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搞好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科室的重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要按照热情、公正、及时、稳妥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2、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科室都必须严肃认真、及时承办,不得推诿和积压。案件办理期限:一般案件限一周内办结,较复杂的不得超过1个月,月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信访电访登记簿”,不得遗漏和丢失。经领导批示的,承办人要进行记载并及时督促检查和催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上级和其他单位批转来的信访事宜,除按以上原则和分工承办外,应按领导批示和要求予以回复。
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处后(除匿名、假名、无地址的外),要及时向来信来访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如对查处答复不满意,要继续复查,并将结果回复信访人。
6、各科室所承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写出书面查处报告及答复,并连同原信或来访记录交综合科存档备查。
7、反映医务人员思想作风、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报院长批示办理。
8、反映有关业务问题的,转业务副院长并按批示办理。
9、要求面见领导的,安排接待时间。特殊情况下,征得来访人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认真接待,事后如实汇报给有关领导。
10、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主任或主管主任每周有一名领导用半日时间对外接待。
(1)、接待内容:举报医院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队伍管理、文明行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反映有关法规贯彻执行的重大事宜。
(2)、接待方法:首先由接待员接待来访人员,除反映上述内容外,来访人员有要求直接向领导反映或举报情况的,由领导接待。其他情况由接待员接待后,按本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3)、接待时间:每周五上午8:30至11:30。
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1、参加领导接待日的领导要挂牌接待。
2、领导接待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接待地点在医院接待室。
3、在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应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能解答的要予以答复;一时不能解答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科室调查处理后给予答复;对不切实际超出政策规定提出过高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息诉罢访。
4、领导接待日的安排,由信访处提前通知委领导做好接待准备。如需有关科室共同参与接待的,应预先通知。信访处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要求承办处室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包案
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原则上按医院领导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对口包案。包案的具体案件除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外,其它重大信访问题由相关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定后列为领导包案。领导对包案的信访案件要亲自参与调处工作,并责成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上级批(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结后应及时上报办结结果。
四、以上规定列入责任制考核评比内容。
五、本制度自202_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为巩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果,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人民群众工作,健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教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拟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学校和谐、社会稳定。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1、为保障接访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建立“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接访领导小组); 组长:杨有权 副组长:张海斌
成员:杨亚军、齐晓新、房振宇、孙国辉、王俊利、李元恒
2、校长为组长,对接访工作负总责,其余同志均为责任人。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校工会办公室合并办公。李元恒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除参加接访值班工作外,还要负责信访材料的整理、归档、报送等事项。
4、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按领导小组成员排序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分别以各自办公室为接访点,负责做好发生在值班时间内的接访工作,不得上推下卸、互相推诿;对于所接访的内容,凡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故意推延,凡不能个人做出处理决定、须报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也必须在接访后的一周内回复来访(来信)者。
5、领导小组内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做好维持本系统和本校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劝解、疏导上访人员的责任,不得知情不报、瞒报,更不得纵恿他人上访,发现相关苗头,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6、每个接访人员对接访的案件必须填写《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并交回办公室归档备查。
三、接访重点
1、与本校有关的包括在职和不在职的信访案件及信访老户;
2、容易引发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3、群众反映有关学校个方面工作的热、难点问题;
4、群众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其他问题;
5、上级转来学校的信访案件。
四、接访原则
1、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作到信访问题不上行,矛盾纠纷不升级;
2、坚持以人为本,多办实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坚持依政策、依法律的原则;
4、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海洲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_年9月
第三篇: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机制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机制
1.全体工作人员均有接待来信来访的责任,来信来访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有理有节。
2.来信来访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来信来访接待的第一人应弄清来信来访内容,属自己范围的事项要尽量解释清楚;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移交其他有关人员。不得互相推诿和拒绝接待来信来访。
3.一般来信来访,根据岗位职责,由有关人员办理;重要来信来访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办理。办理来信来访的人员难以回答或不宜回答的事项,应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再作出解释。答复意见应报主要领导同意。
4.来信来访回复、解释必须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政策为依据。对未弄清的事项,或不应由个人解释的事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作不负责任的回复、解释。
5.对来信来访中涉及的一般政策性问题,接待人员应给予周到满意的回复。能够办理的事项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说明其理由。
6.搞好接待来信来访登记,由政教处综合汇总情况。
思南县许家坝中学
第四篇:关于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关于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关于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维护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领导,维护内部稳定,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一切不安定因素,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信访工作责任制:政工干部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信访工作,本单位职工在领导接待日,可直接找单位责任人反映情
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助单位责任人开展信访工作。
2、工作方针:责任人应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针,加强防范工作,确保一方的稳定。
3、日常工作:责任人应经常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全体队员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4、处理、回复:责任人接到信访件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写信人作出回复;如本单位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加剧。
5、部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开展思想交流活动,了解职工最新情况,发现不安定团结的隐患,应立即向单位责任人汇报,同时协助责任人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
6、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时间:8:00—16:00。
7、接待要求:耐心听取,认真记录,细心解答,礼貌用语。
8、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XXXX单位
202_/3/16
第五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文
一、街道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信访处理台帐。
二、群众提出的问题属本级工作范围能解答的,应摆清事实,讲清政策依据,耐心细致予以答复,避免越级上访的发生。
对不能当即答复的,应讲清原因并开展调查或上报,经调查核实清楚或上级予以明确回复后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应做好书面答复。三、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依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查处理.四、调查情况属实,应及时纠正、及时整改;
情况不实的,提供有关证据,讲清政策依据,向来访群众做好说明、说服工作。五、对群众来信来访资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保护来信来访群众的人身权利,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准则
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处理来信来访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中队具体办理。三、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妥善处理。
做到不拖、不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具体办法:1、接待人员态度要诚恳,讲解要细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事,要认真对待。对领导和上级转来的信访件要认真及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复。
3、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值班人员在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领导。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本职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以便在解答和处理有关信访时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访接待及案件查处的过程中,相对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访工作是机关的日常性工作,是机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途径。本制度所称的信访是指信访人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二条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
在处理来信来访时,既要严守国家秘密,又要注意保守来信来访中的秘密,适度掌握好知情范围。
第四条
信访工作的接待范围
(一)本局及下属单位的在职与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家属。
(二)与我局管理职能直接相关的投诉。
(三)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第五条
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受理单位及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及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奖励、专利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对全市科技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向各县(区)科技部门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交办、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二)从来信来访中,筛选出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为决策者提供建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凡属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受理,经领导批准同意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信访人作出说明。
第七条
对直接能答复的一般性及咨询性信访事项,应按时限要求直接办理。
第八条
信访事项当自受理之日起___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或重要信访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___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信访人对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___日内,请求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___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条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一条
对已经按《信访条例》要求,经过复核终结不再受理的来信,已回复的重复来信,无参考价值、内容不清的其他来信,一般按存信处理,不予办理。存信按地区、年份打包,定期销毁。
第十三条
接访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访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更不得接受信访者的馈赠、宴请,不得要求信访人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四条
处理信访件应讲究程序,及时上报,认真做好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
承办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按规定时限办理并上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期限,应及时向有关方面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接访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者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访人员对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应进予以制止和必要的劝导,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位接访的领导负责相应信访问题的处理、跟踪或交办、落实,包括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稳控,直至信访人息访。
第十八条
局(院)党组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领导接待日安排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