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点 - 副本
公司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点
202_年,安保部门将紧紧围绕长城公司及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安全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构建防范处理和预警应急体系,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海达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有序的环境。
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工作落实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制度,杜绝岗位空责、有章不循等问题;
(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内部治安整体防范水平。我公司实行“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的制度,做到重大治安隐患督办、责任倒查。
三、完成实名盾信息录入,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
(一)积极完成实名盾信息录入;
(二)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时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四、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保卫队伍能力。
(一)在抓好思想建设的同时抓好业务建设,积极开展保卫队伍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安全保卫工作队伍;
(二)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精神,不断提高保卫队伍按规章制度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信息收集和预警研判,强化单位维稳工作
安保部及时掌握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定事端。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建立起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全面掌握单位动态治安和稳定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努力将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围墙内,严防我公司内部从业人员不发生规模性聚集和进京集访事件。
六、强化基础管理,提高我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水平
我公司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定
第二篇:**发电公司202_年治安保卫工作要点
**发电公司202_年治安保卫工作要点
202_年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江苏省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202_年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202_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立足“预防为主、部门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目标。努力提高公司消防、保卫、维稳防控体系建设水平,深化平安企业创建,为公司转型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确保不发生有社会影响事件;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二级以上火灾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杜绝丢失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4、持续完善防控体系,深入持久的做好企业反恐工作;
5、加强治安,开展法制教育,重视流动务工人员管理;
二、保障措施
(一)治安方面:
(1)坚持主动出击抓好信息工作,提升快速处置能力,抓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安全防控,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实施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支部“一把手”是维稳第一责任人,将抓好维稳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务目标之一。
(2)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员工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考核细则,完善考核标准。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保证维稳工作层层落到实处。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3)建立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按照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理的好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深入细致的做好重点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防止矛盾升级演化为“民转刑”案件;加强信息的收集、判断和通报制度,及时获取可能影响公司稳定的预警信息,把工作做在前面,牢牢掌握对应和处置工作的主动权。健全组织建设,建立危机干预机制,把有不良倾向的特殊人群纳入视线,引导其理性对待和处理问题,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于未进行风险评估或未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而引发影响稳定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责任倒查。经常性地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与其签定维稳和谐工作责任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维稳和谐工作考评体系。
(4)突出打击重点,坚决遏制其违法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坚持集中打击与经常打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邪教组织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要将盗窃作为打击重点。
(二)消防方面:
(1)贯彻落实《消防法》和《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消防建设,保证队伍有战斗力。加强对食堂、集体宿舍等人群密集场所以及要害场所、重点部位、重要目标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重要部位盯紧不放,对隐患部位抓紧不放,务求监督到位,整改彻底。注重人员的培养,每周二进行专业学习与训练,提升备勤人员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处置火灾的能力。加强对部门义务消防员的管理培训,保证达到处置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能力。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召开消防运动会并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利用微信、互联网等载体,建立消防安全宣传网,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集中形成宣传效应。
(2)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器材,引导人员疏散。定期对各场所消防器材、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程度进行检查,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协调维保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不发生漏报或误报现象;专职消防人员、部门义务消防员对所辖消防器材坚持每天检查、月签卡;消防保卫主管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反馈,并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3)认真落实《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在重要节点,重大时间段组织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对查出重大隐患,在规定期限未整改的会同责任部门逐一审查、制定方案、进行整改。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行动,各部门结合实际,必须开展一项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部门要针对专业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日常检查、部门联查、重要节点专项检查和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抓好因设备的跑、冒、滴、漏、渗引发的火灾预防,及时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预控或补救措施;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严格动火工作票审批手续,重点对动火措施落实、无票动火、易燃品存放不当等消防不安全行为进行考核处理;对电气设施、油系统、易燃易爆品、酸碱库、电缆老化、油库、制氢站等防火情况进行月度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实现隐患消除彻底。对不按要求整改的部门、责任人,依据公司消防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随意使用、挪动、毁坏消防设施,以及违规动火、违规用电、流动吸烟等行为进行治理,消除人为不安全行为带来的火灾。
(三)易制毒方面:
(1)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按照做好监督检查、健全台账相关措施,依照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网上申报程序,指定专人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监督力度,强化使用、储存治安安全防范,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程序严谨、规范、有效。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的发生。
(2)认真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涉毒化学品、放射源等有关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使用、存储环节的治安安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动态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易制毒物品的购买计划、采购、领用、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整改考核。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万无一失。
(四)人员及设施配备方面:
(1)根据苏反恐办(202_)4号、苏电监安(202_)96号文件要求,持续落实“加强人防、落实物防、发展技防”的具体要求,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有效地整合各类防范资源,推动治安反恐防范体系建设不断向前拓展。
(2)在人防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人防运作机制,对保卫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治安责任,实行保卫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强化管理考核到位;二是要合理分布保卫力量,将固定巡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群防群治作用。完善排查机制,实行专群联动,将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3)在物防、技防方面:一是加强治安隐患排查工作,物保物防到位;二是不断完善电视监控系统;三是电子围栏等报警系统要适应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加强与贾汪公安分局技防中心协调,完善CK报警装置,保持与辖区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互相协调配合,做好有关安全工作。
(五)思想宣传教育方面: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对流动人口的备案登记制度,建立依托互联网与公安警务综合信息系统相连的支撑平台,联合派出所对外委人员的身份进行核查,健全流动人口日常管理机构和网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应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外委单位暂住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实做到人数清,底数明,坚决杜绝违法犯罪分子栖身其间。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大督查力度,整治治安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治安隐患整改责任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易制毒物品、消防、流动人口三项管理查究力度,做好重大节假日的专项检查,深化治安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级管理。明确治安安全隐患分类标准,突出治安安全隐患的整改、排查,强化责任查究,将治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轨道。做好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连续两次下发治安安全隐患通知书(包括公安机关下达的隐患通知书)仍未整改的部门,对其部门负责人实行约谈,并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罚。切实加强生产岗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确保安全。
第三篇: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甲方:xx小学
乙方: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订立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严格依照综合治理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实行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班主任及年级组长负责制,建立相应的保卫小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把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制的内容考核,并做到有奖、有罚。
3.经常宣传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不发生刑事、治安、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4.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要害部门,各班各办要严格把关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有保卫措施,经常检查安全,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5.各班各办及时抓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并妥善处理。
本责任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小学(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第四篇: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工作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所内治安秩序,保障科研、生产、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中科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证安全” 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教育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所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所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卫组织,确定专(兼)职安全员,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科研、生产、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层层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政策与法规,坚持安全工作“四级”检查制度(责任者日检、班组周检、单位月检、全所季检),及时整改隐患,消除险情,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要加强对调入人员的政审工作,人事处在调入(接收)人员时,要做到先审后用。
第五条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把普法工作和安全教育列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职工的思想变化要及时掌握;对职工中的各种纠纷要做好调解、疏导、转化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轻微违法职工和“两劳”释放人员,由单位负责帮助教育,落实帮教措施。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六条化学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安全管理
(一)物资库房要安装报警设备,每班(日)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二)化学危险品、贵重物品、稀有金属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在保
管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剧毒化学危险品、贵重金属出所必须安排保卫人员押运,确保安全。
(三)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图纸等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库)保管,严防丢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贵重设备、仪器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密级科研项目出所要有安全押运措施。
(五)录音、录像、光盘刻录、复印、印刷等设备要落实专人管理,不得录制、印刷非法物品。
(六)处理废旧物品需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综合办公室或资产条件处批准;属于科研器材、仪器设备、家俱等,各单位无权处理,按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现金、票证安全管理
财务部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去银行取送现金万元以上的,由两人以上同行;二万元以上的必须有专车;五万元以上的要有保卫人员押送。
存放现金必须用金柜/库,并按要求安装报警设备。个人现金、有价票券禁止存放在工作室内。
严格执行票证、凭证的检查、复核制度(财务章、支票分管),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发生丢失、受骗案件。
第八条所区治安秩序管理
各单位在使用临时工时必须报请归口部门统一管理,经严格审查后方可使用,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办理工作区临时出入手续。
各单位的房间、重要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班前班后检查,不得失控,门钥匙不准转借给非本房间内工作人员。
所工作区域内禁止小商小贩卖东西、收废品、推销商品及儿童玩耍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禁止跳墙或越墙传递物品。
安防监控系统(可视、红外探头)要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除专业人员保养、维修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并且探头前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如需改变探头部位,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监控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禁酒后上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监控室是安防、消防重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第九条门卫管理
门卫人员要认真查验出入人员的身份证件及携带物品和车辆出入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外来人员出入所工作区,由接待部门负责办理出入手续。
更夫、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漏岗,不准喝酒、打牌、睡觉,不准私自留宿,不准由非本单位职工替岗。要按时上岗,按要求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现违章违纪人员要勇于制止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非本部位工作人员一律凭综合办公室签发的通行证方可出入。
要加强对门卫、更夫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对年老体弱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调换。
第十条节假日治安管理
各单位在节假日放假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和漏洞,要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节假日采取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禁止入所(被特许工作的,由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意,用人部门陪同,方可进入)。本所加班人员持门禁卡(考勤卡)进入,特殊情况需经综合办公室领导或安全业务主管人员同意。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一条凡认真贯彻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年内无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无职工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法轮功练习者的单位,按照安全包保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及时发现和堵塞各种安全漏洞、抓获或制止违纪人员、防止案件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在重大案件和隐患事故萌发时,能奋不顾身、机智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或减轻损失的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一)单位领导不认真执行本办法,不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整改隐患,以致发生案件和治安事故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任人200~500元基本绩效。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任人100~200元基本绩效。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规定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
任人50~100元基本绩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篇: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室,项目部应有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保卫人员的人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大小设立,要轮流值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3、门卫值班人员应佩戴值勤标志,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重要物资外出必须持有材料部门的出门证,并且要进行检验否则不得放行。
4、大门平时要随时关好,夜晚加班人员下班后必须上锁,有车辆及行人外出时进行检查,进来时登记完后再开锁放行,夜晚门卫要有照明灯。
5、门卫人员不得脱岗漏岗,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物资丢失,按材料价格的200%罚款,项目部值班管理人员按照门卫人员罚款额的50%给予罚款。
6、管理人员值班要认真负责,除负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外,还应对门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漏岗脱岗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第5条开具罚款单。值班人员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对当日门卫值班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登记。
7、加强对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8、门卫值班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并负责门前道路的清扫,保证门前清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