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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提取办理流程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15-814965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8 11:35: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提取办理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非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离、退休职工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职工离、退休证或上级人事劳动保障机关已批准离、退休的证明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不需要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男60周岁,女50周岁;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4、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5、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境定居”)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5、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四)、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取:

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4、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未就业证明(再就业中心出据的证明或社区出据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4、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继承人或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3、将死亡人员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注:死亡人如无合法继承人的,不予提取。

二、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购买新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和被拆迁房屋房产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发票或全额发票及复印件一份;

4、夫妇双方都提取的,如果购房合同或协议是一方名字的,双方均应提供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5、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本人必须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被提取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声明愿意让购房人使用,并签名留印。同时出具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6、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注: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二)、购买二手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县、市房屋买卖交易契税证件、契约、房产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涉及配偶、父母、子女提取见

(一)条4、5项;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注:购买二手房的以交易契税日期为准一年内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供本人或配偶“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区、县级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一份(未实行准建证的乡镇,由村委会出据证明,标明用途、面积、金额,乡镇政府加盖公章认可);

3、提供建房所需建筑材料发票;

4、家住城镇的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和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复印件一份;

5、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及一份复印件;

6、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7、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注:自建房以建筑许可证签发时间一年内提取。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1、提供购建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购房发票;

3、提供借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据)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还款存折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

6、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涉及配偶、父母、子女提取见

(一)条4、5。

8、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取:

1、提供《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经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第二篇: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职工个人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具办人员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本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持提《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单位或个人帐号及其他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审核;

(三)中心审核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四)职工到财务科将支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购房单位帐户或职工个人帐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因工作变动、考研等,调出阜阳行政区的;(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以上未能再就业的;(七)因重大疾病纳入医保大病统筹或未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并且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姓 名: 刘振

公积金帐号: 500177277

身份证号: 暂时没有录入!

缴至年月: 201106

月 缴 额: 753.8

帐户余额: 15114.42

第三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待遇,其业务主要包括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为保证员工公积金业务顺利办理,保障员工权益,现将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提示如下:

一、开具公积金证明

1、需员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登记并留本人联系电话。

2、总厂人力资源部将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盖章工作,员工于第五个工作日以后(含第五个工作日)的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取证明。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员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房产共有人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需偿还代还款本息或分期付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不超应还金额或分期付款当期实际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分期付款最后一期应在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付款发票(银行开出的当月还款明细加盖公章)、契税完税发票、分期付款发票、贷款合同;若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配偶单位证明。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公积金,申请使用公积金应在施工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结婚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批准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权属证明。

(三)、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新旧房屋有差价的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新旧房屋差价的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回迁协议、缴款单据。

(四)、职工参加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或集次建房的,经过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并经中心批准后,参加购房的职工在购房一年内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申请、建盖该经适房或集资房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员名单。

(五)、职工已经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离、退休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转移证明。

(六)、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户口在昆明户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已经满两年或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男职工已满50岁,女职工已满45岁;户口不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

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调动文件、调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转移的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申请(原单位加盖公章)。

(七)公积金关系转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调动文件、处境定居迁移证明、护照。

(八)应征入伍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入伍通知书。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年收入的25%的职工(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依据),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房租总额或租房到期内应付房租总额。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协议。

(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十一)无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有监护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职工本人和监护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公证书。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财产继承人申请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死亡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遗嘱、遗嘱公证或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

(十三)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房屋重修或修复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当地民政部门证明。

(十四)、职工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一定限额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夫妻双方的父母)之一患有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性障碍贫血、白血病的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实际治疗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单位提取证明、患者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交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用结婚证,子女和父母关系用户口册)。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最低生活标准总额50%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低保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是街道办事处证明和待业证、结婚证。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

通大学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用于子女上学的学杂费(一年一次)。

所需材料:低保证(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子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发票或交费通知、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册)。

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

(一)、单位开具提取证明:需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到总厂人力资源部开具提取证明。

(二)、中心审核:员工根据本人提取原因提供相应材料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为两个工作日。

(三)、办理公积金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员工通过中心的审核后,由本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提取窗口办理,或到受托银行窗口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宝善分理处)。

总厂人力资源部

2010-5-11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一、填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1、签订购房合同或首付款发票(收据)1年之内;

(1)、附购房合同(协议)、购房首付发票、身份证、建行龙卡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在同一单位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付一份结婚证复印件)。

三、签订购房合同或首付款(收据)超出1年;

(1)附银行贷款合同、缴费(月还贷款)明细、身份镇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在同一单位需提取住房公积金附一份结婚证复印件)。

四、海勃湾棚户区拆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购房移交协议

2、准购卡

3、需棚户区开证明

4、缴费发票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①经办人:谁办理谁签字;②经办单位审核人:袁巍(部长)签字;③领导签字:王安明(厂长)签字;④单位盖章:路俊巍;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章)中心审核人:无需管。

六、以上相关材料办理完成,将材料横向侧面粘贴好送综合管理部邓钢(住房公积金提取日期:每月的15号之前将材料原件、附件报送综合管理部邓钢处)。

综合管理部2013-8-19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人按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全部或部分取出的行为。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性提取

(一)使用性提取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被委托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现房、期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建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下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负担比例。

(二)使用性提取政策规定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提取之和不得超过该套房房价总额。②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50%,但不得超过第二套房房价的5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以上提取时限均在购房一年以内,日期以 “不动产发票”或“契税税票”为准(下同)。

2、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视同家庭第二套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但不得超过房价的50%。

②职工为子女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则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职工子女购买住房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得以此套住房名义提取职工公积金。以上提取时限均在购房一年以内。

3、职工为拆迁还建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自住住房拆迁房还建需补偿差额资金的,拆迁协议一年内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补偿差额资金总额。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还贷,每次提取还贷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5年),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直到贷款还清。

②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以后可提前提取公积金部分还贷和一次性提取还清贷款余额(一次性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

③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提取公积金,又以此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不得提取公积金还贷;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主体结构封顶或竣工后一年内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余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额。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负担比例提取。无房户职工年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年工资收入40%的,在住房租赁期内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每次提取不超过年房租支出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提取业务同时只能办理一个,不得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又以购房名义办理提取业务。

(三)使用性提取所需资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本人领取或下载打印相应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①购买现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税票;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税票。

②本人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卡;

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⑤房管局住房套数证明;

⑥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⑦购买十堰市以外地区住房的,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的房产登记证明。

2、拆迁还建房提取

①拆迁协议;

②还建房房产证;

③契税税票;

④本人身份证;

⑤住房公积金卡;

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⑦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建设中(主体结构封顶)提取:

①建设用地许可证;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施工许可证;

④工程预算书;

⑤本人身份证;

⑥住房公积金卡;

⑦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⑧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竣工后提取:

①房产证;

②契税税票;

③工程结算书;

④本人身份证;

⑤住房公积金卡;

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⑦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①提供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②建委同意翻建、大修批文;

③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④工程预算书;

⑤房屋所有权证;

⑥本人身份证;

⑦住房公积金卡;

⑧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⑨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5、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表;

②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③本人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⑤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商业银行贷款:

①银行借款合同;

②借款人征信报告;

③近三个月还款记录;

④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⑤本人身份证;

⑥住房公积金卡;

⑦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

①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②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房租付款发票或收据

④房管局无房证明;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⑦本人身份证;

⑧住房公积金卡;

⑨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住房公积金非使用性(销户)提取 职工及配偶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一)非使用性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无接受单位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十堰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

5、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5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5年仍未重新就业的6、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非使用性提取规定

1、凡符合非使用性提取条件之1、2、3、4、5、7种情况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公积金余额;

2、调离十堰市的,其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电汇至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非使用性提取所需资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本人领取或下载打印相应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离休、退休提取

①离休、退休证或批文;

②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③本人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

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③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④本人身份证;

⑤住房公积金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①属外地在十堰从业人员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②户口迁出十堰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③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或移民签证;

④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⑤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⑥本人身份证;

⑦住房公积金卡;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满5年或终止劳动关系满5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

①《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③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④本人身份证;

⑤住房公积金卡。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①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口死亡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

②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③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证明、证件;④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⑤经办人身份证

6、调离十堰市提取

①调入行政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调令和调出单位领导签字证明,②调入企业的需提供与外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调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③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④本人身份证;

⑤住房公积金卡。

三、办理期限:3-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提取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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