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 的人员。各国对公务员的称谓有所不同,英国称“文职人员”,法国称“职员”或“官员 ”,美国称“政府雇员”。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 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交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制定法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 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过程。
四、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考虑到我国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但使 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也列入国家公务员的范围。
需要指明的是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但他们的产生和任免,要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 任命的。
第二篇: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全文地址: http:///gb/ywzn/202_-02/14/content_106387.htm
重点内容摘要: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注:(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申报承建,经国家劳动部审核批准成立的,能够独立具体实施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技术业务活动的国有事业机构。中心于1998年5月,并入新组建的“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同时挂“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牌子。可开展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鉴定工作,其中包括“食品检验工”。)
2、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是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可的“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培训单位。办理程序为:中农大食品学院与四川农大食品学院联合组织学员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人监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鉴定指导中心上报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批准后由鉴定指导中心按
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验印后,由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送交学员本人。)
4、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5、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
(1)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
(2)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3)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第三篇:国家公务员制度
1.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制度法律和规章,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
2.1993年8月14日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3.中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基础:邓小平关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
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市场化价值取向的基础。
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国家公务员的进、出、管;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国家公
务员管理机构与监督。
5.中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大体形成;“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约束机制开始运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6.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坚持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国家公务员不单纯片面追求“才能”。
7.我国公务员制度同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比较的特色: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具有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就拥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8.职位,是指由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量以及职务与责任的集合体。它含有三个组成要素:组织分配;单位工作量;职务与责任的结合。
9.职位的特点: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是以“事”为中
心而设置的,是为了落实组织的职能而进行职能分解的单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职位有数量限制,受组织机构的职能、规模、职权分解和经费等要素制约;职位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也具有可变更性;每一职位都有一定的标准,包括职位的名称、工作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晋升转任方向等;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类别和等级。
10.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对象,依据国家公务员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
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要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11.职位分类的特点: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不是职位上的人;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应干什么事,而是对各职位所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的分类,以提高国家公务员管理水平;职位分类随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实行经典职位分类制度最早的是美国,实行传统品味分类最早的是英国。
12.中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进行职位设置;拟定职位说明书;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
级别;职位的后续管理。
13.中国职位分类制度的特色:职位、品味因素相结合确定级别;正常的晋级增资制;调转
升迁的相对灵活性。
14.中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高了科学标准;为公务员的考
核提供了参照系;为公务员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为开展公务员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巩固机构改革的积极成果作了铺垫;为实现办事高效创造了积极的条件;为促进整个人事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15.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分为八个职务: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
研员、调研员、助理巡逻员、巡逻员。
16.设置非领导职务的动因: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
中的业务骨干的需要;克服“官本位”现象的需要;减少行政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规范对原有相当待遇人员管理的需要。
17.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
条件,经过法定的程序,通过考试,从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到政府机关工作,并与其建立国家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管理制度。
18.实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有
效人才;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19.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20.报考国家公务员符合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适当放宽;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具有考试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21.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笔试(通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
试及特试
22.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六个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录用考核;体检;录
用。
23.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
考核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的阶段性考察与评价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分为:考核;平时考核。
24.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对国家公务员正确实奖励、纪律、培训、职务
升降、职务任免、辞职辞退,并提供依据;有利于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素质,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
25.为什么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检验国家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
小的重要尺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绩”的特点决定的;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的整体检验;突出工作实绩是推进国家公务员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的需要
26.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27.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8.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方法:领导与群体的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
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9.述职报告包括:国家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
标任务的情况;本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或教训;今后的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
30.考核结果使用的内容: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晋升挂钩;与国家公务员的奖励紧密结
合;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调整、升降相互关联;与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密切联系。
31.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
有突出表现,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精神或物质的激励制度。
32.国家公务员奖励的作用:激励与鼓舞作用,这是最直接最基本的首要作用;引导与示范
作用;促进竞争与高效的作用。
33.国家公务员建立的基本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公
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34.国家公务员五种奖励:嘉奖、及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奖
励之间的关系:国家公务员这五种奖励之间由低到高的排序,构筑为完整的国家公务员奖励体系;国家公务员这五种奖励可单独使用,同一个国家行政机关不能同时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同时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在不同的时间,可以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
35.国家公务员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其整体利益,维护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正常
秩序,保证正常的开展构筑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6.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给予违纪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性制裁措施。
37.国家公务员纪律基本内容七个类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外事和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有关经济秩序的纪律、关于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纪律。
38.国家公务员纪律内容包括:禁止参与政治活动;禁止贪污受贿;禁止以不正当手段谋取
私利;禁止其他不道德行为;对公务员兼职及亲属从事有关工作的限制。
39.国家公务员的六种行政处分: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降级处分、撤职处分、开除处分。
40.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中的权利:申辩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获知行政处分事实和
原因的权利;申请复审、申诉的权利;接收行政处分决定书的权利。
41.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条件,采用一定的方法,按照
一定的程序,使国家公务员得到职务晋升的一种法律制度。
42.国家公务员降职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条件、方法和程序,使国家公务员
职务降低的一种法律制度。
43.国家公务员升降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逐级升降的原则。
44.国家公务员升职的资格条件:国家公务员在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下一级任职年限;
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45.国家公务员升职的程序:公布职位空缺与任职条件,民主推荐预选对象;对预选对象进
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任免。
46.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的程序,是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特征的国家公务员职务晋
升方法,步骤: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
47.国家公务员降职制度的条件:有职可降;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又
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
48.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方式、任免机关、任免权限、任免
程序、任免手续等方面所规定的法律制度。意义: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其他管理的前提;是科学而合理的任用人才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保证。
49.职务任免的方式: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
50.职务任免的程序:提名;考察;审批;发布任职通知,颁发任命书。
51.国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所在单位提出拟免职建议;任免机关人事部门或有管理权的党
委组织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或有管理权的党委审批;任免机关发布免职令,并在一定范
围内公布。
52.国家公务员聘任的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拟聘任职位及任职资格添加;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笔试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用人单位择优确定聘任人选,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批准;用人单位与被聘任人员签订聘约,发给聘书。
53.国家公务员兼职受到的限制:国家公务员只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职务;国家公
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包括实职和名誉职务。
54.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公务员职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的为提高国家公务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所进行的培育、训练活动。其实质是采用培训手段对政府机关人才资源进行开发。
55.建立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意义: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
员队伍的迫切需要;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开发政府系统人才资源的基本手段;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必要措施;国家公务员培训是推进公共行政现代化的必要途径。
56.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用一致的原则;按需施教的原则;讲
求实效的原则。
57.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0天 任职培训不少于30天。
58.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创新能力的培训。
59.我国公务员培训实施机构有: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其他培训机关。
60.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的是学习借鉴国外现
代公共行政的先进经验,培养造就精通公共行政科学的业务骨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坚持的原则:按需派遣;择优选派;学用一致;讲求实效。
61.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国家公务员个人的意愿,通
过法定形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的管理制度。
62.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和潜能;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
有利于增强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交流的比例不能突破30%
63.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四种法定形式: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
64.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按照法定
条件和程序,对国家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认知地区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以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执行公务的干扰,利于保证国家公务员客观公正的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65.五种法定回避的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
关系、拟制亲关系。
66.三种国家公务员回避的类型: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
67.国家公务员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国家公务员消费的一种
形式,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68.国家公务员保险,是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
失公正能力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
69.国家公务员福利,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维持国家
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满足国家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保险待遇之外对国家公务员在经济上帮助和生活上照顾,用以弥补部分额外支出,维护身心健康等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70.建立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促使国家公务员的各项经济权利公开
化,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有利于促进“按劳分配”宪法原则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71.完善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五个着力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正常的定期增资制度;实行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的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标准;实行依法管理。
72.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即离休、退休制度;疾病保险
制度;伤残保险制度;死亡保险制度。
73.我国公务员现行福利制度的内容:福利费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交通费补贴制
度;死亡待遇制度;生育待遇制度;疾病待遇制度;探亲待遇制度;年休待遇制度。
7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
机关的任用关系的管理制度。
75.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76.建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意义: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设高素质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77.国家公务员申请辞职的限制性条件: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
公务员不得辞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需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职;正在接受审查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未满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78.符合辞退的条件: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矿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79.以下情况不得辞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
疗的;女性国家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
80.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国家公务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国家公务员;任免机关应在接到国家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81.退休,是指国家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具备了一定的服务期限,或者完全丧失工
作能力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退出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妥善安置照顾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82.离休,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
命工作的公职人员,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制度。
83.建立国家退离休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使国家公务员队伍保持生机
和活力;有利于保障国家公务员的退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84.退离休待遇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包含了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离休费、社会补贴、福利补贴)、福利待遇。
85.申诉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并要求复核和重新处理的行为。
86.控告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
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
87.建立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意义:有利于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协调运转;有利于维护规划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制约不当行政行为。
88.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原则;平等原则;国家行政机关负举
证责任原则;一切违法或不当行为予以纠正原则;回避原则;不因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而加重处理原则;申诉控告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实效原则;一级申诉原则。
89.国家公务员申诉范围:行政处分;辞退;降职;考核定为不称职;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申请复核应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应在接到复核决定15日内或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
90.国家公务员在复核、申诉中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选择复核、申诉的权利;撤诉的权利;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诉的权利;接受复核、申诉处理决定书的权利。
91.国家公务员“高素质”的含义:思想和政治上的高标准与品德上的高境界;理论素养与
知识运用上的高水平;廉政建设上的高风尚、勤政建设上的高效率;业务上的精通;身心上的健康。
9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意义:对实现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作用;为改变
队伍不适应的现状;为适应新旧转变的需要
9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坚持的两个前提: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
论;坚持不断提高自身的觉悟 严于解剖自身的缺点、错误。
9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坚持的途径:塑造好人们满意的公务员形象;加强
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强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磨练;着力于纵深度的自我开发。
95.如何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对县级以上领
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上,完善其运作机制;在正确地识人、育人、选人、用人上,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在用人环境上,逐步建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适应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用人的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上,加大管理方式与方法的改进力度,健全依法管理机制。
96.如何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国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应重新划分,应扩大到所有公
职人员;在国家公务员适用范围扩大的基础上加强统一管理又强化分类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公务员法治建设的力度;遵循培教学规律,实现国家公务员培训效果的优化。
第四篇:国家公务员制度
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
单选
【第4题】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包括(B)。
A.公务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B.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
C.不胜任现职又拒绝其他安排
D.试用期满不合格
【第7题】对公务员培训要贯彻国家确立的培训原则,其中关键是(C)。
A.理论联系实际
B.学用一致
C.按需施教
D.讲求实效
【第10题】公务员的调任形式有(A)。
A.调入和调出
B.平调与转任
C.转任与转换
D.挂职锻炼
【第14题】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多久就可以辞退(AD
A.连续超过15天
B.连续超过30天
C.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
D.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第15题】公务员培训和挂职锻炼属于(D)。
A.求才机制
B.用才机制
C.留才保障机制
D.育才机制
【第17题】公务员在辞职申请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否则(D)。
A.不准辞职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第21题】公务员职级工资的主体是(C)。
A.基础工资、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C.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D.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第22题】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B)。
A.品学兼优
B.德才兼备
C.选贤任能
D.又红又专
【第23题】国家公务员录用,只从社会上选拔人员担任(C)。
A.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
B.副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
C.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D.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第33题】以下属于直系血亲的有(A)。)。
A.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B.叔侄关系
C.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
D.亲家关系
【第35题】在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时的应当任职者中属确认其公务员身份的是(D)。
A.转换职位任职者
B.晋升或降低职务者
C.因机构调整职务发生变化者
D.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者
【第38题】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与外部人员交流的形式是(C)。
A.转任
B.轮换
C.调任
D.辞职
【第39题】公务员提交辞职申请书后,任免机关的审批期限为(C)。
A.一个月之内
B.两个月之内
C.三个月之内
D.半年之内
【第44题】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有:(D)。
A.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B.不贪污、行贿
C.不违反社会公德
D.不得参加非法组织
【第57题】不得玩忽职守是公务员的(A)。
A.工作纪律
B.政治纪律
C.廉政纪律
D.社会公德
【第58题】我国公务员有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和(B)条纪律。
A.十三
B.十四
C.十五
D.十六
【第59题】下列应当免职办理手续中,属职务发生变动的是(C)。
A.离职学习超过一年者
B.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作一年以上者
C.转换职位任职者
D.退休者
【第60题】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于(D)。
A.1995年1月1日
B.1994年8月14日
C.1993年10月1日
D.1993年8月14日
【第66题】下列几种形式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惩处种类的是(B)。
A.降级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第68题】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按性质可以分为四类,即(A)。
A.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社会公德
B.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职业道德
C.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社会公德
D.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职业道德
【第69题】职位分类制度是(D)。
A.政府机构管理工作的基础
B.政府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C.政府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D.政府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72题】公务员奖励的最高等级是(D)。
A.嘉奖
B.记一等功
C.颁发奖章
D.授予荣誉称号
多选
【第1题】公务员不得辞职包括下列情况(BD)。
A.未满55周岁
B.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C.工作年限未满20年
D.在涉及国家机密的职位上任职
【第2题】公务员降职的条件是(AC)。
A.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B.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C.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
D.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4题】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为(ABD)。
A.做出原处理决定的机关
B.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C.上级行政机关
D.行政监察机关
【第10题】下列属我国的国家公务人员有(AC)。
A.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
B.人大代表
C.政府机关中从事党务、社会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
D.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
【第12题】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奖励的原则是(ABC)。
A.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B.公平合理、奖励得当的原则
C.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D.只能对管辖范围的公务员评定
【第16题】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其中德是指(A.政治思想表现
B.生活作风
C.行政道德
D.工作作风
【第18题】下列人员情形中应当同时进行任职和办理免职手续的有(BCD ACD)。)。
A.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B.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C.晋升职务的D.降低职务的【第19题】下列人员情形中需要严格考核并接受培训的有(ABD)。
A.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的B.国家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C.国家公务员进行职位轮换的D.被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第32题】通过下列途径才能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是:(AB)。
A.考试录用
B.调入
C.转任
D.大学本科毕业
【第35题】公务员录用的前提是:(BCD)。
A.工作需要
B.职位空缺
C.编制未满
D.根据空编的资格条件
【第44题】公务员工作回避的类型主要有:(BCD)。
A.部门回避
B.任职回避
C.地区回避
D.公务回避
【第45题】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包括的基本形式有:(ABD)。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岗位津贴
D.工龄工资
【第50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有:(ACD)。
A.党管干部
B.政治中立
C.为人民服务
D.德才兼备的选才标准
【第53题】对国家公务员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的种类有(ABD
A.警告
B.记大过
C.降职
D.撤职
【第54题】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是(BC)。
A.个人自评与群众考核相结合B.领导考核与群众参与相结合C.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D.初评与两年总评相结合【第56题】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前提条件是(BD)。
A.35岁以下
B.职位出现空缺(或者编制未满、空编)
C.大专以上学历
D.空缺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第58题】行政首长应当承担的公务员责任是(ABD)。
A.接受辞退
B.行政处分
C.承担行政赔偿
D.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第62题】对国家公务员的惩处包括哪些种类?(ABC)。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降职
【第39题】公务员惩处的种类有:(ACD)。
A.降级
B.降职
C.开除
D.记大过
【第63题】自愿提前退休方式的条件是(AC
A.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B.女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C.工作年限满30岁的D.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篇: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退休条件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参考资料: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