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公派留学邀请函
Applicant:
Date of Birth:
Institution of Applicant:
Acceptant Institution:
Supervisor:
Research field:
proposed starting date:
proposed ending date:
Student’s status:
Full time phD student at XX University
Dear Mr.XX,I am pleased to inform you that you are highly welcome in our Faculty of XX, XX University, as a full time phD student.The usual duration of the phD studies is in average XX years.Therefore, the expected period of phD will be from XX, XXXX to XX, XXXX.There are no tuition fees for the phD program.(If need any other fees, please add them here).And it is my pleasure to write this letter to support your application for the CSC scholarship which would cover the cost of living, travel, medical/dental insurance, etc.for the duration of your stay in the Vienna, and hope it will be approved.You will focus the research on(the research field)and prepare a doctoral thesis with the title “XXX”.I am prepared to supervise you during your phD studies, and we will provide you all necessary infrastructure and facilities to carry out your research at our department.In addition, based on our contact with you, we believe your English is fluent enough to undertake research studies in our research environment, and your English level has enough to study in the doctor course in XX University.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me if you have any problems.Yours sincerely,(Signature)(Title)
Address:
E-mail:
Tel:
第二篇:国家公派留学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篇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附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study and research report by 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一、个人学习/研修情况总结study report:(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学习/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情况;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本人签名signature: 日期date:
二、国外留学院校导师/合作者评语professor’s evaluation:
本人签名signature: 日期date:
三、教育(文化)处(组)意见educational service’s evaluation: 驻 使(领)馆 处(组)经办人签字signature: 日期date:
四、国内推选单位/导师意见domestic institution’s evaluation:
经办人/导师签字signature: 日期date: 说明notes: 1.中国驻留学人员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负责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
2. 留学人员应与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保持经常性联系。
(1)访问学者、进(研)修人员每三个月填写此表,向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告。留学期限为三个月(含)者,填写此表时国外导师/合作者可免于签字;留学期限为六个月(含)以上者,此表每六个月应由国外导师/合作者签字一次。(2)研究生每学期填写此表,分别向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和国内推选单位/导师报告。此表每学年应由国外留学院校的导师/合作者签字一次。3.国外导师/合作者免于签字时可网上提交。
4.本表栏目如不够,可另加页。篇二: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_模板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一、个人总结study report(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情况;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可另页写个人总结。): 本人签名signature: 日期date:
二、导师或研究合作者评语professor’s evaluation:
导师签名signature 日期date:
三、教育处(组)意见educational service’s evaluation: 驻旧金山领事馆教育组负责人签字signature: 日期date: 说明notes:(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与本委员会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2)此表每6个月填写一次并按时交教育处(组);教育处(组)对此做出评价后决定拨付下一期的资助费用。(3)a、留学期限为三个月的访问学者,填写此表时导师或合作者可免于签字; b、留学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每六个月的《报告表》需由导师或合作者签字一次。(4)此表必须认真填写,表栏如不够,可另加页。篇三:留学报告模板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个人学习/研修情况总结study report: xx年秋季学期,我选修了合作导师xx 的《xx》这门课,这门课的简单介绍及意义。。与此同时,我还参加了xx的一个课题 “xx”。。,课题情况、意义介绍。。完成结果。。
本人签名signature: 日期date:
第三篇:公派留学总结(精选)
2010年,我参加公派留学选拔,被授予澳发署发展奖学金,派遣到澳洲攻读“公共政策管理—经济政策方向”硕士学位。
工作十年,获得这一难得的学习充电、沉淀、思考和提高的机会,我非常珍惜。MONASH大学入学门槛较高,为了达到要求,我积极复习英语,以全国公务员雅思成绩最高分(8分)被该校经济管理学院录取,同时也成为该校入学成绩最高的留学生。
初到澳洲,只身一人。对校园生活的向往和知识的渴望帮助我战胜思乡、念子和种种新环境的不便,开始了紧张而又丰富的求学生活。第一学期都是选修课。当地学生通常选两门,留学为较快修够学分完成学业,通常选4门,这也是学校允许一学期的最高选课量。有师兄师姐说,可以考虑选一些要求不太高的课,这样压力不会太大,也有助于初来者适应环境和语言要求。我考虑了她们的建议,但同时觉得自己获得脱产学习的机会非常不易,可能也再难有这样好的条件学习,所以非常想充分利用这些时间给自己充电,特别是学些对口实用的知识,因为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和思考服务的,我还是希望补充和涉猎和外汇管理专业相关的知识,巩固自己的经济理论基础,提高自己的经济时势研判能力。所以不顾师兄师姐的告诫,我选择了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政企关系这四门紧贴我工作实际的课。事实证明,非常有难度,但收获也颇丰。这几门课平均淘汰率(不能通过需要重修的比率)在30%左右,大多数学生避之不及。每门课每5周一篇论文或一次考试,每篇论文需要不低于12篇的参考学术文献,平均一学期写作量5万字,阅读量50万字。有的课还设有课堂双人辩论,对语言和逻辑思辨能力要求很高。刚开始的时候,由于离开校园已有10年之久,学习方法已经生疏,而且阅读速度和语言表达和当地学生有差距,确实非常吃力。自己感觉骑虎难下,心里很着急。然后一直跟军训一样早出晚归赶进度,每天在图书馆和宿舍间折返,从学术专著到期刊杂志到网络媒体,广泛涉猎,研究欧元区债务危机、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争辩、国际金融秩序演进过程、国际组织国际机构的角色功能、各国经济改革的案例分析等等问题。虽然明显觉得自己有些超负荷,但是可能人不挤压是不知道自己的潜力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完成,所以咬着牙去研究、思考、写作。很多作业,都是不知道读了多少篇文章才敢下笔,写了几千字的初稿,通常又在涉猎到新内容后忍痛全部推翻。有时一个500字的随堂读书心得,我都是从3000字的体会中逐渐精简下来。也许是离开校园太久了吧,很多学习技巧都生疏了,都要从很笨很吃力的办法开始去摸索。很长的时间里,我觉得我都是在做无用功,但是这些无用功,潜移默化中为我最后呈上的作品做好了铺垫。这样吸收、甄别、提炼、输出的过程,我不断重复,记不清多少次对着电脑想放弃,想把放松要求随便应付一下。但是我不允许自己这样,想到远在北京为我照顾孩子全力支持我学习的父母,想到自己忍痛离开的小女儿,还有支持我出来求学的单位领导和同事,如果我在这里不能全力以赴,不能业精于勤,实在愧对大家对我的期望与付出。所以,“坚持”,成为我贴在墙上的座右铭,激励自己迎难而上,超越自己。第一个5周结束的时候,我忐忑不安地去查自己的成绩,发现有3门都是优异,另一门也是优。当时真的不敢相信自己做到了。回头想想,这5周真的涉猎了超多的东西,超广的范围,最初看着任务表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是完成了,很多东西也都印在脑子里了。这可能就是这种教学模式的生效机制吧,这种模式也可以激发我突破极限。想想其实在国内也是一样,收获都从苦中来。国外有句名言“没有挂在低处的果子”,和我们的“有志者事竟成”有些相似。我其实一直是个不太有志也不太有毅力的的人,这次学习也许是对我一意志的一次磨砺。自己已经感觉到收获了。第二个第三个5周,任务的强度和难度是递进的,老师根据每个学生的情况提出要求,这要求通常都是你能够达到,但是要费力去够才能达到的。这种不断提升、激发学生去挑战的模式,带领我一次次实现了不可能。从最初的只能用英文简单写500字,到学期结束时独立完成2篇8000字的论文,我不得不感谢这期间的压力与磨砺,让我看到了自己实实在在的进步。
另一方面的收获来自于对祖国的认识。不出国可能不知道自己原来有这么爱国。在国内时也会偶尔品评时政,对某些政策表达不满。但到了澳洲,当印度人批评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强硬态度,当台湾同学在我面前大谈台独甚至光复和分裂大陆时,我这对政治不感冒的小女子竟也能拍案而起,当时胸中的激愤、对祖国的热爱与维护,仿佛让我成了慷慨激昂的战士,同学都说我瞬间变了一个人。“我爱我的祖国”,这句小学以后我就再没有挂在嘴边过的话,在这一刻如此真切。
令人骄傲的是,中国今天的崛起为所有海外游子构筑了牢固坚实的心理堡垒。我的课程内容都和当下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关系紧密,课堂上每周都有时事政治的讨论,在这其中中国被提到的频率超高。作为发展中国家飞速崛起的代表,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非常乐意把中国当做榜样研究;作为当前世界经济一片哀鸿的大背景下仅存的亮点,欧美和澳洲本地学生也非常讶异并肯定在上轮危机中中国经济的表现及对世界的贡献,以及当下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澳洲政府选举的时候,两党在争夺选票时都特别强调到中国经济发展对澳洲在这次危机中的支撑作用,并承诺致力于维护这种经济合作;新闻里谈到美国失业率不断攀升,经济二次下探,欧洲又债务危机时,为了缓解人们对于澳洲经济的担忧,一般最后结尾都会伴随着这样一段分析:“但是只要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澳洲投资者就不用太过悲观。有中国引擎的强大支撑,澳洲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说是非常安全的。”每次听到这些,都会深深地为祖国骄傲。这种体会不出来是不会有的。以上是对我2010年求学经历的简要小结,2011年,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利用宝贵的学习时间,为将来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篇: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范文模版)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5.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 Due B2、PLIDA B2等。
6.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第五篇: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
申报阶段:
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有哪些变化,是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选拔,在外自费留学生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答: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时间调整为一次,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5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仍可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仍为“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是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应为项目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需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已开题。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其他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选派办法。
4.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哪些人员?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5.如何申请?申请材料如何提交?
答: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相关说明。请参照其中的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合作渠道外,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6.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7.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8.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9.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10.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1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12.是否可申请学费资助?
答: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
13.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报时是否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答: 是的。
14.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
答: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15.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所有被录取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
16.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答: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7.国内已离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如何申请?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8.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是否有要求?
答:可以。根据选派办法,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都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无特殊要求,在职人员的申请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辞职后不能申请。
19.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答:不可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但博士三年级学生如申请需提交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证明,留学期间不得回国进行论文答辩。
20.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取得的学位类型。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2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答: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22.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答: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24.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不可以提回申请表。如需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25.提交的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有双方导师共同签字;
(5)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因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参加专家组面试,请在申请阶段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6)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26.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
答: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27.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28.选派办法中“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全额奖学金如何界定? 答:全额奖学金是指外方学校提供的奖学金额度能支付申请人的全部学费和在外生活费。29.国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不可以。
30.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更改?
答:不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评审阶段:
31.项目评审的基本选拔标准有哪些?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进行选拔。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申请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国际交流能力等。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包括拟留学专业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或国家发展急需专业,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及在国内外研究水平的差距,学习计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拟留学单位及留学专业情况:包括拟留学单位的世界认可度,留学专业是否为该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国外导师情况:包括学术背景、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国内单位推荐意见/专家的评审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录取和派出阶段:
32.被录取后会收到哪些材料?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答: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出国留学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国家公派研究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申请当年,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底。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人员将不再有资格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3.赴英国留学的bench fee是否可以报销?
答:赴英留学人员,若需缴纳“bench fee”,应在邀请信中注明具体金额,出国后向驻英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报销。留学期限一年以上的,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英镑;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最高报销金额为500英镑;超出部分本人自理。邀请信上未注明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具体请参考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布信息。
34.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
答:原则上不可以,若确有特殊情况,需本人向基金委欧亚非或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经基金委审核,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35.如何办理签证、机票,申请签证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由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可查询留学服务机构相应网站,按其规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履行相关手续。一般为:
查询申办派往国签证需要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申请表”。将准备好的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签证办好后,预订出国机票。领取签证、出国机票和《报到证》。
前往部分国家的留学人员还可以按规定预领取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被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也需要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机票等手续。36.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时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1)出示《保证金收款证明》原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3)国内推选单位开具的《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4)经过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一份。(5)《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6)留学服务机构受理签证/签证凭证
(7)留学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留日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能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报到证等。
37.录取后又取得了国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答: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38.如何交存保证金,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保证金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交存保证金的具体细节请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时需出示录取函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学生身份证明、护照首页及有效入境签证页复印件。采取面交现金方式的,须在面交时一并出具;采取银行划转的,须在划转的同时将以上材料传真至010-88395790。
39.国家公派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40.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办理签证有哪些需注意的问题?
答:根据2009年3月英国签证新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申请Tier 4学生签证,须由邀请方提供申请学生签证的CAS号码,出具Visa Letter。赴研究所、独立实验室等非教育机构申请人须提前了解是否可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使用Academic Visitor类别申请均会被拒签。
建议赴英联培生的留学时间控制在6-12个月为宜,申请前充分与拟留学院校沟通,确认可顺利申办有关签证申请材料后再进行下一步申请。
41.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答: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美方实际发放签证申请表的种类办理F-1或J-1签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仍要求办理J-1签证。
回国阶段:
42.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43.怎样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
答:留学人员须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根据前往国家,分别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具体操作请参考《留学人员须知》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通讯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邮编:100044。欧亚非事务部:010-66093936;美大事务部:010-66093974。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相关
44.哪些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可以申报本项目?
答: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等29个国家选拔,其他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暂不能申请本项目。
45.对可申报的国家是否有名额限制?
答:没有名额限制,在外自费人员和国内申请人公平竞争。46.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有何要求?
答: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以申报。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时在国外已硕士毕业离校的人员不能申请。
47.对于在外自费留学人员,评审录取时是否和国内申请人区别对待?
答: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各类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按统一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评审录取。
48.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是否必须回国办理录取后的派出手续?
答:是的,录取后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需回国办理如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最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49.对于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是否提供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 答:不提供。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自理。50.如何确定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人员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答:对于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