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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5-104045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8 17:20: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化学与化工学院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肯定学生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成绩,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锻炼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条例》中所指的本院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较好;

5.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受到通报批评者;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第五条 评选比例与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9月份进行;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院学生干部数的10%.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各级学生管理干部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充分酝酿、评议推荐、投票选举、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进行,提出初步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须填写“赣南师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存入本人档案;

5.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奖励。第六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五讲四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专业学习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3)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组织纪律

(1)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

(2)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工作作风

(1)忠于职守,埋头苦干,谦虚谨慎,有较强的责任感。

(2)能根据学院、专业系、班的工作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经常与同学交心谈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或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与纪律处分。

(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低于70分。

(3)不遵守工作制度,没有组织与工作计划相应的活动,在学生中没有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二、评选办法:

1、各班名额为一人,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连续三次获量化考评前四名的班级,每班可增加一名)

2、各班初评,报院系审核,学院批准。

3、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院发给荣誉证书,记入其档案。

第三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计算机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中坚力量,是教师与学生沟通的间接桥梁,在学校管理方面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激励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其全面成才,同时为学校选拔学生干部储蓄后备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计算机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4、在当年考试中,无作弊现象,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或由该科任课教师推荐进行参选。

第四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承担学生工作,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管理制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三条受违纪处分者一年内不得评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以下办法进行:

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的两周内进行;

2.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推荐名单经系导审核后,呈院有关部门批准;

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籍学生;

4.新生入学初不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毕业班的评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xxxx学院商贸管理系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五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承担学生工作,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

第三条受违纪处分者一年内不得评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以下办法进行:

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的两周内进行;

2.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推荐名单经系导审核后,呈院有关部门批准;

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籍学生;

4.新生入学初不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毕业班的评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xxxx学院商贸管理系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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