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人社门部对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15-625699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9 09:15: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社门部对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

××县人社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

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人社部门按上级文件要求和自身业务特点,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刑释解教人员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本年度具体帮教工作措施如下:

一、做好刑释教人员调查、统计工作

今年我县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城乡劳动者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建立台帐。刑释解教人员属于本次调查统计的对象,通过调查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年龄、就业状况,针对性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动员他们极积求职,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对未就业的城乡镇户口刑释解教人员,人社部门为他们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岗位,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刑释解教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今年企业普遍出现用工难的问题,我县人力资源市场招开多场用工企业招聘会,通过我们细致的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大多找到自已满意的工作。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对劳教前属于招工进入企事业单位职工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凭原招工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给于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对刑释解教人员家庭中无一人就业的零就业家庭,进行就业援助,至少推荐一人就业,或安排到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上就业。

劳教前已在企事单位就业的刑释教人员,且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刑释解教后,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对有就业愿望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年龄达到“4050”的刑释解教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贴。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险工作。

对被劳教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后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城镇户口未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按上级文件规定,无论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均可以参保,在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对农村户口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判刑前办理过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刑释解教后恢复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参加调资。

第二篇: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4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中心任务,以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为重点,狠抓信息核查、信息衔接、人员接送、经费发放等工作,巩固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保障体系,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安置帮教基地,促进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

1、加强新入监所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我县安帮办及时登陆省安置帮教数据库平台,查收监所上传至平台的新入监所人员基本信息,并及时传达至乡镇司法所,由乡镇司法所负责向村(社区)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庭进行核实,在1个月内向监所反馈核实情况,我县全年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对于因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等无法查明身份的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安帮办及时与监狱、劳教所反映。

2、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前的基本信息核查严格按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要求办理。经核查,确属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我县严格按照了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衔接规定,切实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衔接、必接必送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三假”人员,在及时向监所反馈后,由最终确定的管辖地区负责接送。对于接回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实相关安置帮扶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19人,其中刑释人员360人,解教人员59人,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率达到100%。

3、规范安置帮教经费管理机制。我县严格按照《**省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及企业安置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管理经费,杜绝假配套、假到账、假发放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接送补助经费和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核、领取等相关规定,确保了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发放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

4、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我县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将每月对各乡镇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衔接和人员接送等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衔接率未达到100%的地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做好信息核查、衔接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接送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查明原因。经督查督办,仍未达到要求的地方,将严格按照《萍乡市实行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将每季度向各乡镇司法所通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情况。

二、推进安置帮扶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5、积极协调落实安置帮扶政策。我县全面梳理现有安置帮扶政策,进一步细化帮扶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强化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教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6、扎实开展政策落实专项检查。与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安置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失业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切实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7、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疏导化解消极对抗情绪,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建立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了对高风险人员的管理,对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高风险人员要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列入当地公安派出所重点人口管理。

三、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8、努力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引导、扶持社会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加强与社会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将热心安置帮教工作、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建设成为安置帮教基地。

四、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

五、建立了监狱远程帮教会见系统。

为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按照省里要求,我县建立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建立,可以为罪犯戒毒人员的家属提供方便,解决了他们到监狱探望路途远、经费高的问题。家属或帮教者还可以通过远程在线方式,为罪犯戒毒人员进行亲情点餐、查询教育改造信息、法律援助等便民互动服务,为罪犯戒毒人员家庭、社会帮教组织提供“一站式”的帮教会见服务。(编辑:圆圆)

第三篇: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松府发(2011)23号

松林坡乡关工委

关于2011年刑释解教和出班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上级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今年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和管理,加强实体建设,加大安置力度,促进安置就业,进一步推动“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服务。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村关工委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1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

配合“严打”整治斗争,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

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

现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各村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到做好

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事业

心和责任感,自觉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帮教

政策,并确定对安置帮教工作中所需的人、财、物,为开

展安置帮教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

社会稳定的首要工作来抓。

二、更新观念落实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安置和就业工作。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要争取

原单位接收;原来没有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收的,要鼓励

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对刑释解

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综治委文件的规定,对农村

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划分

住房宅基地或落实在私营企业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原承包

土地被征用的,应给予土地补偿费,不得随意克扣或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

社会团体开展自愿者活动,动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离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帮教工

作。通过开展法制教育、集中学习、谈心活动、联合帮教

等多种形式,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并将其与基层安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示范

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健全网络加大宣传

要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在已开发的安置

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加快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

步伐。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重点人员

实行跟踪记录,实现资源共享,快速查询,比对和信息传

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关工委要加强刑释解教人

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宣传为安置帮教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宣传走上正路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

事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帮教

工作的和谐环境。对刑释解教人员涌现出来的典型,要及

时整理材料上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松林坡乡关工委

2011年2月18日

报:县政府1份

送:县政法委、关工委各1份

发:各村关工委各1份

存:2份(共印35份)

第四篇: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社区在柳南区司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南站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为指向,认真学习xx大的精神,贯彻落实江泽明主席的三个代表及区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并领会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辖区安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法是,做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

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做到一步到位,即定帮教小组及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

二、不定期找帮教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按期帮其心,用其人,不轻视,不歧视。

三、实行检查汇报及定期学习制度,帮教对象每月向帮教小组成员汇报思想及活动情况。每季社区组织一次被帮教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普法资料。年底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评比表扬一次。

四、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致富。使其尽快走上自立、自强的生活道路,一年来,通过居委会的大量工作及努力,现已安置数名帮教对象工作。

如:上游四区南一巷9号廖成春于XX年2月劳教释放,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整天闷闷不乐。通过我们的上门帮教,已经能摆脱其破罐破摔的思想,并在本辖区内做起了饮食生意,使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一年来,我社区虽然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司法部门及办事处领导的要求还有些差距,不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决心一如既往,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多为辖区居民做好事,把社区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五篇:排上镇构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网”

排上镇构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网”

排上镇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保障责任落实。成立了刑释解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刑释解散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协调各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的关系,疏通安置帮教工作渠道,保障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帮教工作。登记管理制度,对每名回归的刑释解散人员在衔接时进行登记,并建立个人档案;家访制度,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坚持上门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其实际困难;联合帮教制度,为每名刑释解散人员建立帮教小组,建立由驻村领导、综治干部、派出所民警、村治保主任组成的“四帮一”的帮教模式,签定《帮教协议书》。三是拓宽安置渠道,解决安置难题。争取有关单位支持,推荐刑释解人员到用工单位就业;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散人员落实救济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鼓励和支持有经商头脑的刑释人员进行个体经营,协调有关单位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自主创业,走勤劳致富的道路。(排上镇人民政府陈慈)

审核领导:排上镇司法所长邱铁群

人社门部对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