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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总结[推荐5篇]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5-80683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2 11:12: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总结

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总结

林地是我县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我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72.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6.64%,根据2008年二类资源调查数据,我县有林地面积75.64万亩、灌木林地面积74.76万亩,活立木蓄积300.02万m3。有林地覆盖率29.3%,森林覆盖率为33.34%,绿化率58.51%。2009年全县林业产值为1.147亿元,林业用地亩均产值仅为66.7元,有林地亩均产值也只有151.6元。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亟需改造的中低产林面积达50多万亩,极大地制约了林地产出、林农增收和林业发展。加快中低产林改造,把林地产出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林地的延伸和拓展,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2009年,我县被列为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县,我县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工作,现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我县低产林改造工作早在1997年,由原大关县科技副县长董文渊博士在木杆镇细沙村对筇竹低产林进行综合改造试验,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筇竹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措施,为指导我县开展筇竹低产林改造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我县已累计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13600亩,其中:2007年,在木杆镇细沙村完成了5500亩筇竹低产林改造任务;2008年,在木杆镇银吉村完成了600亩筇竹低产林改造示 1

范基地建设任务。2009年,我县被确定为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县后,为了切实搞好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全县上下要认清新形势、抢抓新机遇、瞄准新目标、采取新举措,顺势而谋,乘势而上,把中低产林改造作为全县新时期林业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强势推进,彻底改变我县“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林业现状。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及时成立了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确定了完成7500亩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任务明确后,林业局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专门按排资金2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截止到2009年底,7500亩低产林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在天星镇沿河村改造低效方竹林3000亩,在吉利镇营底村对遭受2008年冰雪灾害的4500亩灌木林地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进行改造,种植核桃99000株。

通过对低产筇竹林采取林地清理,修山垦覆,施肥覆土,护笋养竹,疏笋育竹,合理采伐,封山育竹,轮闲制采笋等综合育竹措施,竹林经营水平全面提高,竹林生产潜力得到最大发挥,改造前,筇竹林的平均胸径为0.79cm,平均高度2.65m,胸径大于1.5cm(达到这一规格的竹秆可制作工艺拐杖)的竹子不足1%,经改造后,生新竹平均胸径达1.20cm。平均高度3.3m,其中胸径大于1.5cm的竹子达到30%以上。筇竹笋每亩产量由改造前的30公斤提高到目前的65公斤,每亩增加35公斤,增加收入105元/亩。方竹每亩产量由改造前的95公斤提高到目前的160公斤,每 2

亩增加65公斤,增加收入130元/亩。同时,通过对遭受雪灾的灌木林进行改造,大力发展核桃干果产业,项目区群众户均拥有核桃3.5亩,目前核桃成活率达90%以上,项目投产后,每亩可实现产值5000元左右,人均可增加产值3500元。

(二)深入贯彻省市中低产林改造精神

1、成立领导组,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法制办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负责统一研究、部署和协调中低产林改造中重大事项,并在县林业局设立中低产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低产林改造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关的协调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搞好协调服务,确保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是提高林业生产发展后劲,促进林业稳定发展、林农持续增收的有效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大业。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同时,通过深入宣传,使农民群众吃透了政 3

策精神,打消了思想顾虑,激发了踊跃参与热情,提高了他们参与中低产林改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云政发〔2010〕54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0〕39号)等文件精神,为科学发展林业,有效保护生态,建设“森林大关”,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

《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阐明了开展中低产林改造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中低产林改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确定了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范围、改造重点、改造方式和方法,提供了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保障措施。对加快我县中低产林改造进程起到指导性的作用。

(三)及时编制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

1、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

为加快我县低产林改造工作步伐,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森林质量,培育优质、丰产和高效的森林资源。我局及时组织人员,以2008年二类资源调查成果作为本底资料,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实际,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经营原则,完成了《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并于7月底经市级评审通过。

规划改造规模51万亩,根据改造对象的立地条件、经 4

营目的确定树种更替、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森林抚育4种改造方式,其中:树种更替5.5万亩、补植补造1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抚育18.5万亩。

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计划从2010年开始实施,用10年的时间完成51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2010-2015年,主要实施木杆(含三江口林场)、高桥、寿山、天星四个乡镇,计划完成改造任务31.83万亩;第二阶段即2016-2019年,主要完成吉利、悦乐、翠华、上高桥、玉碗等五个乡镇,计划完成改造任务19.17万亩。

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结束后,林业的三大效益将更加充分体现。在生态效益方面将较大地提高项目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小气候,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据测算,到2020年,预计可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3.5个百分点,使森林在涵养水源、保土保肥、庇护增产及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经济效益方面,国家、省、市和县级对该项目的直接投资将达到1亿元左右,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到2020年改造结束,全县的林业产值将由现在的1.14亿元增加到4.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加,山区经济进一步繁荣,群众生活更加富裕。在社会效益方面,首先不仅能够解决山区的部分剩余劳动力,确保社会稳定。其次,将使项目区广大林农得到中低产林改造技术的培训和林业知识的教育(仅建设期直接投入项 5

目建设的劳动力就近87万个),从而提高项目区的人口素质和增强环境意识。再次,为项目区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2、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根据我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年度实施计划,我县2010年计划完成1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预算投资414.75万元。并组织人员编制完成了《大关县筇竹低产林改造实施方案》,为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群众积极性高,当地政府重视,有一定群众基础,天然筇竹面积连片分布相对集中的木杆镇细沙村。该村有天然筇竹面积1万余亩,且相对连片分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已全部落实了山林权,产权明晰,有利于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该项目正在组织实施。通过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解决山区的部分剩余劳动力,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将使项目区广大林农得到筇竹低产林改造技术的培训和林业知识的教育,对山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采笋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提高等方面也将得到较大的促进。从而提高项目区的人口素质和增强环境意识。将使项目区1万亩天然筇竹林分结构和林分质量得以改善,竹笋产量和质量大大提高,从而增加群众收入,改善山区群众贫困面貌。项目建成后,预计每亩可增加竹笋产量70公斤,每年可增加产值105元/亩,改造10000亩,每年可增加产值100多万元,项目区群众户均可增加收入2000多元。改造后筇竹亩产量可达到110

公斤以上,连续改造5年后,筇竹平均亩产将达到200公斤以上,为项目区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强化科技支撑

筇竹是我县分布面积最大,经济效益最高的一个特色竹种,其面积占全县竹林面积的50%左右,但有于长期经营管理不当,采笋过的度,最终形成了大面积的低效林分。筇竹低产林改造技术措施十分复杂,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投入高、周期长等特点。针对这一难题,我县早在1997年,由原大关县科技副县长董文渊博士在木杆镇细沙村对筇竹低产林进行综合改造试验,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筇竹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措施。同时,我县积极与西南林业大学、国际竹藤组织合作,开展筇竹低产林的综合改造,重点从密度调控、竹笋采收、植被调控、竹阔混交和垦覆抚育五个方面进行研究,取得了重点技术突破,该技术目前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为指导我县开展筇竹低产林改造奠定了基础。

2、群众积极参与

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其在中低产林改造中的主体作用,改造才能取得成功。

首先积极宣传中低产林改造的重要意义、作用、政策,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山区经济要发展,最大的潜力在山,最大的希望在林,最大的活力在中低产林改造。要把山当田耕,7

把树当菜种,念好‘山’字经,做活‘林’文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中低产林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帮助项目区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强化管理措施,使改造达到预期效果。筇竹低产林改造技术措施必须连年坚持才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改造后,不加强管理,又延续传统的经营模式,几年后又成了低产林。因此,为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功,要坚决废除“谁采谁有”的混乱采笋习俗,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林权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保护林权所有者的权益,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中低产林改造和经营管理。

3、借鉴成功经验

2009年9月9日-12日,在国际竹藤组织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组织林业局、乡镇、村社15名人员到南华县对野生菌产业进行考察,学到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方法。2009年底在天星的方竹低产林改造中,借鉴南华封山育菌管理模式,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废除混乱采笋习俗,明确林权所有者是采笋的唯一权利人,对乱采竹笋的外来村民及本地村民,坚决制止,严厉打击。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每亩产量由改造前的95公斤提高到目前的160公斤,每亩增加65公斤,增加收入130元/亩。其经验及技术对促进我县低产林改造将受益匪浅。

4、巩固林改成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的是产权问题,中低产林改造要解决的是发展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前,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解决了产权问题,通过明晰产权、登记发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但明晰产权仅仅走完第一步,产权明确以后,提高林地效益至关重要,中低产林改造势在必行。不进行中低产林改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同时,我县坚持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群众改造中低产林的积极性,以达到多项目整合、多元化参与、多形式改造,走“群众参与型”的改造路子,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得保护、产业有发展、农民能增收的问题。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改造任务艰巨。我县现有51万亩低产林,占全县林业用地的29.6%,改造任务十分繁重,每年需改造5万亩以上,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是筹资困难,资金缺口大。由于低产林改造项目刚刚起步,项目资金投入的标准尚未明确,加之低产林改造项目具有投入大,见效期慢的特点,社会、企业和农民的资金投入存在种种顾虑,难以落实。具测算,我县51万亩低产林 9

改造需总投资11800万元,每亩投资需要200多元,由于各级政府的投入有限,其它融资渠道体制尚未健全,低产林改造项目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三是缺乏工作经费。林业项目上的资金都实行专款专用,而低产林改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低产林改造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规划、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技术培训等经费难以落实,造成工作十分被动。

四是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现由天保退耕办负责,该办公室承担着全县营林生产重任,人少事多,任务繁重,不便于工作的开展。

五是低产林改造技术、技能培训严重滞后。低产林改造项目是一相技术要求高,工序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措施做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由于没有必要的学习、参观、交流和技术、技能培训的机会,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难以解决。

五、下步打算和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我县低产林改造项目计划指标,确保我县中低产林改造目标按时完成。

二是建议上级加大项目资金投入,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上级帮助决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以便于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建议上级适时开展相应的低产林改造技术、技能培训,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创造参观学习,技术交流的机会和 10

平台,增进相互了解,促进项目建设。

第二篇: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完善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通知》(宁中低改办发2010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中低产林改造中需要加强和改造的几个重点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乡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对全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进行了认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为使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纪任组长,乡人们政府乡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实施项目村的工作组长、林业、财政、农经、土地、司法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中低产林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齐心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中低产林改造报批程序严格执行由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提出书面改造申请,林业站初审,乡人民政府审核上报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审批下达实施;属集体经营的林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民主决策同意后上报;属于企业经营的林地,由经营单位直接上报县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同时,建立健全中低产林改造公示制度,完善改造前审批立项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我乡始终坚持“按规划搞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严格控制不把城镇面山、公路沿线、风景林区、水源林等重点林区和不符中低产林评判标准的林地纳入改造范围。同时,在编制作业设计时,根据立地条件和自然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坚决杜绝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单一;更新、更替改造一律实行混交造林,混交比例不低于目的树种的30%,避免改造后出现大面积人工纯林。在树种选择上坚持“长短结合,适地适树”的原则,注重改造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检查验收。

(四)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关

乡林业站严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用苗生产管理及服务工作,确保种苗100%检验、100%检疫、100%营养袋苗和100%ⅰ、ⅱ级苗上山造林。同时,乡林业站对中低产林改造全过程实行现地指导,跟班作业,跟踪检查,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造林质理不合格形成新的低产林。

(五)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运输管理

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严格按照《伐区调查规化设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禁止采伐非规化采伐的树种和界线、禁止采伐保护带和保留木及国家、省保护名录的树种,今年我乡竹山村马鹿塘组、回弄河组中低产林改造地块属病虫害疫区,在采伐过程中始终按作业设计规程和县林检站的要求进行操作,对可利用木经乡林业站防治点进行消毒、打药后才能运出伐区,不可利用木进行就地烧毁的方法来实施。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开据乡林业站的运输单,禁止出现无证运输,凡出现违法违规的交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完善档案管理

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合同文本、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和项目施工情况),切实把中低产林改造档案建成管理规范、记载详实、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档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乡2010年中低产林改造任务数是5000亩,结全我乡林分质量、资源分布现状和林权所有者提出的“中低改”申请情况,经乡“中低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在非天保工程区的上寺村、黄寨村、竹山村实施,因2010年林木采伐指标下达相对较晚,采伐作业规化设计未能及时进行和雨季较早的特殊天气情况,有部份中低产林改造地块未完全采伐清理完,部份地块未及时进行烧除,导致全乡的“中低改”进度缓慢,根据乡“中低改”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检查统计,目前尚有1300亩的改造面积未采伐清理结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中低产林改造文件精神。

(二)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监督管理,跟踪检查、服务,扎实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进度。

(三)继续加强中低产林改造业务培训,加大中低产林改造宣传力度。

第三篇: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完善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中低产林改造中需要加强和改造的几个重点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乡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对全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进行了认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为使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纪任组长,乡人们政府乡长、分管副

乡长任副组长,实施项目村的工作组长、林业、财政、农经、土地、司法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中低产林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齐心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中低产林改造报批程序严格执行由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提出书面改造申请,林业站初审,乡人民政府审核上报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审批下达实施;属集体经营的林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民主决策同意后上报;属于企业经营的林地,由经营单位直接上报县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同时,建立健全中低产林改造公示制度,完善改造前审批立项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我乡始终坚持“按规划搞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布

局,科学规划,严格控制不把城镇面山、公路沿线、风景林区、水源林等重点林区和不符中低产林评判标准的林地纳入改造范围。同时,在编制作业设计时,根据立地条件和自然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坚决杜绝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单一;更新、更替改造一律实行混交造林,混交比例不低于目的树种的30%,避免改造后出现大面积人工纯林。在树种选择上坚持“长短结合,适地适树”的原则,注重改造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检查验收。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关

乡林业站严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用苗生产管理及服务工作,确保种苗100%检验、100%检疫、100%营养袋苗和100%ⅰ、ⅱ级苗上山造林。同时,乡林业站对中低产林改造全过程实行现地指导,跟班作业,跟踪检查,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造林质理不合格形成新的低产林。

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运输管理 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严格按照《伐区调查规化设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禁止采伐非规化采伐的树种和界线、禁止采伐保护带和保留木及国家、省保护名录的树种,今年我乡竹山村马鹿塘组、回弄河组中低产林改造地块属病虫害疫区,在采伐过程中始终按作业设计规程和县林检站的要求进行操作,对可利用木经乡林业站防治点进行消毒、打药后才能运出伐区,不可利用木进行就地烧毁的方法来实施。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开据乡林业站的运输单,禁止出现无证运输,凡出现违法违规的交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档案管理

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把中低产林改造档案建成管理规范、记载详实、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档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乡中低产林改造任务数是5000亩,结全我乡林分质量、资源分布现状和林权所有者提出的“中低改”申请情况,经乡“中低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在非天保工程区的上寺村、黄寨村、竹山村实施,因林木采伐指标下达相对较晚,采伐作业规化设计未能及时进行和雨季较早的特殊天气情况,有部份中低产林改造地块未完全采伐清理完,部份地块未及时进行烧除,导致全乡的“中低改”进度缓慢,根据乡“中低改”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检查统计,目前尚有1300亩的改造面积未采伐清理结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中低产林改造文件精神。

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监督管理,跟踪检查、服务,扎实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进度。继续加强中低产林改造业务培训,加大中低产林改造宣传力度。

第四篇:低产林改造可行性报告

低产林改造种植桉树的可行性报告

忙安林场林区面积12.6393万亩,40%属于灌木林及低效低质产林,树木稀疏,生长过慢,达不到择伐指标,对公司而言是没有利益可言的。现云南省大力推广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据了解此项目发展迅速,政策有利于项目发展,现双江6个乡镇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指标每个乡镇1万亩,主要种植树种为西南桦、U6(尾叶桉6号)、W5(刚果桉12号)、核桃。其中U6(尾叶桉6号)价值客观。

一、桉树介绍及其价值。

(1)桉树简介

桉树是桃金娘科,是世界上著名的三大速生树种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阔叶树硬质材之一。原产澳大利亚,全世界的桉树品种约有1000多种,引入我国栽培的有300多种,已推广种植的桉树优良品种有U6(尾叶桉6号)、W5(刚果桉12号)、DH32-

22、DH201-

2、DH19-6(杂种桉东海无性系)、LH1(雷林一号)、SH1(石岭一号)等。上述树种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引种栽培,均表现出适应性强、生长快,速生丰产性能好,产量高、周期短等优良性状。通常3-5年主伐,且一次种植,2-3次采伐,是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最佳树种之一,也是四旁绿化、沿海防护林的优良树种。

(2)桉树的实用价值

目前,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所面临的环境压力和经济压力,已不

堪重负,中央已决然地让天然林休养生息。但我国现有的传统人工林面积只有4140万公顷,蓄积仅33立方米每公顷,生长量不足3立方米每公顷。据国家林业局预测,到2015年,全国的木材消费量将达到

3.3-3.4亿立方米,国内可供应量仅有1.9亿立方米,我国已经陷入“无林可采”的境地。如不能在短期内加快速生丰产林的建设,我们可能面临有钱买不到木材的局面。

桉树是一种缓解我国木材短缺的理想树种,在中央的政策和投资指引下,近年来我国的速生林蓬勃发展,这是见过50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大好局面,这当中尤以南方的桉树种植为佳。速生桉木材切片是高档纸浆制品的原料,桉树的大量种植可以提供我国造纸业、建造板材业所短缺的、必不可少的原料,可以说桉树将是一个改变我国造纸业、板材业命运的树种。

(3)桉树的品种特性

速生桉树种喜光、畏寒,在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山地红壤、黄红壤及壤质土壤上生长良好。地处亚热带,光热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年均气温20.2℃,年降雨量为1400—1800mm,土壤类型为丘陵砂页岩红壤,气候条件和立地条件适宜速生桉经济栽培需要。

二、速生桉的市场需求与前景

随着我国造纸业近年迅猛发展,造纸原料需求不断增加,作为造纸优质原材料的桉木片供不应求,开发速生丰产桉前景看好。国产木

浆仅占原料10%。据悉,目前国内和国际市场造纸原材料日趋紧缺。据世界著名森工咨询机构芬兰亚科波吕咨询公司调查,全球林纸产业总销售额排序位居电信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之后,超过了钢铁工业和航空航天工业,世界纸张消耗将持续增长。

为解决以木浆为原料的高档印刷纸、强韧包装纸等需求,国家每年不得不花费大量外汇进口木浆和纸制品。当前我国人均年消耗纸量只有25公斤,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发达国家和地区人均年耗纸量达200公斤。

成林后的速生桉可轮伐3期(3~5年为一期),每亩速生桉每批次可生产木片6-9吨,按现行价计,每吨可创汇400元,每批次亩产值达3200元,而每亩的投入只需1000元,效益十分可观。双江有一座纸厂,并且还在增加年产10万吨高档纸浆的设备机器,目前原料只有竹子和甘蔗渣,所以原料是远远不足的。

三、经费预算及筹措方案

按出材量1立方米/亩的指标出售,300元/立方米。在低产林改造项目的政府补助是:140元/亩。

1、前期成本:

打穴种植:1.8元/穴×107株/亩=192.6元/亩;

种苗:0.5元/株×110株/亩=55元/亩;

肥料:6元/株×107株/亩=642元/亩;

施肥抚育:25元/亩次×4次=100元/亩;

管理:30元/亩

合计:1019.6元/亩(管理3年为限)

按期付款:第一年种植肥料3元/株×107株/亩=318元/亩,施肥抚育25元/亩次×2次=50元/亩,管理费30元/亩,种苗0.5元/株×110株/亩=55元/亩,打穴种植1.8元/穴×107株/亩=192.6元/亩,第一年共投资645.6元/亩。

第二年肥料1.5元/株×107株/亩=160.5元/亩,施肥抚育25元/亩次×1次=25元/亩,第二年共投资185.5元/亩。

第三年同第二年共投资185.5元/亩。

2、产 值:

400元/立方米×8立方米/亩=3200元/亩(以五年生桉林出材8立方米/亩计)。(实际考察产量更高,本地方纸厂收购400元/吨,每立方米桉树高于一吨)

3、后期成本:

采伐运输费:70元/立方米×8立方米/亩=560元/亩;税费: 320元/亩(育林基金40元/立方米);

4、净收益:

3200元/亩-(1019.6+560+320=1899.6)元/亩=1300.4元/亩。

低产林改造的木材砍伐指标可以投标出售,由于是绝伐,木材价格应该可以往上提高按出材量1立方米/亩的指标出售,300元/立方米。政府在低产林改造项目上的补助是140元/亩。伐后低产林改造项目承包给有经验的老板来完成,一般按以上价格实行,肥料由公司自己购买,由乙方施肥,那么1019.6元/亩-642元/亩=377.6元/亩,据思茅市场调查,现低产林改造价格在380元/亩左右偏差不大,成活率保证80%以上。

目前考虑到的方案:

1、种植二到三年后出租林地:以10年或20年为限,每年每亩地150-200元,10年可砍伐2次,此方案可行省事,回收成本快。

2、五年后砍伐:净收1300.4元/亩,后期15-20年可砍伐3次,此方案可行,但时间过长,恐花费过大造成公司压力。

3、出售指标砍伐完后出租土地,30年为限,每亩15元以上价格出租,此方案对公司而言是没有长远发展道路可言的。

附:中低产林可实行贷款,超过万亩中低产林改造允许在农业发展银行融资贷款。

第五篇: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低改工程”)是省委、省政府适应现代林业建设要求,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产出率,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加强低改工程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岗地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改工程坚持的主要原则:低产林改造是指对因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明显低于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的林分进行优化改造和高效利用。低改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适地适树(适品种、适种源)、良种壮苗的原则;定向培育、集约经营的原则;集中连片、示范带动的原则;群众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生态优先,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低改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7年起至2016年止,改造低产林500万亩,建成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基地。

第二章 工程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级成立“湖北省林业局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和协调低产林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低改办”),具体负责对低产林改造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对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低丘岗地开发建设为茶果园的低产林部分,省林业局负责办理林地改造和使用等相关手续,培育种苗,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 各地要加强对低改工作的领导,成立各级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程建设管理专班,具体负责低改工程的实施。

第六条 低改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市(州)、县(市、区)主管工程实施的管理和科技干部;县级培训的对象为具体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林农或业主。

第七条 低改工程以县级总体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文本为依据,按前期准备,施工与监理,核查和综合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控制和管理。前期准备阶段包括:低产林调查评价、作业设计、查验审批、造林地整地准备、种苗准备,以及相应的技术和物资准备等,目的是为工程实施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应在工程施工前全部完成;施工与监理是按照作业设计的区域范围、作业面积、改造方式、营造林方法、种苗配臵(良种使用和苗木标准)、生物多样性与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开展施工,并实施监理制度,此阶段工作任务一般在当年春季前完成;核查是对当年低改造林进行竣工检查,为资金管理和成效管理提供依据,一般在当年的秋季完成;综合验收是在第三年对第一的实施低改成效进行综合验收和评价,确保改一片、成一片,变低产为高产。

第八条 全省各级应建立低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和评价

第三章

工程范围和技术要求

第九条 低改范围重点是责任主体落实,林权明确,立地条件较好,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多代萌生、管理粗放和遭受严重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林相残败的林分;无培养前途的“小老树”林分。不包括原始林,特殊灌丛林林地;不包括退耕还林等国家补助的重点工程造林区域;不包括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区域;不包括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迎水面和水源地保护区域及土壤地理条件差,表层土壤不足30厘米厚度,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

第十条 低产林界定分为通用标准和经济标准。按通用标准低产林包括:林相残败,功能底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林分优质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低于30株/h㎡的林分;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林分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以上的林分;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林带);经过2次以上樵采,萌芽能力衰退的薪炭林;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产林分。按经济标准低产林包括: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平均水平低30%以上;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占比重4成以下;商品林预期出材率低于50%;生产非木质林产品,连续3年产品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生产非木质产品,林木或品种退化,已不适应市场需求。

第十一条 低产林改造方式要结合立地条件分别针对不同的改造对象,主要采取更新改造和综合改造等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避免改造后的林分再次成为低产林。对于残次林、劣质林,树种(或种源)不适林,病虫危害林,衰退过熟林和经营不当林,可以采取更新改造方式。更新改造是将改造小班所有林木一次全部伐完或采用带状,块状逐步伐完并及时更新。具体实施时,应综合考虑技术、水土流失情况、地形地势条件等对改造小班进行全面改造,也可以采用带状改造和块状改造等方法,逐步交替更新。更新改造时,一个小班皆伐面积不得大于300亩。对于低效灌木林、低效纯林、残次林、劣质林及树种不适、病虫危害、经营不当等林分,可采取综合改造方式。综合改造是通过采取补植、抚育、混交、调整等多种形式和带状改造,林冠下更新,群团状改造等综合措施,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

第十二条 低改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环境保护。应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因外来生物入侵而导致的生物污染,加强对珍稀林木和古树名木的保护,防止物种灭绝;应结合实际情况,尽量保留目的树种、幼树和原生植被,控制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应采取科学合理的作业措施,避免或减少新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低效林改造一般不宜全面清林和炼山,坡度在25°以下的,一般采取带状整地和块状整地方式,对地势较平坦、灌草茂密、全面整地不便、营林生产不能满足经营要求的,可以适当考虑全垦整地方式。坡度大于25°,且有一定的相对高差的改造地段采用穴状整地方式,无论什么整地方式,一定要按生态、环保要求进行,山地、丘陵要适当保留山顶、山脊和山脚天然植被,坡长每30米,沿等高线保留3-5米宽原生植被。

第十三条 低改工程要适地适树(适品种、适种源)、良种良法。在林种选择上坚持以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纸浆林等工业原料林为主,适当控制经济果木的规模,努力化解市场风险。在树种选择上根据我省实际,拟发展中嘉杨、中潜杨、中监杨、鲁山杨、375杨、圣山杨、山地杨、丹红杨、湿地松、火炬松、日本落叶松、杉木、马褂木、枫香、泡桐、枫杨、楮树、金丝楸、楠竹、雷竹、乌桕、油茶、黄连木、野黄桂、板栗、柑橘、核桃、胡柚、冬枣、杨梅、茶叶、桃、梨、桂花、宜昌楠、日本花柏及优良乡土树种等为主。在营林技术方面要大力推广良种壮苗技术、科学造林技术、高接换种技术、平衡施肥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等新型实用技术和办法,科学改造。在种苗的使用上要依照《种子法》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种苗的管理。低改工程用苗必须是经国家和我省已审(认)定并推广的优良林果种苗及优良适生乡土种苗。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种苗受检率100%,Ⅰ级苗造林使用率达到90%以上,Ⅰ、Ⅱ级综合苗造林使用率达到100%。种苗实行“统一育苗、定点供种、定向供应”管理。

第四章 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十四条 低改工程要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项目各县(市、区)要按《湖北省低产林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编制本地低产林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由市(州)林业局审(认)定后,上报省低改办备案。省局成立低产林改造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各县(市、区)的低改作业设计进行审查批复,一年一审。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依据审(认)定的低改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省低改办下达的低改任务,开展作业设计。作业设计以小班为基本单元,设计文件包括:采伐作业设计,营造林作业设计和单项工程作业设计。经市(州)林业局低改办审核后,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省局低改办审批,作业设计未通过省局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批复的不得施工。

第十六条 低改工程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成果,到实地按低产林标准重新调查,现场设计,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方式,并将任务量落实到作业小班和山头地块,设计时要因地制宜,采取针阔混交、种间混交、带状混交、块状混交、林药、林茶、林菜及乔、灌、草合理配臵等复合型种植模式(混交比例一般不低于20-30%),避免林种、树种单一。

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低改办要及时客观地与低改造林主体签定造林和管护合同,依法跟踪管理,明确奖惩条款,坚决杜绝假借低改之名,行砍树伐青之实和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保证低改造林不反弹,以提高低改成效,巩固低改成果。

第十八条 经审批的作业设计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的区域范围、作业面积、改造方式、营造林方法,生物多样性与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开展施工。不得擅自易地改造或降低低改标准,要加强岗前培训,编制施工月志和施工卡表,确保科学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施工。

第十九条 低改工程实施监理制度,以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各环节控制和有关技术要求的落实。

第五章 工程计划管理

第二十条 低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计划安排必须依据批复实施的《各县(市、区)低产林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低改工程计划一般在即将实施低改工程建设前一年的8-9月份下达,以便做好作业设计和种苗准备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低改工程管理部门和造林主体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和核算,真实、完整地披露相关专项资金会计报表及信息资料,规范财务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低改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 工程监督与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督包括信息交流、现场检查、监督、施工监理、报表审查、审计监督和调查评价等形式。各级低改工程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低改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低改工程检查验收实行县(市、区)级自查,省、市(州)联合核查两级检查验收方式,包括核查和综合验收。县(市、区)级自查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县(市、区)低改自查报告分报市(州)低改工程管理部门和省低改办以备核查和综合验收。核查验收内容包括:作业地点、面积和范围;改造方式;采伐作业实施情况;营造林作业实施情况;种苗情况;生物多样性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病虫害防治等森林保护措施;各项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营造林核查主要指标包括:面积核实率、良种使用率、苗木合格率、栽植合格率等;综合验收主要指标包括:面积核实率、面积保存率、抚育管护率、补植合格率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资金扶持和惩戒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低丘岗地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县(市、区),按任务量和工程质量落实相关资金扶持补助或以奖代补;对任务完成不好、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实施工程项目动态管理惩戒措施。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低改工程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 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省林业局组织对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核查验收,核查验收结果作为评价工程实施目标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湖北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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