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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通知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6-64958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2 03:06: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勤工助学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生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与工作安排,现将本学年全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信息

2013-2014学年全校两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见附件1。招聘人数较多且分布在不同科、室的设岗部门,可在招聘点张贴各科、室具体的招聘人数,以便学生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

2、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学习努力,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三、聘用时限

聘用期暂定一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学生报名。10月10日—10月17日,应聘学生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初审签署意见后,到有意向的招聘部门报名。目前已在岗学生若有意向继续勤工助学,要按该通知要求重新申请;招聘部门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并告知应聘学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也可以在学生报名时现场考核确定是否录用。

2、部门考核。10月18日—10月21日,招聘部门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初选结果(附件3)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的纸质版秀山校区送新大活307、佳山校区送教三223,电子版发xszzgz校内邮箱。

3、审核公示。10月23日—10月27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招聘部门报送信息,并在校园网主页公布拟录用学生名单,并将公示结果反馈各招聘部门。

4、签约上岗。10月28日—31日,招聘部门与受聘学生签订协议(附件4),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11月1日,正式安排受聘学生上岗。

五、酬金标准及发放

校内固定岗位按照每人每月160元的标准计发酬金。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用工单位每月须对录用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根据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发放金额。各月酬金发放工作的具体规范,另行布置。

六、有关要求

1、勤工助学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动员、推荐工作,把好初审关。

2、各招聘部门至少要指定1名或2名(本部门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分布在两校区)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招聘工作,部门内各用工科、室相关老师可到招聘点联合参与招聘。

3、各招聘部门要按程序规范操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聘工作。

4、在本次招聘中已申请未落实岗位的同学,把申请表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东区送新大活307,本部送学生公寓5C-301室),在以后的调整补充中优先安排。

5、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以免一人多岗。

特此通知。

第二篇:勤工助学管理中心通知

通知

因期末临近,经商定,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拟定于六月五日进行收尾工作,六月六日正式停止营业,勤助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停止营业时间。感谢您对我们本学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相互转告为谢!预祝考试顺利!

特此通知。

——勤管中心

上海理工大学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2009年5月31日

第三篇:关于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勤工助学工作,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精神,经会议讨论研究,确定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详见《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表》(附件1),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按岗位数招聘学生。

二、《2014年广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上岗证》的核发 请各学院于2014年3月7日到勤工助学科领取《2014年广西大学勤工助学上岗证》和《2014年广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2013-2014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的学生核发(上岗证名额及上岗证号分配见附件2)。各学院须将获得《上岗证》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请各学院填写《2014年广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上岗证核发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3月13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勤工助学科,电子版发送至zzzx@gxu.edu.cn。

三、2014年广西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双选会

勤工助学双选会将于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5:10—6:00在广西大学西校园综合实验大楼前举行,请各学院通知持证学生参加双选会,每位学生限报一个岗位。请用人单位届时指派老师参加现场双选会,缺会则视为自动放弃用人资格。用人单位接收应聘材料的份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可聘人数的1.3倍,并于3月21日前将《2014年广西大学勤工助学双选会录用登记表》(见附件4)纸质版交到勤工助学科,电子版发送至zzzx@gx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在学生4月1日正式上岗后,请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广西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双方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administration/xszzzx/view.php?id=633)一式三份(双方各存一份,报勤工助学科备案一份)。

附件:1.201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表

2.2014年各学院上岗证名额及上岗证号分配表

3.2014年广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上岗证核发汇总表

4.2014年广西大学勤工助学双选会录用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6日

第四篇:2007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07“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的通知

2007,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各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通过基地化的运作,有效整合资源,协调校内各方面关系,勤工助学总量不断扩大,内容也不断丰富,积极开展智力型与劳务型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了勤工助学在“帮困、育人、成才”方面的目标。为进一步弘扬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现面向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评选勤工助学 “先进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团体奖”。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4月3日截止;

三、评选要求: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面向所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共评选80名。

2.勤工助学优秀组织奖面向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参与组织、管理,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和指导

老师,共评选10名。

3.勤工助学优秀团体奖面向校内勤工助学基地、勤工助学服务团体等。共评选3个。

4.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在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个月。

5.工作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在所在岗位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者;

6.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期间,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同学不予考虑:工作中有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未按勤工助学上岗程序,私自上岗;重岗;每月考勤旷岗;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等现象。团体成员中有上述不良表现的,不予考虑评选优秀团体奖。

7.该团体努力工作、热情服务、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和嘉奖,能创新性开展本岗位勤工助学工作;

四、具体评选步骤如下:

1.学生向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用工部门确定申报名单。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用工学生数的25%;

2.学生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申报表,可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红塔二楼)领取或下载附件打印;

3.用工部门填写推荐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4.学院填写审核意见。由学院辅导员填写该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5.学生本人或团体负责人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6.学校勤工助学主管部门审核,并正式公布。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评选两个步骤,根据个人或团体在200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表现,最终评选出上述奖项。

联系人: 老师55276488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55276721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3月25日

第五篇:关于加强勤工助学管理的补充通知

关于加强勤工助学管理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规范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勤工助学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合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政办[2007]32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岗位管理等部分内容适当调整,现补充通知如下:

1、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助学岗位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院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3、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为20小时,每周不超过8小时,酬金每小时8元;

4、设岗原则:以工时设岗位。各用工单位按20工时×核准岗位为限,统筹安排本单位岗位数;

5、用工单位须组织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6、用工单位须及时上报月报表和工作量表,对学生工作量严格考勤,不能假报、虚报;

7、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学院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8、经核准的《2007-200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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