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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15-802819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9 11:39: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粤人职

[1998]15号)

2.《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6〕629号)及《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

二、范围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规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即: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三、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考核认定信息录入表》一份;

3.《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贴本人正面免冠近期大一寸相片);

4.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的行业需提供准入资格证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外地流动到我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6.自学考试毕业生须备学籍表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

注:自学考试毕业证可在网上查询,如网上查询不到请到省教育厅办理验证手续。

7.硕士研究生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交论文(毕业后工作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

8.市、区人事局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9.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1注:市外人员提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市内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所在单位(我市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将材料递交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下称“专技科”)对外服务窗口;

2.专技科对外服务窗口承办人当场验核材料,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缴费通知书;注:申请人凭缴费通知书到银行各网点缴费。

3.市人事局对材料予以核准,符合规定要求的,发《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280元/人

六、办理时限:初级,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珠海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八、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16室

九、咨询电话:0756-2131539、2232077

附件下载:

认定表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doc

认定表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doc

认定表三:贴资格证相片页.doc

第二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珠海市)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2、〘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6〕629号)及〘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

二、范围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规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即: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三、考核认定的条件:

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全日制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全日制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考核认定信息录入表〙一份;

3、〘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贴本人正面免冠近期大一寸相片);

4、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的行业需提供准入资格证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如“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等);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外地流动到我市且人事档案不在我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查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为认定依据。

6、自学考试毕业生须备学籍表原件(备验)和复印件一份或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交论文(毕业后工作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

8、市、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开出的人事代理证明;

9、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市外人员提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市内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所在单位(我市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收费标准:280元/人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劳动大厦80

1八、咨询电话:12333

第三篇:关于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关于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引》的通知(见附件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于7月31日前连同申报费用一并交至综合部审核,并由综合部代为办理材料报审工作。逾期不候。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综合部联系。

联系人:谢冬妮联系电话:3282336

附件1: 江门市人社局通知

附件2: 初次认定申请表格

第四篇: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引

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引

一、申报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所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根据粤人发[1998]15号文件规定的年限条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网上下载相关表格);

2、基层部门考核鉴定;

3、单位审核评价;

4、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5、按原报送渠道退回材料。

四、工作流程图

五、办事依据

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送评材料目录单》一式1份(贴材料袋封面);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式1份;

4、《公修课合格成绩单》1份(原件);

5、《()报送初次考核认定人员名册登记表》一式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办理初级资格1500字以上;办理中级资格3000字以上。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7、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材料按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交;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验印后退回原件);

9、《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一式1份。

10、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

以上表格可于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网站(http://)“表格下载区”一栏下载。

七、申报、办结时间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上半年为3月1-15日;下半年为8月1-15日。从受理材料截止日期算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八、申报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的评审费标准,初级资格280元/人,中级资格450元/人。

九、承办科室、联系电话

承办科室:江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3873779

第五篇: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如何...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如何要求?

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现在强调一点: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口或相近,否则视作不具备规定学历,不予认定。参考文件:

(1)粤人职[1998]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又获后续学历的人员,可否按后续学历办理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又获后续学历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可以认定相应专业、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例如:某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员级资格,后又获大专(或本科)学历,现从事专业与后续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三年(或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级资格。

参考文件:

(1)印发《关于贯彻粤职改字[1991]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1]28号)

(2)关于印发卫生技术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3]54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4]23号)

(4)关于印发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讲师资格条件 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4]29号)

(5)关于印发党校教师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4]32号)

3、法律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在办理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法律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必须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在公证部门从事公证工作,并且分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和经过全国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的司法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参考文件:

对广东省几个问题的复函(人职司函[1991]29号)

4.在国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怎样申报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答:留学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之前,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鉴定为国内承认的学历方可申报。具有本科学以下学位(含本科)的留学人员申报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中对资历、学历等资格条件的要求,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认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视为专业技术业绩。参考文件:

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3]178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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