜,半年才能改善一次生活,买上几块钱的肥肉,让全家人沾点荤腥,有时到村口捡些烂菜叶,保证每周能炒两次菜。

苦难的经历,长期的劳作,严重的营养不足,无情的岁月霜刀,压不垮陈九老人的信念,却剥蚀了她当年的风华和挺拔的腰身。她的背驼得更厉害,身高不足一米五,体重不足40公斤。大伯哥、儿子和侄子生活都不能自理,3个男人的大小便问题,都要由陈九来解决。大伯哥、侄子可以端碗吃饭,儿子却要一口一口地喂。面对3个残疾人的“四口之家”,80多岁的陈九依然选择坚强面对,用无尽的善和爱温暖残缺的生命,以母性的光辉照亮暗淡的生活。

陈九的事迹经各级媒体报道后,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感动了千家万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她家纳入了低保,并组织了捐款,村里还安排了专人帮她料理家务、打理农事。

2010年,陈九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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