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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的简单举例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5-708660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2 14:34: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函数的简单举例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template

void Swap(T& x,T& y){

T tmp=x;

x=y;

y=tmp;

}

int main()

{

int n=1,m=2;

Swap(n,m);

cout<

cout<

}

第二篇:举例转载

举例转载:

~以商铺经营权质押等问题提供咨询答复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我们认为:以租赁经营权作为质押标的,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认可;将租赁经营权转让协议作为担保措施来应用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确定的“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而租赁经营权尚无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物,因此我们认为其不能作为质押对象。

就房屋租赁经举例转载:

~以商铺经营权质押等问题提供咨询答复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我们认为:以租赁经营权作为质押标的,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认可;将租赁经营权转让协议作为担保措施来应用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确定的“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而租赁经营权尚无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物,因此我们认为其不能作为质押对象。

就房屋租赁经营权能否成为担保物权之标的,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可以将租赁经营权归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3条第(六)项的应收账款、或第(七)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但该种说法亦存在不足:租赁经营权并非一个应收账款,它更多是一种对物的使用的权利;至于所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而我们无从找到有关规定租赁经营权属于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的法律、行政法规。因此,我们认为租赁经营权并不能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

如果在协议中约定讲租赁权作为担保物权之标的,若诉讼至法院,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该约定无效。

2、在租赁经营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物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对商铺租赁经营权交换价值的控制,担保公司与借款人订立租赁经营权转让协议,以期在代偿之后直接受让该商铺租赁经营权,以抵偿自己代偿的款项,如此约定,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租赁经营权毕竟是基于债权性质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租赁合同是否得到履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出租人是否履行房屋出租合同,若其不履行出租合同,因承租该商铺而发生的经营利益无从保障。

其次,租赁经营权约定在代偿后进行转让,若原承租人不予配合,法院很难判其继续履行合同——转让租赁经营权。若如此,作为受让人的担保人希望取得该商铺经营权的预期很难实现。

最后,租赁经营的商铺即便是顺利转让给担保人,商铺所有人是否同意担保人继续进行转让或转租将对担保人能收回代偿资金具有关键性影响。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认为:

即便是要在租赁经营权上对于借款人实施控制,最好将租赁经营权转让合同设计为独立合同,不宜设计为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租赁经营权作为担保物权标的而被法院予以否认的风险;如若将双方关系设计为租赁经营权转让关系,宜首先取得商铺出租人的同意,以免将借款人转让商铺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转租,损害受让人的利益。

营权能否成为担保物权之标的,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可以将租赁经营权归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3条第(六)项的应收账款、或第(七)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但该种说法亦存在不足:租赁经营权并非一个应收账款,它更多是一种对物的使用的权利;至于所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而我们无从找到有关规定租赁经营权属于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的法律、行政法规。因此,我们认为租赁经营权并不能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

如果在协议中约定讲租赁权作为担保物权之标的,若诉讼至法院,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该约定无效。

2、在租赁经营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物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对商铺租赁经营权交换价值的控制,担保公司与借款人订立租赁经营权转让协

议,以期在代偿之后直接受让该商铺租赁经营权,以抵偿自己代偿的款项,如此约定,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租赁经营权毕竟是基于债权性质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租赁合同是否得到履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出租人是否履行房屋出租合同,若其不履行出租合同,因承租该商铺而发生的经营利益无从保障。其次,租赁经营权约定在代偿后进行转让,若原承租人不予配合,法院很难判其继续履行合同——转让租赁经营权。若如此,作为受让人的担保人希望取得该商铺经营权的预期很难实现。

最后,租赁经营的商铺即便是顺利转让给担保人,商铺所有人是否同意担保人继续进行转让或转租将对担保人能收回代偿资金具有关键性影响。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认为:

即便是要在租赁经营权上对于借款人实施控制,最好将租赁经营权转让合同设计为独立合同,不宜设计为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租赁经营权作为担保物权标的而被法院予以否认的风险;如若将双方关系设计为租赁经营权转让关系,宜首先取得商铺出租人的同意,以免将借款人转让商铺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转租,损害受让人的利益。

第三篇:Matlab在“函数的极限”教学中的应用举例

Matlab在“函数的极限”教学中的应用举例

摘要:极限是微积分的基本工具和重要思想。该文利用Matlab画图工具,画出几个函数图形。借助于图形分析函数的极限,使学生印象深刻,更加清楚明了。

关键词:极限;微积分;Matlab;图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24-0097-02

An Example of the Application of Matlab in “Limit of Function” Teaching

WANG Shan-shan,CHEN Xiao,SU Qian-qian

(Zhengzhou Chengg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Zhengzhou 451200,China)

Abstract: Limit is the basic tool and important thought of calculus.In this paper,by using the drawing tool in Matlab,we draw several function graphics.With the help of the graphics,we analysis the function’s limit,so that causes the students impressive and more clear.Key words: limit; calculus; matlab; graphic

微积分是三本院校偏文科类新生的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对于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等起到关键作用,也是学生升学深造的一门考试课程。微积分课程本身比较抽象,理论性强,而且三本院校学习微积分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文科生,他们数学基础薄弱,对学习数学不自信,普遍感到学习数学很吃力。

数列的极限和函数的极限是微积分里首先接触到的重要章节,后边很多重要的概念,例如:函数的连续性、可导、可积等都是借助于极限来定义的,因此极限是微积分的重要思想和基本工具,学好这一部分内容可以为后续内容打好基础,而且可以增加学生学习微积分的自信心。

如何改革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率成了微积分这门课程的改革热点。在授课方式上,可以将传统的黑板板书讲授和现代计算机软件相结合。Matlab 软件具有作图和数值计算的优势,可以生动表现函数图像,帮助学生想象、理解,同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本文挑选几个稍微复杂点而且相互之间容易混淆的函数,教材中一般没有给出它们的图形,我们借助于Matlab的画图工具,将它们的图形展现出来,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几个函数的图像及其极限分析

1)[limx→∞x?sinx]

程序:

>> x=-40:0.01:40;

>> y=x.*sin(x);

>> plot(x,y)

>> title('y=x*sin(x)');

>> xlabel('x');

>> ylabel('y');

如图1,可以观察到极限[limx→∞x?sinx]不存在。

借助于图像我们这样分析:虽然[x]趋向于无穷大,但是[sinx]是在-1和1之间取值的周期函数,它会把函数值不时的拉回到0,因此,随着[x→∞],整个函数在[x]轴上下振荡,其振幅逐渐增大,函数没有极限。另外,我们说当[x→∞]时,函数[fx=xsinx]是无界变量但不是无穷大量,因为[fx]可以要多大有多大,但并不是从某个时刻之后总成立。用Matlab画出函数[fx=xsinx]的图形,学生一目了然,加强了学生对无界变量和无穷大量之间的关系的认识。

2)[limx→0sin1x]

程序:

>> subplot(1,2,1);

>> fplot('sin(1/x)',[-0.001,0.001]);

>> title('y=sin(1/x)');

>> xlabel('x');

>> ylabel('y');

>> subplot(1,2,2)

>> fplot('x*sin(1/x)',[-0.001,0.001]);

>> title('y=x*sin(1/x)');

>> xlabel('x');

>> ylabel('y');

对于极限[limx→0sin1x](图2左),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在原点附近函数[y=sin1x]的值在-1 与 1 之间波动,没有极限。理论分析:当[x→0]时,[1x→∞]。对于周期函数[y=sint],易知当[t→∞]时,[y=sint]没有极限,函数在-1和1之间周期振荡。回头来说,则[limx→0sin1x]不存在极限,[x=0]称为函数[y=sin1x]的振荡间断点。

3)[limx→0x?sin1x]和[limx→∞sinxx]

在学习无穷小量这一节的内容时,我们证明过一个定理:无穷小量乘以有界变量仍为无穷小量。利用这个结论,虽然[limx→0sin1x]不存在,但[x→0]为无穷小量,所以函数[sin1x]乘以一个无穷小量后[limx→0x?sin1x]为无穷小量,因而极限为0。观察函数[y=x?sin1x]的图形(图2右),当[x→0]时,函数值不断振荡,但离0越来越近,极限为0。

同时,我们可以快速给出极限[limx→∞sinxx=0]。第一种思路:[limx→∞sinxx=limx→∞1x?sinx],当[x→∞]时,[1x]为无穷小量,[sinx]为有界变量,无穷小量乘以有界变量仍为无穷小量,因此该极限为1;第二种思路:借助于前边得到的结果[limx→0x?sin1x=0]来求该极限,即[limx→∞sinxx=t=1xlimt→0t?sin1t=0]。函数在形式上容易混淆,要分清楚极限过程,发现两个极限的实质是一样的。观察图形(图3),随着[x]的无限增大,函数[sinxx]的图形沿[x]轴上下振荡,振幅逐渐减小,趋向于0。

4)[limx→0sinxx]与[limx→∞x?sin1x]

程序:

>> x=-6*pi:0.001:6*pi;

>> y=sin(x)./x;

>> plot(x,y)

>> text(0,1,'o')

>> title('y=sin(x)/x');

>> xlabel('x');

>> ylabel('y');

一般,在微积分教材中,都会把[limx→0sinxx]当做一个重要的极限来讲解,利用极限存在的“夹逼准则”证明出[limx→0sinxx=1]。现在本文给出函数[sinxx]的图形(图3),一目了然,当[x→0]时,函数[sinxx]的极限为1。

同时,我们可以快速给出极限[limx→∞x?sin1x=1]。思路为:[limx→∞x?sin1x=limx→∞sin1x1x][=t=1xlimt→0sintt=1]。另外,函数[x?sin1x]的图形(图2右)也已经给出,非常清楚直观。

结束语

本文一共介绍了6个函数的极限:[limx→∞x?sinx]不存在,[limx→0sin1x]不存在,[limx→0x?sin1x=limx→∞sinxx=0],[limx→0sinxx=limx→∞x?sin1x=1]。我们从理论方法上分析了这6个函数的极限,并给出了它们的图形,使得学生们一方面学习计算极限的方法,另一方面通过观察图像加深对函数的了解和对极限的记忆。由此可见,恰当的应用 matlab 的画图功能,有助于巩固学生对重要概念的掌握和理解。

参考文献:

[1] 周坚.三本文科类新生适应高等数学教学的几点建议[J].西昌学院学报,2012(26).[2] 麦红.Matlab在大学文科数学教学中的应用[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8(4).[3] 赵树??.经济应用数学基础

(一):微积分(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4] 李娜,仁庆道尔吉.Matlab在高等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大学教育,2012(11).[5] 冯娟.文科高等数学教学内容改革初探[J].考试周刊,2010(22):14.[6] 菅小艳.MATLAB在高等数学中的应用[J].计算机时代,2011(5).

第四篇:IQ举例

举例:无菌包装热封口机安装鉴定(IQ)报告

(提纲)

 适用范围:新购置的AK002(编号HG-019)封口机,安装在洁净室3。

 操作:

按照热封口机操作手册和相关SOP操作。

 人员资格鉴定:略

 洁净室环境确认:周末前应按照洁净室清洁控制程序SOP 1-12-77对洁净室进行

彻底清洁,符合要求。

 仪器仪表校准

按照 SOP20-1-2的规定校准相关仪表和测量设备。

 记录

见质量工程技术实验室记录本 JWS 98-4,第46-62 页。

 结果:

项目要求结论

电源热封口机使用说明书符合气压热封口机使用说明书符合工效学布置热封口机使用说明书符合零部件热封口机使用说明书和SOP 20-12-14符合加压气体排放SOP1-12-77符合设备保养步骤SOP20-12-14符合加工袋子的能力SOP20-12-14符合 问题

加压气体向洁净室排放,一开始影响环境,后通过在热封口机的排气管上安装一个油底空气过滤器使问题得以解决。关于该设备的粉尘问题应按照SOP-9-15-84 的规定进行监测,暂时还没有发现不利影响。

 结论

热封口机安装成功。

 安装鉴定结果的审定

第五篇:筹建期举例

企业筹建期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段划分标准,这给新办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难题。在此,笔者通过实例,对筹建期的划分及其相关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探讨。例如,某公司股东2003年5月1日签署协议筹办一加工企业,2003年9月开始建厂,同年11月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9月1日部分厂房开始使用,进行试生产并销售产品,但仍有部分厂房在建,而且已使用厂房与在建厂房是一个整体,属同一项工程。2005年4月厂房全部建造完毕,正式开始生产销售。那么,该如何划分该企业筹建期?企业筹建期购入的无形资产和无需安装的设备是否应该摊销和计提折旧?若摊销或计提折旧,又该如何列支?该企业2004年9月试生产后,哪些支出应计入试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其他支出又如何列支?

对于筹建期的划分,《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税法规定倒有不少版本,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等都有涉及。但是,这些都是针对税收做出的政策规定,如果财务上有更明确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守财务上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中第1条的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的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的期间为筹建期。因此,对于内资企业也应当以实际有了生产、销售、提供劳务或者其他经营行为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如果难以确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则可以依据税法规定“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并据以确定企业的筹建期。”

据此,上例中的筹建期应当是股东协议成立公司(即2003年5月1日)合同签署之日起到2004年9月1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在筹建期时可能会购入无形资产或无需安装的设备,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那么,筹建期购入的无形资产和无需安装的设备是否应该摊销和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17条的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1条的规定,企业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5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因此,在筹建期内购入的无形资产和无需安装的设备应该摊销、计提折旧。那么,对它们的摊销和折旧如何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筹建期间的费用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一次性摊销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因此,企业可以单独设二级科目“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进行筹建期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一次性摊销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并可单独设二级科目“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进行筹建期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销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企业经过筹建期进行试生产后,需列支有关的费用支出。这些支出主要有:与继续建造有关的支出、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支出、前面延续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已完工并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根据有关规定,与继续建造有关的支出继续计入在建工程;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支出要区分,属于期间支出的计入期间费用,产品成本则根据确定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前面延续的无形资产摊销进入期间费用;前面延续的固定资产折旧要根据资产的使用情况直接摊入试生产的产品成本或延期摊入产品成本;已完工并开始使用的固定资

产的折旧直接摊入试生产的产品成本。

上例中,企业在2004年9月试生产后,应以前面所列内容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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