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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6-101942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1:34: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字【202_】18号)精神,现将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把国家助学贷款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学费、住宿费;

2、各学院应认真按要求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好国家助学贷款各有关材料并详细检查,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按规定真实、准确、齐全。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4、各学院于202_年5月1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上报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①-⑥)

①《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文本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②《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文本版;

③《国家助学贷款个人申请书》文本版;

④《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复印件(学院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⑤学生的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印在一张同面A4纸上),及两个见证人(一人必须为本学院分管辅导员,另一人必须为本班同学)身份证的复印件(印在一张同面A4纸上);

⑥《关于XXX申请国家助学贷款XXXXX元的调查报告》。(只需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农行农学院支行黄翔的qq邮箱)

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_-4-27

第二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范本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范本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洪山分行:

我于年月考进湖北中医学院系班专业就读,是本(专)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毕业时间为年月。说明自己和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以及造成经济困难原因,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

年至年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至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至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至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至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以上合计人民币元整(元)。贷款期限从年 月至

年 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年月

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

邮政编码是:联系电话是: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三篇:【最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必备材料(推荐)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必备材料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并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 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县民政局或者区县政府的证明自然有效,而村委会、居委会、社会事务所(办公室)的章则无效。

④单位证明无效。仅部分中央直属大型单位相应级别的证明可能有效:新疆、黑龙江建设兵团至少团级;但最好也开出第二点所述有效证明,以免无法获得贷款。⑤按规定中国银行需收取贫困证明复印件。但经办银行要严把审核关,须验证原件,所以申请时要交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同学自己保存几份贫困证明复印件,以备奖、助学金等申请所需。)

⑥贫困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三、居民身份证和四川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请注意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致,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签证机关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见;说明:未满18周岁者,父母双方都健在的,法定监护人的贷款申请同意书上需父母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四、父母身份证号码(同时还要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邮编、家庭电话等,网上填写时要用);

五、学院签字盖章认可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必须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在A4大小的信笺纸上书写,注意称谓统一为 “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书内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但不要写出申请金额,申请书须由学院老师签字盖章),对于研究生,学院还必须写明该生是否自费就读;

六、成绩单(新生须提供高考、考研分数或保送证明)。成绩单必须为A4纸打印,并由学院签章认可,成绩单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学院、学号,续签的还要注明合同号。根据银行要求,必修课两门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贷款;但坚决不允许出现伪造、隐瞒成绩的现象;原不及格成绩经重修或补考及格后,出示新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获得贷款。每学年开学后,都还需要提交上一学年完整的成绩单,以便银行参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贷款。

七、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商业街上的中国银行双流支行四川大学分理处,或者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南门旁的中国银行川大南苑支行开户的存折和长城借计卡,以及存折内容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需清晰),借记卡可在全国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存折只能在成都本地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学生平时可以使用本借记卡和存折。如密码遗忘,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找回密码。如有出现存折和借记卡丢失的情况,需重新办理新的存折和借记卡,并立即

到四川大学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帐户更改手续);

八、所有年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同学,都必须提供一份原就读学校的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开具的以往未获得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院系级学生工作部门的证明无效),或已还清以往在中国银行的贷款证明。

九、户口薄复印件。【新增】

关于户口簿复印件的说明:户口簿复印件要包括户口薄首页(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那页)复印件、户主那页复印件、贷款同学本人那页复印件。(已经把户口迁到川大的学生,只要其他条件符合,将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直接联系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

十、见证人(辅导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新增】

第四篇: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通知

基础教育学院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通知

各教学系:

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今年9月进行,为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请各教学系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并组织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准备好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上一学年不及格科目总数不超过1门。申请第三笔贷款的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生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申请202_-202_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下载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打印,见附件1)并于6月20日前递交所在系审核。

2、教学系对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按《XX系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明细表》(见附件2)进行统计汇总,并于6月24日前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549210841@QQ.COM。

3、申请学生利用暑假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它资料按要求准备好,于下学期开学时递交给所在系再次审核,确定贷款资格。下学期开学三周内各教学系重新填报包括202_级新生在内的所有在校生的贷款需求与明细(纸质材料盖系公章,电子档发送549210841@qq.com)。

4、各系对本系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进行抽查,复核学生家长是否知悉学生的贷款申请情况。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用B5复印,一式两份)

1、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B5纸)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户口本复印件

家庭户口本首页、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B5纸):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由学生本人在此复印件下方注明“本人保证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四)《家长承诺书》(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知悉学生贷款申请情况并在《家长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如学生本人冒充家长签名,一经查实,按贷款不诚信处理,取消以后各学年贷款资格。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1、教学系在下学年开学三周内确定贷款资格,并按贷款需求到学贷中心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2、教学系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除户口本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3、贷款有关材料,禁止使用传真件,户口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的填写或签名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本通知同时发布学生科助学贷款中心网页,请各教学系转告本系学生在申请贷款前必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全文并作签名确认(见附件5),附件

1、附件2与附件5纸质版于6月24号前上交学生科。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XX系202_-202_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明细表》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家长承诺书》

5、《通知已阅签名确认表》

学生科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五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第一步:提出申请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源他助学贷款也是。

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202_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

国家财政如何对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

202_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第二步:学校初审

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第三步:银行审批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第五步: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谁来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贷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第六步: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的还款负担,从202_年起,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毕业时,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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