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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镇流动人口大清理大核查工作总结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5-895433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1 23:06: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木耳镇流动人口大清理大核查工作总结

木耳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大清理

大核查工作的总结

区计生委:

根据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大清理大核查的通知》(渝北统筹人口办„202_‟9号)文件安排,我镇集中进行了人口大清理大核查,并在工作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保障了清理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镇成立了流动人口大清理大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落实安排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分工负责方案制作、录入指导和督查、总结上报。各村(居)干部包片到社,由计生专干负责指导,入户进行登记清理。在辖区小企业和开发村等重点部位加派人手,重点清查。

二、清核并举、管理服务结合,有效的促进了清理核查工作的真实

重视在清查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一方面进行“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的宣传,另外一方面强化服务,积极开展免费检查和温馨卡发放,对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进行帮扶。

三、认真总结、详细分析,保证清理核查效果 落实全面清理,清理出流动人口11709人,录入pic系统11709人,其中育龄妇女1679人,未办婚育证明1606人,经过对清理核查数据的分析,及时进行处理催办婚育证明323人并通报违法生育70例。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木耳镇城区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工作

木耳镇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清查清查。通过清理清查,进一步掌握了流动人口现状,为提升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并且也有力的促进了全镇的综治、维稳和社会治安等工作的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领导高度重视,整合各种力量

为了确保清理清查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肖兴泉任组长,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3月 4 日我镇召开了城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启动大会,按照实施工作的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分为6个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为清理清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和队伍保障。并专门成立了清理清查工作考核组,对清理清查进展、结果等进行督促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开展集中性清理清查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手段,目的是通过清理建立准确、详细的台账,摸清流动人口底子,调查他们的需求,为进一步开展“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打好基础。在清查时,我们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卡录入汇总,调查处理五个阶段,1 对城区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城区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1、宣传服务相结合,让政策深入人心。一是入户时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单。只要能敲开门的,我们就在发放宣传单的同时面对面进行宣传,家中无人的也将宣传单及学习资料粘到门上,努力做到宣传的全方位覆盖。二是积极推行个性化宣传服务,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提供生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提供知情选择的避孕节育知识;对超出常规性服务范围的,逐项登记并及时落实有效服务措施。同时刷写标语40余条,办专栏3期,散发资料4000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每家企业、每个店、每户出租屋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排查,逐门逐户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总数、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流出(返回)日期/流入(离开)日期、婚姻状况及是否家庭户流动、(已婚人口)配偶是否随同流动等基本情况,确保统计信息工作达到高质高效。

3、积极实践创新“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新模式。一是与出租房屋的房主、各机关单位、非公企业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协查责任书》,对本出租房屋、本单位、本企业流动育龄人口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并及时上报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二是培训楼栋长做好流动人口变动信息反馈。三是与流动人口逐户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书》。确保了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服务,真正做到“四清”,即流动人口底子清、节育措施落实清、超生查处清、流动人口办证、验证清。

三、清理清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通过这次清查,各村(居)详细建立了流动人口全员管理台帐,认真做好了台帐的整理,做到按路段分类,一户一档存放管理,并及时编制了各类清册和花名册,完成信息的录入管理,做到微机管理与流动人口台帐实际情况相一致。社区均能做到区内政策外怀孕的当日向乡镇通报,并做好通报信息的备忘录与微机录入管理同步。对于发现问题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协查反馈信息。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打算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次扎实的清理清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流动人口管理不及时、信息更新慢、服务面不宽、未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我们将以这次清理清查 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全面推进我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再上新水平。

木耳镇人民政府 202_年4月20日

第三篇:木耳镇202_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木耳镇202_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木耳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为加强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查验制度。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上门服务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口先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纳入管理,然后督促其从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长期证明,从而摸清流入人口的婚育生育、节育措施落实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种情况。再通过整理各种登统资料,建立有关卡册底帐,确定重点管理对象。开展季度流动人口一季一查工作,在3、6、9月份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了清理。对流动人口家庭进行计生法规政策宣传,督促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3、加强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计生专干下户都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催办单》和《流入人员登记表》,方便流动人口查验证、即时登记新流入人员,建立管理服务底帐,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两单、一卡、一册”的档案管理模式。定期组织镇社事办、村(居)计生专干、辖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增强流动人口依法生育的意识,使流动人口懂法、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4、加强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信息录入与提交工作。截止9月份,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交信息 条,反馈信息 条。

二、强化流动人口信息,构建信息平台

各村(居)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PIC系统及时、准确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202_年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了95%以上,PIC流动人口系统提交、反馈率分别达到了95%以上。通过电子信箱及时反馈县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婚育、节育信息,反馈率达到100%。

三、加强流出人口管理,营造和谐氛围

辖区流出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我们流动人口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辖区人员外出时首先到村(居)填写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村(居)盖章后,到镇政府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今年共登记办理流出人员35人,其中男性 人,育龄妇女 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 人,育龄妇女办证率达100%。

四、实施居住地管理,拓展服务渠道。

1、镇政府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医疗点的作用,实行计卫联合,定期为流动人口妇检,指导流动人口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环、扎手术,并及时兑现放环营养补助,目前已为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妇检 人次,有 名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获得了营养补助共计 元。

2、拓展服务渠道,实施流动人口居住地管理。镇政府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医疗点的作用,实行计卫联合,定期为流动人口妇检,指导流动人口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环、扎手术,并及时兑现放环营养补助,目前已有 名流动育龄妇女获得营养补助。

3、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为辖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镇政府组织各村(居)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认真进行学习和培训,强化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别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五、完成各项指标情况

1、流动人口的建档率:

从每个月由派出所出打印的《流动人口无婚育证明》名单来看,其统计数据远远大于辖区已建档流动人口数量。主要原因除派出所与村(居)对流动人口的统计口径不一致;管辖路段不相符;派出所只统计流入人员不统计派出人员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流动人口变动大,村(居)在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时,觉得流动人口住了几个月就走了,到做半、全年报表时又重新下户登记建档,所以平时非怀孕或生育对象村(居)不进行登记。

2、办证、验证:

到9月底辖区查验婚育证明428次,验证率达到95.02%。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5份。一方面因为辖区流动人口比去年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村(居)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3、查环、查孕、查病情况:

到9月底镇政府、村(居)实实在在为辖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查环、查孕、查病工作。由于从去年10至今年9月,持续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各村(居)实实在在开展了查环、查孕工作,但由于很多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白天要外出务工,晚上才回家,所以参加妇检的只是小部分。202_年参加妇检共为1145人次。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镇政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街道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七、下一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目标

1、加强村(居)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督促她们经常下户,及性掌握流入人员信息、及时变更信息,并为流入人员建立基本档案。镇政府将流入人员情况及时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发送到户籍地,以进一步完善流入人员计生信息,实现对流入人员的双向管理。

2、主动为流入人员送计生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为需要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提供记帐单。

3、在有条件的村(居)医疗点为流入人口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

4、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站、村(居)居委会与出租屋房东签订协议,有房屋出租人备案,要求其提供租住房屋流入人员的情况。

5、从流动人口自身的利益出发,向流动人口宣传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必要性,提高流入人员回户籍地办证的自觉性。

6、加强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培训村(居)工作人员使用该平台,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更新流动人口信息,提高对流动人口管理效率。

第四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两项清理核查方案

202_年第三季度全区人口 和计划生育监控调查方案

一、调查内容

常住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流入成年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

二、调查时点与时限

202_年10月1日至202_年8月31日。

三、样本点及样本规模

原则上抽查街道办事处的一个社区的两个楼院,个别办事处会涉及其两个社区。其中,流动人口调查范围为被查街道办事处整个辖区。

在确定常住人口调查对象时,原则上要抽取同一社区的两个住宅小区,一个为办事处上报重点楼院,另一个为区计生委确定的该辖区知名楼院。每个住宅小区抽取20名调查对象。人数不能满足调查需求时,在本社区或管理服务区内附近抽取其他住宅小区。共登记上表人数至少40人。

在确定流入人口对象时,登记人数至少40人。其中已婚育龄女性调查登记至少15人,跨省育龄妇女调查至少4人。

四、调查表格概述

(一)城区常住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二)城区流入成年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附件:1 办事处企业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附件:2 办事处市(商)场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附件:3 办事处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租房户纳入管理情况

附件:4 办事处封闭式住宅小区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三)调查员样本点调查情况报告表

五、填表说明

(一)城区常住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调查登记表 本表要求入户调查、见面登记。填表时以已婚育龄妇女本人所述或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准。

1、调查对象:抽中住宅小区内45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

2、纳入管理:指办事处、社区台帐中有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且不同台帐显示的同一对象基本信息无逻辑错误的,视为纳入管理。其中,属于在职职工的,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条的,视为纳入管理:(1)调查对象本人自述,接受其供职单位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费发放、生殖健康检查情况;(2)单位和社区有信息互通的正规资料,并且能够证明调查对象的计划生育情况确属其供职单位管理;(3)办事处或社区管理人员对该调查对象纳入单位管理情况能够表述清楚;(4)数据库中有该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

3、生殖健康检查:指调查时限内该已婚育龄妇女接受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业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

4、应康检次数和实际康检次数:按照以上规定计算被调查对象应参加康检次数。通过询问、查看康检记录等,填写实际参加康检次数。如实际参加康检的次数大于应参加康检次数,填应参加康检次数。

5、非落实奖励费对象: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或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子女年龄超过14周岁的对象。

6、孩次:指已婚育龄妇女现存活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的、收养(含过继)、再婚前夫前妻所生育的孩子。如果第一胎生育的是双胞胎,该项分别填为“一孩”、“二孩”,其他胎次的双胞胎在统计孩次时依次类推。

7、准确上报、政策属性:

符合政策:(1)一孩生育均视为符合政策生育;(2)符

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二孩生育条件,且本人持有当全省统一印制的二孩生育证(包括持202_二孩生育证生到202_年1月、持202_二孩生育证生到202_年12月或202_年1月、202_二孩生育证生到202_年12月)。

准确上报: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准确上报。(1)报告单填写的婴儿出生年月、孩次、性别、政策内外,与调查情况完全一致;(2)办事处、社区两级报告单填写完全一致;(3)不同台帐资料显示该对象出生相关信息无逻辑矛盾。

(二)城区流入成年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调查对象为流入该城区的18~49周岁育龄妇女。未婚对象填写第(1)~(8)项,其他对象填写所有项目。

1、户籍地:指调查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外省流入的,填写户籍所在省份,本省其它省辖市流入的,填写户籍地县(市、区)。

2、纳入管理:指办事处(社区)台帐和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有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且不同资料显示的同一对象基本信息无逻辑矛盾的,视为纳入管理。

3、《婚育证明》:指户籍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查验情况:指调查对象户籍地办理的《婚育证明》

上,有现居住地乡级单位加盖的查验专用章,视为查验。户籍地《婚育证明》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绝育对象长期有效),每应查验一次。

5、是否与现居住地签订计生合同:指调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是否与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签订计生合同。合同至少包括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本人签名、签订日期、乡级计生办或社区公章等项目。

6、健康检查情况: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检对象应康检次数为0)从流入本地之月起,每3个月参加一次本地的健康检查。从泛长三角区域、环渤海区域(即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浙江省、上海市)和福建省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不少于2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6个月。调查时,通过询问调查对象流入本地的时间,计算调查对象在调查时限内应参加康检次数。结合《婚育证明》、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显示的康检记录、本人回答情况,填写实际参加康检次数。如实际参加康检的次数大于应参加康检次数,填应参加康检次数。

7、技术服务免费情况:依据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自述或提供的相关证件如实填写。

8、调查时限内生育情况:同常住人口调查表。

9、核对调查对象台帐资料时,查看当日调查社区全员

流出人员情况。通过查阅纸质档案资料、核对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看管理情况。

10、按照当日所查办事处已上报的纳入管理名单,各组资料员负责,抽取该办事处上报的辖区内1个市(商)场、流动人口较集中的企业、都市村庄的各项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见附件1、2、3、4)

(三)调查员样本点调查情况报告表

每个调查员每个样本点填写一份,调查结束后单独交回统计股。

附表一、二、三

附件:1 办事处企业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企业名称:

1、企业管理机构有主管计划生育的领导,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有 无 有 项)

2、企业员工内有流动人口 人,其中育龄女性

人,已婚育龄女性 人,纳入管理、建立档案 人,持婚育证明 人。

3、是否有各种形式的宣传品、宣传资料、宣传版面,摆放有避孕药具。(有 无 有 项)

4、是否有育龄妇女分类管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有 无)

存在问题:

附件:2 办事处市(商)场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市(商)场名称:

1、市(商)场管理机构有主管计划生育的领导,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有 无)

2、商户或员工内有流动人口 人,其中育龄女性 人,已婚育龄女性 人,纳入管理、建立档案 人,持婚育证明 人。

3、是否有各种形式的宣传品、宣传资料、宣传版面,摆放有避孕药具。(有 无 有 项)

4、是否有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分类管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 否)

5、是否有市(商)场简介和平面图,有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图。(有 无 有 项)

存在问题:

附件:3 办事处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租房户纳入管理情况

都市村庄名称:

1、社区两委班子中有一名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宣传管理人员。(有 无)

2、社区租房户内有流动人口 人,其中育龄女性 人,已婚育龄女性 人,纳入管理、建立档案 人,持婚育证明 人。

3、是否有租房户育龄妇女分类管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 否)

4、是否有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四级网络图。办事处—社区—组—房屋出租户。(有 无)

5、是否有与房屋出租户签订的合同书。(有 无 有 份)

6、是否有房屋出租档案。(有 无)

存在问题:

附件:4 办事处封闭式住宅小区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

小区名称:

1、物业管理公司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每栋楼配备有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有 无 有 项)

2、小区居民内有租房户流动人口 人,其中育龄女性 人,已婚育龄女性 人,纳入管理、建立档案 人,持婚育证明 人。

3、是否有流动育龄妇女分类管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 否)

存在问题:

第五篇:什集镇加大力度清理核查流动人口

什集镇加大力度清理核查流动人口

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春季专项治理活动的整体发展,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薄弱环节,堵塞流动中超生的管理漏洞,结合我乡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核查对象

1、外出人口清理核查对象:已录入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平台的所有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清理核查时不在户籍地的已婚育龄妇女。

2、流入人口清理核查对象:已录入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平台的所有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清理核查时户籍地不是现居住地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外省流入、省内市外流入、市内县外流入、本县区基层乡镇流入到城区(办事处之间流动的不作统计)等几个部分。

二、核查确认内容

1、外出人口核查确认内容:是否办理婚育证明外出,外出时是否参加孕查,是否按时反馈流入地出具的孕查证明,是否反馈虚假证明,办理婚育证明后是否没有外出,外出返回后平台信息是否注销,管理信息是否定期回执,是否属无证外出或外出躲生等。

2、流入人口核查确认内容:是否持有婚育证明,是否建档登记,婚育证明是否经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审验,是否定期向流出地反馈信息,是否签订了三方计划生育合同,返回户籍地后信息是否注销等。

三、清理区域

1、外出人口清理区域:全乡所有自然村及乡直各部门。

2、流入人口清理区域:乡驻地为重要清理区域,基层农村为一般性清理区域。

四、方法步骤

(一)外出人口核查确认的方法步骤

外出人口核查确认活动为10时间,3月28日开始,4月7日结束。主要由乡、村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清理排查,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信息逐条进行分析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锁定平台数据。乡从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平台导出所有外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按2月28日以前和3月1日以后两个时段整理分发给村,并组织专门人员逐条信息进行分析。

2、入户清理确认。村按乡列出的外出人员名单进行排查,逐户随访到人一一确认,同时清理无证外出育龄妇女。凡外出育龄妇女均填写《菏泽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确认表》。对仍滞留在外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八个一”工作法要求逐一进行电话随访。

3、分析管理信息。针对202_年以来办理婚育证明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乡计生办要落实其外出前是否进行了查体,逐一核查孕查报告单。凡缺少孕查报告单或孕查报告单没有施术医生签字的,外出育龄妇女纳入应查体人员范围。

重点审核外出育龄妇女反馈的孕查证明。省内流动的必须使用电子证明文档,纸质证明一律视为无效证明。流出省外的孕查证明必须由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其它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对超过三个月未反馈计划生育孕查证明的育龄妇女,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督促其限期反馈流入地计生孕查证明;对超过六个月未反馈计划生育孕查证明的,纳入外出躲生范围。对反馈虚假计划生育孕查证明的育龄妇女,由乡流动办与流入地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同时督促其限期反馈流入地出具的计生孕查证明。

经过入户走访排查出的没有办理婚育证明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视离开户籍地时间长短和其它情况纳入应查体人员范围或外出躲生人员范围(凡超过2个季度不邮寄信息的视为外出躲生)。

对已返回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乡流动办在管理平台上注销;其中仍未参加专项治理查体的,纳入应查体人员范围。

对照外出人员档案和已孕查人员名单,凡2月28日前已办理婚育证明而又参加查体的人员,按一方进行统计,避免重复计数。

4、落实包保责任。对筛查出的以上未办理婚育证明外出的、没有按期反馈孕查证明的、反馈虚假证明的、长期外出躲生的各类重点人员,一律纳入乡包保范围,由乡村实施层级包保。对于确认的正常外出的一男户、两女户、多女户已婚育龄妇女,由乡村纳入“八个一”工作法常规包保。

(二)流入人口清理核查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 3月28日至3月31日。流入人口清理核查必须大造声势,广造舆论。乡驻地及各村通过广泛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举办文艺演出等手段方式,形成一个计划生育形势严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氛围。全民发动,全员参与,以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为骨干,派出所、工商、土管、城建、卫生等部门参与,组建专门的队伍,划分责任区,明确任务目标。

第二阶段 核查登记

由乡计生办从流动人口平台上导出流入人口数据名单,分发给各村。各清理小组依据流入人口名单开展清理,逐门逐户逐人见面登记,不隔门落人,进行 “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空挡,清查无证流入人员。乡镇企业是此次清理的重点区域。凡流入育龄妇女均填写《菏泽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核查登记表》。

第三阶段 分析确认

根据清理出的流入育龄妇女数据逐人分析情况,核对资料,分清哪些人已纳入正常管理,哪些人管理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哪些人已不在管理范围,从而确定应该纳入管理的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落实管理措施,登记建档。

第四阶段 归档整理

在分析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流入人口纸质档案,整理好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信息数据。对筛查出的有管理服务措施缺失的人员,及时完善措施,并纳入乡包保范围。

(三)检查验收

乡计生办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平台搞好信息监控,对各村开展清理核查、分析确认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清理核查活动结束后,乡计生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质量差、开展活动走过场的村予以全乡通报批评,检查结果纳入乡村量化管理考核成绩。

O一O年四月一日

木耳镇流动人口大清理大核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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