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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15-93435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40: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马关县质监局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202_‟134号)精神,结合省局《云南省质监系统“质监利剑行动”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州局相关安排,我局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3月1日启动了农资打假利剑行动,狠抓坑农害农违法案件的查处,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农资计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惩处短斤少两行为。

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进乡村,深入田间地头,接受农民相关咨询并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提高农民农资计量知识。二是开展农资计量监督检查,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重点监督检查了各类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的定量包装情况,共检查农资经销点9家,22个化肥销售点,检查化肥品种43个,种子品种47个,农药品种37个,农膜23卷,共检定农资称重计量器具33台(件),对抽检中不符合国家计量要求和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农资经销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农资抽检,确保农资质量。

4月我局开展了化肥检查专项行动,共抽检化肥样品27个,合格22个,合格率为81%。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

一是利用3〃15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处摆摊设点,接受群众农资相关知识咨询100余次,发放宣传单册300余份。二是通过7122211质监举报热线,处理农资举报投诉4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此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执法车辆21台次。

马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农资打假利剑行动

梅河口市质监局

202_年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成效显著

为全面贯彻实施吉林省质检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弘扬质监行政执法为民精神,发挥质检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实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目标,梅河口市质监局开展了“金质惠农”暨质检利剑打假下乡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有假冒农资产品曝光台、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假冒农资产品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免费检测服务台。现场为农民鉴别农资产品真假,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宣传法律、产品标准、真假鉴别知识,提升农民辨假识假能力,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以“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为行动主体,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此次行动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农膜、水泵、柴油机等为重点产品,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和无证生产、无标生产、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专用标志以及在非原产地生产加工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其标志等违法行为。组织农资打假暗访活动,深入重点地区的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建立 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在农资生产领域组织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倡导“诚信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进行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严格依法行政,严密案件办理程序,多查案,查大案,办铁案,增强执法有效性,彰显质监部门执法护农威力。认真执行案件移送的有关规定,该移交的案件及时移交,执法办案做到“四无”。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企业10户家,检查获证生产企业3家,检查销售企业100家,组织暗访生产企业3家,立案查处28起,涉案货值45万余元。接受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调查问卷》200余份,深入乡镇24个,为农民免费检测化肥20余户。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产品冒用质量标志,个别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少数产品存在定量包装不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予以严厉查处,提高了广大农民对农资产品的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xx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质量技术监督局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质监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2_‟45号)文件要求,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现将行动总结如下:

1、结合XX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多办案、办大案、打团伙、端窝点”的主攻方向,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涉刑案件移送的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

2、本次活动检查的重点产品为农药、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主要采取重点区域巡查、举报投诉、入户调查、种植基地实地查看、抽样送检等多种方式结合。高度重视群众举报信息,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3、自3月份本次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组织宣传活动5次,接受群众咨询12次,农资打假抽样4个批次,发放农资打假宣传资料750份。立案查处1起劣质化肥案件,由于货值金额超过20万元,我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经检查,我县辖区内无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黑窝点。

4、本次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对劣质化肥销售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不法经销商起到了震慑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行动,帮助农民群众提高鉴别 1

真假农资产品的能力,提升了识别假农资产品的意识。我局将继续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祸害老百姓的事件发生。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打假利剑活动总结

金山镇开展“食品安全打假利剑”

行动工作总结

区质监局:

根据临食安[202_]10号文件转发的临淄质监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食品打假利剑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要求,我镇自202_年5月份开始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食品打假利剑行动”。现将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在接到开展“食品打假利剑行动”的通知后,我镇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此次行动的计划步骤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具体工作: 1、5月5日召开了村、居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会上要求各村居专门成立3-4人的食品安全检查小组,每个季度对所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户进行全面排查一次。排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的,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报食品安全办公室。

需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的;

2、)有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示欺诈行为的;3)、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4)、有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工业明胶、变性淀粉以及废弃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5)、有伪造或者冒用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质量标志的。

2、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监管单位进行查处。

三、工作成效:经过2个季度的摸排,从各村居上报的摸排结果及镇食安办组织的抽查行动结果汇总,截止到9月底在我镇镇域范围内尚未发现有以上所列五种违法违规现象。

金山镇人民政府202_、9、24

第五篇: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及时,行动迅速。接到**农质函【202_】767号文件后,我县立即行动,召开了农资打假行动工作动员会,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2_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紧张有序展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整个行动期间共宣传咨询202_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电视新闻一期。

三、采取集中行动和长效监管的形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秋种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了清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和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最大限度地将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控制在农民使用之前被清缴和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种子经营网点500个次,肥料经营网点600个次,农药经营网点500个次,饲料经营网点100个次,限期责令改正案件10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5起,涉案农资价值10余万元,取缔不合格网点2个。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自9月下旬开始,分三个时段对种子、肥料、农药(除草剂)、饲料等进行了质量抽检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加大了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共抽取25个批次的小麦样品,18个批次肥料样品和9个批次饲料样品,对检测的不合格产品依法正在进行处理。

五、注重农资质量纠纷的处理。在此次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期间,共接到投诉纠纷案件5起,主要涉及种子、农药问题,执法人员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积极妥善的予以了处理。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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