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2、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升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5、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优化教学环境,以创新教育、素质教育思想指导开展教学活动。
7、增强自我发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充实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和能力。
8、教书育人。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德育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认真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备好每节课;提倡总结反思、同伴互动;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0、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讲普通话。板书工整、清晰、有条理。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上下课与学生互相致礼。
11、作业批改及时,字迹清楚,督促学生订正作业错误。严格遵守各项考务规定,认真考查教学效果。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12、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重视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13、增强教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以学生安全为重,采取一切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14、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15、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未
经允许,不拆看学生信件和日记,对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单独与个别异性学生谈话和补课,注意场合和分寸。
16、作业量要适中,难易适度,注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对学生卫生、健康与安全的教育和督促。关心爱护有生理缺陷和病残的学生。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17、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18、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19、教师之间彼此尊重,团结互助,不背后议论其他同志,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新老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0、经常与家长联系,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争取家长密切配合教育学生。廉洁从教。
21、按规定收取学生经费,帐目清楚,并张榜公布,不贪污或挪用。
22、不参与有偿家教,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主观部门批准的各类补习活动。
23、开会要准时,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流动或中途退场。
五、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24、仪表端庄,穿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做有损师德的事。在学校时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25、不在校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办公室和宿舍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6、工作日不饮酒,不带情绪进教室。
27、不在学校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28、坚持每天做广播体操。踊跃参加业余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9、家庭和睦,尊老爱幼,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与邻里友好相处。
30、勇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第二篇: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2、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对外宾热情、友好,不卑不亢。升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5、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按教育规律办事。
6、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充实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
7、教育书育人。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德育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8、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积
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备好每一节课;经常互相听课,虚心学习;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9、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讲普通话。板书工整、清晰、有条理。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上下课与学生互相致礼。
10、作业批改及时,字迹清楚,督促学生订正作业错误。严格遵守各项考务规定,认真考查教学效果。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1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重视做好对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12、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13、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单独与个别异性学生谈话和补课,注意场合和分寸。
14、作业量要适中,难易适度,注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对学生卫生、健康与安全的教育和督促。关心爱护有生理缺陷的病残学生。
四、遵纪守法,团结合作
15、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16、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17、教师之间彼此尊重,团结互助,不背后议论其他同志,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所有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18、经常与家长联系,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争取家长密切配合教育学生。廉洁从教。
19、按规定收取学生经费,帐目清楚,并张榜公布,不贪污挪用。
五、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20、仪表端正,穿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做有损师德的事。在学校时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21、不在教室里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办公室和宿舍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2、坚持每天做广播体操。踊跃参加业余文体活动。
23、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4、家庭和睦,尊老爱幼。
第三篇:双辽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双辽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八要二十一不准”
双辽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八要二十一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师表形象,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肩负起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光荣使命,特制定双辽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要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不准见异思迁,好高骛远,贻误工作;不准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怠工,擅离职守。
二、要依法执教,遵规守纪。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言行;不准酒后进课堂;不准上课接打手机。
三、要有良好的师德,行为端正。不准伤害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不准课后有偿办班补课;不准诱导学生乱订复习资料和课外读物;不准穿奇装异服、着意化妆和佩带刺眼饰品。
四、要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不准故步自封,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准授课简化环节走过场;不准沿袭陈旧的教学方法。
五、要关爱学生,面向全体。不准对学生有亲有疏;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差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不准以不道德言行伤害他人;不准听信传言,搬弄是非,影响同志团结。
七、要树立高尚情操,为人师表。不准参与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八、要廉洁从教,不谋私利。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不准让学生及家长办私事。
第四篇:镇安县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镇安县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镇安县教育体育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项规定》和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各民办学校教师)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廉洁从教,严于律己。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准利用学生转学、插班、评优、调整座位、评选班干部之际及借节日、生日、乔迁等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和小商品、保健品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准向学生收取班费、打印费、饮水费和其它任何费用;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三、关爱学生,平等相处。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任何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五、严谨治学,钻研业务。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在校外兼职,不得不学无术,误人子弟。
六、尊重家长,相互信任。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八、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着装得体整洁,服装符合职业特点,在校园内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中,男教师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女教师不准浓妆艳抹,不能穿着暴露,不穿吊带背心,不穿超短裙(裤),不喷浓烈的香水。教学时间内不准饮酒,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九、求真务实,团结协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工作中团结协作,不要文人相轻、推诿拆台,不抄袭他人论文或其它学术成果,不虚报、伪造学历、荣誉和工作成绩。
十、文明礼仪,崇尚节俭。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已,讲文明、讲礼貌,彰显文化素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实施细则》及县教体局的《六项规定》。
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格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调整到边远学校任教等处理。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惩处。
第五篇:丰南区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丰南区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2006年2月)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教师穿着得体大方,体现职业特点。不得穿内衣、拖鞋、高根尖顶鞋、奇装异服进入校园。
2、教师讲究个人形象,不允许染异色发;女教师不准佩带手镯、耳环、项链、涂指甲、画浓妆和佩带挎包,男教师不允许留长发和怪发型。
3、教师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烟头。
4、举止文明,校内不吸烟、不说脏话、怪话、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传播谣言和消极思想。
5、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二、诚信友爱,礼貌待人
6、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接待家长要热情,平等与学生家长交流;对学生不侮辱谩骂,不变相体罚学生。
7、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8、充分尊重学生,未经允许,不拆看学生信件、日记。
9、课内外使用文明用语,不带情绪入教室,不恶语伤人。
10、同事间团结互助,真诚相待。正确化解工作矛盾,同事间做到取长补短。
三、遵纪守法,遵守公德
1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
13、上课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前候课,上课铃响后开展教学。
14、严格禁止有偿家教,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补习及活动。
15、开会要准时,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流动或中途退场,认真记录,忌交流、打瞌睡、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四、精心备课,认真教学
16、课前要认真备课,不允许无教案上课或直接从网上下载教案直接用于教学,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17、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不允许坐着讲课,不随意出入教室,不早退、不拖堂、不接打手机和上课接待客人。
18、课堂用普通话讲课,语言要丰富、准确、精炼、有节奏感,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保持教学的严肃性。
19、优化教学环境,以创新教育、素质教育思想为指导开展教学活动;坚持课下答疑辅导,耐心对待请教问题的学生。
20、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严格禁止在校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严格禁止由学生替教师判卷、批改作业。
五、关心集体,爱护校产
21、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建设,维护学校的荣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不说有损于学校形象的话,对集体的事情,不管份内份外都要积极主动去做。
22、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