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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小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16-680035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7 08:41: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石家小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石家小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首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三、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出入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学生之间因违纪而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六、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或其他无牌照车辆、船只上学,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七、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学前幼儿班家长上下学必须接送),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在学生一方。(夏季:上课时间8:00,放学时间16:30,预幼班12:00;春、秋、冬季:上课时间8:30,放学时间15;30,预幼班12:30。若有变动,听候学校通知)

八、学生不准吃零食,若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九、严禁学生擅自到河塘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负责。

十、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十三、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等,若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四、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五、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犯上述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六、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十七、住读生应遵守学校的住读管理制度和规定,若因擅自外出(不假外出)、翻越围(隔)墙、门窗等严重违纪行为而造成伤害的,后果自负。

十八、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含读书期间来校、回家途中),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十九、其它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六年级毕业终止(凡在本校就读期间均有效)。年级班学生(签名):监护人(家长)签名:年级班班主任(签名):2009年9月1日

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的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和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县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法规精神,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性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健康安全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伤害性玩具或受管制的刀具等进入校园,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禁止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互相拥挤等不良现象。教育学生不得参与危险性游戏,不在危房或建筑工地玩耍,禁止在阶梯旁或者栏杆上打滑梯。不得私自到山塘水库或河流等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攀高爬险。切实加强学生的防火、防毒、防灾、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每天必须在上下午第1节课及下午最后一节课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校者或擅自离校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学校上级领导汇报。

3、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观看影剧、郊游等,班主任必须在场维持秩序和维护学生安全。如果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把学生带离学校。外出活动开始和结束班主任都要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并全程全权负责所有学生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要重视做好后进生和学困(障)生的帮教工作。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关注后进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当学生行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要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抽烟、酗酒、上网吧、赌博、吸毒等易酿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应立即联系家长,报告学校共同采取教育措施。

6、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等假日时间,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回校活动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7、班主任要按时放学,并亲自组织本班学生排好路队安全离校;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会走路,时时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后,班主任若要滞留学生,自己必须在场,并将滞留原因告知家长或要求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

8、班主任要安排有高度责任心的班干部进行班级学生安全值日,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掌握班上学生的表现情况。如果班级学生出现事故,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有必要时及时报警。

9、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内的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桌椅、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上报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0、教育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如果的确要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开具同意学生离校的书面证明。教师也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11、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霉变或过期的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时,要及时与家长和医务人员联系。

12、班主任要关心“三残”和身体有其它疾病的学生,并要将这些学生的情况告知其他科任教师,共同关注这些学生的安全。

13、学校对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管理不严、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的发生性质和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时间为:在本校上岗担任班主任期间均适用。

校长签名:戴安全班主任签名:石家小学校2009年9月1日

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圆满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特与任课老师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每年度内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责任事故;

二、任课老师履行的职责:

1、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加强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教学设备设施使用安全,杜绝事故隐患。

3、加强教学活动组织管理,确保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组织集体活动,要缜密安排,确保安全无事故。出校集体活动及时上报,经安办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4、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讲究教育方法,切忌教育简单化。严禁体罚,防止由于教育行为的不当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

5、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学校。

6、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7、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下位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8、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9、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任课老师各执一份。(此责任书在本校上岗期间有效)

石家小学校

校长:戴安全任课老师:

二○○九年九月一日

体育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除履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以下几项安全制度:

1、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师生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忌存在侥幸心理。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上体育课之前,体育老师要亲自点名,并把旷课的学生报告班主任,然后组织学生排好队伍,带领学生安静缓步进入体育场地,课后或者训练结束必须整队总结,督促学生离开活动场地。按照体育课常规,体育课上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放松动作,培养学生正确的运动姿势和体育运动习惯,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发育。体育课和体育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按照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或训练中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动作,教育学生在练习中要运用正确的技术动作和体育锻炼习惯,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发生人身伤害。

3、教师在做示范动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教授每个动作或技术前,先向学生或队员介绍相关项目的安全常识和保护方法。

4、体育锻炼既要教育学生勇敢顽强,又要教育学生小心谨慎。听从教师的安排。

5、体育课和课余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安排好学生和队员,按照课时计划上好每堂课。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如果教师无故离开,发生事故由体育教师负责。

6、体育器械使用前,体育教师必须事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在确保器材场地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如果因为没有事先检查,发生事故应由体育教师负责。

7、组织学生自由活动或训练时,教师必须始终在场,运动强度要适合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对个别体质特别弱或者有疾病的特殊学生,应尽量减少其运动量或禁止其参加体育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8、学生集会或者学校进行大型活动,体育教师负责整队,并作周密安排,要加强组织和管理,做到安全、有序,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9、违反以上规定,犯故意、过失、失职或渎职错误,造成学校、师生财产损失或师生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体育教师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校上岗任体育课期间有效)

石家小学(签章)

校长(签字): 戴安全体育教师(签字):

二○○九年九月一日

石家小学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

2、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师在实验、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7、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等都是违法行为。

8、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3、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或危险性的游戏。

4、教师不得私自留学生,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5、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6、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电影、社会实践活动等,任课教师和下段教师均要进入相应的班级,维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予以特殊照顾。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遇恶劣气候要及时引导学生安全离校。

9、要做好学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凡学校安排值班、负责路队制路段等要及时到位。各班教师要对危险用电线路、漏电插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处理。

10、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并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在本校上岗期间有效)。

甲方:石家小学乙方:教师 签名:戴安全签名:

时间:2009年9月1日时间:

第二篇: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西畴县兴街小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甲方:西畴县兴街小学学校

乙方:_______班__________学生之家长(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协议》与加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各类活动(以及假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提高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与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校学习中的子女(亲属)加强管理,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2、乙方应依法督促子女(亲属)按时到校学习,学生入校后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接送学生。

3、学生在校学习或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不准攀爬树木,墙壁,不到有险情的建筑物上(旁)玩耍。应远离高压线,不乱触摸或破坏照明线路。

4、不准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准在楼梯通道间乱挤乱推。打饭、购物时应讲程序,不得拥挤、打闹。

5、住校生应遵守我校《住校生管理规定》。

6、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必须遵守教育局的文件要求。

7、甲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禁毒防艾教育,让学生树立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乙方有责任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吸烟,不与陌生人交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学习。

二、学校放学后和假期间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8、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完成正常教学任务,上午、下午、晚自习放学后的管理,主要由乙方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生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希望乙方做到以下几点:

(1)乙方在假期间应合理安排其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在学习之余,需外出活动的,必须做好外出安全防范措施,不准他们在交通要道上追逐、嬉闹。若需骑车外出的,必须检查车况是否良好。若乘车(机)出远门的,有条件的,乙方应亲自陪同前往。无条件的,至少要有亲朋挚友相伴。

(2)乙方在假期间应尽量安排好子女的娱乐活动,让他们参加健康而又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参加有助于学习和生活的学习班。不能对他们放任自流,不准他们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电子游戏室等,更不得去看黄色录像、书刊,绝对不允许他们聚众斗殴、酗酒、赌博、吸毒等,不准他们参与不健康的活动。

(3)乙方必须限制子女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水库、河塘、游泳池,有险情的高

山或建筑物旁(上)]去玩,若要去,应有亲朋相随,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乙方应教会子女安全用电、安全使用煤气、安全游泳等。

三、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9、学生在校学习和活动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按照2002年9月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具体实情来分责任。确因甲方的失误而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主要责任。确因乙方子女(亲属)违反上述1至8条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做好事后的各项处理工作。

10、学生在节假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事故后的各项处理工作,参加投保者,甲方负责出证到投保部门报销该报销的或领取各种费用。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本责任书从 2012年 9 月1日到2013年8月 31 日内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学生签字:

2012年9月3日

附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十种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八)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九)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

发生的。

(十)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三篇: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第四篇:《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1、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首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作为学生法定监护人,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庭、学校教育合一。

3、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纪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全责。

5、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细则,不实施具有危害性和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事,否则出现问题,依据法律的规定,后果自负。

6、学校管理范围外,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及监护人都要进行教育、告诫和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7、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或其它方面的剧烈活动,而没有书面告知学校老师,或者学生有潜在的,学校无法知道的疾病,出现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后果自负。

8、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如身体不适、行为异常、情绪不稳,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校发现告诉了监护人,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9、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不乘坐无牌照非客运车辆)、防被骗等安全常识及预防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但学生拒不履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10、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准时到校,按时离校,及时回家,不擅自离校。学生有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到校上学,监护人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教育学生不旷课、不迟到,不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包括玩具);不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偷窃,不毁坏财物;放学后、节假日不滞留学校,如果学生拒不履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1、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台阶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12、地震、雷击、台风、洪水及其他情形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第五篇:《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首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班主任对本班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作为学生法定监护人,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庭、学校教育合一。

3、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全责。

4、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细则,不实施具有危害性和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事,否则出现问题,依据法律的规定,后果自负。

5、学校管理范围外,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及监护人都要进行教育、告诫和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或其它方面的剧烈活动,而没有书面告知学校老师,或者学生有潜在的,学校无法知道的疾病,出现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后果自负。

7、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如身体不适、行为异常、情绪不稳,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校发现告诉了监护人,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不乘坐无牌照非客运车辆)、防被骗等安全常识及预防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但学生拒不履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9、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准时到校,按时离校,及时回家,不擅自离校。学生有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到校上学,监护人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教育学生不旷课、不迟到,不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包括玩具);不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偷窃,不毁坏财物;放学后、节假日不滞留学校,如果学生拒不履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校长签名:

邢台经济开发区张家屯小学

2013.9

石家小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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