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领导干部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本站推荐)
根据东办发[202_]22号《关于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部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宣传发动
我部于9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干部会,组织大家集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以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会上,张建军部长要求全体干部,尤其是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推进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部成立了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建军部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并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
1.主要领导亲自抓。为确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我部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2.项目建设严格查。一是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进行具体的调查,看有没有资金违规使用现象;二是对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点理事会长进行认真的了解,看有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通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和了解,我部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二篇:专项治理违规收受工作总结
杨浦区牙病防治所
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杨浦区关于专项治理违规收受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通知》(杨纪【202_】5号)、《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系统开展专项治理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卫纪信【202_】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认真全面的自查,已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违规收送 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先将我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加强学习、坚持标本兼治
我所接到通知后,分别组织了党员干部和全所员工干部进行了学习,并把惩治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为此我所党支部从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入手,努力提高全所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法纪法规意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二、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党政齐抓共管
我所根据上级纪委关于刹住收受礼金购物卡歪风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和廉政建设状况,已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了党支部目标管理重要工作内容,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为了确保目标落实,我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与此同时,配备了
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兼职纪检员、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廉政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自查自纠、落实措施、工作齐头并进
1、专门制作了《杨浦区牙病防治所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工作自查自纠表》,下发至中层以上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等相关人员,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的,要求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上交单位。经查中层以上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等相关人员,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
2、抓住医德医风建设这个关键。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医疗工作中严把医德关,多次强调医务人员禁止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礼金、礼券购物卡。经查,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
3、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严格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业务往来需要的招待费一律实行单列,经过自查有关经手人员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券购物卡行为
4、坚持物资采购审批报告制度,在物资采购中认真执行设备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询价制、货比三家的制度。经查无有关人员在采
购中违反规定程序和收受礼金购物券等现象。
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重点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防治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杨浦区牙病防治所
202_-9-20
第三篇: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以及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从事违规集体补课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成立违规集体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组成的“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违规集体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违规集体补课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违规集体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违规集体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落实。学校于202_年暑假来临之际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建立健全和落实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学校组织教师做出不从事违规补课、不为家长代管学生、补课等行为的承诺,校长与全体教师签订了《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责任书》
学校举报电话:***
四、家校联动。
通过各种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违规集体补课的良好氛围。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
南门外学校 202_年7月23日
第四篇: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xxxxxxx
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xxxx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202_】1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迅速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强化责任。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单位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及时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组织学习,落实宣传。
组织干部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育引导干部深刻认识违规借贷的危害性,切实增强遵法守纪意识,提高廉洁防控意识,坚决杜绝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7种行为。
三、认真排查,如实申报。
单位所有公职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了《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我对干部借贷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着重加强对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7种行为的排查。经排查,我办共40名干部未发现-1-
违规借贷行为。
四、加强学习,杜绝违规。
组织公职人员学习深入学习《金融法》《商业银行法》《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职人员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自身觉悟水平,自觉维护金融经济秩序,做到不违规借贷,廉洁从政履职。
此次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将会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规律、寻找对策,积极进行制度探索,构筑更加完善的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长效机制,督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维护金融经济秩序、消除社会矛盾隐患,努力为 “xx梦”的实现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第五篇:关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及其治理对策
关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及其治理对策
作者:王凌云
据《晋书》记载,晋元帝时全国经济困顿,“公私窘罄,每得一豘,以为珍馐。项上一脔尤美,辄以荐帝,群下未敢先尝,于时呼为禁脔”。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正是怀着“禁脔”心态,把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权力当成自己和亲属的“菜”,不仅背弃了自身职责和人民所托,更势必蛀蚀发展根基,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甚至严重导致腐败的滋生蔓延,影响当合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治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主要表现形式。
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领导干部亲属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二是领导干部亲属与朋友、熟人合伙经商,以一定的资金或资产入股不参与经营,只参与利润的分配。三是领导干部亲属与朋友、熟人合伙经营,商定一定的经营管理方式,直接参与经营。
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领导干部亲属在事业单位工作,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二是领导干部亲属无工作,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经商打开方便之门;三是领导干部自己实际参与经营管理,利用亲属的身份进行经商。
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主要原因。
1、私心私欲重,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此前有报道,某省一国有能源企业集中向“靠山吃山”坚决说不,实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清除掉“七大姑八大姨”式的中间供应商足有5600多家。附着在国企身上的寄生虫可见一斑。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一些国企领导管不好家里人、身边人,让各种沾亲带故者乘虚而入,自己也加入其中分一杯羹,造成抢吃“唐僧肉”的乱象。魏晋思想家傅玄有言:“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宋朝诗人有云:“私心胜者,可以灭公。”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私心乃百病之根,因为私心膨胀,公私天平就会倾斜,党性原则就会丧失,甚至忘乎所以、为所欲为。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就是私心私欲在作祟。
2、自我认识不强,党性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领导干部重党建、重发展轻反腐,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自己有贡献,特别是一些国企领导,贪点捞点不算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总把“衣、食、住”等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同私心、私利、私欲混为一谈,“近水楼台先得月”,用公共资源满足一己之私欲。诚然,领导干部以及其亲属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有自身正当利益。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获得必要而恰当的自身利益,不但没有坏处,而且有利于激发工作能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威客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领导干部就要加强自我认识,增强党性观念,而不是自认为劳苦功高,利用手中权力搅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为亲戚谋利为自己谋利。
三、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明确禁止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特别是明确禁止以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以党政干部个人名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办企业的基本上没有了。但是,隐形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还存在。隐形经商办企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干部前些年一直在参与经办企业,随着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出台,便将工商、税务登记转移到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上,但实际上企业的事情仍然由其决策。第二种是利用手中职权之便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如:有一党政领导干部的配偶没有工作,开了一个餐馆,他就把单位所有接待安排在自己配偶办的餐馆中去消费,一年下来接待费达数万元。第三种是合伙参股,投资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干部以个人的名义入股,合伙参股,合作经商办企业,只出资不参加经营管理活动或者提供业务政策咨询,凭借参与股份从中分红利或索取劳务酬金、补助等。
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在国企“亲缘腐败”,近日,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发现,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看,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给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此外,还有国企领导干脆直接安排亲属开办企业,用于转移甚至“洗白”其贪腐所得。为了逃避监管,可谓是花招不断,你照顾我儿子的生意,我让你女儿的企业垄断某一项业务。比如被查处的贵州电网公司原副巡视员王和,在202_年和202_年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均隐瞒了儿子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四、治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对策措施。
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反腐倡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以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力向“主战场”聚,劲往“反腐败”使,大力治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还市场一方净土,让市场经营者公平合理地进行竞争,为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确政策界限,主动申报家底。制发统一的《清理登记表》,层层签订《责任书》,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定期进行自查清理。对于领导干部已退出经商的,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看其是否真正退出,是否隐形经商行为:一是从主体上鉴别。要看本人是否还存在继续参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是否还在利用职权帮助企业搞勾兑、拉关系、谋生意,在生产经营管理上是否还在发挥着决策者或者参与作用。二是从产权转移关系的实质来鉴别。看其是否与原来企业做到了彻底脱勾,着重要看是否“明转移,暗操作”等虚假交易问题。三是从利润分配的去向来鉴别。看其是否是最终获利者,同时要注意防止以股转债等形式参与企业分红。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看其是否违规:一是从企业经营的业务范围来看,是否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有关,特别是要防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不允许国土和建设部门干部的配偶子女涉足土地经营、矿产开采和房地产开发;应禁止煤碳部门干部的配偶子女涉足煤碳开采等等。二是从企业经营的领域来看,其经营活动范围是否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内。若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其他地方创办或经营与领导干部职权无关的实体,就不应认定为违规。三是从企业获利水平来看,其获利中是否高于平均利润水平,并且这种超额利润是因为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得来的。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办餐馆、搞酒楼,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下属甚至管理对象将其变成定点接待地,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应视为违规。
2、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自我认识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政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正面典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主动退出利益格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采取写出承诺或保证书,明确规定凡今后群众有举报,经调查属实后,一律责令辞去领导干部职务并辞去公务员身份等强硬措施进行震慑教育,杜绝隐形经商行为。
3、完善制度建设,纪检部门加强对公务人员监管。要在严格执行现行关于公务员管理若干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要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考勤考核,坚决禁止停薪留职或留薪留职,使领导干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4、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大、一时又难以查清是否在经商或利用手中职权为亲戚经商提供方便的领导干部,可免去领导职务,减少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条件和空间。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一时又难以查清是否在经商或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亲戚经商提供方便的实权部门干部可调整到其他权力因素较弱的部门工作。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亲戚违规经商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国企改革,铲除“亲缘腐败”毒瘤。治理领导干部亲戚违规经商在国企里显得尤为重要,治理国企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顽疾,需要双管齐下,内外并举。不仅要从外围加强监督和惩处,更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形成权力约束机制。因而,深化国企改革是治理之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透明运行、有效监督成为常态;完善治理体系,让法治护航发展每一个环节,坚决铲除“亲缘腐败”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