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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迁移流程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5-646711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0 14:31: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迁移流程

第一步、工商办理,先从注册地工商局迁出(必带资料: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委托书3 情况说明

4、公章)执照当场老师会收掉,然后老师会给一份《企业迁移通知书》。

第二步、接着去所要迁入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必带资料:1 企业迁移通知书 2 公司变更审核表 3 委托代理人证明 4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5 股东会决议6 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 公章)5个工作日后出《营业执照》。

第三步、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必带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代码申报表

3、法人、股东、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4个工作日出《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四步,税务登记证办理,先从税务网上插上CA申请迁出,里面有具体格式,跟提示操作就行,填完提交,当场打印出回执单,2-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网查看批复结果,如果核实没有问题,就会有批复结果,当场打印出结果单《注销税务申请书》

第五步,带以下资料去陆家浜市局受理(必带资料:1 网上迁移注销回执单2 新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旧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 新地址的房屋资料一套4迁移注销税务申请书加盖公章)提交以上材料老师当场会给一份迁出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单,然后再去找专管员老师清票,然后带着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和迁移注销税务登记清税,清票申请审核表找所长签字,接着去注册地税务大厅受理,5个工作日后出一份《准予迁出税务通知书》。第六步,带以下资料去迁入地税务局办理税务(必带资料:1 营业执照和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2 验资报告、章程、决议和房屋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3 法人、股东、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 准予迁出通知书原件 5 税务登记表一份 6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 7 承诺书一份)5个工作日出《税务登记证》。

第二篇:公司迁移流程

公司迁移流程

一、工商变更注册地

1、带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在县领取《企业迁移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一式四份;

2、填写企业迁移申请表,且迁入地工商局盖章准迁入;

3、拿迁移表到迁出地工商局盖章准迁出;

4、迁出地工商局移交档案(即注册时档案)自带或者邮寄;

5、迁入地收到迁出地档案后进行企业登记;

6、变更后的工商局(迁入地)办理营业执照;

7、办理工商注册可同时联系地税相关部门。

二、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1、把变更后新企业工商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到原技术监督局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迁出证明;

2、带上迁出证明到迁入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正、副本)、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账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地税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四、证券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

1、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申请表》,并提交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中应注明变更前后证明文件的号码和名称)。境内法人还需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后在证券公司开户,把相关股份转托管到营业部。

第三篇:跨省公司迁移流程

公司迁移流程

一、迁入地工商局办理迁入申请;(2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人授书

3、迁移登记申请书

二、办理迁出申请手续;(3日)

1、《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或《同意函》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迁出;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变更登记表

5、企业场地变更表

三、办理完《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到迁入地办理变更手续;(3-5日)

1、《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

2、重新核名

3、场地证明

4、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新章程)

5、《公司变更登记表》

四、领取新营业执照(1日)

五、刻章(1日)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税务移出移入(同注销公司与新设立公司)

七、社保注销,重新申请;(1日)

八、公积金注销、申请;(1日)

九、开户行迁移(6日)

1、先开一般户

2、款打到一般户后,清户,注销开户许可证

3、办理开户许可证

预计20个工作日左右。

第四篇:户口迁移流程

户口迁移事项

备注:

a以下未注明“双方”的,均为男方资料。b所有材料均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这些材料可能拿去了没用,当场就退还给你,但公安局就是要让你准备,呵呵。d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在天津落户满3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请投靠在住所落户,可随迁2名(含2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

一、本人户口

若本人户口在天津(如集体户口),购置住房后,可直接将集体户口转到住房下面。需要带的证件有(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一寸近照、房本(或购房合同,带上购房各种发票、契税票、房屋登记证明)、结婚证、原集体户口薄、学历证。

二、妻子户口

1、若妻子户口在天津本地,将户口转到自己住房名下很简单,具体同“本人户口”做法。

2、若妻子户口在外地,需要挂靠到老公住房名下,需要做一点工作,需要准备男方的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书面申请(公安局会出具一个模版,按照模版写即可)

(2)双方居民户口薄(结婚的户口本改已婚;外地户口与身份证一起邮递回家,让亲戚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将“婚姻”栏更改为“已婚”,然后再邮递回来)

(3)双方身份证

(4)学历证书(需要进行学历鉴定。持有公安局介绍函,前往天津市开展鉴定,是本科学历证,不需要学位证,鉴定费100元,加急另收100元,EMS快递费22元。路线怎么走咨询百度地图)

(5)双方结婚证(6)随迁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两名子女的须提供司法DNA鉴定(这个不清楚,未实践)

(7)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须带上各种发票、契税票、房屋登记证明)

(8)社保证明(3年的,带着身份证去社保局开具就行,很简单,像自动取款机那样,一分钟搞定)

(9)集体户口或原户口所在公安局的准迁证明(很简单,带着身份证、房本,去之前你的户口所在公安局,说明来意,5分钟搞定)

OK,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就可以去公安局啦,提交材料,然后就等3个月左右,就能办下来啦(若缺少资料,中途会通知你补充资料)。

第五篇:户籍迁移流程

户籍迁移流程

户籍迁移手续:迁入地同意迁入,在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拿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办好后把所有手续,交迁入地派出所就行了。

以下是户籍迁移流程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如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迁入地同意迁入,在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拿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办好后把所有手续,交迁入地派出所就行了。

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仅供参考):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是什么理由迁移就弄什么证明)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石家庄户籍迁移流程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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