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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总结(5篇)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5-86676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9 23:27: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阳光家园计划总结

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阳光家园计划”(202_-202_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残联:

自中国残联、财政部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任务以来,我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和专用标识,积极争取落实配套经费,每年度能及时将任务资金落实到位,兑现到人,项目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阳光家园计划”(202_-202_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_-202_年,四川省残联下达我县“阳光家园计划”资金162600元,任务总数542人。其中:202_年100人,202_年171人,202_年171人。本地202_-202_年落实任务548人次,支付居家托养资金328800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县“阳光家园计划”资金162600元,县级配套资金166200元。托养机构未建立。由于我县未建立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目前依托民办非企业“盐亭县晚晴山庄社会福利院”对需要托养的残疾人进行托养。三年来,该机构托养残疾人116人次,其中:智力残疾33人次,精神残疾26人次,肢体残疾57人次。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以来,根据绵阳市残联、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_]44号),县残联及时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盐亭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盐残发[202_]56号),该办法规定实施时间,同时明确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条件,补助金额标准。

(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1)阳光家园申报程序;(2)申请管理制度;(3)审批制度;(4)资金管理发放制度;(5)居家安养服务补助发放制度;(6)监督检查制度;(7)档案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统一使用“阳光家园计划”标识。

(四)录入“阳光家园计划”管理数据库543人。其中:202_年100人,202_年172人,202_年271人。视力残疾26人,肢体残疾78人,智力残疾36人,精神残疾23人,多重残疾9人。202_年271人,其中视力残疾40人,肢体残疾123人,智力残疾58人,精神残疾40人,多重残疾10人。申请人家庭状况:低保家庭542人,非低保家庭1人。

(五)开展检查考核情况: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以来,县残联理事会成员每年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助家庭进行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调研,分别深入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中对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检查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收集居家托养服务意见。要求乡镇残联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标准安排落实资金,切实把党的好政策送给残疾人家庭,把党对残疾人的关怀送到残疾人的心坎上。

三、项目效益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

(一)项目效益:一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实惠,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四是对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解除相关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意义重大;五是“阳光家园计划”已作为当地政府成立残疾人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六是社会效果好、影响大,真正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县残联依托民办非企业“盐亭县晚情山庄社会福利院”建立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该机构主要以寄宿制托养为主。由于属于民办,投资规模和服务质量、服务设施尚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社会公众及媒体对“阳光家园计划”的关注情况: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财政局长、残联理事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盐亭县“阳光家园计划”-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残联,由教就中心副主任胥明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近三年来,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得到了社会公众及媒体广泛关注。共同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虽然经费不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四、其他

(一)在盐亭县云溪镇、盐亭县晚情山庄开展了“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工作。

(二)为提高托养服务水平,开展了8期400人参加的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三)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专项标准和工作规范。

五、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把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作为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的民生工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围绕资助范围和对象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托养对象基本情况,研究落实计划的途径和办法,主动向政府及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背景和内容,反映残疾人需求,提出实施意见,争取政策支持。针对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办法。

2、充分认识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总体要求,把握步骤方法,采取针对措施,确保任务落实,最大程度地发挥“阳光家园”解决部分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和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作用。

3、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抓住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有利时机,着眼于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投入为支撑的政策制度,制定了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工作规范。

4、为加强项目管理,使用了中国残联编制的申请审批表格和开发的项目软件,要求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受理申请的县残联将受助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施规范操作,确保项目材料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准确把握并认真执行托养服务对象、资助范围、申请资助条件等原则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作为托养服务的主要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核对、查验、公示把关,增加透明度。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按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我县有符合办法规定享受资助条件的近1000人,而每年人数分配名额不到三分之一,需要资助的缺口太大。

二是我县财政困难,三年来中央及省级资金只下达两次,市级没有配套任何资金,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该项补助资金列入残保金支付,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完成。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居家托养服务标准,借助政策有效整合资源,制定相关规划,切实解决好残疾人居家托养及就业问题。

二是抓紧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三是争取资金、项目,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切实解决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长期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让阳光家园更阳光。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争取上级对我县扩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所需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居家托养,有效地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阳光家园计划总结

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阳光家园计划”(202_-202_)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残联:

自中国残联、财政部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任务以来,我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和专用标识,积极争取落实配套经费,每能及时将任务资金落实到位,兑现到人,项目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阳光家园计划”(202_-202_)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_-202_年,四川省残联下达我县“阳光家园计划”资金162600元,任务总数542人。其中:202_年100人,202_年171人,202_年171人。本地202_-202_年落实任务548人次,支付居家托养资金328800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县“阳光家园计划”资金162600元,县级配套资金166200元。托养机构未建立。由于我县未建立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目前依托民办非企业“盐亭县晚晴山庄社会福利院”对需要托养的残疾人进行托养。三年来,该机构托养残疾人116人次,其中:智力残疾33人次,精神残疾26人次,肢体残疾57人次。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以来,根据绵阳市残联、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

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_]44号),县残联及时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盐亭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盐残发[202_]56号),该办法规定实施时间,同时明确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条件,补助金额标准。

(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1)阳光家园申报程序;(2)申请管理制度;(3)审批制度;(4)资金管理发放制度;(5)居家安养服务补助发放制度;(6)监督检查制度;(7)档案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统一使用“阳光家园计划”标识。

(四)录入“阳光家园计划”管理数据库543人。其中:202_年100人,202_年172人,202_年271人。视力残疾26人,肢体残疾78人,智力残疾36人,精神残疾23人,多重残疾9人。202_年271人,其中视力残疾40人,肢体残疾123人,智力残疾58人,精神残疾40人,多重残疾10人。申请人家庭状况:低保家庭542人,非低保家庭1人。

(五)开展检查考核情况: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以来,县残联理事会成员每年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助家庭进行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调研,分别深入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中对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检查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收集居家托养服务意见。要求乡镇残联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标准安排

落实资金,切实把党的好政策送给残疾人家庭,把党对残疾人的关怀送到残疾人的心坎上。

三、项目效益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

(一)项目效益:一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实惠,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四是对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解除相关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意义重大;五是“阳光家园计划”已作为当地政府成立残疾人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六是社会效果好、影响大,真正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县残联依托民办非企业“盐亭县晚情山庄社会福利院”建立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该机构主要以寄宿制托养为主。由于属于民办,投资规模和服务质量、服务设施尚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社会公众及媒体对“阳光家园计划”的关注情况: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财政局长、残联理事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盐亭县“阳光家园计划”-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残联,由教就中心副主任胥明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近三年来,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得到了社会公众及媒体广泛关注。共同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虽然经费不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四、其他

(一)在盐亭县云溪镇、盐亭县晚情山庄开展了“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工作。

(二)为提高托养服务水平,开展了8期400人参加的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三)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专项标准和工作规范。

五、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把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作为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的民生工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围绕资助范围和对象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托养对象基本情况,研究落实计划的途径和办法,主动向政府及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背景和内容,反映残疾人需求,提出实施意见,争取政策支持。针对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办法。

2、充分认识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总体要求,把握步骤方法,采取针对措施,确保任务落实,最大程度地发挥“阳光家园”解决部分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和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作用。

3、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抓住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有利时机,着眼于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投入为支撑的政策制度,制定了建立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和工作规范。

4、为加强项目管理,使用了中国残联编制的申请审批表格和开发的项目软件,要求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受理申请的县残联将受助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施规范操作,确保项目材料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准确把握并认真执行托养服务对象、资助范围、申请资助条件等原则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作为托养服务的主要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核对、查验、公示把关,增加透明度。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按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我县有符合办法规定享受资助条件的近1000人,而每年人数分配名额不到三分之一,需要资助的缺口太大。

二是我县财政困难,三年来中央及省级资金只下达两次,市级没有配套任何资金,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该项补助资金列入残保金支付,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完成。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居家托养服务标准,借助政策有效整合资源,制定相关规划,切实解决好残疾人居家托养及就业问题。

二是抓紧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三是争取资金、项目,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切实解决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长期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让阳光家园更阳光。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争取上级对我县扩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所需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居家托养,有效地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实习总结阳光家园

实习总结

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在这三个星期里,我收获颇多。我们小组的实习内容主要是到阳光家园中与那里的智力残疾者开展有关项目。因此,我们小组负责人联系了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阳光家园。在去阳光家园之前,为了更好的开展活动,我们先上网查询了很多相关的资料。通过上网搜查,我了解到什么是智力残疾。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通过小组组长的介绍,我了解到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阳光家园中的智力残疾者都是轻度智力残疾,有阅读能力,能恰当的与他人进行交往。

我们小组首先参观了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阳光家园,了解那里的智力残疾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智力残疾等级、家庭情况等,观察各智力残疾者的行为表现并进行记录。与各智力残疾者进行基本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由于实习指导老师一再强调要将本次实习做成一个课题,体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专业特点,而不是单纯的义工服务,所以我们根据所观察和记录的内容,对各智力残疾者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找到其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评估其服务需求,做出需求报告。然后根据需求报告写出项目策划书。最后在小组成员的共同商讨下,我们决定项目策划书的标题为智力残疾者运动及感知康复。项目策划书写好后,我们拿到阳光家园与那里的负责人协商项目开展的具体事宜并对项目策划书进行修改。然后我们小组根据修改后的项目策划书一步步、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我们随时注意评估和反馈。总的来说,这次的项目完成的还比较顺利。在实习后期,我们临时接到了新任务,就是与社区负责人协同发放与回收关于残疾人社会需求的调查问卷。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悟最深的主要有两点:

首先,我再一次深刻认识了什么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社会工作需要运用专业手段,辅 之以非专业手段,需要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的结合。社会工作介人智力残疾者,需要社会 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 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身为一个社工人员,我们在制定和实施社会服务项目时,应该以案主的自身需求为第一要务,以为其解决问题为结成信任纽带的前提,要坚持以案主为 本,为案主服务的思想。在进行需求评估时,更要深入到个人,因为每个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社工人员应当是助人自助的,助人为主观前提,自助为客观结果,以自己想法推断案主状况就 是本末倒置。社工的独特性就在于其的客观性与整合性,以案主的周边环境为突破探寻问题根源,以周边资源整合入手探寻解决方案,以案主自觉为前提做出最后最有利于案主的决定。如果盲目地以自身想法为案主提供帮扶项目,毫不考虑案主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那么社工与其他单纯的社会援助系统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次,我在这次实习中了解到目前我国残疾人现状不容乐观。在阳光家园中,一位残疾者的一句话触动了我的心。她说这个社会太残酷了,每次她去招聘会,都会因为她智残而被拒绝。说实话,就是正常人也觉得社会的就业、竞争压力太大了,更别提这些残疾人还遭受着歧视。这些残疾人也渴望和正常人一样,拥有学习、生活、就业的权利,他们也渴望得到社会的尊重、包容和关爱。社会不能因为他们残疾而放弃他们。国家和政府还有许多问题要来解决和完善。就拿阳光家园来说,它是专为智力残疾者设置的一个机构。但并不是所有的智力残疾者都能到里面学习、休息。它只适合轻度智残者,对于重度智残者,阳光家园不能起到好效果。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事业,更多地关注残疾人。另外,残疾人的心理健康这方面需要得到改善和提高。我国在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一方面应当注重对残疾人的心理辅导。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极大的关怀,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第四篇:阳光家园总结

尖山街阳光家园计划总结

尖山街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扶贫和托养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街“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民生工程。

尖山街于9月份正式开展了“阳光家园计划”,共开展了语文,数学,棋类,手工编织,康复训练等科目,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教学,让学生能充分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寓教于乐,在快乐的学习气氛中学到了知识,深受家长好评。

“阳光家园计划”的展开在家长中得到了一直的支持,给残疾人和残疾人的家属带来了许多实际的利益:一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实惠,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四是对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解除相关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意义重大;五是“阳光家园计划”已作为当地政府成立残疾人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六是社会效果好、影响大,真正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近几个月来,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得到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共同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虽然经费不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我街阳光家园计划今后的工作计划是:一是进一步规范居家托养服务标准,借助政策有效整合资源,制定相关规划,切实解决好残疾人居家托养及就业问题。二是抓紧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三是争取资金、项目,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切实解决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长期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让阳光家园更阳光。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争取上级对我街扩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所需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居家托养,有效地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202_/11/1

第五篇:武穴市武穴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

武穴市“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方案,现就开展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高托养服务水平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建立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实施原则:“阳光家园计划”是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托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文体娱乐、职业培训、护理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民心工程”。遵循以人为本,以解决最困难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因地制宜,动员社会,倡导多种服务形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步扩大

受益面;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和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任务目标1、202_年至202_年,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两所可容纳20-30人的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人次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全日制的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寄宿式托养服务。

2、在武穴、梅川城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工作,建立2个日间照料站,每站容纳10人,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托养服务,共同完成托养任务。

3、开展居家照料等托养服务工作,通过监护人对托养对象进行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每年提供200人次的居家服务。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范围包括:

1、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享受低保或贫困的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家庭。

资助标准:

1、对托养机构给予一定补贴。

2、对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补助;日间照料托养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补助;寄宿型托养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补助。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托养服务协议;

4、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

5、托养服务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

(二)申请居家托养资助的残疾人,按照家庭贫困程度,进行有序依次确定,并逐步扩大资助范围: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属于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3、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专人照料(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

4、属于“一户多残”、“老养残”等困难户;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

五、审核认定程序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型家庭应向市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托养残疾人明细表》和《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残疾人汇总表》,并按照“补助条件”规定交相应证明材料,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与托养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

市残联对托养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查验无误后,提出初审意见服上级残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管理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

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建设中的一重要内容,要成立以市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下达的任务和资金,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配套资金,提出切实的服务标准和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逐一审查核实申请材料,并通过实地查验,公示、公告等形式,严格把关。资金及时到位,不得截留、挪用。

市残联会同财政部对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加强宣传,保障信息畅通

市级残联要建立专门档案,完整反映计划执行的全过程,对受助机构、家庭和受益残疾人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实时录入《“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通过报纸、电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宣传,及时进行总结,注重典型引路,推广经验作法,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托养服务机构的真心奉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四月十日

阳光家园计划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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