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的学籍管理工作,适应远程开放教育发展需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教务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对于注册单一课程或若干门课程、非学历证书教育学习及其他相关类型学生,中央电大参照本办法,另文制定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
二、入学注册
第二条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通过中央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可以持入学通知书到省级电大指定的教学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
第三条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
第四条 学生学籍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
三、课程注册
第五条 学生在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范围内进行课程注册。
第六条 课程注册按学期进行。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均须办理课程注册。
1.学生在教学点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2.学生根据教学点的教学安排,在导学教师的指导下,在专业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拟修课程。
3.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拟修的新课,再次注册指须重修的课程。
4.未注册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 有关课程考核的要求,按照中央电大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课程综合成绩一般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合成及其比例,按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执行。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并可获得该课程的《课程结业证书》。
五、免修免考
第九条 免修免考课程替代,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须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第十条 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比例、程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 课程免修免考的申请,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经审批同意免修免考的课程允许进行学分替换,替换的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免考”记载。
第十三条 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不能免修免考。
六、学籍异动
第十四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1.拟转入的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时方可转学。
2.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附表一)。
3.学生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课程结业证书》到转出、转入的教学点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转学前已获得的符合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转学后不需重新进行课程注册,已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5.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6.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学。
7.申请转学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须符合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第十五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同一学生类别、同等学历层次间转专业。
2.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
3.符合转入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4.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第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表二),经省级电大审核批准后,即可转专业。
5.学生已获得的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6.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7.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可以自愿退学。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教学点审核批准后,即可退学。
2.学生自愿退学后,学籍即告终止。
3.自愿退学的学生可重新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
七、毕业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且学习时间不低于教学计划学制规定年限,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大统一印制并颁发。毕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专业、学制、层次(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等)。
3.毕业时间:每年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1月,每年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7月。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5.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长签名。
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注册证号)。
7.批准文号:(78)教工农字089号。
第十九条 中央电大于每年2月15日至6月15日向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8月1日至11月30日向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中央电大每年7月将当年1月、每年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所修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的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授予学位的高校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位申请、审批的具体事宜,按照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未通过学位授予高校学位审核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九、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发。经学生提出申请,可出具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明书由中央电大出具。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须向省级电大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附表五)。
第二十六条 学位证明书由学位授予高校出具。办理学位证明书按照学位授予高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在规定时间,依据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十一、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学业和操行等方面表现优秀或在其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通过通报表扬、授予奖状、颁发奖品、设立奖学金等形式予以表彰、鼓励。
第二十九条 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五种:⑴警告;⑵严重警告;⑶记过;⑷留校察看;⑸开除学籍。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电大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⑴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⑵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严重刑事犯罪的;⑶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⑷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有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⑸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⑹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⑺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⑻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⑼其他严重违反校规应开除学籍的。
开除学籍的学生,二年后可重新申请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及学分替换。
第三十一条 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为期一年,察看期间不予转学、毕业。
留校察看期间确已认识错误,有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处分;有立功表现,并对社会有较大贡献者,可申请提前撤销处分;期满一年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解除或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由作出处分决定的省级电大做出相应决定。
第三十二条 对学生提出处分意见前,须告知学生本人拟处理或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由省级电大审批并出具处分决定书。对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中央电大审批并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内容应包括处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处分决定书由教学点送交学生本人。
第三十三条 学生对省级电大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中央电大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中央电大提出书面申诉。省级电大或中央电大须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申诉进行听证后,做出复查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复查结论分两类,一是维持原处分决定,二是撤销处分决定,并在原宣布范围内公布。
学生对省级电大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中央电大提出书面申诉。中央电大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给予答复。
从处分决定书或复查决定书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省级电大及中央电大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三十四条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作出奖励、处分及撤消处分的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十二、附则
第三十五条 省级电大根据本办法制定省级电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中央电大备案。第三十六条 中央电大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中央电大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中央电大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 中央电大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及修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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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教务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对于注册单一课程或若干门课程、非学历证书教育学习及其他相关类型学生,中央电大参照本办法,另文制定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
二、入学注册
第二条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符合入学资格并通过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可以持入学通知书到省级电大指定的教学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
第三条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
第四条 学生学籍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
三、课程注册
第五条 学生在专业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划,以下通称“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范围内进行课程注册。
第六条 课程注册按学期进行。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均须办理课程注册。
1.学生在教学点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2.学生根据教学点的教学安排,在导学教师的指导下,在专业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拟修课程。
3.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拟修的新课,再次注册指须重修的课程。
4.未注册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 有关课程考核的要求,按照中央电大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课程综合成绩一般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合成及其比例,按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执行。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五、免修免考
第九条 免修免考课程替代,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须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第十条 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比例、程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
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 课程免修免考的申请,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经审批同意免修免考的课程允许进行学分替换,替换的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免考”记载。
第十三条 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不能免修免考。
六、学籍异动
第十四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附表1)。
2.学生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课程结业证书》(或省级电大出具的成绩证明)到转出、转入的教学点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申请转入的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方可转学。
4.学生转学前已获得的符合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转学后不需要重新进行课程注册,已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5.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6.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学。
7.申请转学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须符合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第十五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第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表2),经省级电大审核批准后,即可转专业。
2.在相同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间转换。
3.教学点开设相应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
4.符合转入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5.学生已获得的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6.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7.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可以自愿退学。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教学点审核批准后,即可退学。
2.学生自愿退学后,学籍即告终止。
3.自愿退学的学生可重新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
七、毕业
第十七条 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毕业要求包括:
1.学籍有效期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
2.修读二年制专业,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半;修读三年制专业,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三年半。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并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附表3)。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大统一印制并颁发。毕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专业、学制、层次(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等)。
3.毕业时间:每年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1月,每年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7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并骑缝加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钢印。
5.学校名称及印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签名。
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注册证号)。
7.批准文号:(78)教工农字089号。
第十九条 中央电大于每年2月15日至6月15日向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8月1日至11月30日向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中央电大每年7月将当年1月、每年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由学位授予高校授予。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申请学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及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须在申请毕业同时申请学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级电大初审、中央电大复审、学位授予高校终审。具体事宜,按照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未通过学位授予高校学位终审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九、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发。经学生提出申请,可出具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毕业证明书由中央电大出具。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须向省级电大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附表4)。
第二十七条 学位证明书由学位授予高校出具。办理学位证明书按照学位授予高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在规定时间,依据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十一、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和操行等方面表现优秀或在其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通过通报表扬、授予奖状、颁发奖品、设立奖学金等形式予以表彰、鼓励。第三十条 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6)取消学籍或取消毕业资格。
第三十一条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由省级电大决定;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取消毕业资格处分由中央电大决定。
第三十二条 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为期一年,察看期间不予转学、毕业。留校察看期间确已认识错误,有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处分;有立功表现,并对社会有较大贡献者,可申请提前撤销处分;期满一年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解除或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由作出处分决定的省级电大做出相应决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电大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严重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有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8)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9)其他严重违反校规应开除学籍的。开除学籍的学生,二年后可重新申请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及学分替换。
第三十四条 对经查实入学资格与本人承诺不符的(除第三十三条第八款外),尚在籍者取消学籍,已毕业者取消毕业资格、撤销电子注册号、收缴毕业证书。取消学籍或取消毕业资格的学生,可重新申请报读中央电大。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及学分替换。
第三十五条 对学生提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意见前,教学点须告知学生本人拟处理或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由省级电大审批并出具处分决定书。
对学生提出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取消毕业资格处分意见前,省级电大须告知学生本人拟处理或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取消毕业资格处分由中央电大审批并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内容应包括处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处分决定书由教学点送交学生本人。
第三十六条 学生若对省级电大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诉。学生若对中央电大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
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中央电大提出书面申诉。省级电大或中央电大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申诉进行听证后,做出复查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复查结论分两类,一是维持原处分决定,二是撤销处分决定,并在原宣布范围内公布。
学生若对省级电大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央电大提出书面申诉。中央电大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给予答复。
从处分决定书或复查决定书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省级电大及中央电大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三十七条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教学点作出奖励、处分及撤消处分的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十二、附则
第三十八条 省级电大根据本办法制定省级电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中央电大备案。第三十九条 中央电大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中央电大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中央电大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政策、规定调整,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中央电大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及修订事宜。
第三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规则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规则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专业规则的制定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以课程开放为切入点,以课程平台搭建为核心,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为重点的教学改革,根据《中央电大 202_ - 202_ 年教学改革要点》和《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专业规则总体说明
第一条 专业规则是课程平台运行的基本指令,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习者学习过程中的选课规则。
第二条 专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定义、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课程模块设置规则、课程设置规则、结业规则与毕业规则、有关说明(教学管理、课程说明等)。在形式上专业规则包括专业规则表和专业规则说明两部分;在类型上分为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和省级电大实施性专业规则。
第三条 专业规则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学生自主学习需要。要坚持高度的统一性,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同时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和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二章 专业定义
第四条 专业定义包括以下信息:专业名称、学生类型、专业层次、适用、最低毕业学分、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免修免考学分限制以及学位授予等。
第五条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应按照国家专业目录标准,依据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跨多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其名称和代码应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并参照国家专业目录标准确定。
第六条 专业层次包括中专、专科、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研究生等。
第七条 适用和适用学期是指专业规则适用的和学期,同一个专业规则可以适用多个和学期。
第八条 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是学生毕业所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其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还需加上补修课学分。第九条 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是学生参加中央电大统设课程考试获得学分的最低要求。
第十条 免修免考学分限制是按照规定学生可以免修免考的最高学分限制。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是本科及以上层次是否可以授予学位,授予何种学位的规定。
第三章 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第十二条 培养目标是学生经过电大的培养过程,完成学业时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培养规格规定了专业的学历层次、学制和类型。
第十四条 培养目标中包括学历教育之外的单科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及技能认证证书等培养内容与要求。
第十五条 培养目标中的学位规则是学生获取学位所要达到的在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课程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课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课程模块设置规则
第十六条 模块化设置课程是专业规则的主体,专业课程体系实行模块化组合。课程模块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学位课、证书课等。每个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设立相应的课程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为每个专业的必设模块。
第十七条 公共基础课是所有专业或各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是本专业层次基本培养规格的重要保证,也是学生 后续课程及专业学习的重要准备,是为学生学习提供方法论和培养学生基本素养的骨干课程。
第十八条 专业基础课是为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及专业基本技能培养服务的课程,它包含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专业课的先修课程,其主要作用是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掌握专业知识、发展专业能力打下必要基础。第十九条 专业课是 某一专业规定的培养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课程。专业课是根据国家对培养某一种专门人才的业务要求设置的,它构成专业理论与技术的体系,是 专业学习的核心内容,是承载专业培养目标的主干课程。
第二十条 专业拓展课是在专业主干课基础上,为学生进一步拓展和加深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所开设的专业性较强的课程。
第二十一条 通识课 是立足于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和生活品质、推进兴趣养成和素质教育的普适性课程。
第二十二条 综合实践是在课程实践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和考察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社会实践(调查)、业务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综合性教学实践的总称。
第二十三条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知识基础的学生的必修课程。
第二十四条 学位课是按照学位规则要求,学生申请学位需修读的课程。
第二十五条 证书课是学生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及技能认证证书等非学历证书所要修读的课程,既可以是同一模块中的一门课程或一组课程,也可以是分散在不同模块的一组课程。
第二十六条 模块最低毕业学分是学生必须从本模块课程中获得的最低学分,模块最低毕业学分大于或等于本模块统设必修课程学分之和,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原则上为专业最低毕业学分的 90-100%。
第二十七条 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是学生在该模块参加中央电大统设课程学习和考试获得的最低学分数。
第二十八条 模块设置最低学分是为满足模块最低毕业学分,而设置的所有课程的合计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大于等于模块最低毕业学分。
第五章 课程设置规则
第二十九条 模块中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考试单位、建议开设学期、课程状态、相似课程标志。第三十条 课程代码是课程在课程平台中的 ID 号,一个代码只能对应一门课程。课程进入中央电大课程平台即被赋予课程代码。
第三十一条 课程类型主要包括统设和非统设两类,统设是指由中央电大开出,并提供教学资源的课程;非统设是指在中央电大课程平台内符合模块要求的省级电大开设的课程。中央电大下发给省级电大的专业规则中包含省级电大开设的课程。
第三十二条 课程性质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型。必修课程是学生获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必须修读并通过考试的课程。中央电大确定部分统设课程为必修,省级电大可以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将部分选修课程设置为省必修。
第三十三条 考试单位是命题和考试组织的责任单位,分为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两类,统设必修课程的考试单位为中央电大,非统设课程的考试单位为省级电大。
第三十四条 建议开设学期是根据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指导教学的课程开设顺序,每门课程在专业规则中被赋予建议开设学期。
第三十五条 课程状态包括可开、待开(年、学期)、屏蔽、停开等几种。可开是指中央电大或者省级电大具有教学资源,可以供学生选学的课程;待开是指中央电大或者省级电大应当开设,但是教学资源尚未到位的课程,须等到规定时间才能开设的课程;屏蔽是指省级电大在制订实施性专业规则时,不开设部分中央电大或者省级电大的课程,对其予以屏蔽,学生无法看到并选学这些课程,但屏蔽的不能是中央电大或者省级电大确定的必修课程以及中央电大规定的有关课程;停开是指开课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不再开设此课程,已学习此课程获得的学分有效,其他学生不得再选学的课程。
第三十六条 相似课程标志是对出现在同一专业规则中教学内容相近的若干门课程进行的标记。每门课程各有不同的课程代码,原则上相似课程不能兼修,若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进入专业最低毕业学分。
第六章 结业规则与毕业规则
第三十七条 结业规则是学生获取单科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及技能认证证书等非学历证书所要达到的要求,包括修读并通过单科课程考试、修读证书课程、通过颁证单位组织的考试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第三十八条 毕业规则包括四部分要求,一是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其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还需加上补修课学分;二是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学生毕业每个模块均需达到要求;三是毕业对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及技能认证证书等非学历证书的要求;四是学位规则,是学生获取学位所要达到的在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课程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课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三十九条 毕业审核时,默认学生入学时的专业规则;如果学生毕业前专业规则进行过调整,允许用新的规则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转专业要求时,默认按提出转专业申请时的专业规则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转专业后、毕业前专业规则进行过调整,允许用调整后的规则进行毕业审核;学籍异动后,按转入学校的规则进行毕业审核,转入前的课程学分予以确认。
第七章 实施性专业规则的制定要求
第四十条 省级电大严格按照中央电大教学教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指导性专业规则的要求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的依据是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说明的依据是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说明和省级电大实施性专业规则表。
第四十一条 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不得修改以下信息: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的课程模块设置,模块最低毕业学分、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模块学分合计可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加以调整。
第四十二条 省级电大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不得调整课程所属模块。中央统设必修课程所有信息不得更改;中央统设选修课程可以屏蔽,如果选择开设,可以设置课程性质为选修或省必修,考试单位可以设置为中央电大或省电大;非统设课程可以屏蔽,可以选择开设,课程性质可以设置为省必修或选修。省级电大对课程做的屏蔽或调整,必须在课程模块设置规则约束内,屏蔽或调整以后的课程学分合计须大于等于模块设置最低学分。
第四十三条 每个专业方向编制一个专业规则表。每个专业撰写一份专业规则说明,含有多个方向的专业编制一个整体的专业规则说明。
第四十四条 标注相似课、证书课,可以采用相同的符号标注一组课程,若有多组,须采用不同的符号加以标注。
第四十五条 专业规则中的所有课程均来自中央电大课程平台,省级电大若需增加新的非统设课程,需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后加入,并统一赋予课程代码。第四十六条 省级电大需在教务管理系统(202_ 版)中,为中央电大提供用户名和密码,中央电大教学管理人员有权查看。实施性专业规则需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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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小教专业
教育心理专题
试题
一。单选题(每小2分,共20分)
1.有资料表明西方直到()世纪还认为儿童就是“小大人”?
A.16
B.17
C.18
D.19
2.“一两遗传比一吨环境还重”的是()的代表性观点。
A.斯腾
B.鲁克森伯格
C.华生
D.霍尔
3.“发现学习”的概念是()提出来的。
A.皮亚杰
B.布鲁纳
C.维果茨基
D.柯尔伯格
4.相互性观点采择属于塞尔曼说的儿童观点采择发展的()。
A.阶段1
B.阶段2
C.阶段3
D.阶段4
5.在经典条件作用程序里,UR表示()。
A.无条件刺激
B.无条件反应
C.条件刺激
D.条件反应
6.桑代克在一项实验里划了3000条线段,结果表明()。
A.重复促进成绩
B.重复比反馈更重要
C.重复和反馈同等重要
D.反馈比重复更重要
7.提出“心理地图”概念的是()。
A.斯金纳
B.托尔曼
C.柯勒
D.班杜拉
8.下面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知识网络中的绝大多数命题都“休眠”着
B.“激活”一个命题就是把它从长时记忆调到工作记忆里来
C.任何时候,被激活的命题总是少数新知识
D.命题其实有不同的激活水平
9.在距离正态分布平均值的一个标准差里包括了()人口。
A.13.59%
B.34.13%
C.50%
D.68.26%
10.优.良。中,差的评定属于()。
A.名义分数
B.顺序分数
C.区间分数
D.比率分数
二、填空(每空1分,共10分)
1.少年往往强调友谊的——和——这两个特点。
2.形成经典条件反应的关键是时常伴随以——刺激。
3.“知识的——”一语讲的是知识在头脑是什么样子的。
4.桑代克的学习三律是——律,——律和效果律。
5.命题由论点和——两个成分构成。
6.陈述性知识学习分知识的——和——两个方面。
7.——分布的单位称为标准差。
三、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16分)
1.基因的显性效应
2.依恋
3.程序性知识
4.教学目标的陈述通则
四、简答题(从以下4个小题中任选3个小题完成,共24分)
1.托尔曼用三组老鼠做的潜在学习实验确立了什么重要观念?(8分)
2.简述A类教学内容的特点(8分)
3.请按显性基因效应来举例说明遗传也造成亲子相异性。(8分)
4.简述大一统产生式的长处和短处(8分)
五,论述题(共30分)
1.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环境是怎样缩小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的?(15分)
2.试论促进概化的基本做法。(15分)
试卷代号:117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小教专业
教育心理专题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2_年1月
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
1.B
2.D
3.B
4.C
5.B
6.D
7.B
8.C
9.B
10.B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亲密无间
忠诚可靠
2。五条件
3.表征
4.准备
练习
5.联系
6.获得
提取
7.正态
三、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16分)
1.基因的显性效应是指显性基因压制隐性基因起作用。
2.依恋是指个体为寻求更多的心理安全而靠近庇护人。
3.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如何做事或做成一事的知识,也是关于如何解决问题的知识。
4.教学目标的陈述通则是指教学目标应该用学生的终端行为来陈述。
四,简答题C从以下4个小题中任选3个小题完成,共24分)
1。托尔曼用三组老鼠做的潜在学习实验确立了什么重要观念?(8分)
答,(1)学习与表现(2分)是两回事(2分);(2)强化不是学习的必要条件(2分),它只影响学习成果的表现(2分)。(文句表达1分)
2.简述A类教学内容的特点(8分)
答;(1)边界分明、单元小,是此即非彼。(2分)(2)对后续学习具有“致命基础性”的特点。(2分)(3)教学项目一定数量少。(2分)(4)教与学可在短时间里完成。(2分)
3.请按显性基因效应来举例说明遗传也造成亲子相异性。(8分)
答:例如父母都不近视(2分),却都带有决定近视的隐性基因(2分),则两人的隐性基因就可能组合起来(2分),从而决定生出来的特定子女是近视,这就产生了遗传造成亲子问在是否近视方面有差异(2分)。[文句表达1分]
4.筒述大一统产生式的长处和短处(8分)
答:合成后的——特别是大一统的——产生式有两个基本优点:
(1)激活速度比多个产生式的激活速度快。这是因为大—统产生式需要激活的对象少了。
(2分)
(2)具有“专长性”或“专家性”。表现为在大一统产生式,条件成分很“大路”,而行动成分很“专门”。这样的大一统产生式运作起来将显示为这样的现实景象:人们呈现一个很“大路”的现状,提出一个很“大路”的要求,而专家执行一系列“专门的”行动,结果很快解决了问题。这正是“专长”、“专家”的特征。(3分)
但是大一统产生式有潜在的弱点,那就是由于产生式里的诸行动可以顺流而下、一泻到底,中间无需思考,因此就容易成为“套路”,流为“僵化”,出现“定势效应”。(3分)
五、论述题(共30分)
1.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环境是怎样缩小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的?(15分)
答;最初,为适应机器大工业生产的要求(1分),学校教育从起码的知识技能方面缩小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1分)。此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与国家的独立(1分),学校教育又从以价值观为代表的意识形态上缩小本国本民族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1分)。这在中国的小学里就体现为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方面缩小我国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1分)。
再之后,以我国今天为例,学校教育又从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属于全人类共同财富的精神文明方面缩小我国儿童少年之间的个体差异(1分)。
显然,上述学校教育的3方面是很少有家庭可以独立地完成的(1分),于是学校教育在这些方面起着缩小个体差异的作用就是不可替代的(2分)。
学生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差异会很大,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也有很大差异(1分),因此如果完全由家庭来承担下一代教育的话,虽然如上所说,有的家庭教育的水准会高于普通学校,但那是极少数,于是全社会家庭教育的平均水准相对而官是比较低的(2分)。学校通过义务教育(1分)来帮助无力承担子女教育的家庭实施对下一代的教育,这就提高了全社会基础教育的水准,从而缩小了个体差异(2分)。例如我国政府动员全民力量兴办“希望工程”就在我国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缩小儿童少年教育发展方面的个体差异(举1例可以补前面缺的1分,前面不缺的不加分)。
2.试论促进概化的基本做法,(15分)
答:所谓概化,即指以同样的方式来反映不同的对象(1分)。促进正确概化的基本做法是紧凑呈现实例(1分)和呈现变式实例(1分)。
紧凑呈现实例的基本做法有1)同时呈现(1分);2)相继呈现(1分),3)同时—相继结合法
(1分)
呈现变式实例的基本做法是这样:就拟呈现的一组实例而言,它们应该在不属于某一概念的关键特征方面广泛变化,从而突出这一概念的关键特征(1分),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1分)例如我国的教育心理学教科书常以学习“直角三角形”的概念来说明呈现变式实例的必要性。(1分)
教师在教学生一个新概念时,会考虑到概念的关键特征,并下工夫去讲解之。但是任何概念的实例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它们构成概念的无关特征(1分),因此尽管教师再三地讲一概念的关键特征(1分),个别学生还会不知不觉地把某些无关特征加入到识别概念的条件中去(1分)。所以从实质上讲,呈现变式实例就是要教师善于从学生的角度去看一个新概念的教学(1分),了解或猜想学生可能会犯的加入无关特征的错误类型(1分),从而事先准备好有关的变式例子,以便及时地纠正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错
第五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学 试题
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子宪法和法律的是(C)。A.规章 B.单行条例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条例
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A)。A.主体 B.客体C.内容 D.行为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D)。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4.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C)。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
5.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D)。A.汇票 B.支票C货运单 D.股票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是(A)。A.分立式 B.合立式 C.综合式 D.析分式 7.产品质量认证实行(B)。
A.强制企业申请认证原则 B.企业自愿申请原则 ℃.企业统一认证原则 D.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原则
8.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D)的赔偿金。A.2倍 B.4倍 C.5倍 D.10倍 9.关于政府定价的听证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B)。
A.该听证是一种法定听证、正式听证B.举行听证会应当由按定价目录负责管理的部门主持
C.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消费者、经营者、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 D.听证会征求意见的对象不但是政府有关部门,更重要是应包括利益将会受到政府 所定价格影响的广大群众
10.在重要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方面,应当明码标价,交易价格不得超过(C)。
A.成本的价格+10%利润B.出厂的价格+15%费用 C.标明的价格 D.进货的价格+s%利润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并将其序号填在答题纸上。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1.与民法相比,经济法的特点是(ABCD)。
A.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经济关系B.经济法主体广泛且有一定的层次性
C.经济法的指导思想是“社会责任本位” D.经济法可采用民事、行政、刑事的综合调整手段 12.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ACD)。
A.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 B.税务局长与税务职工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 D.经济管理机关与经济组织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13.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有(ABCD)。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报酬 D.聘用破产工作人员的费用 14.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设立的土地资源的补救制度有(ABC)。A.耕地开垦制度 B..土地复垦制度 C.土地治理制度 D.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5.诋毁商誉侵害的客体是竞争对手的(ABD)。A.人格权 B.名誉权 C.专利权 D.荣誉权 16.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17.产品质量认证包括(AB)。A.合格认证 B.安全认证 c.ISO认证 D.PRC认证 18.《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分为(ABD)。A.国家标准 B.地方标准C.行业标准 D.企业标准
19.下列各种行为中,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是(ABD)。A.甲厂自恃实力雄厚,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产品,挤垮了乙厂
B.某个体商店散布食用油将涨价的谣言,致使市民纷纷抢购,本市油价一度畸高
C.某商场在夏季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羽绒服 D.某市两大啤酒厂经协商联合限制产量,导致该市啤酒价格上涨
20.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ABCD)。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 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 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3.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4.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由收入来源地国减免的那 部分税款,视同已经在来源国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的一种制度。
25.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 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26.简述破产法的特征。
答: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 点、原则加以变更.27.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其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种无形交易。(2)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劳动,不是具体商品。(3)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4)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数字无法在国家海关的进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5)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1分)
五、论述题(14分)
28.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以及区别。
答: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是:
(1)两部法同属于竞争法的范畴。都属于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
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2)由于两部法的密切联系,有的国家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统一立法,统一调整,也有些国家采用综合立法模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采用单行 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但该法律、法规中既有规制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也有规制反垄断的内容,对两类行为进行综合规制。(3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区别是: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对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行 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规制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维护竞争 道德的作用;而反垄断法主要对排除与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
环境,促进有效竞争。(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价值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行为准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经 营者的竞争行为纳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轨道,维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当经营 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价值目标;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有效竞争,以实现社会公共
利益为主要追求,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主要保护竞争者。(3)反不正当竞争法侧重追求的是竞争中的公平,同时兼顾效率;而反垄断法更侧重追求竞争中的效率,同时兼顾公平。(3分)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29.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型汽车,该车在有些新的设计不够成熟,结果导致部分车辆在
行驶中出现了故障,并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不向 受害人提供赔偿。
试分析:
(1)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请逐一列举出来。
(2)根据题中所述,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答;(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
①保障安全权。②知悉真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损害求偿权。⑥依法结社权。⑦获取知识权。⑧维护尊严权。⑨监督批评权。
(2)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和损害求偿权。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学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l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B)。A.美国 B.德国 C.俄国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是(B)。A.法律规范 B.法律事实 C.法律主体D.法律客体 3.某从事建材行业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王某准备在其他企业兼职,下列关于该兼
职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董事王某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的兼职 B.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王某可以在其他企业兼职,但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兼职 C.王某可以到某商品流通企业兼职,无须征得本企业任何机构同意 D.无需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王某可以在自营企业兼职 4.企业的破产案件由(D)。
A.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破产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D.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A.增值税 B.营业税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 . 6.《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A.10亿元人民币 B.5亿元人民币C.1亿元人民币 D.5000万元人民币
7.全国电力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A)。A.能源部 B.电业管理局 C.电力局 D.供电局 8.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B)。
A.是我国的法定反垄断执法的主要执法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D.该委员会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9.我国国务院现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是(D)。
A.国家技术监督局 B.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C.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0.消费者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是(C)。
A.依法结社权 B.维护尊严权 C.保障安全权 . D.监督批评权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并将其序号填在答题纸上。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1.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ABCD)。
A.综合、系统调整法 B.平衡协调法 C.社会责任本位法 D.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12.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消灭的事件有(CD)。
A.合同双方认真履行了合同 B.企业乙侵犯了丙的专利权 C发生了地震 D.突然爆发了战争 13.依据投资者对企业风险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AC)A.独资企业 B.国有企业 C.合伙企业 D.公司
14.我国自然资源法体系包括(ABCD)。A.综合资源法 B.资源行业法 C.专项资源法 D.资源保护法 . 15.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ABCD)。A.询问权 B.查询权 C.检查权 D.处罚权
16.我国《反垄断法》所适用的对象范围主要有(ABCD)。
A.垄断协议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经营者集中 D.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抽查的样本来源是(CD)。
A.生产线上的产品 B.已售出的产品C.市场上待售产品 D.成品仓库中待售产品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是(ABCD)。
A.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 B.食品包装 C.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D.食品添加剂
19.我国现行的价格形式有(ABC)。A.市场调节价 B.政府指导价 C.政府定价 D.行业协会定价 20.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书面凭证有(AB)。A.购货凭证 B.服务单据 C.保单 D.售后服务合同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2.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 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内外已缴纳的税额,从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23.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4.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 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筒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26.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 国债具有以下几点形式特征:
第一,国债的自愿性。(2分)第二,国债的有偿性。(2分)第三,国债的灵活性。(2分)
国债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国债。
27.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
答: 对外贸易经营者具有如下特征:
(1)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分)在对外贸易 中,能够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人只能是企业法人以及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机关法人和
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2分)(2)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2分)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2分)
五、论述题(14分)
28.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两者都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民法作为历史上调整财产 关系的法,对经济法的产生和形成有过重大的影响;民法的许多概念、范畴、制度、原则,经济法 都可通用。经济法产生后,它的主旨思想、理论观点,对民法的发展也在起着变革的作用。在 横向经济关系领域内,它们经常需要交错、配合调整。(2分)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分)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 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 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 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也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2)主体构成不同。(2分)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则是承认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1分)(3)主旨思想不同。(2分)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1分)(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2分)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实行综合调整。可采
取民事手段、行政手段,甚至于刑事手段。(1分)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 29.202_年9月19日,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打出“某某数码冲印大减价,每冲洗张0.58 元收费”、“消费某某数码冲印可办会员卡,对于消费一定金额的会员可免费赠送数码相机包或 者摄像机包”等广告。同年9月26日晚上,摄影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及等13人 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针对该公司数码冲印大减价的行为及数码冲印价格进行协调,会议最后 形成了基本价,要求各个经营单位统一定价,每张价格不低于0.70元,(成本价为0.55元)对 违章会员将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参会其中六家单位的经营者在该彩扩经营制度上签名。
试分析:
(1)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的减价行为和赠送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为什么?(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
答:(1)该摄影彩扩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定价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数码冲印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定价,摄影彩扩公司的优惠活动也属于正常的市场促销活动。(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一)项规定,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它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违法的行为。(5分)该行为违背了经营主体的自主定价意志,形成的统一定价消除了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保护了低效率,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4分)试卷代号:202_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学。试题
1.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规定的一种(C)。A.责任 B.要求C.资格 D.权力
2.经济法主体体系中最基本、存在最广泛的一类是(B)。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内部组织D.个人 3.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该外资企业依法解散时,不得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的是(C)。
A.债权人代表 B.有关主管机关代表C.某外国注册会计师 D.该外资企业董事长 4.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取的原则是(D)。
A.自由主义 B.准则主义C许可主义D.以严格准则主义为主,以许可主义为补充
5.我国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B。A.购进扣税法 B.简易征收法C.累进扣除法 D.复合计税法
6.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被称为(B)。A.投保经纪人 B.保险经纪人c.投保中介人 D.保险代理人 7.判断某一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的依据是(C)。
A.全社会所有人是否知晓该商品B.全社会大部分人是否知晓该商品C.该商品在相关市场领域中是否有较高的知名度D.是否为有关部门认定为知名商品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C),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6个月 B.1年C.2年 D.3年
9.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D)。A.鲜活商品B.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C.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D.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10.王某在A商场购买皮鞋,因鞋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与经理发生争执。经理指令公司保安人员将王某强行拖到一间仓库里禁闭两个小时。第二天王某将此过程告知当地报社,当天晚报载文对A公司及该经理进行了抨击。王某的行为属于(A)。
A.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B.诋毁商誉行为 C.新闻媒体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行为D.王某侵犯经理名誉权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答题纸上。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12.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ABCD)。
A.人民银行 B.某承包经营企业C.某公司的分公司 D.公民张某
13.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有(ABC)。A.债权人 B.债务人C.国务院金融管理机构 D.商业银行
14.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ABCD)。A.承购包销或代销 B.公开招标C.公开拍卖 D.直接公募发行
15.下列选项中属于资源行业法的是(BD)。A.国土整治法 B.森林法C.水土保持法 D.渔业法 16.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标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是(ABCD)。
A.被假冒、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B.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C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相同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的知名商 品发生混淆 D.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的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17.对于垄断协议的规制,有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两种方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垄断协议一般包括(ABC)。
A.固定价格 B.划分市场C.联合抵制 D.搭售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是(ABCD)。
A.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 B.食品包装C.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D.食品添加剂
19.我国价格法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AD)。A.国家监督 B.内部监督C.司法监督 D.社会监督 20.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可以(ACD)。A.调查 B.作出裁决 C调解 D.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22.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23.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系统。
24.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
25.价格法,是指国家为调整与价格的制定、执行、监督有关的各种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26.答题要点: 26.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答: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是:
(1)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2分)(2)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2分)(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2分)(4)严禁土地的所有权的买卖和商品性流转,虽然国有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有偿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分)27.简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
答: 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区别表现在:(1)产生依据不同。(2)性质不同。(3)归责原则不同。(4)责任主体不同。(5)免责条件不同。(6)产生时间不同。(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8)诉讼时效不同。(1分)
五、论述题(14分)
28.试述传统的民商事法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差异。
答:传统的民商事法律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的关系,以形式公平为理念来规定交易双方完全对等的权利义务。(4分)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是通过赋予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更多的权利和处于强势的经营者更多的强制性义务来平衡双方的力量,避免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上种种实质不公平的情况。(5分)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对只强调形式公平的一般合同法的补充,而法律的相关条款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对双方是具有强制性的,这样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也增强了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或者说是公权干预。(5分)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29.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约定,甲、乙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且不参加经营管理,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设立2年后,丁提出退伙。此时,该企业的债权人戊就退伙发生前的债务要求4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戊的要求,丙认为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丁认为自己已经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试分析:
(1)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丁的退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对于戊的要求,各合伙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1)合伙企业合伙人为4人,符合《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合伙人的要
求;(3分)合伙协议约定2名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都必须承担无限责任的要求;(3分)但是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部分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2)丁退伙不违反法律。(2分)《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3)《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分)戊要求合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试卷代号:202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