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东北电力大学202_/202_学年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树立我院团员中的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适应时代的要求,勤奋学习,顽强拼搏,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团员青年素质的全面发展,院分团委决定对202_/202_学年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和团支部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2_/202_年在校学生团员和各团支部..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详见《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三、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院分团委组织承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先进团支部”的提名须经班级团支部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认真讨论,经民主评选产生。
评选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要加强对受表彰团员和团支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争先创优”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202_/5/
21附件1:
东北电力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在全校注册团员青年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班、团、院(系)、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乐意配合团支书以及班委工作,为团活献言献策,踊跃参加团活;无任何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班集体的活动能很快并且自愿地响应.3.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各班级上报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在籍团员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
1、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
2、初评:班级团支部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3、终评:学院分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干部从学院分团委、团支部的团干部中产生(分团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职时间满一年方具备评优资格;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无任何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热爱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1、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的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
2、初评:班级团组织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3、终评:学院分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完善、作风过硬,能够做到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本年度团支部成员无违纪记录;
3、班集体平时表现出的整体积极性。(包括团支书的活动出勤率,同学对校活动的参与率,出席的观众率,会议的出勤率)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团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4、能够大胆创新,特色工作开展突出,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班级团活按时按量,有创新,有效果(计划书上交及时,内容周密;活动实施过程真实;总结书上交及时,内容丰富).5、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中
表现突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班级整体的学风,例如晚自习的出勤率,教师平时考核的结果。
7、学院上报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5%。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学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2、初审: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3、复审:在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院分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复审,并召开评选大会,由进入复审的班集体对班级资料进行PPT展示,确定表彰名单。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组织部
202_/5/
21附件2:
——学年优秀团员审批表
注:
1、此表复印有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院分团委组织部一份,学院保留一份。
3、各院系请于将本学院(系)审批表上交自动化学办。
附件3:
——学年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校团委一份,所在院系保留一份。
3、各院系请于11月20日(下班前)将本学院(系)审批表上交校团委办公室。附件4:
——学年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注:
1、此表复印有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学院分团委一份,院分团委组织部保留一份。
3、支部自评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团组织生活、团员证管理、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务纪录、推优工作、团的活动、纪律情况、社会实践、学习情况等。
4、各班级请于将本学院(系)审批表上交自动化学办.
第二篇: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调动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团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支部工作思路明晰,内容丰富,紧贴学生实际,在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团组织活动安排有序有效,各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3)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思想教育、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活动成效明显。
(4)重视团内宣传工作,在校内外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橱窗、板报、广播宣传安排到位,表现突出。
(5)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院团委或系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6)按期缴纳团费,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工作资料,学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7)按时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能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和创新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重视专业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内无补考科目,综合素质好,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4)能按时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能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补考科目,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
(3)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符合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①在各种团的活动(如: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艺汇演等)中热心参与,并有较大贡献。
②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服务集体,表现突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及时间:每学年初组织评选一次。“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为我院在校所有团支部;“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为我院所有在校团支部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对象为我院所有在籍在校团员。
2、评选比例及程序:“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为各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为每个团支部1名,通过召开支部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经团支部初审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可从团总支干部中推荐2-3名“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各系团支部总数的10%,由系团总支按工作量化考核结果评选。系团总支将各类先进评选结果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审定。
3、评选产生的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均按要求填写“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表,由各系团总支签注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定。
第三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激励我校共青团员立志成才,进一步营造团组织健康向上的优良氛围,培养学生精诚协作,勤奋团结,求实创新,追求卓越,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团委决定每年在全校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先创优活动,具体评选标准与办法如下:
一、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助人为乐,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学雷锋等志愿者活动中,表现良好。
2、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能够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独立完成作业,各学科均能保持成绩优异,操行评定等级在B等以上。
4、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关心集体
能够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5、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和任何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要求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同学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协助学校及班主任老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
1、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团员所依赖,并通过自身努力带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勇于向团组织靠拢。
2、在团支部自身工作方面,能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配合班主任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的组织建设好
(1)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且组织成员必须认真负责。(2)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注册和团员证相关手续。
(3)能够开展好团日活动。利用团日活动,帮助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进行团的基本知识及政治思想教育。
(4)建立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制度,保证为团组织输送合格优秀的新鲜血液。
2、团的活动开展好
(1)能够利用多种形式,经常组织团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团员队伍的素质。
(2)能够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的活动。
(3)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团委开展各种活动,团员模范作用好。
3、团的宣传教育工作好
结合形势,听从学校党委和团委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配合做好学校的宣传工作。
4、学年内无学校以上团内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评比比例
1、校级优秀团员名额按每个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0%评选。
2、校级优秀团干部按级部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
3、校级先进团支部按级部团支部总数的20%评选。
4、区级以上荣誉从校级荣誉获得者中择优评选。
五、评选方法
1、组织领导:评选优秀团员(干),先进团支部时,各团支部都要成立评选小组,在学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团支部做好评选工作。
2、方法步骤: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选,团支部通过后,写出书面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在全面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审查 小组认真审查后批准。
(2)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在总结本支部工作的基础上,由校团委根据日常各方面表现审查批准。
六、奖励方法
1、优秀团员(干)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先进事迹材料记入团员个人档案。
2、先进团支部由校团委集体颁发奖状或锦旗,并记入学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团干部既可参加优秀团员评比,又可参加优秀团干部评比。
2、评选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防止以学习成绩好代替其它好,或对其他方面降格以求的现象。
3、评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讲风格,讲团结。
4、各团支部要注意材料的收集整理。优秀团员(干)材料,由校团委负责归入团员个人档案;先进团支部的材料,由班主任和团干部共同整理。
5、评选先进团员(干)、先进团支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对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和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使我校出现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局面。
6、评选时间:每年年底组织评选。
第九中学团委
第四篇:淮海工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淮海工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活力,发挥基层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调动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表彰先进,对照团章,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组织健全,干部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
2、工作做到: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每月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一次,认真做好团支部的工作台帐。
3、团支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支部工作及贯彻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4、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 98% 以上。
6、建有团员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新团员的颁证工作,团员证注册率达 95% 以上。
7、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8、认真做好团外青年的教育帮助工作。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9、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思想性、教育性较强的主题团日活动。
10、支部书记在团员中有感召力,支委一班人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整个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1、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本系名列前茅,并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
12、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年无一名团员因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二)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全面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班级“双学”小组的学习。
4、积极主动地关心团的建设与发展,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5、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知识优良,奖学金评定三等以上。
6、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无违反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
7、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10、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要符合优秀团员的规定外,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
3、分管负责的工作完成较好,并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4、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院)团总支(分团委)根据团员评议条件,按规定比例组织评选,其中“先进团支部”不超过 15%,优秀团员不超过 5%,“优秀团干部”不超过现任团干部人数的 10%。
2、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3、“优秀团干部评审表”、“优秀团员评审表”经审批后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4、获得“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由院团委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5、“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6、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团委。
第五篇:关于评选我院202_“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文
件
民师院青字„202_‟1号
关于评选我院202_“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
团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202_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团员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服务学院建设和学生成才成长的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团的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举行表彰大会,表彰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总支完成工作总结,成绩突出者可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班子建设好,支书、支委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全年工作有计划、总结,各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团干部和团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勤奋,认真学习,乐于奉献,形象好、威信高,在广大青年中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有实效,切实为社会、为青年服务,除做好发展团员、推优和团费的收缴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外,能根据当地实际和时代的需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文体娱乐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3.优秀团员
①为共青团团员;
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
③以共青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学期平均分达到70分或70分以上);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④积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观念较强,在一定程度上能协助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4.优秀团干部
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202_年7月之前任职的各级团干部(团干部包括:
1.院级 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信息部成员;2.系级 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和宣传部成员;3.班级 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②热爱共青团工作,珍惜共青团工作岗位,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素质全面,作风过硬;
③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④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申报和表彰办法:
1.各系申报的“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必须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对照条件认真检查考察,严把各个申报程序,务求材料真实,事迹先进。
2.各团总支推荐优秀名额见附件。
3.评优要求首先由各支部自评,后向各团总支推荐,各团总支根据名额分配评选,报院团委审批。
4.“五四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院团委组织评审团进行投票选出。评审团将根据工作总结和事迹材料PPT(材料均为202_情况,电子版,PPT展
示时间为5分钟),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对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进行互评投票。
5.“五四红旗团总支”为3个,候选名额为9个;“先进团支部”为17个,实行差额评选,候选名额为22个,差额5个。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系要认真核实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同时,填写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各申报表自行复印)。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0日前。材料统一上报到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赵琴 0771—7870679,电子邮箱gxmsytw@yahoo.cn(各系发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系××推荐名单”)。
附件: 1.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_年“五四”评优名额表 2.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表
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考评手册
5.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考评手册
共青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委
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优秀评比通知共青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2_年3月15日印发
校对:梁向飞录入: 赵琴(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