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职工代表如何撰写提案
职工代表如何撰写提案
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提案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主要是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对策、企业文化建设及党群工作、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应填写“提案表”,“提案表”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包括:
(1)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也就是为什么提出问题。(2)提案人。要求填写真实姓名。(3)附议人。五人附议。
(4)提案内容。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5)解决措施与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6)基层工会意见。基层工会审查内容,签署意见并盖章。(7)提案工作委员会意见。(8)公司主管领导意见。(9)承办部门处理意见(10)提案工作委员会检查意见。(11)提案人对处理结果意见。
1—5项和11项由提案人填写,6—10项由提案工作委员、有关领
第二篇:职工代表提案
兴隆四小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提案一:亟待解决我们学校的生源问题。
(1)、案由分析:市里和管理中心极力打造兴隆四小为兴隆台西部典型的小学教育基地,我校教职员工也全力以赴,群策群力,为开创四小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我们利用多功能一体机建立公共浏览器账户、家校联系群,下载优酷视频客户端进行资源整合与共享,把我校的教育科研和少先队活动做得有声有色,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也大大提高,我校的新形象、新风貌逐渐竖立起来。尽管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加上我校介于油地之间,地方的孩子占多数,一些油田职工认为自家孩子会受到地方孩子的负面影响,形成了一种错误的定式,宁可花钱找关系进油田学校,也不愿把孩子送到我校就读。我校的生源一直没有达到合理状态。新教室闲置,附近学校教室反而人满为患。
(2)、建议、办法和要求:
正所谓积重难返。所以,非常需要管理中心和市教育局共同制定学生择校就读新举措。听闻已有“划片就读”的新方案,但是否已经开始实施,翘首以盼。我们认为,真正限制学苗流失,保证合理安排各学校资源配备和学生有效学习最有效的办法是:
限制学生随意转学、入学,如果不在规定的城区内就近入学,市里或管理中心,不予以办理学籍变更和录入。
各校的班级学生人数,超过规定不予接纳。
希望这样的举措尽快实施起来。
提案二:亟待解决我校教师老龄化的问题。
(1)、案由分析:
我校教职工的平均年龄在49岁左右。面对朝气蓬勃的孩子,这样的教师队伍往往力不从心,也容易失掉家长和孩子们的喜爱和信任。
(2)、建议、办法和要求:
为我校适当调配年轻教师,补充新鲜血液。
提案三:亟待解决我校教师学科空缺的问题。
(1)、案由分析:
我校只有一名音乐老师,另一名现由政教处王主任兼任。王主任还负责少先队工作,有时候分身乏术。
我校没有专业的微机教师,微机课一直由两名校长兼任。一旦两位领导开会或有其他事宜,只能停课,这难保会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对我校的良好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2)、建议、办法和要求:
希望上级部门能给我校调配专业的计算机老师。
第三篇:总工会职工代表提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提 高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工作质量和效能,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 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 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职工代 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工办发(202_)36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在广泛 征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就企事业单位生产 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以及职工普遍关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问内提交职代会审查 立案,由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承接答复、办理落实的书面 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是企◆业单位职代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职工代表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企事 业单位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
第三条 职工代表提案工作要坚持图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
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职 工代表提案工作.
第二童工作机构
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应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小 组),作为职工代表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职工代表提案征 集整理.指导完善、审查立案、移送办理、监督检查、档案管 理等工作.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可以由工会具体负责职工代表提 案有关工作.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9入,设 主任(组长)1人,副主任(副组长)l至2人.不同规模的企 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适当增减成员人数.提案工作委 员会(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本届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 非职工代表人员参加.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任期与职代 会的届期一致.
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 立,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事业单位工会根据需要,提出提案工作委员会【小 组)组成的具体方案.
(二)职工代表团(组)采取会议推选、组织职工代表和 非职工代表人员自荐等方式,协商推荐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
(三)召开工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提出具 体候选人名单.
(四)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确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
(五)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召开会议,民主推选产生 主任【组长)和副主任(副组长).
第三章职工代表提案的提出、征集和整理
第七条 职工代表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由1名职工代表作为提案人、2名或2名以上职工代 表作为附议人提出提案.
(二)由2名或2名以上职工代表联名作为提案人提出提 案.
(三)由职工代表团(组)或联团(组)提出提案.
第八条 职工代表提案的主要内容是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 管理、改革改制、内部.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规章制 度、生活福利待遇、职工教育培训等职工普遍关心、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并需职代会立案处理的重要问题.
征集职工代表提案前,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 工会可以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和职代会的重点议题内容,制定 职工代表提案参考课题,供职工代表参考.
第九条 职工代表提案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并符合下 列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本办法第八 条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建言献策.
(二)提案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应真实客观,符合本单位的 实际情况.
(三)提案内容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
(四)提案中提出的措施建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
(五)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案名、案 由分析和措施建议等要素完备.
(六)提案须按照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统一制 作和发放的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进行撰写和提交.
(七)职工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的,提案人和附议人 均须在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上签名;职工代表团(组)或联团(组)提出提案的,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在职工代表提案征 集表上签名.
第十条征集职工代表提案,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至少在职 代会召开前1个月,向金体职工代表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统 一制发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提出截止日期和具体要求.
(二)职工代表在充分听取和收集所在选举单位(选区)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梳理提炼和综合分析,撰写职工 代表提案征集表,由职工代表团(组)统一提交提案工作委员 会(小组)或工会:职工代表团(组)或联团(组)提出提案 的,应召开职工代表团(组)全体会议讨论或书面征求全体职 工代表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同意后,撰写职工代表 提案征集表,并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
第十一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及时对征集 到的职工代表提案进行登记、分类和整理,不得遗满.
对提案要素不完整、不规范或提案内容相同相近的,提案 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遵循严谨规范、内容具体、同类 合并、保持原意的原则,及时指导、帮助和协调相关提案入、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进行归纳、完善和合并,提高提案 的质量,第十二条 企事业单位工会应将本单位职工代表提案撰写 的基本方法、程序、要素和规格纳入职工代表日常培训特别是 新当选职工代表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开展 提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职工代表提案的审查立案
第十三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认真负责的 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原则上符合本办法第九条中 明确的有关基本要求的提案应予立案.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提案审查立案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 序进行: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根据职工代表提案 征集情况和有关内容,分别与本单位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协商,提出职工代表提案是否立案的初步意见.
(二)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内设职能部门 负责入会议,对征集到的职工代表提案,逐件进行讨论和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对有异议的提案,应提请召开职工代表 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和审查 后,方可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
(三)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形成职工代表提案 审查报告.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向职代会作职工代 表提案审查报告,对征集到的所有提案分别作出应予立案~暂 不立案,不予立案的说明,提请取代会审议通过,第十五条 对重大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 会可以在提请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 人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职代会议题,议案。
第五章职工代表提案的办理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对经审查立案的职工代表提案,提案工作委员 会(小组)或工会应在职代会后15个工作日内,分送本单位行 政相关领导、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对暂不立案、不予 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在职代会召开 酋,向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进行解释说明,并退还捉案.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提案的办理落实,一般按照下列程序 进行: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兢经审查立案的提 案,逐件提出承办部门的建议,送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本 单位行政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负责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确定提案承办部门.
(二)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将提案分送本单位 行政相关领导、相关承办部门,并制发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衰.
(三)承办部门就提案提出办理落实意见,明确承办人、办理时限和落实措施。
(四)承办部门办理落实提案后,应及时向提案人.附议 人或职工代表团(组)长反馈办理落实工作情况,由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 评价意见,并在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表上签字确认.
(五)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长对提案办理 落实情况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的,可以进行结案处理。提案 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长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评价为 不满意的,承办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对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 落实的提案,承办部门应向提案人、附议入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说明情况,经沟通协商一致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提出继续落实或取消的建议,并囱下一次职代会报告. 第十八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定期或不定 期组织开展提案办理落实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 办理落实工作台账,及时将督促检查情况反馈本单位行政,并 定期向职工代表通报备件提案办理落实的进展情况.
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应将提案办理 落实情况纳入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重点内容.
第十九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认真梳理、汇总和掌握每件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形成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报告,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第二十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工会应全面收集整 理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表以及承办部门办 理落实提案的有关支撑性,依据性、成果性材料,实行专卷管 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六章优秀职工代表提案的评选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定期组织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 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深化职工代表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调动 和激发职工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企事 业单位健康发展献计献策的主人翁意识,引导职工代表积极主 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第二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工 作制度,对每次职代会征集到的职工代表提案进行一次综合评 估,并择优评选优秀职工代表提案.
市总工会负责市级优秀职工代衰提案评选活动.评选优秀 职工代表提案,原则上从下一级工会评选的优秀职工代表提案 中择优推荐.
第二十三条 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提案选题好.提案内容紧紧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管 理、改革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难点、热点问题,充分 反映了所在选举单位‘选区)乃至本单位全体职工辟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愿诉求,具有较强的拜众性、代表性.
(二)提案建议好.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实◆求是、真实可 信,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措施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 性,便于组织和实施.
(三)提案落实好.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扎实到位,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对办理蓐实结果的评价均为满意; 提案办理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推动本 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军了显 著作用.
(四)提案规范化.提案案名清晰准确,案由分析金面透 彻、措施建议成熟可行.
第二十四条 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 质奖励为辅的职工代表提案奖励机卅或办法,对职工代表提案 立案、落实后能够直接或问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被上 级工会评选为优秀职工代表提案的,可以参照国务院《合理化 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冷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约奖励.
附件:1.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参考样本)2.职工代表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袭(参考样本)
第四篇:职工代表提案工作
职工代表提案工作
职工代表提案是职工代表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代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企业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承办落实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然而,一些企业在征集处理职工代表提案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只征集不完善。职工代表的素质和水平不一样,有的提案质量很好,有的提案难免差强人意。有的企业不管提案质量如何,照单全收,以求得提案数量,缺乏对职工代表提案初审后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的过程,导致一些具有一定闪光点的提案因不具备提案的相关要素而不被立案。
二是重征集轻处理。提案征集后处理不及时,有的时隔半年才匆匆忙忙审查、报批、递交承办,承办部门稍不注意就拖到年底,直到临近下一次职代会召开前夕才给提案人回复。
三是重交办轻督办。有的企业把提案交给承办部门后不再过问,如何承办、承办质量和效率如何,完全依赖承办部门的自觉,导致总体上承办提案质量参差不齐,不同承办部门承办质量相差很大。由于轻督办,还会导致有的提案在流转承办过程中丢失,无法向提案人回复。
第五篇: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
职代会安全生产提案管理制度 范
围
适用于公司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术语和定义
3.1 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防护、权益保障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及“金点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代会提交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3.2 提案工作:是职代会相关机构按规定程序,对提案进行征集整理、审查立案、转交督办、落实反馈、办结归档的全过程。4 职
责
4.1 工会委员会:负责收集委员会职代会提案并对已立案的职代会提案进行检查催办。管理内容
5.1 提案审查督办机构 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是职代会设立的专门机构。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成员为本届职代会代表,经职代会提名通过,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组成:
组长1名,由工会主席担任; 副组长1名,分别由工会委员担任; 组员3名,由工会委员、行政部门、职工代表、工会专责担任。
5.1.2 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职责
1)根据职代会的通知要求,组织、征集提案;
2)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接收登记、归类汇总、审查、立案,提出承办建议;
3)转办提案,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反馈和归档;
4)对需要协商、协调的事项,召集和组织沟通、协商事宜; 5)向职代会报告有关提案的征集、立案和处理情况。5.2 提案征集
5.3 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定提案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听取职工意见,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必须由职代会正式代表或以代表团(组)名义提出和附议。
5.4 提案应当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坚持实事求是,服务发展,反映大事要事,案由简洁清晰,分析客观准确,措施建议具体;
5.5 提案须一事一案,使用统一格式提案表,按提案工作要求具书和提交。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5.6 案名: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
5.7 案由:提出提案的原因或依据,并进行分析; 5.8 措施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主张。
5.9 职代会提案为职代会代表提案。职代会代表提案必须由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发起人,至少有3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附议人,提案发起人和附议人应亲自签名。
5.10 提案征集时间:一般在职代会召开前1个月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并限定截止日期。
5.11 提案征集基本程序
5.12 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根据职代会筹备工作安排,发出提案征集通知,通知中应载明截止日期;
5.13 提案发起人应先将已具书完整的代表提案进行初步审议,签署初审意见后,于截止日期前递交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进行审理。5.14 提案审查与立案
5.15 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应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归类、审理,并签署如下审查原则意见后报我公司领导阅批:
5.16 拟立案,并提出承办建议;
5.17 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处理建议;
5.18 作为参考,并转有关单位阅知;
5.19 不予受理,退回提案人,并署简要说明。
5.20 经审查拟立案或作为一般意见和建议的提案,提案审查督办工作组应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应按职责主次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或者分别办理单位。
5.21 拟立案的重大提案应提交本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拟立案的一般提案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5.22 对涉及企业经营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保护、改革方案等公司性重大问题的提案,报本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可以提请职代会列入议程审议、表决。
5.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5.24 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
5.25 涉及国家和企业机密的;
5.26 对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5.27 属部门职责并可自行解决的;
5.28 进入司法、行政诉讼、纪检监察以及仲裁程序的; 5.29 属于学术研讨的;
5.30 属个人具体问题或涉及个人隐私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