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综合治税办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5-71938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8 07:49: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综合治税办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建立科学的维护群众利益决策机制 提升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能力

按照区纪委本年度工作安排,区综合治税办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的实际,年初以来,就从建立各项制度入手,开展阶段性考核,全面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通过日常综合考核评比办法,我办各科室、各岗位都完善建立了《廉政培训教育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自学,在岗位中增强做好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工作责任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推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 制度约束

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执行工作模式,落实责任,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进行任务分解,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强化决策落实机制,通过日常的监督考核督办职能科室,进行决策绩效评估,使之决策合理有效。

建立健全规范严谨的决策机制,实现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公证监督,对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此外,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和职业道德,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

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

(2011年7月28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重大意义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十分紧要。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 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作决策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决策不尊重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决策执行不力,给群众利益造成了损失,等等。这些问题违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必须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不能损害群众既有的合法利益,要让群众得到现实利益、看到长远利益。在处臵突发自然灾 害和重大安全事故时,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保证各种不同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客观充分表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正确把握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利益主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增强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均衡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结合起来,注重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建立健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决策形成机制(一)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采取多种途径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民声通道”、“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回访完整的社情民意工作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设区市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每月至少安排1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市县领导接访日期、主题应采取一定形式提前公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长效机制,省级领导干 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市、县(市、区)和省、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建立和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重要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可适当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参与决策。

(二)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听证制度。设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开展政策咨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在咨询论证中,承办单位应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决策事项的内容和复杂程度,从相关领域选择3名以上专家,对决策备选方案开展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应提交2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备选方案。完善决策听证制度,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各利益相关方有代表参加。重大决策听证时,纪检监察机关应派员参与监督。重大决策方案应视情征求下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意见,听取人大、政协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并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人士进行民主协商。

(三)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 查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项目,涉及较大利益诉求群体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在政策出台或审批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评估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凡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为风险不可控的,不得作出决策。对经评估预测风险可控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防止因工作不细、操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重大决策应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涉及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棚户区居民和被征收房屋居民意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对群众抵触情绪大的事项不能或暂缓进入决策程序。涉及企业改制、职工裁减和安臵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或职工代表出席,且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方能有效。涉及群众共 同利益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处臵,应当按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提交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居民)会议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群众同意方能作出决策。

(五)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决策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必须遵循相关规则和程序。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一级党委、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经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报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列入议题。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或政府常务会(部门行政会)讨论,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必须提交党委全委会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组成人员到会方能表决。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讨论情况记录备案制,将讨论意见、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作为决策检查和问责依据。重大事项决策,应及时向 上一级党委、政府请示或报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应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以外,决策正式出台前都要将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制定决策的理由、主要依据等。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研究,合理的要吸纳到决策中,不合理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有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决策情况,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高效畅通的决策落实机制(一)实行决策落实责任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要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解、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形成权责明晰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任务分解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进行分解立项,提出完成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限、基本要求以及考核 评价方法,使重大决策和部署变成具体工作目标,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决策执行单位要及时上报落实结果。

(二)切实提高决策落实效率。决策主体应当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决策的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各自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决策落实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决策信息透明度,让群众及时知晓和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要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拖延、打折扣、执行走样等现象。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重点解决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对象审核、发放形式、服务质量等问题,防止惠民资金被截留、克扣、挪用等与民争利行为的发生。积极推广采用“一卡通”形式发放惠民项目的资金,不断完善“一卡通”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群众疏导和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决策宣传教育,使群众全面了解决策带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决策执行。对一些从长远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群众根本利益而群众一时想不通、不理解的决策,要做好释疑解惑。对少数不按决策执行或对决策有严重抵触情绪的对 象,要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建立市、县、乡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全覆盖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宣传、教育、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坚持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和保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的长效机制。省、市、县机关每年应抽调一定数量干部深入到问题较多和困难较大的村(社区、企业),及时了解民情,帮助解决困难,并作为了解社会动态的联系点长期保持联系。乡镇(街道)干部要完善重点和难点村(社区)定点联系和帮扶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决策成效评估和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与决策效果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实施后,承办单位应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专家评估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全面客观评估决策实施效果,注重评估成果运用。完善决策失误纠偏纠错机制。承办单位发现决策有偏差或者执行中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决策主体提出调整、补充、修正和完善相关决策方案的建议,使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群众反映强烈、实践证明造成群众利 益受损的错误决策,应立即停止执行,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决策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考核严格、纪律严明的决策保障机制(一)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情况报告等制度。各级人大应当依法对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决策职责履行和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专项资金使用等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司法机关要加大查处重大决策和执行中涉及的违法案件力度。把决策落实情况作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督促决策落实的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对违反程序规定作出错误决策,不执行、延误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决策,以集体决策为名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等行为,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 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和《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教育、医疗、涉农、资金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重要领域的专项治理,健全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长效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臵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教育、医疗、农资、住宅建设等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健全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法纪手段,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第三篇:综合治税工作汇报材料

综合治税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自去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多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840多条,其中有利用价值的涉税信息31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57万元,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万元。07年全年仅地税收入就增加98.97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比去年同期财政收入增加8.9%。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

自去年以来,我乡加强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亲自督导。及时多形式地召开了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为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

乡综治税办根据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首先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各村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各单位信息传递的具体内容。财政、税务部门与城建、工商、公安、交管、公路等各部门、村队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并且各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采集、传递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本辖区的涉税信息传递给乡综治办,做到信息共享。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信息采集上,不仅主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还形成了覆盖各个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初步形成工作联系、联合办公、相互配合的治理格局,为推动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如乡党委政府根据我乡在上海从事货物运输劳务人员的不断增加的现状,及时调整了思路,从提供办公场所、信息平台、控制票据手续等方面,堵塞了一大批税源的流失,其中仅泰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年缴税达 万元。2006年5月,县委组织部和乡党委经过考察论证,在上海组建了东平县第一个上海务工党支部,选举上海相武运输公司总经理陆相武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现已有正式党员36人,使在外务工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也为我乡综合治税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信息平台。

三是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近年来,乡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特别是近年来乡民营企业工程、村村通工程、小城镇开发工程等建设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乡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乡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在各自的辖区内或业务范围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奖惩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了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运输营业税对我乡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今年乡党委政府经研究确定由乡政府牵头将统一管理在上海从事货物运输的业户,仅此一项预计年交纳税款150万元以上。对于在上海从事运输的车辆,将按照新的车船税征收规定,即按每辆车自重15吨、每吨96元计算征收车船税,此项预计年应收税款60万元以上。各位领导,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上级正确的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临的困难也不少,比如上海运输业户要求及时提供税票,但当我们接到信息后,即使用特快专递也要三四天的时间,这样耽误了付款,影响了业务的时效。同时对于异地作业的车辆,我们征收车船税也有一定的难度等等。尽管这样,但我们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以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第四篇:综合治税工作汇报(20110301)

工作汇报

XX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日)

下面,就XX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县按照“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理念,针对地方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征、征收成本较高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了以政府管税、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司法保税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了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政府主导下多部门综合治税的重大转变,较好地解决了税源难以控管的实际困难,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治税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建立了一套有内容、有标准、有措施、有考核的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形成了强大的治税合力,地方税收从过去的“单打独斗捡芝麻”转变为“综合管理扫芝麻”,逐步建立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二是征管质量显著提高。通过推行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来源渠道,扩展了税收管理范围,大量隐蔽、易于流失的税2-

治税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综合协调,承办相关业务。2009年,《XX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下发后,县政府及时进行转发,并结合县情制定下发了《XX县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和《XX县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去年,县政府又对两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与21个部门签订了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责任书,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增强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保证了我县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完善机制,形成合力。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切实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一是建立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治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定期不定期地向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社会综合治税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狠抓任务落实,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税收通报奖惩考核制度。坚持多措并举、奖惩结合,依据《XX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管,扎实考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去年,县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部4-

部门联合管理。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税,构建了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四是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漏洞。

4.信息共享,以堵促收。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综合治税的切入点,由县地税、国税、工商等相关单位实时交换更新信息,加强信息比对;由县地税局确定专人,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审查审批,在项目实施的最初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监测。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地税部门捕捉、采集信息的能力。牢固树立信息管税新理念,借助信息化手段,安装应用货物运输软件、建筑安装房地产营业税管理开票软件、个人所得税代扣软件,切实加强信息税源管理。及时加工处理各类涉税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控管,由税源管理单位组织征收税款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同时,对传递利用的每一条涉税-5-

信息自下而上实行跟踪问效,督促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反馈信息利用、征收管理情况,确保了各项征收信息落实到位,真正将涉税信息变成了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有效监控税源变化,实现资源共享,掌握税源实际情况,堵塞征管漏洞,从源头上控制税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杜绝税源流失。

总体来看,我县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XX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及考核办法,以加强税源管理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税职能,完善综合治税制度,强化综合治税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社会综合治税整体合力,推动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十里岗乡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自查报告

十里岗乡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

策机制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和完善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把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十里岗乡就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采取多种途径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注重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人民群众诉求渠道。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回访完整的社情民意工作链。坚持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与他们进行民主协商;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听证制度和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同时实行决策事项讨论情况记录备案制,作为决策检查和问责的依据;坚持重大决策公示制度,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了重大决策公示机制。

(一)重大决策范围: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2、涉及全乡有关方面的规定、政策、计划和工作目标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

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

4、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5、其他应由各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公示要求: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突发安全事件立即作出决策处理外,决策正式出台前都要将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特别重大决策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其他重大决策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研究,合理的吸纳到决策中,不合理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公示后社会各界异议较大的,停止或暂缓出台。

三是明确了权责,跟踪提效,构建决策落实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解、工作目标、进度要求考核评价方法,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形成权责明晰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决策执行及时上报落实结果;利用媒体和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决策信息透明度,让群众及时知晓和参与监督;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拖延、打折扣、执行走样等现象;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与决策效果反馈制度,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专家评估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全面客观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完善决策纠错机制,发现决策有偏差或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时由决策主体调整、补充、修正和完善相关决策方案,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立即停止执行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决策落实效率。较大决策都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由于领导班子工作繁忙,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集体运行机制,规范议事决策的方法及程序,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对于促进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意义十分重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明确领导班子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组织程序和要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办公会的决策效率。各办公室针对领导班子办公会下达的各项决策和要求,要做好落实工作,真正的把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领导班子要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决策落实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决策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决策信息透明度,让群众及时知晓和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要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制定硬性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防止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拖延、打折扣、执行走样等现象。创新决策落实的方法和机制,提高决策落实情况的透明度,加强对各项决策落实过程的实时监控,切实提高决策落实的效率。

五是建立健全了群众教育疏导机制。认真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深入开展了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帮助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群众宣讲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要全面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及早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好事前防范;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做好事中化解;认真落实回访、救助等制度,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做好事后修复。

六是完善决策成效评估和纠错机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是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决策程序中贯穿“试错-反证-质询-复核-惩处”的纠错机制,可以很好地防止不当决策的出现,预防重大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操作性和正确率。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试错机制。试错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机会,是提高决策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没有百分之百成功的创新,因此在出现差错的时候,不急于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而要仔细分析出错的原因所在。试错机制的重要性在于,对组织而言保持开放心态,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则鼓励创新。试错机制的意义在于,在现有的管理框架内,不断审视目前管理行为背后的假设,同时提出并验证新的假设。试错机制要得到有效执行,关键在于破除想当然的障碍。首先,允许领导干部在决策中试错。在小范围内的试验,既追求成功,也允许试错。其次,用制度保障试错。使领导干部勇于试错(也即勇于创新),使试验完成之后不至于面临追究试错责任的危险。然后要考虑试错的成本。试错不是面越宽越好、数量越多越好,而是越精越好,成本越少越好。要在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内试错,以保证决策成本的最小化。

七是建立健全了考核严格、纪律严明的决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对决策部署和报告等制度。要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及时收集基层的反馈信息。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邀请社会各界的群众等代表人士,对本部关于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评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整改,确保执行决策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常规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中,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严格考核问责和严肃查办案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使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乡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始终坚持引导群众社会舆论,及时推动群众生活、文化、精神等发展推进,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不断完善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创新维护群众利益的管理机制,强化损害群众利益的查处机制。

十里岗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

综合治税办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