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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6-1007388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4 11:07: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国家与革命》读书心得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是曲折的、冗长的、繁琐的。在领导人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时期的指导思想的正确指导下,会带来国家的繁荣,国家地位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富裕的生活,带来社会的文明。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与革命》中,列宁详细的阐述了阶级社会和国家的具体问题,精辟的总结了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特征和消亡的基本原理,更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超阶级的国家观,文中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各种阶级矛盾和思想的交织,产生了许多超阶级国家观的思想。超阶级国家观的出现,表现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身处生活环境和现状的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福利待遇希望改革的一种强烈的情愫,更表明了人们切实希望统治者带领他们走出生活困境的希望。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们关于改革而获得新生活的理想无法得到满足,而泡沫式的国家理想模式就成了他们遥寄感情的媒介。但是,泡沫有其光彩绚丽的瞬间,也有应声而破的悲惨结局,超阶级国家的美梦同样也会破裂终结,这就要求我们要看清国家的真正起点在何方,国家到底该如何设想与建立。

学习《国家与革命》,有助于我们认识国家的本质,进一步加深对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和任务的理解,自觉地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要看到社会主义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它的实现具有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我们还有看到,社会主义是带有旧痕迹的不完全的共产主义,因此,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搞好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阅读了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后,我清楚的认识到国家的建立需要有正确的设想和构思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客观的、科学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借鉴历史长河的丰富经验,结合自身的国情,在实际生活中做出最积极的、最适合的国家道路的选择与开辟。

同时,我们要克服内心感情天平向个体一方的倚重,减轻我们自身方向的负重,以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为重,增加国家与民族的砝码。并且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设身处地得站在国家的大局观角度上看问题、解决问题。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有客观的、正确的塑造国家的理想,在当家主人的身份下,即在我国的实际国情下,始终跟着党走,身怀马克思主义的坚实理想,始终学习和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联系实际,注重知行统一,为科学的国家理想而不断奋斗。

国家的发展同大自然的净化规律有着美妙的相似之处,从低级的原始社会,在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的脚步也从不停歇的向着自身的最终目标前进着,它的发展同样也和生物的进化一样,是一个万分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时间的累积和文明程度的增值,尽管经历的时间长度不尽相同,但进化是国家最原始的本质和内容。国家与革命中指出,国家的起源和消亡的具体问题,可是国家会消亡么?在学习了马克思基本原理后,我们知道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国家会在进化中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在人类作为国家主人调解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总有这样那样的纷争无法调解,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无法愈合,人类发挥的作用再大,也无法把日益出现的国家内部矛盾全权治愈。因此,社会阶级的进

化就成了调解矛盾的必用良方。

纵观中国和世界,虽然阶级的分化和斗争没有像以前那样凸显,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民族宗教矛盾的日益激化,又在另一方面加深了矛盾的裂痕。所以说,利用合适的国家机器处理,适时的国家内部的革命可以促进国家主体的管理和巩固,社会阶级进化的必经之路也会走的更加平稳、更加顺畅。

同时作为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我们眼观我国的发展历程,我们还要清楚的明白国家主人的问题。在我们的国家,到底谁才是当家作主的人呢?那就是人民。广大的人们群众才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力量是不容小视的。同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在新时期,我们更要秉着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原则,联系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在国家的前进道路上与人们群众一道,谱写一曲和谐的奋进之歌。

国家的发展进步同航船一般,拥有科学的国家思想,可以让我们在前进的航向上不会迷失方向;拥有了人民群众作为可靠的水手,我们将拥有最强大的前进助力;明确了社会阶级的进化实质,可以让我们明确航程的远近及艰难。有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好的明确我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才能更好的使国家前进发展,并且巩固我国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地位与权威。

作为当代进步大学生,我们需要铭记历史,脚踏现在的根基,展望未来,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思想,勇担义务与责任。就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义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些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现实世界的需要的联系而产生的”一样,我们要追求需要,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满足需要,满足人民的需要,满足国家的需要,满足社会的需要。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响应时代的号召,勇当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者和开拓者,不辜负青年兴则国家兴的期望,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争取早日将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繁荣大国!

第二篇: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书作者:列宁

在阅读本书过程中,我采取综合读书笔记的方法,把我觉得有用的知识点记下、分析。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撰写的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全书共六章,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批判了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反动国家观,对全世界无产阶级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序言部分:

机会主义造成了在世界各个正式的社会党内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沙文主义流派,其特点是打着社会主义的口号,对于资产阶级的利益采取卑躬屈膝的迎合态度。

第二国际(1889--1914年)领袖,卡尔考茨基。

第一章 阶级社会和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在当时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被歪曲空前的流行,所以首要任务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

小资产阶级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这个阶级不可能与同他对立的一方调和。

这部分明确了马克思的国家概念,并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在机会主义的影响下被歪曲的现状,其意义还是着重在强调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必须要通过摧毁久的国际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领导。

2.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按地区来划分国民;公共权力的设立。

国家“力量”概念,即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概念。这种力量主要是拥有监狱,警察,军队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

这个部分主要是说明国家“力量”作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维护着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它也成为推翻统治阶级的潜在力量。

3.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为了确保公共权力,税收和国债就成为了必须。

4.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国家的“自行消亡”指的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这样一来就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即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而“自行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

后无产阶级国家制度残余。

第二章 国家与革命。1848--1851年的经验

1.革命的前夜

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只是逐渐消亡的国家;劳动者所需要的“国家”。

2.革命的总结

过去一切的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这个机器是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无产阶级国家在它取得胜利以后就会立刻开始消亡,因为在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里,国家是不需要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3.1852年马克思对问题的提法

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

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3)这个专政本身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达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这揭示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

第三章 国家与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的分析

1.公社战士这次尝试的英雄主义何在?

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际是恰恰相反。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不是夺取这个机器那么简单。

2.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被打碎的国家机器呢?

由资产阶级民主转化为无产阶级民主,即由国家转化为一种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东西。

3.取消议会制

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以此,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镇压人民。这正揭示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普选表面上的民主,其实是实质上的绝对不民主!

4.组织起名族的统一

民族的统一不是应该破坏,相反地应该借助于公社制度组织起来。

联邦制在原则上是从无政府主义的小资产阶级观点产生出来的。

5.消灭寄生物---国家

公社的实质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国家消失的过渡形式,将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

第四章 续前。恩格斯的补充说明

1.《住宅问题》

通过这个具体问题,一方面说明了无产阶级同现今的国家相似的地方,即把两者都称之为国家;另一方面有明显的说明了两者不同的地方,即向消灭国家过渡。

2.同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

反权威主义者要求在那些产生政治国家的社会关系废除以前,一举把政治国家废除。

3.给倍倍尔的信

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存在了。

4.对爱尔福特纲领草案的批判

最普遍的一种错误就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断言的什么垄断资本主义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不是资本主义,已经可以称之为“国家社会主义”。这种接近其实只是证明社会主义革

命已经接近,已经不难实现,而绝不是证明可以容忍一切改良主义者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和粉饰资本主义。

5.1891年为马克思的《内战》所写的导言

6.恩格斯论民主的消除

忘记国家的消灭也就是民主的消灭,国家的消亡也就是民主的消亡。

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1.马克思如何提出问题

马克思全部的理论就是来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

2.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宜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专政。考量中国初级阶段理论。

3.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这个社会阶段不是在他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各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4.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形式上的平等到实质上的平等,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

1.普列汉诺夫与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

对于是否需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以及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这两个具体政治问题,无政府主义者连一个比较接近的真理的答案都没有提出过。

2.考茨基与机会主义者的论战

考茨基在国家问题上一贯倾向于机会主义。

3.考茨基与潘涅库克的论战

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破坏“管理机构”和整个国家机构,用武装工人组成的新机构来代替它。

总结主要观点:

1.列宁针对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者极力掩盖国家阶级性的谬论,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思想,鲜明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

2.列宁独创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质,充分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3.列宁揭示了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新型民主的一致性。

4.列宁还从理论上探讨了社会主义新型民主的发展规律,注意到无产阶级专政职能的多样性,集中说明了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第三篇:《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法律与革命》的读后感

首次听说有一个叫做伯尔曼的学者花了40年的岁月,著了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与革命》,之后我是久久不能回神,深感震撼,课间我无数次的幻想着此书的作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怎样的执着与追求才会拥有这份胸襟与气魄来花费人生中的半辈子于一本书上?我无数次的设想倘若这本书不被世人接受,倘若作者最后实在是续写不出内容,那么一本没有结局没有未来的书,作者又该如何自处?课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翻阅了这本跨越了一个学者四十年时光的书籍,虽只是阅读了冰山一角,亦是深感折服,这对于自己的原有的认识模式,认识方式,确实是一次重大的理念革命。限于时间关系以及读者自身的阅读水平,我只是粗粗浏览了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从六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治学之道

治学之道究竟是什么,伯尔曼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阐释。治学需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需要有执着的发现真理,追求真理,需要有耐性毅力守护者自己的学术神殿而不被世俗的种种所阻碍,甚至毁灭。

《法律与革命》一书是作者伯尔曼育40年之心血,精心锻造的一部集法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的宏篇经典巨著。作者渊博的学识,治学的方法与态度,缜密的思维与逻辑,对于后世而言都是一笔无价之宝。治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昙花一现还是流芳百世成为永恒?我想作者40年来坚持对于这本书修修改改,直至达到他心中的完满这一选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这个选择而阻碍了他可能的千千万万的下个选择,但是作者能够集中于注意与它所研究的领域中的最微妙和最奥秘的现象,给自己亦给世人留下永恒的财富以及精神支撑。

二、公正的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问题

伯尔曼花了将近半辈子的时间于西欧的11世纪至13世纪各国的法律体系,清晰地给我们勾勒了一幅西方法律传统起承转合的盛世宏图。即使只是欣赏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我的感触也是很深。在我眼中,过往的特别是一些久远的历史是那么的苍白,愚昧与残忍,不知道对于他们的研究出了彰显现代法律的精细与柔和,还有什么意义,至于一些西方的法律,我也没有用心的去关注,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了本国的现代法律体系之上。现在想想,思想确实是有点狭隘,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治学态度。国可灭,史不可断,我很欣赏这样的治学气度,以史为鉴,可以知新替。只有公正,客观地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才能清醒的看到我国法律史的磕磕碰碰,起承转合,才能更好的发现现况,展望未来。

三、法律与革命

法律本身没有强制性,所有社会中的法律都是从他以外的某些东西获得权威性。如果法律所依赖的这种权威性发生了剧烈变化,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基础的合法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遭到动摇。记得曾经看过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到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制度。科学革命它是由于范式的失灵,由于危机的产生,从而使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转变。结合《法律与革命》以及《科学革命的结构》我想法律的革命也可以表述为法律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法律体系,是由于他现在的权威性所赖以存在的某些东西的失灵或者失事,由于危机的存在,从而使一种法律体系向另外一种法律体系转换。

伯尔曼指出法律制度的根本转变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法律的基本目的是提供稳定性与连续性。当法律中大规模的变化即革命性实际上是“不自然的”。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必须采取某些措施防止他再次发生。必须牢固确定

新的法律,必须防止此类危机的发生,必须将进一步的变化限制于渐变的范围之内。这些措施亦是于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这些固有的属性所极力支持的。

四、法律与宗教

伯尔曼提出西方的法律传统孕育于宗教之中,宗教的发展促进了法律的发展与延续。从宗教革命创立教会法这个西方近代第一个法律体系开始, 到描述宗教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 , 全书无处不在浸润着宗教在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中的基础和根源作用。

伯尔曼的这个观点对于我而言不亚于一场思维革命,对我而言各国各派的宗教无非是两种观念:一是过于神秘遥不可及,二是过于愚昧,狭隘,浅薄。几乎是不会联想到他竟然可以成为是西方近代的第一个法律体系, 到可以促成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由此,我也回想到法律强制力的基础究竟该是什么,法律的遵守是为了不违法而守法,还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不受谴责而守法。当犯罪盛行是严刑酷法如杀人者死,盗者砍其一臂还是从事情的根源出发,多方面双管齐下的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并非马克思所说的单纯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是包括公众的良心以及他们的习俗与惯例的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体系。对于世上的万事万物,我们应该采取辩证开阔的风度去研究运用它,而非一味的给于肯定或者否定。我国是否也可以借鉴西方法律对于宗教的有效利用,而非一律的无神论者。

五、法律的历史继承性与完整性

伯尔曼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以教皇革命为起点,教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为基础。这可以在他的文中得以体现,全文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介绍教皇的革命和教会法;第二部分论述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即关于西方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和王室法的形成。作者洋洋洒洒的七十万字的鸿篇巨著集其在中世纪早期罗马法和教会原始材料以及在知识传播中的近五十年认真批评性的学术成就,将一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清晰地归纳整理出来了。

法律并不是自古就有,也不是一个静态,间断的过程。但是,可叹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法律教科书似乎只注重于给读者展示最新的,正确的法律,而对于之前被之取代的旧的法律体系和其相关法律体系,以及被取代的原因却是避而不谈,甚至,给读者一种法律从来都是如此,从来就只有现存的这一个法律的错觉。这并不是法律发展的原貌,也不利于全面科学的了解法律发展史,更何况,是否为新的法律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被经验资料所证实,法律并不因某些反例的存在,而必然否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即使是可能不合理的法律学说学,也有其存在的价值,是这门学科当时的完整历史的组成部分。正如我们所说的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都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法律实证主义并不因为纳粹法的存疑性而失去其历史价值,同样的自然法学派也不因为纳粹法而获得无尚的地位。法律教科书不应该是一个不科学,不合理的正确法律体系的重组的,加工的“科学体”。读者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而不是一个失真,加以加工,改造的法律体系。

六、如何看待西方的法律文化

对于西方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学者大致分为三种观念:一种是对西方的盲目崇拜,甚至到了漠视鄙视国内法的制度。一种是对西方法律的反感,认为他们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荼毒了本国法律工作者,破坏了国内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还有一种折中的观念即借鉴但不完全照搬。我们应该将西方的法律史看成是一个文化交流的工具,而不应该将其视为金科玉律,视为禁锢我国法律制度正确健康发展的枷锁,刻意的,不加考查地将西方法律制度塞进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之中,扭曲我国法律的发展进程。我们应该认识到西方法律制度并不是一门法律制度的终结,而是一门制度研究的新的开始与素材。.法律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阔体系,是集过去,现在,将来的法治理念为一体的综合体系。法律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不断扬弃的过程。没有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完美的解释一切现象,必然有局限性,而且法律本身亦是有着固有的局限性,这需要不断的涌现出新的理论来化解矛盾,完善法律制度,以更好的调整社会关系。

结论

《法律与革命》作者伯尔曼给读者勾画出一种大异奇趣的西方法律传统史,一种可以从法律体系研究的历史记载本身沉浮的法制史。伯尔曼在寻求西方古老的法律传统对我们现代文明的永恒贡献的同时,也体现了这门个阶段当时的完整历史,同时也给读者上了很好的一课,提供了独特的研究切入点以及研究方法,研究态度。由此,我对于宗教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不在是那么神秘与遥不可及或者愚昧与野蛮,而是一种有着自己独特个性与历史的存在体。对与法律的发展史我也是有了全新的认识,而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学习的包袱与累赘。此后我会愈加的尊重历史,尊重真实,沉稳踏实的进行学习研究

本文试图从学者的治学之道,如何看待历史问题,法律与革命的关系,法律的历史继承性,以及如何看待西方的法律体系六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但是由于学生自身的水平有限,而《法律与革命》书对我而言实在是博大精神难以消化,且时间也有限,只粗粗浏览了小部分,本文对于《法律与革命》一书的读后感很是浅显,还不够深入,很多的观点还不够成熟,有待以后学习的继续思考,研究。

第四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国家与革命》读书心得

无产阶级领导人,列宁同志的著作。无法一次性消化其著作里的所有内容,只能凭借着读书过程中的感觉,慢慢渗透慢慢领悟,总结和思考,才能有所体会。下面是我对读书过程中的一点想法。

显然,本书的研究主体是社会革命。作者认为,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革命的认识存在着一种“过分的分析性简化”,没有严格区分开社会革命和政治冲突、集体性暴力等。作者对社会革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究。作者认为,“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部分地实施革命的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一方面,社会革命不同于一般造反行动,其原因在于,造反行动虽然有自下而上的反抗,但是其最终的结果并不是结构性变迁;另一方面,社会革命区别于政治革命,原因在于,政治革命所改造的仅仅是政权结构,并且并不必然由阶级冲突来实现;此外,社会革命也有别于一般的社会转型,比如工业化进程,其原因在于,工业化进程尽管改造了社会结构,但一则没有基本的政权结构的变化,最为关键的是工业化进程“并不必然带来突发的政治剧变”。

概而言之,作者所研究的社会革命至少要包括三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一,社会革命意味着社会结构变迁;第二,社会革命必然导致基本的政治结构的变化;第三,社会革命是一种“剧烈”的社会政治冲突。用作者的话说,社会革命是两个同时的组合:“社会结构变迁与阶级突变同时进行;政治转型与社会转型同时展开。”“社会革命的独特之处在于,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一种相互强化的方式同时发生。而且,这些变化的发生要通过剧烈的社会政治冲突来实现,而阶级斗争又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

作者认为无论是聚合-心理学派、系统-价值学派、政治-冲突学派,甚至马克思主义学派他们对社会革命的解释都采用的是一种唯意志论的方法。即坚持一种有目的的革命图景,从而认为革命的发展是一种劝诱的过程。这种认识未免过于

简单化。原因在于,“在历史上的革命中,有着不同处境并存在着各种动机的群体,是在错综复杂的展开的多元冲突中成为参与者的。”同时,一个国家内部的冲突还要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即要受到“现存的社会经济和国家条件的强有力的塑造和限制。”社会革命不可能严格按照任何单个的阶级和集团的控制所发展,即使这些集团和阶级在革命进程中居于中心地位。即,“革命冲突所造成的结果总是既不能充分预测到,也不是卷入其中的任何一个群众所期望的,当然也不会完全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要理解一个国家的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必须采取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一方面,要关注革命进程中一个国家内部各个集团的相互互动模式和力量对比;另一方面,必须关注一个国家所处的国际环境,这种国际环境对一个国家是否产生了影响,并且对国内的各个集团的结构性的力量对比和互动模式如何产生影响、以及其影响的大小。

具体来说,纳入作者分析视野的结构性关系包括:阶级与阶级间的关系、阶级与国家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结合作者对三个国家的考察,其关注的三种关系主要是: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旧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与支配阶级之间的关系、旧制度下的国家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在竞争性的国际体系中的地位。

作者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即三个国家发生社会革命的原因是什么?三个国家的特定的结构性因素是如何决定了这三个国家独具特点社会革命的路径选择?在此,以中国革命为例,分析作者如何运用结构主义方法来解析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关于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作者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存在这一个独特的支配阶级——士绅。这个阶级一方面受制于皇权,即帝制国家;但另一方面,又和农业基层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帝制中国从来没有试图永久的将官员们割裂与家庭之外,即官员和家庭始终保持着联系。具体来说,由于帝国的行政从来没有深入到每个村落和标准集镇,所以连接帝国国家和农业社会的纽带就落到了士绅的身上,即士绅是建立在帝制中国和农业社会的接合部。但是到了19世纪中叶,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并且日益强大的外来压力,感受到这种压力的首要主体是国家。但是,由于中国人口的增长道道农业经济所能承受的极限,帝国当局的财政由于自1712年来各省的土地税额被永久的固定下来,以及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加,帝国的官僚机构并没有同步发展导致地方官员们不得不更多依靠地方的代理人和非正式的领导来实现对帝国的秩序维持。这种办法一方面加大了基层农民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无法有效的应对外部压力,同时也加剧了内部农民对政权的矛盾,可谓内忧外患交织,且互相加剧和恶化。面对这种状况,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国失败之后尤其更加坚定了人们的认识,即只有通过由中央当局发动的结构性改革,才能拯救中国免予持久的国际屈辱地位或沦为殖民地。如果说在早期是帝国缺乏真正的机会来采取主动的措施改革的话,那么此时由帝国改革官员推动的“戊戌变法”的失败,则完全是由于慈禧太后领导的保守派的阻挠而告终,这加剧了支配阶级和帝国国家的矛盾和裂痕。

就革命的方式来说,中国早期的农民起义更为普遍、组织的更好的农村造反形式是反对帝国政权的官员,而不是齐心协力的反对本地地主。其原因在于,帝制中国的“会社、庇护网络,以及扩展开的半血缘关系跨越了传统中国的农民和士绅地主之间的阶级分野,乡村农民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鼓励、彼此竞争。”即不具备以地方村社为基础的自治权,所以农民的反抗不具备潜在的革命性质。这种情势决定了,要一场彻底的社会革命必然意味着对农村社会的彻底改造,即要把农民发动起来,且同时能够有一种替代士绅整合农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和力量。

辛亥革命后,中国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结束军阀割据局面、实现国家的统一。但是,由于军阀控制地方基层的方式采用与乡绅合作的途径,把行政和军事控制渗透到地方基层。这就决定了必须彻底铲除乡绅对农民的控制,并取而代之;同时重新确立中央权威。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逐步改变了孙中山先生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开始逐渐依赖“新占的华中地区中国商人的财政支持,依靠来源于通商口岸的国际贸易税收以及西方列强的援助。”而中国共产党则“把知识分子后备军的民族主义诉求和农民的利益最终成功的协调起来”,成功的渗透到了广大农村社区,从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由于中国革命的这一演进逻辑和路径,中国的国家建设也和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逻辑惯性的结果。具体表现在,中共的政权是一种“政治化的官僚机构,”而不是一种像法国那样的理性—法治行政国家;也不同于俄国的片面的偏重于城市和重工业的发展,而是“两条腿走路”战略,即更多的侧重于农业的发展,注重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强调全国层面和地方、省份之间的协调与领导责任;多次尝试运用“群众路线”进行集体政治动员;平等主义等。

第五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大家好,我是沈华钧。今天我分享的是列宁-《国家与革命》读后感。这本书是饮誉世界的政治学名著之一,立足于20世界初页俄国革命的实践,总结了欧洲革命特别是俄国革命的经验,创造性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与革命相关的理论。

这本书的内涵非常丰富,由于时间问题,我主要分享我在读后总结出的一条逻辑线,分别是列宁眼中的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的消亡。本次分享是我个人在读后的总结归纳,各位同学如果觉得有不妥之处,欢迎随时指出,我们一起探讨,我坚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

首先,我们先看列宁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讨论。国家不是从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比如说氏族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成阶级的时候,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历史上,曾经有过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那么结合列宁当时的时代背景,也就是帝国资本主义时代。阶层的分裂也就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间的剥削与斗争。在马克思看,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而具体的压迫手段,也就是国家工具可以有军队、监狱、银行等等。而这种工具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秩序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说到这里,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推荐大家阅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

因此,总结看,在列宁眼中,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名词,其实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的代名词。所以被剥削的无产阶级,渴望革命,渴望建立政权,消灭剥削。

那么,谈到革命。在这本书中,无产阶级革命有两层内涵。其一是通过暴力手段,而且也只能通过暴力手段,武力夺得政权,这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其二,也是更深远的一步,是无产阶级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是谁,自然是剥削他们的人,也就是资产阶级。那么,如何保证无产阶级政权稳固后,避免剥削这种情况发生呢?列宁分析到,剥削自于资本,而在政治上,体现在武装力量和特权上。因此,打碎国家机器的第一步,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军队问题,二是国家官吏问题。一个是暴力机关,一个是特权阶层。通过这两步,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列宁在这里举了巴黎公社的例子,关于军队,巴黎公社的做法是废除常备军,而代以武装的人民。关于国家官吏,公社的市政委员是普选选出,只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而且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这样的做法,是免除了国家官吏的政治职能,使他们变成了随时可能被罢免的国家雇员。这两大措施,在列宁看,核心是消除特权,进而消除资本,消灭剥削。没有了剥削,没有了压迫,自然就革了国家机器的命。

最后一点,是国家的消亡。我的理解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剥削关系的消亡,导致国家这个机器的消亡。无产阶级革命,是对剥削阶级的革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了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们既然摆脱了资本主义奴隶制,摆脱了资本主义剥削所造成的无数残暴、野蛮、荒谬和丑恶,也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提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而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不需要服从,从服从到习惯,再不需要所谓国家这种强力机关的特殊机构。没有了这些需求,国家机器职能的消失,也就带了国家这种统治阶级的强制性手段的自然消亡。

这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国家与革命》这本书里面的一条逻辑思路。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与革命的结果——国家的消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的双重内涵。这两点解决后,国家消亡这个列宁口中看似拗口的结论,也就逐渐清晰易懂了。

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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