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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6-1063611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0 18:38: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着不同的征收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2_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在部分地区还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一些地方规费的征收。

在部分地区,目前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另外,关税、船舶吨税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管理,海关还负责代征进口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

第二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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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着不同的征收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2_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在部分地区还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一些地方规费的征收。

在部分地区,目前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另外,关税、船舶吨税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管理,海关还负责代征进口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来源于: 洛阳会计社区

1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着不同的征收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2_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在部分地区还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一些地方规费的征收。

在部分地区,目前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另外,关税、船舶吨税由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管理,海关还负责代征进口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着不同的征收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2_年~202_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从202_年起,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范围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下列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2.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或者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中国境内的单位、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上述所得的,该项所得应当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分别由主管支付该项所得的中国境内单位、个人所得税的国家税务局或者地方税务局负责(其中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3.202_年以前已经成立的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2_年以后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应当与其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一致。202_年以后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也应当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一致。

4.依法免缴增值税、营业税的企业,按照其免缴的上述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5.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的时候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当缴纳的上述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候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

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停止征收;少数地区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和管理工作还没有从财政部门移交地方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船舶吨税。此外,负责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第四篇:某市国家税务局 某市地方税务局

某市国家税务局 某市地方税务局 协作规划(202_-202_年)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某市国地税双方紧密协作,推出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合作共建12366咨询服务和投诉热线、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核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国税门征环节代征地方税费、定时交换税收征管信息等服务和管理新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减轻了负担,缓解了征管压力和基层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紧张的局面,提高了征管效率。

但也应该看到,某市国地税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工作不同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国地税优化服务、提升管理等各项措施的深入开展。纳税人需要面对两个税务部门,难免出现办税效率不高,办税成本较大,时间、精力耗费较多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也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工作的有关精神,某市国地税决定开展更加紧密的协作,以使某国地税的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愿景目标

为适应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政府改革发展趋势,某市国地税力争通过战略规划,在未来3年内,实施

以“通力协作、共同发展”为主旨,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合作建设“三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某市国地税协作工程”,实现“三个目标”。“三个平台”是指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服务平台,面向协税护税组织的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面向某市国地税机关的国地税征管信息交互平台。“三个目标”是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升遵从管理能力,提升征管资源利用效率。

三、基本理念

互信——打破思想禁锢,建立互信机制,达到各项税务信息的互通、共享。

合作——以开放的姿态,建立合作机制,达到征管和服务能力的统筹、互补。

四、协作原则

以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一个框架体系”,稳步推进。“三个有利于”就是:有利于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事,减轻纳税人负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管理成本,不断提升税务机关优质服务、文明执法、效率办事的新形象。“一个框架体系”就是在遵循现有体制和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共同研究制定协作的总体框架思路。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

五、协作组织

成立某市国地税协作领导小组,由双方分管局长共同担

任组长,双方相关处室、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某市国税方面主要有:征管处(含12366)、计统处、法规处、流转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处、信息中心、稽查局、开发区分局等;某市地税方面主要有:征管处、计财处、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稽查处、规费处、信息中心、12366、直属分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协作业务的牵头和协调,整理研究协作项目和具体实施的方案,提交某市国地税协作领导小组决定,并做好组织落实和跟踪分析、反馈、完善等工作。

六、协作战略

(一)提升电子化服务

1、共建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服务平台。在浙江省国、地税局的支持下,网上申报、缴纳的国、地税共管户达到100%,国地税通用报表实现“一次采集、互通共享”。

2、共建面向协税护税组织的社会办税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为市场、街道、乡镇、社区协税护税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实现个体工商户(包括农民、居民个人)办税不出市场、不进城、不跨区。

3、共建面向双方基层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交互平台。以服务基层为目的,解决基层税源管理、纳税评估过程中信息缺失问题,实现涉税信息双向互通。

4、进一步完善12366呼叫平台。实现全员共享知识库。支持短信或来电查询纳税人状态、信用等级等依法公开的信息,支持发票信息查询等。支持特定对象的短信信息发布。

(二)扩大业务合作

1、共同实施税务登记信息送推服务。将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工商登记信息,通过联合办证中心和12366,及时告知、提醒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2、联合开展所得税政策的宣讲和落实。在办事流程、审批权限、认(核)定标准等方面,宣传口径、操作要求力求一致。尝试对部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进行协作,争取达成部分行业核定征收具体指标的统一,如应税所得率等。

3、共同确定房地产企业计税毛利率。由国、地税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某市房地产经营企业的计税毛利率,公平税负。

4、共同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同做好扣减企业信息传递工作,对年底涉及国税企业所得税扣减的,由市地税局将相关企业信息传递给国税,便于继续落实好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积极探索国、地税间加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税部门努力创造条件采集企业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等相关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以加强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比对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联合采取措施,推动双方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6、继续扩大国税部门征代征地方税费开展范围。实现纳税人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以及个体定期定额户向国税

局超定额申报时,由国税局代为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费。

7、联合办理国地税共管户的停、复业及注销工作(兼营国、地税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外)。个体工商户停、复业及注销,由国税审定批准,地税直接进行系统操作认可。对企业注销业务,指导中介机构实施国、地税全税种注销清算,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

8、实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款项出具税务证明开具和信息定期交换。

(三)联合评估、稽查

1、进一步完善联合评估和稽查工作制度。国、地税双方定期通报专项评估项目,确定联合评估对象,共同实施。每年通报专项检查项目,确定联合检查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共同选案、同时进点,统一有关处罚标准。

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情报交换。某市国地税单方实施的评估或稽查,涉及需要补交对方税种的,及时通知对方税务机关补征。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及时通报对方税务机关介入,共同实施检查。

七、实施策略

(一)综合性协作项目

1、共建纳税人办税服务平台。202_年底前向浙江省国、地税局提出建议和需求。

2、共建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202_年7月底前确认需求,启动开发,争取年内开始推广应用。

3、完善12366服务功能。202_年7月启动需求分析,建设短信平台和外呼平台。

4、联合进行税务登记信息送推服务。202_年5月底前开始试运行,及时跟踪、分析,及时完善、提高。

(二)单项性协作项目

由国、地税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研究实施方案,按照近、中、远的目标要求,提出具体工作安排,于202_年7月底前提交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年中例会讨论确定。

八、协作保障

(一)建立协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3月、9月各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当协作项目;检查前一时期协作工作进程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单项性协作的研讨可以适当缩小范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召开。

(二)建立项目考核制度。对例会确定的协作项目,某市国地税双方均要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以确保协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建立协作经费保障机制。对例会确立、惠及全市纳税人或基层税务机关的协作项目,如果需要资金投入,由某市国地税商请市财政予以解决。

第五篇: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国税发„202_‟145号

关于表彰202_年至202_年

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征收局,各地方税务分局、各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各处室:

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建立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和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自202_年我市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以来,青岛市国、地税局本着“信用不同、等级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从公告宣传、实地验审、等级确定“三个联合”和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文书、等级管理“四个统一”入手,按照“做足需要、做强质量,做大空间”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 度,建立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通过各级税务机关宣传引导、分类管理,不仅改善了征纳关系,促进了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而且增强了税收管理的针对性。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层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税收环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活动。经过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评审和公示,评出了202_年至202_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为此,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希望全市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增强依法纳税自觉性,依法经营,争做诚信纳税人,为促进“诚信青岛”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_年至202_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名单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2_年至202_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名单(排名不计先后)

*** *** *** *** *** *** *** *** ***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供电公司 青岛益佳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法人代表:朱培莲 法人代表:李桂森 法人代表:刘建旬 法人代表:王军 法人代表:孙良贵 法人代表:刘鹰 法人代表:杨绵绵 法人代表:杜长河 法人代表:刘宪华 法人代表:郭少泉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法人代表:王建宏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 法人代表:马安生 *** *** *** *** *** *** *** *** *** *** *** 4

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元鼎非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三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星洲世源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建设集团公司 山东省金泉轮船公司 青岛建设集团华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交运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刘国华 法人代表:常德传 法人代表:徐恭藻 法人代表:孙新业 法人代表:刘庆平法人代表:陈索斌 法人代表:陈飞 法人代表:杜波 法人代表:张卫国 法人代表:杨建新 法人代表:赵迎春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华 *** 青岛利群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健 *** *** 37020561430923X *** *** *** *** *** *** *** *** 青岛前哨精密机械公司 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 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交运陆海国际货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四方车辆研究所 青岛京华饰品有限公司 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法人代表:姜金学法人代表:葛方明法人代表:邹勇法人代表:黄秀虹法人代表:李铭法人代表:赵迎春法人代表:任玉君法人代表:张建华法人代表:李广成法人代表:韦昌华法人代表:王英彬

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方辉 *** 青岛北方国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其温 *** *** *** *** 37020616357640X *** 37021126462882X *** *** *** *** 6

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 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 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黄岛发电厂 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贤存法人代表:张新生法人代表:许宪志法人代表:李云敬法人代表:李铭法人代表:王玉科法人代表:于淑珉法人代表:李济英法人代表:刘同佑法人代表:马明太法人代表:杨绵绵

青岛利客来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购物中心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绵绵 *** 青岛家佳源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孙洁 *** *** *** *** 3702121639122***4808839 青岛捷能汽轮机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长江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万年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葛方明法人代表:纪淑珍法人代表:陈法人代表:殷兴华法人代表:于瑞升法人代表:杨绵绵法人代表:高维寿法人代表:董中启法人代表:杨绵绵法人代表:张思夏法人代表:谭咏昀

*** *** *** *** *** *** 青岛公交集团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金龙 3702*** 青岛四方-庞巴迪-鲍尔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杰 *** *** 3702*** *** 3702*** *** *** *** 3702*** *** *** 8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城阳区支行 青岛鑫和工程有限公司 喜盈门进出口有限公司 青岛青波变压器有限公司 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鑫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仙家寨建筑工程公司青岛渤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益青药用胶囊有限公司 胶州市供电公司 青岛新纪元帘子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江平法人代表:胡崇胜 法人代表:张式栲 法人代表:周永恒 法人代表:江靖 法人代表:辛熙源 法人代表:郝明先 法人代表:马立滢 法人代表:张世德 法人代表:赵子正 法人代表:纪述河

*** 青岛天元工艺发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于永存 *** 利群集团胶州商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萍 *** *** *** *** ***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即墨市供电公司 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英吉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青岛即墨农村合作银行 青岛大元纺织有限公司 平度市电业公司 法人代表:韩方如法人代表:孙立山法人代表:宋延亮法人代表:魏茂昌法人代表:李荣鹏法人代表:郑圭华法人代表:张世安法人代表:杨瑞书法人代表:朱瑜明法人代表:梁增昌法人代表:侯文焕*** *** *** 37028261407192X 青岛华南服装有限公司青岛利群即墨商厦有限公司青岛英派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 青岛三进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平吉 *** 山东省通讯公司平度分公司 法人代表:万初星 *** *** *** *** *** *** *** *** *** *** 10

中国工商银行平度市支行 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藏南纸制品机械厂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赛达鞋业有限公司 青岛和美饲料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春光法人代表:张立华法人代表:冷玉喜法人代表:丁仁喜法人代表:杨效慧法人代表:王振江法人代表:刘赫晚法人代表:任钦武法人代表:黄炳亮法人代表:袁仲雪

青岛东佳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2_年8月22日印发 打字:肖波 校对:征收管理处 杨思源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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