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留下很大隐患。
二、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就当前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我们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
二是要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要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比如,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等,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规范好这些环节,防范好这些风险点,就相当于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了牢固的防线。
三是要注重制度的真正落实,从“执行”上下功夫。我们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和落实。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执行上多做文章,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方法,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关制度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要注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适应”上下功夫。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用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规模将大幅度增加,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切实做好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认真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按照规范化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快改革步伐。市财政要在做好本级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县改革的指导和督导力度,使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级将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启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要求1-2个区县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财政业务改革步伐,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
二是要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转轨或衔接工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能变,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者条件具备的地方,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过渡性措施,先把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前,必须先把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实有资金集中账户)予以撤消,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将集中核算单位经费直接拨入其基本业务结算账户,此项工作市级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各级会计核算中心都要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按照资金拨付和印鉴管理等制度规定,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会计之间不能相互兼职,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拨付的全过程。
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机构分设和国库执行机构的职能整合。财政部早在就要求地方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的内设机构、职能及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一体化整合。目前,全省已有咸阳市实现了整合。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开展工作,既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已经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要创造条件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尚未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不要再单独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可直接参照财政部的模式,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式,直接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流水线”。
四是要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县区,要在6月底之前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办理完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能归并的要归并,能撤消的要撤消,原则上严禁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此外,我们要积极创新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模式,可以借鉴深圳市财政局的做法,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专项资金中暂时闲置部分向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这种做法,第一,可以有力地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第二,可以彻底解决财政专户重复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第三,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第四,可以杜绝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第五,能够实现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目前,省级和西安市正在着手准备实行这种模式,我们也准备学习借鉴。
五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动态监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对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控,构筑起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两条防线,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组织好、布置好、落实好安全检查任务。要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组织好本级的自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对本级和下级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财政部要求检查的每一条内容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外部制约等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认真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都查找出来,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计划,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都不能少,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
四、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
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政基础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就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研究提出既能强化管理又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切实抓好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干部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赌博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比如定期轮岗制度、财政内审制度等等,总之,要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和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监察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国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财政内部要发文明确,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管理机构同意。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安全检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绷紧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要求不能变,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二篇: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202_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202_年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202_年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2_]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留下很大隐患。下一页
二、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就当前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我们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二是要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要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比如,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等,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规范好这些环节,防范好这些风险点,就相当于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了牢固的防线。三是要注重制度的真正落实,从“执行”上下功夫。我们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和落实。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执行上多做文章,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方法,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关制度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要注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适应”上下功夫。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用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规模将大幅度增加,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切实做好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认真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按照规范化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要加快改革步伐。市财政要在做好本级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县改革的指导和督导力度,使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2_年市级将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启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要求1-2个区县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财政业务改革步伐,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二是要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转轨或衔接工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能变,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者条件具备的地方,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过渡性措施,先把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前,必须先把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实有资金集中账户)予以撤消,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将集中核算单位经费直接拨入其基本业务结算账户,此项工作市级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各级会计核算中心都要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按照资金拨付和印鉴管理等制度规定,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会计之间不能相互兼职,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拨付的全过程。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机构分设和国库执行机构的职能整合。财政部早在202_年就要求地方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的内设机构、职能及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一体化整合。目前,全省已有咸阳市实现了整合。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开展工作,既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已经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要创造条件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尚未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不要再单独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可直接参照财政部的模式,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式,直接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流水线”。上一页下一页四是要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县区,要在6月底之前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办理完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能归并的要归并,能撤消的要撤消,原则上严禁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此外,我们要积极创新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模式,可以借鉴深圳市财政局的做法,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专项资金中暂时闲置部分向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这种做法,第一,可以有力地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第二,可以彻底解决财政专户重复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第三,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第四,可以杜绝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第五,能够实现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目前,省级和西安市正在着手准备实行这种模式,我们也准备学习借鉴。五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动态监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对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控,构筑起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两条防线,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组织好、布置好、落实好安全检查任务。要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组织好本级的自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对本级和下级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财政部要求检查的每一条内容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外部制约等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认真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都查找出来,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计划,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都不能少,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
第三篇: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202_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202_年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 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202_年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2_]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
第四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及早动员、及时部署,在成立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_年4月16日召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及部署,要求全县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
细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本次调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情况
我县财政局涉及财政资金管理的单位数14个,其中,县本级有国库、综合、文教、农财、经建、企业、社保7个股室,乡镇5个财政所及盘溪镇、通红甸乡的2个单位,共计7个,抽调工作组人员26人,自查无违纪、违规金额。本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开展。检查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社保资金、基建资金、粮食资金和财政掌握的其他专项资金,并对在银行的开户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还重点检查财政拨款数与单位拨入经费数的对应关系,看是否存在资金向非正常账户流动的问题等。相关股室、各乡镇财政所认真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尤其将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岗位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全县以检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形成各个环节、各个工作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真正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周密部署,不走过场;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对照十个方面51条自查内容具体是:
(一)组织领导
领导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股室、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结合年终决算报表编制,开展股室、乡镇间的资金互查,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全局财政干部的安全。华溪镇财政所存在单位领导未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和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二)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组织研究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次数202_年22次,202_年20次,202_年22次;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202_年15次,202_年15次,202_年16次;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202_年13次,202_年12次,202_年15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202_年5次,202_年2次,202_年14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202_年2次,202_年2次,202_年15次;制定岗位责任奖惩制度202_年5次,202_年4次,202_年6次。
(三)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我县共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账套26套,配备账务管理人员46人,全部为正式职工。基本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县本级财政因总体职工人数较少,会计兼稽核、档案管理,负责人兼会计、稽核的情况较多,盘溪镇财政所存在混岗情况,会计兼出纳及档案管理。
(四)资金收付管理
县财政局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关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我县于202_年12月
在县本级全额拨款的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由县财政局为各改革单位新开设零余额账户,至202_年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114个,核算中心设立时只开设2个大户,所以未从核算中心变更零余额账户,乡镇未开展财政授权支付改革;我县会计核算中心采取逐步退出单位形式撤消,中心成立时共核算单位99个,现已退出44个。
(五)账务处
理
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人员岗位变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综合科、农财科未设置会计主管。
(六)对账管理
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我县共开设财政资金管理账户56个,其中,在人民银行开户3个,在国有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开户39个,在信用社开户14个,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报告制度。
(八)印鉴和票据管理
对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印章的保管用专柜存放,做到人走章锁,但受条件限制,各单位印章用没有存放在保险柜;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受条件限制,各单位印章用专柜
(九)代理银行管理
我县代理银行有7个,与代理银行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就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的传递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协议,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
(十)信息系统管理
财政部门主要使用的系统有财政总会计核算系统、财政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社会保障资金核算系统,主要是国库、预算、社保、综合股、乡镇总会计使用,其他股室基本采用手工账。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财政资金管理因没有系统软件进行账务核处,仍然采用手工记账,财务人员业务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按会计制度建账,记账随意,手续不清的问题时有发生。如凭证填制项目不全;经办、复核、验收,审批签章不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账簿记录摘要不清;不顺时记账;不结帐、转账;不按规定改错,没有统一的财务报表等。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内部制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应该说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同样是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大隐患,我局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部分制度不够完全或因制定时间早,不符合时代要求;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对会计、出纳、稽核分设的要求,部份股室因人员少,除负责人外,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实施分设,也很难较好地完成繁重的日常工作和改革任务。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尚不太健全,存在漏洞,如现行的经办人与开户银行网点经办人之间的“点对点”的对账制度。股室因业务经费缺少,资金管理的印鉴、票据等安全物品没有保险柜保管。
(三)账户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账户管理存在开户多、重复账户、开户银行多等问题,资金分散、核算方法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决算报告制度,不利于日常监管和资金调度管理,需要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压缩,实现统一管理。
(四)预算执行随意性大,“分灶”现象突出。财政对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对同一个预算单位既下达授权支付额度,也实拨资金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既破坏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的严肃性,也给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五)国库部门机构职能整合不够。我县国库股和预算股尚未完全分设,共有人员5人,虽然人员分工明确,但仍存在职能交叉,因人少事多,未能完全按照财政部要求完成国库和国库支付中心机构职能整合,离上级部门通过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 “流水线”还有很大差距。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没有实现。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只退出了部份预算单位,没有实现转轨或衔接工作。
(六)县乡银行网点的设置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我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经济比较落后,银行企业改革后收缩网点,全县五个乡镇除盘溪镇有农业银行的网点外,其他乡镇仅有农村信用社,未设有金库,县级也只设有人行、农行、建设、信用社,银行系统不能完全满足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等财政改革的需要,并存在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情况。
三、采取的措施办法
(一)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制衡机制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加强印鉴、票据使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完成对账制度,努力营造科学规范、监督制衡、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内部管理工作环境。特别是在面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时,更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及时清理银行开户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万无一失。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对每一个环节都要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
(二)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压缩过多的银行账户。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过多,资金摆放分散,是资金安全管理的一大隐患。结合这次检查工作,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大幅度压缩过多的银行账户,建立银行账户登记制度,随时掌握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同时,要慎选代理银行,明确财政与代理银行的职责,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抓深化改革,努力创新财政运行机制。一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2_年以来,我县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县级全供给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财政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已开设零余额账户114个,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资金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80%以上,我县要继续巩固扩大“零余额”账户改革成果,促进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二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通过制定新一轮的县乡财政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科学规范和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财权与事权,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规范乡镇财政收支。三是推进和扩大部门预算改革,构建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财政监督机制。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公务卡制度有效解决了当前财政授权支付下现金支付有可能失去监督的问题,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付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县从202_年开始在十个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试点,202_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年底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改革工作。五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我县的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转轨和衔接正逐步、有序推进,但部分单位仍没有转轨。按照我县财政工作计划,要逐步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退出,最终取消会计核算中心。六是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施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四)狠抓队伍建设和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我县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整体素质是比较好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实践经验很丰富,县委、政府对这支队伍是是放心的,可以信赖的。但是,我们又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新形势、新环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财政资金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县乡财政部门不仅要把好用人关,确保将政治合格、道德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上,更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岗位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国库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在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财政国库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一直密切配合,把反腐倡廉和财政内审工作与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还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在有些内部管理制度上,局内各股室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局内各有关股室拟办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须与国库股共同协商。
四、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规范统一的资金安全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社会对经济管理人员的需求扩大,财政队伍人员变化较快,新老交替对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制度学习的要求提高,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将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定期整理、更新,印制成手册,作为财政系统的必读本,并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财政干部的制度培训。
(二)近年来,县乡财政困难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县乡政府债务沉重,建议上级部门在制定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政策方面,充分考虑县乡财政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符合县乡实际的资金管理政策,实现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仅要注重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更要加强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同时,还要关心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生活。目前,财政资金管理、核算基本实施电算化,每天面对微机操作,建议一是加强股室人员配备,适当增加财政部门的人员编制;二是参照监督管理、审计人员等给予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补贴或把对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奖惩制度落到实处,以鼓励财政资金管理人员更加爱岗敬业。
第五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为扎实开展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帮联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局于近期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乡镇财政的基本情况 (一)乡镇财政经济概况
现有 98 个乡镇,其中 19 个镇、63 个乡、16 个街道办(园区),乡镇耕地总面积 360260 公顷,总人口 568 万人,其中乡村人口 431 万人。全市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75.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 73.8 亿元,非税收入 1.23 亿元;乡镇政府基金收入 10.56 亿元,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3755 万元。乡镇财政年一般预算收入 1 亿元以上的乡镇 15个,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乡镇 16 个,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乡镇 48 个,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乡镇 17 个,500 万元以下乡镇 2 个。
(二)乡镇财政机构概况
全市共有乡镇财政所(分局)98 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其中:财政所 68 个,财政分局 30 个;副科级建制 24 个,股级建制 74 个。村级财务由乡镇财政所代理的乡镇 80 个,占总数的 81.6%。
(三)乡镇财政从业人员概况
乡镇财政从业人员 813 人,按编制性质分,行政编制 76人,占 9%;事业编制 490 人,占 60%;县级聘用人员 207 人,占 26%;其他身份人员 40 人,占 5%。按年龄结构分,30 岁以下的 81 人,占 10%;31-45 岁的 415 人,占 51%;45 岁以上 317 人,占 39%。按学历状况分,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 人,占 39.6%;大专学历的 424 人,占 52%;中专、高中学历的67 人,占 8%;高中以下学历的 3 人,占 0.4%。按专业技术水平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共有 637 人,占总数的 78%,其中:高级职称 14 人,占 2%,中级职称 195 人,占 24%,初级职称 428 人,占 53%。
(四)乡镇财政 的 职能 和 任务1、乡镇财政 的主要 职能
一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二是用好用足财政政策,支持乡镇经济发展;三是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建立服务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乡镇财政的 主要任务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的执行;深化乡财县管改革,推进国库收付制度改革。
二是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协税护税,监控重点税源;组织乡镇非税收入汇缴,强化收入票据管理。
三是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按照惠民直达工程要求建立补助对象信息库;依据有关惠农补贴发放政策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管理等要求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四是专项(项目)资金监管。直接管理乡镇本级安排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上级政府分配用于乡镇范围内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
五是乡镇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六是村级财务监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和监管;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七是国有资产管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和监管工作。
八是乡镇债权债务管理。核算乡镇债务变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陈债,严控债务新增,防范债务风险。
九是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业务;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等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
十是其他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资金的收缴等工作。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财政局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帮联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市农村财政管理局以各县(市)乡镇财政所为重点帮扶对象,以完善监管制度和搭建监管平台为手段,帮助县(市)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各县(市)均已制定了本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 资金监管 软件系统 及 网络建设
202_ 年,我市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作为创建全省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示范县,率先试点安装应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在此基础上,202_ 年上半年,长丰县、巢湖市相继推广使用该套系统,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村级资金、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系统全覆盖。资金监管系统的运用在各涉农科室与乡镇财政所之间搭建了信息传递的桥梁,借助虚拟专网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可实时登陆该系统查看各乡镇涉农资金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情况,同时完善了我市涉农
项目库建设,给涉农项目建立了电子档案。通过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机制、上门会商、召开经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市财政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以加强乡镇财政所“两基”建设为依托,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将开展对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范围,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为重点,努力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分批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率达 90%以上,取得良好效果;肥西县规定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正副职)的任免以及工作人员流动调整,均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庐江县乡镇财政所(分局)人、财、物“三权”实行县财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垂直管理为主;肥东县出台《财政系统干部选拨任用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借用、选调等方式,调整充实基层财政队伍。从 202_ 年起,肥东县还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内部、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县财政局科室与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建立“有横有纵”的交流轮岗和竞争上岗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
(四)加强资金监管1、监管 乡镇财政预算资金
近年来,合肥市各县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县乡一体化管理。在预算管理方面,明确提出了乡镇部门预算实行“县乡共编”的具体要求,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部门监管范围,由县乡财政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
一是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深化“乡财县管”体制。全市各县(市)严格按照“二上一下”的程序,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对乡镇变更预算和追加预算的,按程序由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财政、纪检审核,人大备案,努力提高预算对支出的约束作用;同时,建立项目库预算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乡镇公务接待费用逐年压缩,公车运行和维护实行招标、定点,杜绝公费出国出境;乡镇财政对“三公”经费实行按月报销,按月统计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上级政府监督。
二是清理规范乡镇财政专户。对乡镇各类账户进行梳理、撤并,除保证乡镇正常运转所需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撤销,杜绝多头支出现象,规范资金运行。
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向乡镇延伸。202_ 年 6 月以来,我市各县(市)全面推行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统一账户管理,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收支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统一报账支付程序;统一业务操作平台,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将镇级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单位的往来结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率。
四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为规范现金管理,各县(市)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除必须的小额现金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有效地控制了现金支付,保证了资金安全,遏制了腐败的产生。
五是实行票款分离。坚持内部控制制度,票据管理员和出纳员不得一人兼任,完善票据“领、销、存”制度,确保票款分离。乡镇财政所(分局)所有收费票据统一在县局集中领购,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乡镇保管”,通过非税征管系统电子开票,严格执行非税收入 “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资产购入登记、使用管理、变动调整、处置减少等各方面的增减变化做到手续齐全,账实、帐账、账卡相符,并录入县(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七是严控新债,建立健全乡镇债务管理平台。按照 “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逐年化解”的原则,对乡镇政府债务实行微机动态化监管,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债务,鼓励乡镇积极化解陈债,有效地防范了债务风险。2、监管 涉农项目专项资金
一是 整合涉农项目、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为壮大资金总量,集中财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我市各县(市)财政部门从整合涉农项目上下功夫、相应出台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整合。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市各县(市)在“搭建资金整合平台、优化资金整合流程、创新资金整合方式、破解资金整合难题”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巢湖市为例,按照该市农业发展总体思路,搭建了三个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重点项目平台,分别是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平台、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环巢湖生态农业)平台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平台,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 规范报账拨款程序、实行专账管 理。目前,我市除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外,其他涉农项目资金主要实行县级报账制(包括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建立专账、配备专人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牵头部门审批意见,严格按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三是 抓住重点环节,推行项目全程监管。为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将执行“四项”制度作为项目监管的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首先是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以我市肥东县为例,全县各乡镇均设
立招投标中心,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招投标业务。凡工程类项目资金在 30 万元以下(含 30 万元)的,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办理;超过 30 万元的,一律在县以上招投标中心办理。乡镇财政安排专人参与乡镇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业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其次是实行项目公示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工地设立工程公示牌,公示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建设内容、责任人、受益人、工程预决算、资金来源及数量、建设时限、举报监督电话等。第三是实行项目跟踪验收制。县、乡镇财政组织人员成立抽查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同时,乡镇财政配合相关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第四是实行项目决算审计制。项目承建单位必须持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及审计结论方可到乡镇财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通过对项目从申报、论证,到实施、公示、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 对 市本级 安排项目 实行 绩效 评价制。今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合肥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合肥市扶贫开发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合理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
五是 利用资金监管平台,建立项目库预警机制。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推广使用以来,各乡镇给涉农项目建立了电子档案,在完善我市涉农项目库建设的同时,对项目的合同完工日期和实际完工日期进行比对预警,对项目类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和合同金额进行对比预警,市财政局通过系统中反馈的情况,及时督促各县(市)加快完工速度,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减少资金沉余。3、监管 财政补助性 资金
202_ 年,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实行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一卡通”改革,各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开设“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专户”,对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资金一户管”,“一个漏斗”向下,资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有效杜绝了任何形式的挤占、截留和挪用。
一是 加强财政补助 农民资金 农户基础信息 管理。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维护是加强补助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补助农民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在准确采集核实本乡镇农户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做好农户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同时要做好补助发放档案管理工作,对每一批次发放的补助项目,做到账、表、册、据等资料归档有序。
二是 认真开展惠农补助 政策落实工作。按照“一线实”
管理要求,乡镇财政所应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助清册前,会同乡镇有关单位、村级组织,通过实地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加强补助发放的事前数据审核,避免虚报、冒领。首先是确定农户播种面积,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民组评议、村民组张榜公示、村复查、镇抽查”的办法予以审核确认,并以此作为计算补贴金额的依据,同时在镇、村再次张榜公示。其次是建立享受补贴人员登记簿,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等,由财政所分工人员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每年开展一次走访活动,逐人见面,建立补贴人员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 加强财政补助 农民资金公开、公示。县(市)农村财政管理局通过手机短信,乡镇财政所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村组通过广播、会议、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对财政补助性资金的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 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 。在村组复查、乡镇抽查的基础上,市、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会同农委、民政等相关部门每年都组织成立检查组对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的财政补助性资金政策执行、财政补助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补助资金打卡发放、信息公开公
示等情况进行巡查走访。对抽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财政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并将抽查巡查信息输入到监管系统。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工作要求。4、监管 村级组织运转资金
一是 全面实行村账镇管 。成立机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中心设在财政所,从乡镇财政、农经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三资”中心与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具体负责村级会计核算和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明确部门职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财政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农经人员负责资产、资源管理。加强支出审批管理。以庐江县为例,对单笔开支在500 元以上的,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村书记或主任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予以列支。实行限额管理。村备用金按村人口规模确定,公用经费实行“定性、限额、分类”管理,逐村核定,同时严格实行“零招待”制度。
二是 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村级债务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村级债务问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为此,202_ 年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村级债务化解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计划用 3 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村级债务化解任
务。
202_ 年,我市财政兑付各县区奖补资金 3752.33 万元,各县区实现村级债务化解 12507.76 万元。
截止 11 月底,我市四县一市共传递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 8261 条,涉及农业、农发办、社保等 11 部门,监管资金总额达 61.16 亿元,乡镇提出监管意见、建议 55 条;达到了监管预期效果。
三、合肥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近年以来,随着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市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财政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遏制了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财政大监督理念所要求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还有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职能削弱,约束力差
一是 支出管理范围窄。目前乡镇财政部门只负责政府及有关站所的支出管理,支出范围窄,预算调控余地小。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普遍呈框架式结构,只是对政府收支项目进行简单列举, 许多项目没有细化,缺乏完整性。乡财县管后,县级财政部门代管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原列在乡镇财政预算支出的项目,陆续上划到县财政预算支出,乡镇的预算职能形同虚设。
二是 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脱节。实行“预算共编、账户
统设、收支统管”后,乡镇收支预算由县级财政代编,乡镇人大通过的预算与乡镇财政实际执行的预算都不合拍,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编制存在脱节,造成时有超预算支出的现象。
(二)乡镇财政项目 资金监管乏力
由于乡镇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一,多头管理,乡镇财政所对信息掌握不全面,难以有效发挥就地监管作用,导致财政资金监督存在盲区。根据调研的情况来看,乡镇财政对乡镇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安排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监管比较到位;对镇村财务监管次之;对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的专项资金,基本上没有监管。
很多农业、水利、交通、文化、教育、计生、卫生等项目涉及的乡镇,实行县级报账制,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将资金打入项目承包商账户,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所没有参与项目的申报、实施,加之信息的不畅,专项资金几乎没有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无法实施就地监管。
(三)村级财务有待规范,债务化解任务重
一是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村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村集体资产在经营权转移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
二是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如:收入不符合政策,有坐收坐支现象,不按时报帐;支出不规范,村干部随意发放奖金、津贴,有白条支出现象发生,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 三是村级债务负担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过大,部分村又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偿债压力大,容易形成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四)
部门协调沟 通不到位
除财政部门外,其他直接拨付乡镇资金的部门,由于管理职责与权力的分离,单靠农村局和乡镇财政所(分局)难以全面开展工作,监管工作协调难。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只要涉及到财政管理的工作,县乡都要面面俱到,需要及时反馈信息,由于监管项目多,涉及面广,加之要与部门协商沟通仅靠财政所人员,力量不足,监管信息反馈不及时。
(五)乡镇财政监管队伍有待加强
乡镇财政承担着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人数较少,难以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脱身。大多数乡镇财政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专职监督人员,造成监管职责不能落实到人。
除人手不足外,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结构断层、年龄老化、加之认识上偏差,也使财政监管工作缺乏后劲和活力。不少人观念陈旧、业务能力不强。多数基层财政所存在着技能教育培训跟不上形势发展,缺乏监管专业知识,财政监督职能相对弱化。
(六)乡镇财政监管经费不足
以我市肥西县为例,由于监管涉及的项目和政策多,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到一线进行抽查巡查,按现有的公务费标准,仅此一项就要用去乡镇财政所(分局)的公用经费 40%。乡镇监管经费保障不足。
(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考评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虽然我市各县(市)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但评价标准还比较笼统,评价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相关激励考评机制尚未建立,乡镇财政所资金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加强乡镇财政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
明确 资金 监管责任
目前,财政部门内部负责管理分配乡镇财政资金处室有:经济建设处、社保处、农业处、农发办、教科文处、农村财政管理局、金融处等单位。因此,合理界定乡镇财政所和上级财政部门之间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区分资金来源、性质和拨付管理使用方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的职责。
一是乡镇本级各类资金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及财务,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监管,并承担直接监管责任,市、县
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
二是对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并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拨付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包括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采取由市、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通过统一银行集中划入受益人账户的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直接监管,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间接监管。
三是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管理或实行报账制管理,其未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且资金也未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乡镇财政所负责间接监管。
四是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通过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其未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且资金也未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乡镇财政所负责间接监管。
五是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管理或实行报账制管理,以及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通过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其未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且资金也未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可以通过下达委托监管书的方式
委托乡镇财政所监管。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协助配合,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共同承担监管责任。委托监管书必须详细注明监管资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资金用途、资金额度、使用对象、监管要求等,以便乡镇财政所协助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二)明确 资金监管范围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包含乡镇财政本级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其中,上级下达资金,包括上级下达并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资金。按类别分为乡镇预算资金、项目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和村级财务资金四大类。1、乡镇预算资金,包括乡镇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乡镇基本支出、乡镇项目支出等资金。2、项目资金,包括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涉及部门众多,直接参与涉农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部门有发改委、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国土等多个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分配涉农资金的处室有: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处、经济建设处、农村财政管理局等。3、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各项补助资金的政策执行与管理分
别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分散在民政、农业、计生、教育、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在资金划拨方面,我市四县一市的补助资金大多由省级财政直接划拨,市财政主要面向所辖七区进行资金划拨,而日常资金划拨工作则分别由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社保处、企业处、农业处、教科文处、农发办等部门完成。财政补助性资金发放工作具体由市、县(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承担。
合肥市财政补助农民资金项目表 资金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
处室或单位
业务管理部门
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 农村抚恤(优抚)资金
社保处
民政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社保处
民政 灾民救灾补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社保处
卫生 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
社保处
民政 粮食直接补贴资金
经建处
财政 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资金
经建处
财政 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农业处
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和造林补偿(补助)资金 农业处
林业 水稻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小麦良种推广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油菜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棉花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玉米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机 能繁母猪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教科文处
计生 农村贫困学生补助资金 教科文处
教育 村组干部报酬和补贴资金
县乡
县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经建处
水利 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 企业处
商务 失地农民保障补贴资金
社保处
劳保 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
金融处
保险
其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
其他
其他 征地折迁补偿资金
国土
国土 其他补助(补贴)农民资金
其他
其他
4、村级财务资金,包括村集体组织原有积累、上级拨付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村级组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资金。
(三)理清资金源头,实现 监管 信息资源共享
市、县财政局相关业务部门作为资金分配管理的源头部门,应建立与主管部门会商制度,主动向主管部门收集信息,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将本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文件、制度办法,监管重点和具体要求等及时下发、抄送县、乡财政部门,将相关纸质资料传递至本级农村财政管理局。
市、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担负着承上启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是上级部门与县、乡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同时也负责传递本级业务处室和县、乡财政之间监管信息。
乡镇财政所作为监管工作具体执行部门,也应建立与各乡镇站所会商机制,及时将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等,通过资金监管平台向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反馈。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在收到乡镇财政所监管信息反馈后,应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传递,涉及主管部门的,有相关
业务科室提供给主管部门;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应逐级上报。
(四)细化乡镇项目资金 监督评价办法,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相挂钩
市财政局相关业务部门将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监管评价办法。对所有重要支农项目资金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县级财政部门监管工作成效。建立相应的财政奖励和约束机制,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县级财政部门财政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考核所反馈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级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对监管工作开展不力的县级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效益不佳的涉农项目,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减少资金安排。
(五)探索 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
每个乡镇可尝试按照乡镇预算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惠农补贴资金、村级财务资金分类设立专管员,乡镇财政专管员从现有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中产生。乡镇财政所的全体干部(包括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等),不论现有分工如何,都要承担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各地要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统筹考虑所辖行政村个数、规模,以及财政所干部工作分工以及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包村范围。每个专管员以每类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操作流程为依据明确岗位职责,保证权责一
致。
(六)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检查巡查力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管力量,由财政部门主动上门联系,每次选取一至两个专题,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真正形成财政监管与相关部门监管的密切融合。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建立相应的财政奖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的激励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财政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强化责任追究,并责令整改。在政治待遇和荣誉上向工作突出的乡镇财政干部倾斜。
(七)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购买社会服务
调动社会的力量,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监督。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审计或工程监理机构,对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引入第三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可以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手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八)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
必须将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作为建设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重要目标。县级财政部门可通过交流轮岗等形式充实乡镇财政一线队伍。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对“三资”代理机
构中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尽快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同时,市县财政也要加大对资金监管经费保障力度。上级财政尽可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增加硬件投入,改善办公环境等方式满足对各类资金的监管需要;通过考核机制,兑现经费保障,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在省财政厅的帮联制度工作要求下,进一步巩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果,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法,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实现新的突破、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