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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安排意见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6-1005997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3 11:36: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法安排意见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

关于做好202_年度学法安排意见

202_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分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干部学法工作,现就202_年度我分局学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工作任务

1、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_年度全区各级干部学法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

深入地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坚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教育。以我局的网络为载体,及时更新内容,增强教育的实践指导,分析国土资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与群众生活工作和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教育,以强化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方法步骤

(1)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为目的,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大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下半年举办一期“乡镇、村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

(3)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基本国策及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性的熟悉。精心预备认真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并向广大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法律知识。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于202_年6月1日起施行,我分局将把学习宣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放在今年普法教育的重点,一是安排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集中学习会议,原文传达学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矿区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注意要点,分局办公室及时将《办法》下发,做到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份。二是及时将国家实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情况向区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汇报,并对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区、乡两级领导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四、考试考核

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的组织参加今年第四季度的全区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五、组织领导

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分局党支部为核心,实行统一领导和治理,专

人负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普法学习计划的全面落实,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02_年6月16日

第二篇:集团12年学法安排意见

河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冀粮业发„202_‟号

关于印发《202_全集团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室: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河北省国资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精神,适应新形势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经集团“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202_全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_全集团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安排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2_-202_),和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2_-202_)》精神,根据集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2_-202_)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集团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集团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集团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集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2_-202_)》,坚持依法治企的方针,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的能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依 — 2 — 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而带动全体职工积极学法用法,在集团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一)公司治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等。

(二)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担保法》、《招标投标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保密法》等。

(三)与粮食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油质量标准等。

(四)与职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工会法》、《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社会保险法》等。

(五)与企业同行政主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加强与企业解决纠纷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的学习。

四、学法方式

— 3 —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论文交流、知识竞赛及自学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一)专题学法。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2次法律知识培训,由集团外聘法律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为经营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二)论文交流。在每次专题学法或自学后,对自己学法的体会、感受、收获进行总结,并通过论文的形式,发布在集团公司网站上,供全体职工学习交流。

(三)知识竞赛。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全年安排1—2次学法用法竞赛答题活动。以答题的形式对全体职工学习的成果进行检验。

(四)提倡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根据自身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以自学的形式武装自己,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属各公司及集团公司各部室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并对此进行安排部署,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所属各公司及集团公司各部室要充分 — 4 — 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的宣传,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三)加强工作交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总结交流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保障措施。企业应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以提高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同时聘请律师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各公司、各部室在时间上要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培训等相关资料要及时留存,并整理归档。

所属各公司可根据本意见制定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办法。

202_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各级干部学法安排意见

时间:202_-05-12 11:14:13 来源:体育局 作者:佚名 点击:94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202_年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各级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我省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在执法实践中树立宪法的权威,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加强法治基本理念的学习,领会把握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与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法治与市场经济建设的关系。

(二)全面深入学习《全民健身条例》,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三)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彩票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维护公民合法的体育权益。

(四)大力加强《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等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和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学习方法

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举办法律报告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抓好对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的辅导,全年辅导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干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讲师团的作用,搞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单位年内要组织2次以上法制讲座。

四、考试考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中关于两年考试一次的规定,今年第四季度将组织省体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各直属单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按照统一安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相对集中,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共同组织,分工负责。省体育局系统的干部学法和法制工作考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安排。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个人和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学法工作,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学法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对干部学法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

— 7 — 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带头学法用法,做依法办事的模范。

(二)加强干部学法制度建设。落实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办公会前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三)强化干部学法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等机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为干部学法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干部学法教材和资料。

(四)学法和执法实践相结合。要加大对各级干部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各级干部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此意见,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干部学法工作做出安排,并于5月10日前将学法计划报河北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联系人:白光璞

电话(传真):0311—85266969 邮箱:fachanchu2004@yahoo.com.cn 红墩镇202_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计划

— 8 —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制定202_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 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

— 9 — 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方式方法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1、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根据不同阶段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新颁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

4、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手中。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类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3、加强宣传报道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4、加强保障措施

企业应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 学法 安排

意见

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202_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27份)

第三篇:202_年干部学法用法安排意见

红文发[202_]7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

用法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现结合单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红寺堡区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着眼于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法治红寺堡”,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二)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增强维护法制统一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增强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公共权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学法对象

文化体育旅游局的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基层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娱乐场所。重点是文化体育旅游局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经营人员。

四、学法内容

1、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2、认真学习涉水法律法规。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条例》、《信访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1、坚持集中培训。培训是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形式,要把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纳入计划,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的必学课程,要根据各级领导干部的需要,定期举办适合本单位干部职工需要的法制讲座。

2、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考试考核

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考试考核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力戒形式主义。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坚持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凡不学法、不懂法,经考试不及格和未取得普法合格证的干部职工,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评定职称。

七、保障措施

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领

导,把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单位的主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计划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与计划及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和合格证制度等。要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必要经费,确保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见

抄送:纪委、司法局。

红寺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2_年5月25日印发

第四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

加委〔202_〕 号

中共加定镇委员会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

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

为促进我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依法治镇进程,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中共互助县委组织部、中共互助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安排意见》及202_年县普法依法治理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基本目标

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我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三、对象范围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

四、学习内容:

(一)基本内容

1、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

2、宪法、法学基础理论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重点内容

1、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2、自学与自己工作岗位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要求

(一)每年法律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坚持自学法律制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依托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坚持自学,努力增强学习效果。

(三)坚持学法用相结合。把法制教育带入工作的全过程,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果作为检验法制教育成效的标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中共加定镇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 安排 抄

报:政法委

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综治办

第五篇:检察院大学法活动实施意见

检察院大学法活动实施意见

检察院大学法活动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政法委三年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意见,为了切实开展好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大学法”活动,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大学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学习是解决本领的有效途径。人不学习要落后,要适应新的历史形势,必须学习掌握新的知识与技能。学习掌握了应知应会的知识,才有真正为民服务的本领与能力。

开展“大学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内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从四个方面取得新的那一世范文网-互联网最大那一世范文网成效: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用以指导执法实践,真正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化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性,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紧密联系执法办案实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四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增强职业责任感。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弄清楚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问题,开展普遍性的法律业务学习,努力为构建“和谐”

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撑。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大学法”活动作为今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本院成立“大学法”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大学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张为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门为抓落实的工作机构,政治处其他人员为工作人员;成立刑检、职侦、综合三个学习小组,分别由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负责学习小组的学习;成立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刘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成员的督导组,负责学习活动的考勤考核的督察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干警的学习负全责,是本科室学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本单位纪律,切实组织好自学和研讨,确保干警人人

参与学习,人人通过考试考核。

领导带头,端正学风。党组成员要带头,以身作则,领导既是政策方针的执行者也是业务工作的决策者,要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在“大学法”活动中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参加听课,带头参加考试;坚持在每月的中心组学习中,用半天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努力争当积极学习、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的模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全体干警的深入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扎实推进,提高效果。开展“大学法”活动,重在收到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效,检验“大学法”活动成效的客观标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摒弃过去只重工作不重学习,一提到学习,就以办案忙,任务重,工作多来推诿,坐不住,听不进,认为是形式,走过场的搞法,真正做到坐下来充充电,醒醒脑。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力求从学到会,从会到通、从通到精、从精到专。

三、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学习对象:全体检察干警,重点是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控申、监所等重点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

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个核心内容,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学习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备的法律法规,学习检察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学习执法办案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等,具体内容由市院制定,本院各业务部门也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根据要求制定学习篇目。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活动培训资料为蓝本,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

集体组织的共同学习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重点业务部门应学习的法律及执法规范

侦查监督部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部分罪案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改革审查逮捕工作方式的通知》,对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要求;《重庆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引导取证工作暂行意见》;《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流程》;《立案监督案件工作流程》;《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

公诉部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查“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标准》。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关于人民检

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案线索备案、初查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红的若干规定》;《职务犯罪侦查协查规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安全防范的若干规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证据审查判断规则》;《民行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暨诉

讼案卷装订规则》;《全市民事行政抗诉暨再审工作座谈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抗书说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暨业务指导办法》;《民事行政抗计暨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质量标准》;《民事行政抗诉暨再审检察建议标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案时限管理办法》。

控告申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关于调整服刑人员申诉案件管辖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赔偿确认案件拟作不予确认决定报上一级

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来信来访处理办法》;《重庆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流程》;《刑事申诉案件质量标准》;《刑事赔偿案件办案流程》;《刑事赔偿案件质量标准》。

监所检察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部、高检院、公安部《关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关于在全市各基层公安、检察、法院、国安机关实行“一证通”制度的通知》;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

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贯彻执行监督管理监外罪犯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看守所活动中轻微违法和严重违法标准》;《重庆公、检、法、国安关于刑事诉讼活动中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任追究办法》;《重庆市高法、检察院、司法局关于试行部分减刑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关于看安所留所服刑罪犯暂行管理办法》。

司法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综合业务部门重点学习培训内容

办公室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检察机关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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