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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处理作业流程20140221[全文5篇]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5-67388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4 02:12: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伤申报﹑处理作业流程20140221

高步區工傷申報﹑處理﹑結案作業流程

1.工傷申報流程:

1.1事故發生 → 傷者送裕元醫院治療 → 傷者單位在二小時內報廠安全員→ 廠安全員調查核實的同時電話知會行政中心安全課 → 十二小時內(重大工傷一小時內)在公文系統內提出工傷報告申請送審并向行政中心安全課提供申報工傷所需材料 → 行政中心安全課在二十四小時內(重大工傷二小時內)完成調查申報相關手續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符合工傷保險范疇的按社保標準處理 → 不符合工傷保險范疇的社保退單后 → 安全課退單工廠并郵件知會(一個工作日內完成).2.工傷申報所備資料:

2.1工廠《工傷報告申請批準函文》

2.1.1《工傷報告申請函文》按集團2013年7月實施的核決權限項目:人事薪工類.4-

42.工傷報告在公文系統內提出申請。

2.1.2報告內容:姓名、姓別、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單位、參保情況、從事工種、受傷時間、受傷情況、住院醫院、事后改善建議、事故證明人等。

2.1.3附檔證明材料:根據工傷發生的情況,附2.2至2.9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匯成PDF檔作附檔證明材料。

2.2工傷《事故証人証言》原件一份(證人證言內容: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事發經過及受傷部位說明,貼上證人廠卡或身份證複印件,並簽名按手指印)。

2.3傷者首次《甲類疾病診斷証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4《求職表》或廠卡復印件一份.2.5《身份証》復印件一份.2.6傷者《考勤記錄》(從1日到受傷日止)一份.2.7工傷人員因工出差受傷的:須提供《出差單》或《工廠內部聯絡函》復印件一份.2.8工傷人員參加集體活動受傷的:須提供相關活動《函文》及報名名單等材料各一份.2.9屬于交通事故或者刑事案件的工傷應提供下列材料﹕

2.9.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印件一份.2.9.2事故現場示意圖或交通事故路線圖一份.2.9.3當地公安部門的証明材料復印件一份.2.9.4外宿証明﹑出租房主所在《居委會証明》復印件一份.2.10廠內工傷按2.1至2.6條提供資料,其它工傷除按2.1至2.6條提供資料外還需要按2.7、2.8、2.9條提供資料.2.11工傷延遲申報(延遲超過一個月以上的)須提供延遲申報原因及醫療費歸屬說明資料一份。

3.工傷調查及責任人追究處理:

3.1工傷調查:

3.1.1安全員接到工傷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調查了解工 傷發生的經過、事故原因、防范落實、教育落實、責任人追究處理等,在十二小時內

(重大工傷一小時內)完成報告,報行政中心安全課。

3.1.2行政中心工傷負責人接到工傷報告后,第一時間到達工廠對工傷發生的事實情況進行核實,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申報報告材料,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重大工傷二小時內通知社保部門,后補申報報告材料)。

3.2工傷責任人追究責任處理:

3.2.1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事故直接責任、管理責任應按管理制度追責,由工廠安全負責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報行政中心安全課備存;

3.2.2事故直接責任人,違反安全操作流程造成事故的,應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違反安全流程相關規定,記大過一次處罰;

3.2.3事故單位管理責任人因監督管理、教育培訓、隱患整改未落實,對造成事故發生負由管理及監督責任的責任人,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其它工作失職行為,記小過一次處罰。如強令指揮的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違反安全流程相關規定,記大過一次處罰;違法的政府交安監部門依法處理。

3.2.4安全員及工傷負責人,對于事故的發生,未及時調查上報,對相關責任人未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的,依管理制度作出績效考核及記過處理。

4.工傷認定范疇《社保法規定》:

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關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4患职业病的;

4.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4.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8.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8.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8.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8.4职工有前款第(4.1)项、第(4.2)项、第(4.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社保法規定》:

5.1故意犯罪的;

5.2醉酒或者吸毒的;

5.3自残或者自杀的;

5.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工傷就醫:

6.1工傷事故發生后由安全員填寫<工傷就醫單> 送至或由單位人員及時送至裕元醫院為工傷員工辦理工傷挂號﹑記帳﹑就醫等事宜。

6.2每月15-25號由工廠安全員和安全課工傷管理員協同裕元醫院工傷辦理員對就醫工傷員工進行一次就醫復檢﹐對需治療工傷員工告知記帳處安排繼續治療﹐對不需治療工傷員工進行醫療終結,收回就醫卡,由區域安全課工傷管理員向裕元醫院社保組提供工傷終結員工所需醫療費用發票打印名單,醫療發票費用出來後由安全課工傷管理員通知工傷員工到社保局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告知記帳處清算費用由安全課辦理保險索賠。

7.工傷評殘:

7.1工傷員工醫療終結后安全員准時通知工傷員工到行政中心安全課→行政中心安全課帶工傷員工到社保部門開具評殘介紹信→工傷員工攜帶介紹信到康怡醫院評殘→領取《鑒定結論回執》及相關發票《檢查報告、清單》交行政中心安全課→由安全課到社保部門領取鑒定書(四份原件)後→通知工傷員工到安全課簽字《勞動能

力鑒定文書送達回証》確認,領《鑒定書》原件一份本人保存→工廠安全員保存一份→行政中心安全課備存原件一份.另一份待遇及醫療費用結算時反回社保局.兩份待結算醫療及待遇費用使用(未達級三份)。

7.2工傷評殘所備資料:

7.2.1未參保者:

7.2.1.1《疾病診斷証明》復印件一份.7.2..1.2《身份証》復印件一份(攜帶原件以便核實).7.2.1.3公司《委托書》一份(需加蓋公章).7.2.1.4有《住院記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7.2.1.5受傷部位首次DR拍片報告復印件一份.7.2.2參保者:

7.2.2.1《疾病診斷証明》復印件一份.7.2.2.2《身份証》復印件一份.7.2.2.3有《住院記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7.2.2.4《工傷認定書》復印件一份.7.2.2.5受傷部位首次DR拍片報告復印件一份.8.工傷保險終結處理流程:

8.1行政中心安全課帶工傷員工及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辦理工傷終結手續→社保出具《職工因工傷亡補償待遇支付決定》(員工本人現場確認簽名并自存黃聯)→行政中心安全課保存藍聯)→社保支付返回款項(工傷員工一次傷殘補助金及住院伙食費、工傷員工醫療費用).8.1.1工傷保險一次傷殘補助金及住院伙食費,由社保直接轉入工傷員工個人帳戶(包括:A.工傷醫療住院期間伙食費:每天/35元X住院天數;B.鑒定、檢查費:按實際發票金額100%報銷;C.達到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工傷員工受傷前12個月工廠平均繳費工資支付);

8.1.2 工傷員工醫療費用:現場結算的由醫院現場結算;未能現場結算的由行政中心

安全課整理向社保部門申請報銷直接匯入公司帳戶,由財務轉入所屬工廠,每月 30號前區域安全課工傷負責人提供醫療費用返回明細交財務核對入帳。

8.2.工傷結案所備資料:

8.2.1門診藥費發票/住院費用發票.8.2.2門診病歷/用藥清單.8.2.3出院小結.8.2.4勞動能力鑒定書.8.2.5相關檢查報告單.8.2.6疾病診斷証明.8.2.7身份証復印件二張.8.2.8個人《銀行開戶信息証明》(放棄鑒定、同時沒有住院的不需要提供).9.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處理:

9.1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時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廠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9.1.1工傷員工提出申請,申請內容為工廠應依法支付給受工傷員工的相關費用。

9.1.2工廠安全員根據受工傷員工申請,依社保法規規定,按集團2013年7月實施的核決權限項目:人事薪工類.4-46.人員工傷及死亡給付,在公文系統內提出申請。

9.1.3申請內容:受傷員工姓名、姓別、身份證號碼,所在單位、工號、受傷時間經過,社保申報認定時間,勞動能力鑒定時間、傷殘等級,社保支付待遇情況,個人申請要求,按《工傷保險條例》依法應支付給受傷員工的各項費用計算標準,合計費用,受傷員工姓名、帳號。

9.1.4附檔證明材料:個人申請、9.2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匯成PDF檔作附檔。

9.1.5申請函文批準后,列印作為附件,填寫請款單→經工廠權責主管確認后→送財務請款直接匯到工傷員工個人帳戶。

9.2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處理須提供資料:

9.2.1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離職單).9.2.2工傷認定書.9.2.3工傷評殘鑒定書.9.2.4工傷員工的平均薪資材料.9.2.5工傷員工個人銀行帳戶確認材料.9.2.6解除勞動關系后工傷處理協議書.10.工傷投訴處理:

10.1安全課接工傷投訴后記錄備案﹐按員工投訴內容進行了解核實﹐一般性投訴事件安全課依照現行公司制度及法規法律調解﹐嚴重性投訴報社保部門﹑上級領導處理。

(2014年2月修改)

東莞高步行政中心安全課

第二篇: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设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需提交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设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工伤与病情关联性确认

申请材料:

1.所属社保工伤部门开具《深圳市工伤与病情关联性确认申请书》及复印件;

2、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程序: 由所属社保工伤经办机构开具介绍信并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深圳市劳动能力

鉴定办公室申请办理.时限:60天内。

费用:300元申请一次

二、首次伤残评残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及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5、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单位申请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

参保由单位申请盖章。

程序: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伤

保险处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办公室(简称市劳鉴办)办理手续。

受理机关: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首次鉴定)

时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0天。

三、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单位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设区社保中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为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其委托人;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医疗等费用的,该费用的申请人应为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工伤;

3.申请人申请的待遇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

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以上由设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程序:

1、社保机构工伤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收文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告知书》;

2、材料收齐后,如申请人为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对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保险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如有证据(如邮寄回执或送达回执、录音、相片等)显示用人单位已收到工伤保险部门要求其举证的通知,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或举证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根据伤者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工伤保险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4、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出具《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于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到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送达时可要求伤者、用人单位直接在认定书上签收或在《深圳市工伤保险文书送达回执》上签收。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形式。

受理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分局、管理站。

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

四、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办理时间:每月申报时间为21日之后办理,报销费用于次月月底打入申请单位帐户中,员工可根据医院费用到所属单位进行报销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10.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篇: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一、发生工伤3日内提交《工伤事故伤害报告表》

1、由公司填写;

2、就诊医院签字盖章;

3、交工伤局办公室

二、发生工伤需住院5日内提交《重庆市工伤职工定点医院申报表》(表4-5)

1、住院职工在住院5日内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定点医院申报表》(表4-5),需医院签字盖章。

三、提交事故伤害报告表后30日内提交《工伤事故认定申请表》

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2、诊断证明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5、事故伤害报告表

6、《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存根》,单位和受伤职工一人填写一份

7、需两个证人分别填写一份《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并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交社保

四、待劳动局《工伤认定书》出来后,提交《工伤能力鉴定表》

1、能力鉴定表

2、工伤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病历复印件5、6、

第四篇:申报工伤流程

申报工伤流程---------以泰州为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序位是不同的,处于第一序位的是用人单位,即工伤申请首先应当是用人单位,只有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期限没有申请时,工伤职工(劳动者)、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

泰州市工伤事故报备流程 第一阶段:工伤申报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至劳动工伤部门领取工伤申请表。第二阶段: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进行工伤备案后,需准备以下材料提交劳动部门,进入工伤认定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二、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如: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五、目击(了解)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申报时,提供电脑打印的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写清楚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诊断医院、诊断时间、受伤具体部位、诊断结果等)

七、填写好《申请工伤认定证据清单》 机动车伤害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凡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除提交《劳动合同书》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受伤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外,还需提供:

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2、属公交事故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单位工作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的正 常路线示意图(标明:单位地点、居住地点、事故发生地点)

4、属因工外出办事的,需提交单位“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 明材料

5、属个人驾驶机动车的,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要求:

1、应提供复印件,同时请带好原件,以供核对

2、所有材料用纸,一律应采用A4纸 第三阶段: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提交完整的工伤认定材料后,劳动部门会在2-3个月内进行认定,最终下达《工伤 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书》下达之日起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填写《职工因工劳动 能力鉴定申请表》,同时附以下材料:

1、社保机构出具的发生工伤之日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及缴费工伤保险费的证明;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伤残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结论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4、《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部门对材料审核后,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第四阶段:工伤理赔

工伤申报存在的问题-------用人单位逃避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样在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尽量不申报。这款规定的后果对它没有意义,因为不管自己申报与否,它都要承担给付工伤待遇,为逃避责任,用人单位当然尽量不申报工伤认定。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必须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事故报告,而不是工伤报告,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告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事故报告则是强制性的,未申报不仅要承担给付工伤待遇的责任,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就不敢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事故也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加强事故的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通过改工伤申报为事故报告,也不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又便于工伤事故举证的收集、保存,为工伤的及时准确认定提供保障。这样还可以防止双方当事人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占工伤保险基金,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有效运行。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虚报案件

根据我国2011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不仅降低了门槛,并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然而,原本是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链条,却因工伤认定困难在现实中频频断裂。骗保手段层出不穷,工伤真假难辨,则是近年来造成工伤认定难的新诱因。早些年,工伤保险参保率普遍较低,未参保单位还需独立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虚报工伤的行为,用人单位多半会主动向人社部门检举。随着工伤保险覆盖面的持续扩大,用人单位在面对员工死亡等重大事故时,已经完全跳脱资金赔偿责任,过去看似对立的两方就此站进同一阵营,联合骗保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社保基金的流失。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处两起工伤认定虚报案件,为社会保险基金挽回近百万元损失。今年6月,该区某电器公司称员工苏某在工作中受伤。人社局经办人员多方走访、多渠道调查,最终经该区交警大队核实确认,苏某是因驾驶摩托车与汽车发生碰撞事故,而非在工作过程中受伤。

无独有偶。该区某工地今年 6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工人杨某死亡。因杨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其所在公司遂向姜堰区人社局申请对杨某工伤认定。人社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建筑公司不是该工地的施工方,与该工地也无工程业务往来,杨某的死亡系个人私下承揽业务所致。

原因:

1、跨区域限制,异地发生的案件很难取证.工伤事故发生在外地并不罕见,可他们所持的行政执法证都有区域限制,外地调查取证根本“使不上劲”。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要求事发地人社部门给予配合,可真正愿意伸出援手者却又微乎其微,“跨区域”俨然成了工伤认定过程中的一大坎儿。

2、取证困难,社保局相对于其他政府机构缺乏威慑力.根据《条例》具体细则要求,工伤认定需要证人亲自供认,公安部门提供的口供不能作为直接认定依据。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只对当事人好用,而对调查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部门,法律法规没有程序性的规定要求他们必须做到什么程度,部门配合度很低。再加上公安部门的证据无法使用,遇上个牙口紧的,就使得工伤认定变得异常艰难。”

3、钻法律空子.“《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一个月之内、个人有权在一年之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为避免人社局掌握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很多涉及大额赔偿的认定申请都是卡在申报期将满的日子提出,这为本来就很难开展的取证、举证工作造成更大的麻烦。如今,为骗保给人社部门设套的,不少人依仗专业律师,巧钻法律空子蒙混过关,让工伤认定变得更加真假难辨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伤残鉴定:

1、申报单位申报《江苏省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同时附有关资料。

2、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予以受理,并按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劳动鉴定费,每人300元(含专家会诊费用)

3、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

4、评审和鉴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被鉴定人的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情况逐一集体讨论评审,并作出鉴定结论。

工伤定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案例:在一家制衣厂上班,因机器原因,不慎打伤右食指,造成末关节粉粹开放性骨折。指甲打没了,在伤口愈合后指甲全损坏,虽然能弯曲,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做事将受到影响。手指末节用不上力,里面疼痛;

医院开的证明:1.右食指开放性骨折2.部分组织缺损伤 这是九级

工伤理赔: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泰州市文件明确,1—4级工伤人员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发生变化,其定期待遇调整办法为:调整后的计发标准=等级改变前计发标准÷原计发比例×等级改变后计发比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计发比例是分别按照因工受伤时本人工资的90%、85%、80%、75%;达到完全、大部分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补助的计发比例是分别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30%。

文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保留劳动关系的伤残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以保证工伤职工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按每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同步;对伤残五级至十级的工伤退休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伤残等级改变达到1—4级的,不再核定伤残津贴;已享受生活护理定期待遇的伤残人员,经复查鉴定不再符合享受生活护理定期待遇的,停发生活护理费。

诉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不予受理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及其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有些人不认同工伤定级结果,可以提出诉讼

第五篇: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发生工伤

1.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车辆,送工伤人员去工伤指定医院治疗;

2.联系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由工伤经办人员说明工伤就诊要求;

3.如遇特殊情况,由个人先垫付医药费及交通费,次日将发票交至工伤经办人员代为报销,报销后由财务转账至个人工资卡内。4.就诊后需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务科盖章)、病历、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药品清单、住院的需出院小结。

5.就诊时切勿使用个人医保卡,就诊所用药品应为医保内规定的药品。工伤认定

6.就诊后由工伤员工本人写事情经过,A4纸写,字迹工整,写明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的经过,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7.发生工伤后,由所在部门提供至少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及事情经过需口径一致,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由部门负责人监督,7个工作日内交至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处。

8.事情经过、旁证材料及医院就诊时开具的所有医疗发票、清单,统一交至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由经办人交至工伤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

9.工伤认定申报,规定期限为一个月内,逾期将无法申报,因个人原因导致逾期,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产生医疗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工伤鉴定

10.需劳动能力鉴定的员工在工伤认定下来后,本人填写《工伤康复对象确认申报表》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由医院主治医生填写并盖章后,到工伤伤残鉴定医院进康复检查,确认是否需要康复治疗。

11.工伤经办人提交鉴定申请材料至工伤保险处,1-2个月内,工伤保险处电话通知单位,具体鉴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单位接到通知后,将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工伤员工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鉴定结果将于1-2月内由工伤保险处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取。工伤医疗费及工伤待遇申报

13.鉴定结果出来后,由单位经办人提交工伤医疗费及工伤等级待遇申报材料。

14.有工伤等级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待遇给予申报。15.未鉴定到等级的,只报销医疗费用。

工伤指定医院

1.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推荐)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 3. 南昌市第一医院(推荐)4. 江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5.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7. 江西武警总队医院 8. 南昌市第二医院 9. 南昌市第三医院

10. 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推荐)11. 江西华仁医院

工伤申报﹑处理作业流程20140221[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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