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二00九年职业健康监管科工作总结二0一0年工作打算[精选五篇]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5-84853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6 11:34: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二00九年职业健康监管科工作总结二0一0年工作打算

二00九年职业健康监管科工作总结

二0一0年工作打算

二00九年在局党组,行政的领导下,加上国家总局,省局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使职业健康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202_年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就202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由于前两年我市职业健康工作有一定特色,于今年五月在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会上,我局在会上作先进会经验流发言;

二、为全面贯彻落实孙国强副省长《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促进职业病防治法》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七周年宣传活动的讲话精神,于202_年4月30日安监、工会、卫生等部门深入盘县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宣传“进企业”活动,效果好,成效显,受到好评;

三、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我科分别以市安办通字[202_]40号,市安监管通字[202_]75号文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区、特区全面贯彻落实,并对具体工作做了安排;全面落实省安监局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四、按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省局[202_]157号文件的要求,继续开展职业危害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我局在[202_]75号文通知中有具体要求,各县区、区、特区局按要求,下发文件到企业,要求企业继续申报,水城县局、六枝局分别申报近30户,该项工作继续开展;

五、参加省局对一个规定、四个制度的修改工作,现已相继下发执行;参加省局组织的对我市职业健康工作的检查,省局叶副局长给予了我市工作开展的好评,同时我们对检查出的问题,钟山区磊鑫砂石企业整改跟踪,进行落实,建立职业卫生机构,制度等等;

六、根据省局安监管协调字[202_]206号《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健康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市安监管通字[202_]94号文件下发要求,对全市石英砂生产企业进行摸底登记调查,按时向省局上报调查分类表,汇总表;

七、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要求,我局拟草了《六盘水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书面征求市卫生局、劳动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的意见,报市政府审查后,几部联合下文,市安监管通字[202_]115号;下到各县区政府;

八、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参加本局各项学习实践活动,并参加市政府陈绍荣副市长联系点东泰煤业有限公司

活动,送政策、法规《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暂行规定>》到企业;

九、参加市委政府组织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黎平书记带队的市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检查,对盘县十五个项目进行了检查;

十、参加三起较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02_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总局23号令,27号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县区、区级机构,配备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专管职业健康工作;

二、继续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并一如继往的开展;

三、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按行动方案各个阶段进程开展工作,如期如实向省局上报整治情况;

四、开展职业危害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检查制定,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的备案制度;

五、拟写我市职业健康工作的多部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系,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推进我市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

六、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工作,拟对职业危害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第二篇:职业健康监管处202_年工作总结暨202_工作打算

职业健康监管处202_年工作总结暨202_工作打算

202_年,职业健康监管处主要开展了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对我市IT制造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等各项工作,下面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_年工作情况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网络申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要求,继续做好我市职业病危害网络申报工作。我处将职业危害申报企业范围从传统的三大行业(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扩大到机械、冶金、建材、制药、食品、纺织、印刷等多个行业,加大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覆盖面。力争今年“三大高危行业”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其他行业申报率达到60%以上。截至今年6月底,已申报企业达895家。

(二)职业健康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江西省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全区市范围内开展了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制定了统一的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和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要求各县区安监部门全面排查、认真落实。为使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不与前期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活动重叠,我们提出以铅蓄电池制造、冶金电镀、家具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已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的 1 企业要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对未申报的企业要及时申报,对停业、半停业的企业必须备案登记,做到随时监督。

二是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处认真开展了石英砂加工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和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等三类企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先后转发了省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度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对39家三类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共排查隐患52处,整改52处,对未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或停产整顿。

(三)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宣贯

为加强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我处配合省安监局先后深入南昌县、青山湖区等县区共5家企业送宣传挂图和《职业病防治法》法律单行本。除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健康知识之外,还将在市内主要公交线路车上滚动播出职业健康宣传标语,并在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播放职业健康宣传短片,进一步扩大新《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面。这些活动的开展,对宣传新《职业病防治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审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安健字[202_]141号)文件要求,我处对南昌市疾控 中心、南昌铁路局疾控中心和南昌县疾控中心等三家单位换证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换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局。

(五)对我市IT制造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我处开展了对全市使用有机溶剂IT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调查,我市共有IT制造企业18家,其中计算机制造业1家,通信设备制造业1家,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2家,视听设备制造业3家,电子元器件制造业10家,其他电子信息制造业1家,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共12家。

(六)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今年1月5日省编办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经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并向市政府专题汇报,5月23日,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等职业病防治职责,根据省编办确定的职责分工,由市卫生局移交到市安监局。市卫生局不再受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以及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申请。

二、202_年工作打算

202_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是:以认真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_〕40号)为指导,以落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2_〕104号)为中心,以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尤其是“两大行业(制鞋和机械制造)”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为重点,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南昌市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四个基础”(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申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确保“十二五”时期职业卫生目标全面实现。

(一)紧紧围绕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交接“一个中心”,加强基层监管监察机构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省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赣编办发〔202_〕5号)和市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洪编办发[202_]72号)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交接工作,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2.进一步指导县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和职能划转、交接工作,并要求各县区制定职业卫生“三定”方案,组建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充实专职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完成职能划转。同时推进街道(乡镇)职业卫生监管办事机构建设和职能交接工作。

3.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要求,县区(开发区)、街道(乡镇)安监部门配齐个人防护用品和调查取证设备,快速检测检验设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应优先选配粉尘、毒物快速检测仪、噪声、高温、照度、风速、激光测距等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两大行业(制鞋和机械制造)”专项整治

4.按照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规定,继续开展粉尘与高毒、石英砂、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和石棉制品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隐患专项治理,重点确定“制鞋和机械制造”两大行业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实行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第23号令的规定,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特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深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等工作。

(三)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形成协调的监管机制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省局《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意见》(赣安监管安健字〔202_〕85号)文件精神,与发改委、建委等部门沟通,建立《南昌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管理办法》,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明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审查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依法行政,逐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工作。

7.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甲、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实施信息登记管理,对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审批、颁发证书管理,制定《南昌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逐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适时整合资源,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培育和发展安监系统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8.制定《南昌市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依托省局专家库的力量,建立南昌市职业卫生专家库,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的作用,加强对职业卫生专家的管理,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四、全面加强“四项基础工作”,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

9.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积极宣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全市职业卫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营造职业卫生良好的社会氛围。

10.持续、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深入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加强对已经申报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及变更申报的用人单位,按照总局27号令第十三、十四条进行处罚。加快申报速度,提高申报率及正确率,摸清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确保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

11.以日常监管为根本,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对我局主管的“三大行业”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岗位风险辨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义务,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治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打下良好的基础。

12.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 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力争年底前辖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13.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配合省安监局开展全市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重点选择木质家具、制鞋等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用先进企业典型引导用人单位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4.按照省局的要求,赣州正在进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我市也将争取逐步启动重点行业、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审查发放工作。严格许可权限、许可条件、许可申请、发放程序、许可证监督管理。

15.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样本,指导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第三篇:职业健康监管科202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监管科202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市要求,为了进一步履行好我局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监管,我局于202_年2月初增设了职业健康监管科,并任命我为科长。在新的岗位任职以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半年来顺利开展了职业健康监管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相关工作

(一)职业健康状况调查

为切实做好我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各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晋卫监督【202_】382号)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晋源政办【202_】8号),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安监、人社三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落实了调查人员。各镇(街办)亦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月28日,区卫生、安监、人社部门联合举办了晋源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人员培训班,下发了调查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聘请了XXX老师就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加调查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厂矿企业共1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截止3月底,参与调查的企业已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全部交回。下一步,将按卫生部门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结果。

(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年初市局给我局下达了申报职业危害企业55家的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着手准备职业危害申报相关事宜。一是于2月底制订下发《关于做好202_年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至各镇(街办)安监站、各相关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申报的时间,流程等作了详细的安排,同时给各镇(街办)安监站下达了申报任务。二是深入辖区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亦进行了同步的宣传,现场解答企业的提出的问题,发放职业危害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资料70余份,并督促企业加快申报的进度,尽快完成此项工作。三是为申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我们积极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确定了几家具备检测、体检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联系人,由企业自主选择,保证了申报企业与检测、体检机构成功对接。截止目前,我区已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的企业10家.岗中体检人员193人。

(三)全面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1、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学习,尽快适应这项新工作,全面掌握职业危害因素。除了学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关于职业健康方面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外,还经常利用网络、杂志等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学习。今年4月底,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4个针对职业卫生的新的部门规章,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

2、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六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活动,走进厂矿企业与工人就职业病防治有关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企业悬挂横幅90余条,现场接受咨询20余人次,提高了劳动者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

3、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普及职业健康安全,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有效防治职业危害,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5月份,组织木质家具行业30余人参加了省局组织的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健康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

(四)日常监管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202_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的安排部署,上半年职业健康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了职业危害严重的木质家具制造业、石棉制品等行业,与执法大队和其它科室联合,共检查企业 21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份,责令改正书1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7份,处罚业3家次,罚款2.7万元。通过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逐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采取工程技术防护、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少数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未签认劳动合同,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三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按要求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我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任务与监管力量不相适应,监督队伍有待增强,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建立申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健康服务能力适应我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紧抓源头管理,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创建,开展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四是分行业选择职业卫生管理相对完善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促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202_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牡丹江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复查组: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监管机构,强化执法检查,深入有效地推动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

牡丹江市辖六县(市)四区,人口280万,面积4.06万平方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中小企业4000余户,直接接触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约为8502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化学因素(苯及其同系物、汽油、二氧化硫、硫化氢、氯、氨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高频等)和超负荷劳动、卫生防护设施缺乏等。年初以来,我市采取宣传发动、以会代训、联席联动等方式,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和高毒物质、粉尘、木质家具等行业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并取了较好工作成效。全年共检查206家企业,发现问题140项,现已完成整改94项。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1份。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 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发《202_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202_年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市202_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做好职业健康基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迅速营造声势,奠定工作基础。

(二)健全机构,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体系。今年来,我市把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我局积极主动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市编办沟通协商,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新增设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科,并按照市编办《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与市卫生局进行了职能划转并进行了相关工作的交接。同时,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尽快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

(三)规范程序,扎实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去年,我市在网上申报的企业还不足百家,在全省排名靠后。为加快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确定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市安监局就有关工作问题也多次向省安全监管局汇报、咨询和沟通,得到了省局职业健康处的大力指导和帮助。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全市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学习贯彻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讲解并演示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使用流程。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39户企业完成了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工作。

(四)营造氛围,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及培训。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在不断完善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殛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一)从政府监管层面

一是市、县(区)两级安监局职业健康专职机构还没有成立,代管业务股科室人手不足、监管范围,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是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申报数质量还不高,缺乏重点和针对性;三是监管人员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掌握的还不扎实。

(二)从企业落实层面

存在五个方面共性问题:一是没有职业健康专门管理机构,且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二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备,从业人员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小企业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尤其是处于城乡结合部的砖厂和采矿类用人单位雇佣的多为农民工,又是季节性用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相当数量的企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周期长,有的干脆未检。五是受经济条件制约,为数众多的企业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步伐还很缓慢。

抓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基于这种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群策群力、攻艰破难、兑现措施,务必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一是加大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我们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是集中力量,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职业健康专门管理机构设置、完备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定期监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全面规范职业健康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业。定期召开会议,做研究部署执法检查中的重点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认真整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牡丹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第五篇:职业健康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原则,强化工作职责,严格实施考核,真正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做到有效控制职业危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合监管协调机制。

(一)完成职能划转。各区要把调整和理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作为当前职业健康监管的重要工作。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防、治、保”三个环节的工作,其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职业病人社会保障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的维护由工会组织负责。要加快职能划转进度,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将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调整到位,形成责权匹配、运转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机制。

(二)健全监管机构。要根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工作有制度、执法有装备。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共同研究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和联合执法,构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起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责任。为此,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以下5项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制定和实施本单位职业安全规章制度、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事故防范措施,保障本单位职业安全经费投入,加强职业健康培训。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要建立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

(四)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要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要建立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严禁未经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上岗,严格作业场所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管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

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特点。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一)规范职业危害申报和基础档案建设。要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7号令)全面摸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建立健全辖区内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档案,并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提高申报质量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率。

(二)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且为劳动力密集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技术工艺、设施设备改造,减少、控制和消除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防止职业危害群体事件发生;对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制品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依法关闭。

(三)强化职业健康执法检查。要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防护设施和用品配备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和警示告知、宣传教育培训和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管理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要建立职业健康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公布职业健康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职业健康舆论监督。要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特别是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要加强以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知识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加强以职业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规定,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措施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对从业人员要加强以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技能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大力培育和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要努力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对服务需求进行分析,制定政策,整合资源,实施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并加强规划、监督与管理,促进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teniu.cc范文网【www.teniu.cc】

二00九年职业健康监管科工作总结二0一0年工作打算[精选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