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固人社发[202_]120号)关于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固人社发„202_‟120号
关于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
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_]14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
1机构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补偿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2_]410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固政发[202_]138号)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筹集及用途
在参保人员中,按年人均30元标准,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即:为参保人员提供50种一般性疾病的诊疗和121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就诊免挂号,视、触、扣、听等物理检查不收费。基本医疗服务30元以内的费用,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予以核销,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农村居民在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核销,城镇居民在就近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核销,基金核销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结余部分不结转使用。
二、核销程序
(一)农村参保居民患一般性疾病持本人《固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疗保险
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参保缴费统一收据就诊。
(二)接诊医生对患者的身份进行核实,对50种病种范围的疾病可从121种药品中在规定金额内免费提供相应治疗药物,诊治后形成就诊记录和专用处方,费用核销情况及时填入《医疗保险证》。填写《固原市农村参保居民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核销花名册》(见表一)(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县(区)新农合中心申请资金拨付,一份乡镇卫生院记帐,一份接诊医疗机构留存备查)。诊治医疗机构次月月初对上月的就诊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固原市农村参保居民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核销汇总表》(村卫生室)(见表二)(一式三份)后,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全乡(镇)情况汇总后形成《固原市农村参保居民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核销汇总表》(见表
三)(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县(区)新农合中心申请资金拨付,一份乡镇卫生院留存备查),每月15日前报县(区)农合中心申请拨付资金。
(三)城镇居民因患一般性疾病的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就医,对在50种病种和121种药品范围内的费用直接进行刷卡,每月25日至30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市、县医保中心进行对账结算。认真填写就诊记录和专用处方。
(四)市、县(区)医保中心、新农合中心核实无误后,全额拨付相应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涉及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实相关证件,严把关口,不得将未参保人员纳入享受范围。平均处方核销金额在15元以下。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病种和药品范围,落实药品“三统一”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费用。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给参保人员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经考核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按5%予以补偿。
(二)乡镇卫生院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抓好村医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药品出入登记信息,规范就诊登记和处方书写。提高医技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准确汇总每月就诊情况,按月申请拨付资金并及时向
村卫生室进行兑现。对就诊情况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回访,切实做好把关工作。
(三)村卫生室要将实施项目的相关规定在村卫生室向群众公布,每季度要对参保居民就诊及费用核销情况在村党员活动室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县(区)新农合中心要做好对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经常性做好指导和抽查工作,及时拨付相应资金。对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五)市、县医保中心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网络系统开通后,做好定点协议的签定及信息公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基金的拨付使用。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原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工作通知
抄送: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_年3月21日印发
第二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荐)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马克思主义历来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做自己的理想目标,并认为这是一个在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持续推进、进而在共产主义社会最终实现的价值目标。人的全面发展,不仅需要以发达的生产力、累积的社会财富为现实基础,更需要以发展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健康为前提条件。作为一个人来说,如果没有健康,就会失去一切,更谈不上全面发展了。只有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才有最基本的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最稳固的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才有最坚实的支撑。此外,社会主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设定,确立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向覆盖全体居民发展。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受益,也有助于减少疾病流行,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既要大力发展经济,也要注重促进公平正义。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如果不是“人人”,而是只有一部分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方面,这种服务往往会成为一种“特权”,而不能享受这种权利的常常又是弱势群体,此时反而会加大社会不公;另一方面,没有资格享受这种服务的人也会千方百计地利用其他方式来谋取这种权利,形成所谓“绿洲效应”,从而导致不公平行为的蔓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共济互助,有利于社会和谐。对于个人来说,将来会患什么病、需要多少钱等相关因素是不可预知的,因而发生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比其他经济、社会风险更大。一旦发生大病,此时仅靠单个人自身的储蓄积累往往是无法承受的。应对疾病风险,更应该依靠参保群体之间的横向再分配和共济互助。也就是说,靠大多数不生病的人,用基本上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少量资金投入医疗保险项目,以帮助少数生病的人渡过难关;而不生病的人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也享有了在自己生病时获得帮助的权利,这是一种符合大数定律的“双赢”,有利于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社会稳定和谐。
撑起护卫人民健康的保护伞
说起医改,可能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随着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日渐凸显,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医改的性质、方向以及具体方案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成为近两年全国“两会”上的一个热点话题。20多年的医改历程,恰似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鲜明地反映出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的健康状况,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基本上建立起一个与计划经济体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相适应的,由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组成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模式僵化的弊端不断显现,农村合作医疗也逐渐难以为继。1985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医改的逐步推进给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注入了很大的活力,解决了医疗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但也带来了公益性质淡化等一些副作用。与此同时,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也非常严峻:卫生事业发展仍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医患关系不和谐等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分析,果断决策,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问题。近年来,除了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遏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势头等具体措施,还重点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支持。
202_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在农村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主要做法就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筹资一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一大部分。由于解决了农民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高涨,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速度越来越快。原计划是202_年达到农村地区“全覆盖”,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202_年就能实现“全覆盖”。
202_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针对除城镇职工以外的非从业居民(主要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适时推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试点工作已于202_年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始启动,202_年将扩大试点,争取202_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2_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此外,自20世纪末开始的全国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覆盖的人口不断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从1998年的5%增长到202_年第三季度的64.6%。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人数达到7.3亿人,超过农村常住人口的90%以上,若以户籍人口计算,则达到8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80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41亿人,两者相加为2.21亿人,大约为城镇常住人口的40%,若以户籍人口计算,则已近50%。
医疗保障体系是整个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部分,对于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新一轮医改的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在方案中,将继续促进建立覆盖全民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三项不断衔接的制度,恰似一座稳定牢固的三角架,高高撑起一把护卫全体居民健康的保护伞,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打下坚实的基础。
把全民健康提升到更高水平
目标是灯塔,指引着航船的方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设定,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的健康素质的需求,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目标也是蓝图,需要全面细致的规划,脚踏实地的建设。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制度,从基础性框架起步,朝着更加全面的水平发展;从覆盖面不够大,朝着逐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发展。
当前,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在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好这一制度,首先我们必须把握“两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公益性是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本质属性,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生命线。要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坚决杜绝那种“医院大门八字开,有病没钱莫进来”的现象。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俗话说,“良医治未病”。“预防为主”,就是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和长远利益,重视诊治“未病之病”、“欲病之病”。“以农村为重点”,就是要更加关注农民健康问题。农村一直是我们医疗卫生事业的“短板”,新增卫生投入与制定政策要优先向农村倾斜,使农民最终与城镇居民享有同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西医并重”,就是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西医、中西药相协调。这两大原则,是医改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共同组成的。建立好这一基本制度,也就意味着要推进四大体系协调发展。
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网络,特别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这样有助于抵御像“非典”那样的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的侵袭。
建设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参与、依法创办医疗机构,这样可以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性的医疗卫生需求,有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这是实现“病有所医”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这样有助于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从根本上减轻群众药物费用负担。
为了保障上述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还要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与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监管体制等改革,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把全民健康不断提升到更高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解决了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正在从事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面对未来,我们豪情万丈。只要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13亿人全部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更加伟大的世界奇迹就一定能够实现!
铺就13亿人的健康之路——怎么解决看病难
提起看病,很多人都有过去大医院就诊的经历:挂号排长队,候诊等半天,反复检查太折腾,开大处方花钱多„„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难”。前不久,一部讲述医院故事的电视剧《医者仁心》,在央视和一些地方卫视热播。剧中全景展示了一家大医院“凤凰涅槃”、重获患者信任的过程,也真实再现了人们熟知的各种看病难现象,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得到了一定缓解。为进一步治疗这一“顽疾”,党和政府正不断深化医改,努力打造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共有7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社区)改水改厕,贵州等6省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共有9项: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检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深度解读
深化医改的5项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 问诊看病难:症状缓解还需治疗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生了病,本来就很难受,如果看病再变成一件难事,就更加让人痛苦。“挂号起五更,排队一条龙”、“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前几年流行的顺口溜透露出人们对看病难的抱怨与无奈。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中央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202_年4月,一张医治看病难的“药方”——深化医改方案,在历经3年的讨论和修改后,正式公布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两年来,深化医改全面铺开,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7项重大服务和9类基本服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2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建、改扩建近两万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展开,预约挂号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正向全国推广。
深度解读
我国医院的等级
我国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各级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愈一个人的疾病,需要一个过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讲,医治看病难顽疾,更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导致看病难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有的刚开始理顺,有的还未触及;医改政策的全面落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效果也待逐步显现。总的来看,当前看病难虽有所缓解,但仍较突出。仔细分析,主要难在以下三个方面。
大医院看病排长队是看病难的主要表现。
权威声音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陈竺(卫生部部长):新医改方案立足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顶层设计的思路,着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以实现全面系统解决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绝对性的难。这是由于医疗资源绝对不足导致的,表现为缺医少药,难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目前这种看病难已基本上解决,只存在于一些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中西部偏远地区。
相对性的难。这是由于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导致的,主要发生在大城市的大医院里。一进大医院,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人太多、队太长、等太久。挂号、交费和拿药,一般要折腾大半天时间。专家号更是“一号难求”,为了能挂上号,有的彻夜排队,有的全家总动员、轮流上阵,苦不堪言。这种难是目前看病难的主要表现形式。
因“贵”而“难”。这是由于医药费用负担重导致的。据统计,202_年,我国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166.8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6193.9元。一次住院费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1/3,更超过了农民年人均收入。至于经常要看病的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不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还连累到整个家庭。这种难与前两种难交织在一起,加大了看病难的程度。
可见,解决看病难,依然任重而道远。必须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缓解看病难上取得扎实进展。
深度解读
数字“十二五”健康新目标
◎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比“十一五”末增加1岁。
◎婴儿死亡率降至12%。,比“十一五”末下降8%。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万,比“十一五”末下降27%。
◎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比“十一五”末下降21%。
◇ 合力保基本:织就医疗惠民网
国民的健康水平,事关民族发展、国家兴衰。为人们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提供基本保障的内容与范围也不尽相同。从我国国情出发,国家提出了“保基本”这一重要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具体来说,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是要做好预防保健工作,使群众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就是要通过全民医保,降低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对常用药合理定价、保障供应,让患者能用上实惠管用的药。这三项内容,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解决看病难的基础性工作,对实现人人“病有所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保基本”工作逐步推进,但总的看,目前的标准和水平还比较低。我们既要量力而行,努力做到广覆盖、可持续;也要尽力而为,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和水平,为全体人民织就一张从防到医、从药到保的基本医疗惠民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投入、促均等。确保基本服务项目和重大服务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必须依靠雄厚的资金保障。202_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2_年的15元提高到25元。同时,将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加快覆盖农村和困难地区,逐步实现均等化。比如,今后5年,将为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水平、上层次。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202_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至每人每年200元,住院费报销比例提至70%,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使参保群众权益得到更好保障。202_年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参保人数较少的省区,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北京市推进“一老一小”保险实现医保全覆盖
202_年开始,北京市将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惠及180万人。202_年又将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居民纳入大病医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添内容、广覆盖。目前我国已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今后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基本药物目录“扩容”,增加更多药品种类。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2_年年底基本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今后5年,其他医疗机构也将逐步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02_年起,安徽省基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药价普降30%—50%。
◇ 着力强基层:群众看病更便捷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一旦有个头疼脑热,最方便的还是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遍使用基本药物,具有看病“便”和“廉”的独特优势,是大医院的“前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让它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有利于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前些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度处于“线断”、“网破”、“人散”的窘境,群众小伤小病也要舍近求远去大医院。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提出“强基层”的明确要求。202_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530亿元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观;202_年,国家又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将有力推动基层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很多基层医院虽然有了崭新的设备、宽敞的诊室,但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群众前来就诊。因此,不仅要继续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也要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的服务能力。
政策传真
国家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从202_年开始,国家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提高新农合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补偿比例。截至202_年4月,全国已有9059名患儿获得救治,患儿家庭个人支付费用比试点前降低60%。预计202_年9月底,全国所有农村白血病、先心病患儿,包括部分城乡协同推进地区的城镇儿童将都能受益于这一政策。此外,农村居民新增病种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也加快推进,优先将乳腺癌、宫颈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服务网络遍基层。强基层,首先是构筑完善的医疗服务网。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增加医疗点。202_年将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吸引高层次人才
哈尔滨市近年来加强基层建设,吸引不少大学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该市香坊区成高子镇中心卫生院的47名医护人员中,有27人是大专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他们深受患者信任。
培养人才固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人才是关键。基层工作重心是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需要全科医生这个“多面手”,而目前基层合格的全科医生比较匮乏。202_年,国家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要求到202_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同时,创新激励政策和方式,通过契约服务、按人头付费、开办诊所、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提供特殊补贴政策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把人才留在基层、稳定在基层,当好群众健康“守护人”。
对口支援助基层。单靠基层自身,短期难以强起来,还需借助外力。国家已制定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要求每所城市三级医院通过派出医生、实行托管等多种形式,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鼓励、支持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坐诊、定期巡诊;落实大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英国的全科医生制度
英国居民可在社区医院选择一名全科医生,由其负责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生病时一般先找全科医生就医。全科医生由国家发给全额工资,因而可以专心为居民诊疗。
此外,还要通过减免诊疗费用、提高看病报销比例等倾斜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进一步降低基层诊疗费用,吸引患者来就医。并探索建立基层与大医院的转诊机制,引导群众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习惯。
北京市社区医院就诊量逐年增加
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不断增强社区医院吸引力。一是完善公益性。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社区医务人员吃上“皇粮”,有效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常用药品实现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比大医院平均下降36.1%。二是多渠道引进好医生。采取接收应届毕业生、返聘大医院退休医师等方式,不断提高社区医院诊疗水平。三是实行转诊制度。社区医院与三甲医院开展对口协作,患者通过社区医院向大医院转诊,比直接到大医院挂号还方便,且免收挂号费。四是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居民可以通过签约形式,得到常见病诊疗及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目前,到基层就诊患者比重已由202_年的5%提高到42%左右。
百姓心声
◎医生是守护生命的天使。他们的价值在于用医疗技术救人,而不是靠卖药挣钱。
◎为什么手机能漫游,医保却一直不能全国“漫游”呢?这很不合理,很不方便。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关键就是要能够买到便宜药。如果像以前一样,药品一降价就“见光死”,老百姓还是得不到实惠。
◎一般的感冒发烧,我现在就去社区医院,方便又便宜。干嘛非要扎堆去大医院呢?有时候,观念一换天地宽。
◇ 姓公要为民: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202_年2月,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朝着回归“公益性”这一共同目标,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2_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2_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出部署,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已进入到试点探索与全国推广共同开展的新阶段。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着主体地位。据202_年统计,我国医院总数为19822家,其中公立医院为14086家。
公立医院大多拥有优质医疗资源,承担着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202_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均占全国总量的90%以上。同时,公立医院看病难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直都是看病就医各种矛盾聚集的“重灾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对公立医院采取了国企改革的思路,实行放权搞活政策。很多公立医院通过小病大看、卖药提成、重复检查等手段进行创收,运行机制发生扭曲,趋利性增强,公益性淡化。加之一些公立医院管理不善,就医流程设计不合理,少数医务人员服务“冷、硬、顶、拖、推”等,加剧了患者对看病难的感受。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是缓解看病难的重点和关键。
也要看到,作为最主要的医疗服务终端,公立医院与药企药商、医务人员、患者、医保机构等各方切身利益纠缠在一起,不仅“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是其他各方面改革都绕不过的“深水区”。公立医院改革复杂性强,影响医改全局,事关医改成败,既要积极推进,也要稳妥处理好深层次问题。为此,深化医改提出“两条腿走路”:一些保障公益性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可先行试点;一些体现公益性的具体便民措施,要尽快推开。
云南省昆明市试点管办分开
202_年年底,昆明市试点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成立市医院管理局和市医院发展中心,前者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后者则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义务,承担政府开办公立医院的职责。管办分开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把主要精力用于依法对各类办医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安徽省芜湖市试点医药分开
近年来芜湖市推进医药分开,成立药品管理中心,接收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权,医院药房改为其下属的药品调配中心,医院不再经营药品。药品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基本用药目录,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这一改革举措切断了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仅202_年就减少当地群众药费支出6117万元。
理顺体制,推进医药分开。
当前公立医院运行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体制机制不合理有关。要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开展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公益的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新路子。尤其是要推动医药分开,通过探索新的药品采购供应模式、医药收支分开核算等多种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投入到位,完善补偿政策。目前,政府投入一般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6%—8%,仅靠这些投入,无法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政府将加大投入,补偿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后减少的收入或亏损,并落实对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的投入,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供保障。
优化流程,改善就医服务。不少看病难问题,实际上是由就诊流程复杂、服务不够人性化造成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诊疗流程来解决。目前,全国1200多所三级医院普遍推出便民惠民措施,比如,推出就医“一卡通”、提供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服务,缩短病人候诊时间;控制不必要的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
陕西省子长县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力度
202_年以来,陕西省子长县开展以创建“平价医院”为主题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全县公立医院由差额预算单位改为全额预算单位,医务人员津贴补助和人才培养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更新由县财政负担。通过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既解决了医院建设发展问题,又调动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 医者需仁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把“看病”说成“看医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生职业的特殊重要性。医生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是能否看好病的关键因素,决定最终疗效的,往往不是药物,不是设备,而是医生。医生职业具有高技术、高风险性,他们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同于普通服务。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患者往往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只能依赖于医生的诊断。在世界各国,医生通常都是受人尊重的职业。
我国目前有800多万医务人员,承担着世界上最大的就医服务量,为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年来医生群体的社会形象被扭曲,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职业尊严感受到冲击。这既有医生的问题,更有环境的影响。长期以来医务人员正当收入过低、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的考核机制等,“逼迫”一些医生开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过度诊疗,甚至还有少数医生吃拿回扣、收受红包,引起患者不满,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医生是患者求医看病的希望,也是医药卫生事业的主体力量,广大医生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是关系到缓解看病难、深化医改的大事。改革既要“见物”,更要“见人”。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安心从医,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从政府来说,要创造有利于医生工作和发展的环境及条件,使其价值和地位得到应有体现。理顺分配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取消“以药补医”,体现医生劳动价值,改革绩效考核方式,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完善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点多点执业,鼓励医生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为广大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吴孟超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院长,被誉为“人民医学家”。
旦正草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村医,202_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称号。
邓前堆
云南省福贡县怒族村医,28年来溜索出诊,被誉为“索道医生”。
从医生自身来说,要恪守职业道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必备的基本价值追求。当病人以生命健康相托,以信任之心相与,医生不仅要以医术相助,更要以仁爱之情相应。要把患者健康放在首位,以关心体贴的态度为患者服务,在赢得患者尊重中实现职业尊严和事业发展。
从广大患者来说,要理解和信任医生。要充分认识医生的职业特殊性,尊重医生的劳动和付出。面对病魔,需要医患携起手来,相互配合,共渡难关。还要看到医学还有很多未知领域,相当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诊断困难,甚至无法治疗,不能苛求医生包治百病。
在重大紧急灾害事件当中,广大医护人员在抢救群众生命安全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挂号少排队,看病也不贵,人人有医保,健康乐逍遥!”这是一位网友对解决看病难的热切期盼。党和国家正在回应百姓呼声,不断深化医改,努力缓解看病难,我们相信,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将逐步变为现实。
第三篇:鲁卫妇社发〔202_〕号开展202_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修改稿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决定对各市202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了解全省202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
(一)原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2_‟112号)。
(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_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2_‟38号)。
(三)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2_‟3号)。
(四)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鲁财社„202_‟19号)。
(五)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2_‟7号)
(六)省财政厅、原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 1 —
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结算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_‟68号)。
三、考核对象及抽样
(一)考核对象。
1.各市、县(市、区)卫生和财政部门;
2.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
3.各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抽样原则。
1.现场考核以市(包括青岛)为单位,每个市至少抽取30%的县(市、区)作为考核地区,其中少于7个县(市、区)的市抽取2个县(市、区)。
2.随机抽取现场考核的县(市、区)和机构。对202_省级项目考核成绩较差的部分县(市、区),本次重新进行现场考核。
3.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考核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对其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进行检查。
(三)访谈对象。
考核访谈对象包括城乡居民和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抽取的访谈对象平均分布在抽查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 2 —
构及所辖服务范围内。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核实业务数据、市级考核校验和现场抽查考核三种方式结合进行。其中,各有关项目现场考核以电子档案为准。
(一)核实业务数据。对各市上报市级考核数据(见附件1)进行复审和现场核对,并以此核定有关县、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二)市级考核校验。对各市考核工作质量进行校验。包括各市考核反映的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和问题,考核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等以及本次抽样县(市、区)考核结果与各市上报结果对比(见附件2)。同时,参考省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各市的业务考核结果。
(三)现场抽查考核。组织管理方面,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和考核、信息化建设等。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资金筹集、拨付、支出、财务管理和202_违规资金整改情况等。项目执行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考核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和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见附件3、4)。
五、现场考核时限和内容
考核时限原则上为“3+1”模式,即各地202_年第四季度和202_年前三季度。根据各地实际,承认各市的以自然为— 3 —
考核时限的考核结果。考核内容包括: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并根据汇报,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延伸到项目活动开展地点,实地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访谈以面谈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六、考核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具体负责组织对各市进行现场考核工作。同时,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组成考核督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监督本次考核。
(一)考核前准备。各市卫生局、财政局202_年2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202_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进展的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并按照鲁财社„202_‟19号要求报送《XX市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表》(见附件5)。202_年2月25日前召开全省项目考核动员大会,现场抽取考核县(市、区),并组织专家培训。
(二)现场考核工作。202_年2月28日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4 —
时间为15天左右。抽调专家组成8个组,每组负责考核2-3个市。
(三)递交考核报告。现场考核结束后3天内,各考核组向第三方递交小组考核报告及考核材料;第三方在7天内向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递交考核总报告。
七、考核结果应用
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将向全省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与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八、其它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或特产,县级陪同考核人员不得超过2人。要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正常进行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中止考核。
附件:1.202_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
核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2.202_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
校验指标
3.202_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
评指标
4.202_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 5 —
疗机构考核指标
5.XX市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表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202_年2月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妇幼保健所、省精神卫生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2_年月日印发 — 6 —
第四篇:浙人社发〔202_〕221-223号
浙人社发 [ 202_ ] 221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
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浙人社发 [ 202_ ] 2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 [202_] 107号)精神,集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本实施意见下发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缴费,其中正常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本人选择的缴费基数和统一的缴费比例计算确定。缴费基数由本人按202_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统一为18%,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社会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考虑到年龄偏大人员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具体为:年龄每增加1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以后不再递减。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述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基础养老金时,补缴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本人选择的月缴费基数除以202_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确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根据参保人员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确定。
四、统筹解决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
参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办法,统筹解决其他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退休军人,可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复退军人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现行办法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今后,新退役到地方的复退军人,允许本人作一次参保选择,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具有本省户籍,因结婚等原因未返城以及虽已返城但被安排在县以下集体企业或自谋职业的我省原下乡知青(含分配在农场、兵团当职工的知青)。可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下乡知青参保缴费后,经审核确认后的下乡劳动时间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户口由城镇迁入农村至迁回城镇或按政策规定可以迁回城镇的时间确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现行办法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三)具有本省户籍,经组织人事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录用或招工手续的原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以下简称“部分离开单位职工”),因辞职,除名、自动离职原因离开单位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经审核确定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注:即不再参加“补缴15年费”,也不再计“15年补缴费后的计发退休金部分”;也就是说:“承认你的工作工龄了,你按此工龄缴费即可,但最后,比„承认你的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另仅补缴15年费的人员,相比的退休金低‟”)。“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202_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统一为12%,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时间不能作为办理提前退休依据,也不能进行工龄折算。申请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本人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本可计算连续工龄,但因辞职、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单位而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
“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在申请并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办理一次性缴费的次月起,可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在申请并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法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其中正常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法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已经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在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按月增发一次性缴费后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历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等不再重新计算。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增发,以前待遇不予追补,今后一次性缴费年限可作为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本实施意见下发时,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符合上述补缴或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可按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或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已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如符合上述补缴或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可在将原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按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其原领取一次性保险待遇时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记录予以恢复。
五、相关制度衔接
各地要妥善处理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相关制度衔接问题,对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各类养老保障的未参保人员,应在终止原养老保障关系的前提下,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及其个人享有的社会统筹部分权益,均可抵缴应补缴或缴纳的费用。上述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各类养老保障待遇。
六、具体经办规定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应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愿已参保的人员,到参保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及时为其办理年限认定、费用缴纳及待遇核定等工作。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要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及时充实经办窗口人员力量,认真细致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简化和规范业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要改进和完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清晰记录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情况。
七、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上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省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的意见》(浙政发 [ 202_ ] 36号)等规定,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较低的市县,当地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基本养老保险。
八、工作要求
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体人员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集中力量,积极有序地推进。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监察、档案管理等部门以及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要深入掌握文件精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一律不得擅开政策口子。要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解释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将好事办好。
九、其他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结合加快推进我省中心镇、小城镇建设工作,允许劳动年龄段内,在中心镇、小城镇创业、务工、灵活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选择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各类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也可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解决,补缴基数原则上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一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行,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应在202_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_年7月28日印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人社发〔202_〕222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的意见》(浙发〔202_〕19号)精神,为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享受政策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列入调整范围:
(一)曾经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城乡居民;
(二)原下乡知青(含分配在农场、兵团当职工的知青,下同)。
二、调整待遇标准
(一)曾经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人员,按其在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原在岗工作时间,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增发标准为原在岗工作时间账户化额度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记发系数确定(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执行)。原在岗工作时间账户化额度,以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养老金月增发标准按认定的本人原在岗工作间分段计发,计发标准与其他参保缴费人员相同。
本通知下发时,已参保缴费尚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先确定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待其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按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账户化额度,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本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原在岗工作时间之和计发。
(二)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下乡知青,按其原下乡劳动时间,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具体办法同上。
(三)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和原下乡知青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在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和下乡劳动的时间计算(不满1年按1 年计算,超过60周岁后的年限不计算),原在岗工作,下乡劳动时间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累计不超过44年,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金余额继承办法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_〕166号)规定执行。
三、审核办法
(一)乡村医生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从事乡村医务工作之日起至离岗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被招用之日起至被辞退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三)农村电影放映员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被招用之日起至离岗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广电、文化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原下乡知青的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户口由城镇迁入农村至迁回城镇或按政策规定可以迁回城镇的时间确定。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各市、县(市、区)卫生、教育、广电、文化、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正式核准当地人员名单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并报相关人员的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审核认定实施办 法由(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审核认定工作于202_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发放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增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由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
五、其他类似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他曾由乡镇聘用、从事农村相应社会服务工作的类似人员,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完善政策由各设区市参照上述办法制定,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备案。
各市、县(市、区)要继续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此次部分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完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实施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认定范围和标准,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到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这项工作基本原则和政策内容的宣传,促进城乡居民对待遇调整完善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注意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浙人社发[202_]223号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人社发[202_]223号 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采取了发放补助和解决户粮关系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解决了精减退职人员实际困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这部分精减退职人员年龄增长,省委、省政府决定进一步解决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六十年代初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军事系统精减退职,现无经济收入,生活有困难的精减退职人员。二,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
三,认定程序: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精减退职时的原始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如本人无法提供精减退职原始证明的,由原精减单位根据历史档案记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精减退职人员的原始证明和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原精减单位予以初审;如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后再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现既无单位又无主管部门的,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军事系统精减退职人员由当地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确认。
四,经费渠道:所需经费比照现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精减退职人员经费开支渠道列支。现既无单位又无主管部门的,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五,执行时间:从202_年10月1日起执行。
六,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致做好精减退职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精减退职人员能真正享受到生活补助,又要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及重复领取困难补助 费的现象发生。对已享受其它各类补助的人员,如低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可按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补足;如高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不再享受。要认真工作,确保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1,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2,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统计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
浙江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第五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鄂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扫描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鄂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
作扫描
[字号:大 中 小]202_年12月18日
核心提示: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今年以来,鄂城区按照全省医改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价大幅下降,就诊人数大幅上升,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从元月31日起,鄂城区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始终把“降低药品价格,真正让利于民”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的基本药物议价和定价机制、配送机制和补偿机制,成效明显。全区10家乡镇卫生院现已全部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平均配备使用235种,省增补的118种非基本药物已配备使用53种。药品的进价有68.7%与乡镇卫生院原有进价持平,31.3%的药品进价低于原进价。
鄂城区是如何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实现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呢?
药品价格一月一议、一月一定
扩大配送企业数量。选择2-3家中标配送企业,容易形成价格垄断、药价难以下降的问题,该区决定扩大配送企业数量,引入竞争机制。具体做法是:在选择使用中标基本用药和掌握各乡镇卫生院原进价、市场行价的前提条件下,召开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参加的药物配送企业选择会议。通过对乡镇卫生院原有进价与中标企业挂网价格的分析对比,与会人员以投票表决方式在全省中标的配送企业中选择5家进行谈价,比省规定的数量增加了2家。
贯彻公开透明原则,统一议价。在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之后,每月召开一次院长、医生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实行全区统一议价。具体办法是先由配送企业分别报价,然后参照乡镇卫生院原有进价、药物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统一讨论价格,形成全区统一、在省集中招标价格上的二次议价机制。避免了卫生院单独议价、定价,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配送企业的药物利润,实现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药价。
引入竞争机制,统一定价。在统一议价的基础上,召开院长、市区卫生部门领导、物价部门人员、医生代表和药品购销人员代表会议,将配送企业的报价与乡镇卫生院的原进价进行比较,选定最低价格为全区统一的购进价格。卫生院和配送企业之间可以双向选择。配送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用药单位和配送药物品种;用药单位也可以比较配送企业出具的价格和服务质量,选择配送企业。总的原则是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价格等于或低于全区制定的统一价格。药品统一定价后,乡镇卫生院可以自主与确定的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药品配送。配送企业之间可以相互竞争,中标企业都可以以等于或低于全区统一确定的价格向卫生院供货。
基本药物价格是否降低,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是衡量基本药物制度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华北制药生产的规格为80万青霉素,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进价为一支0.39元,销售价为一支7.2元,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同一厂家、同样规格的青霉素进价为一支0.38元,略低于原进价,但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询价价格就是采购价格,也是实际销售价格,因此80万青霉素销售价仅为一支0.38元,老百姓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鄂城区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鄂城区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采取一月一议、一月一定,药品零售价平均降幅达42.7%,在全省37个试点县(市、区)中降幅最高。
乡村医疗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
为了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该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成立了区级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区卫生局印发了《鄂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规范药品管理价格;印发了《鄂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全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了统一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将药品的价格统一进行了调整,实行微机划价收费;区纪委(监察局)印发《鄂城区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格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纪律的通知》,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药品价格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给老百姓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基本药物能否及时、足额配送到位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该区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对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跟踪检查,对未能履行合同、不能满足配送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就取消配送资格。
该区有107个村,103个村卫生室,301名乡村医生,为整合医疗资源,该区积极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即“五统一”管理:行政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目前,新庙镇、长港镇及燕矶镇、杜山镇、汀祖镇的部分村共31个村已实行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
该区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来属于村管理,改革后,各村卫生室人员编制统一由卫生院调配,业务统一由卫生院培训,药品统一由卫生院配送,工资统一由卫生院发放,财务统一由卫生院监管。通过资源整合,村卫生室成为卫生院的一个派出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也提高了。新庙镇文塘村卫生室,改革前很多医疗项目无法开展,资源整合后,镇卫生院选派院里医生到村卫生室坐诊,过去只有两名乡村医生,现在增加到5名,办公场所也由20平方米增加到100多平方米,业务范围拓展到三大类九大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妇幼保健、居民保健、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等医疗项目均得到开展,该卫生室也成为全市示范卫生室。
财政核定任务和收支进行补偿测算
该区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区财政从以下五个方面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一是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三是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四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五是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区财政与卫生部门一起,对乡镇卫生院前三年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核定任务和收支后,进行补偿测算。按照上述五项补偿办法,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财政预算补偿资金803万元(不包括绩效工资),已预付460万元。
启动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该区10个乡镇,服务人口341455人,市编委按每千人1.4的比例,确定该区10个乡镇卫生院总编制人数为501人,预留25人,实际定编476人。目前,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完成了人员身份的最后核实和确定、卫生院岗位的设置、人员工资的核定等工作,正在进行人员的竞聘上岗。省、市人社部门已经批准该区卫生院绩效工资年人平10467元,据测算,在编人数476人年发放绩效工资498万元,退休人员按在编人员70%年发放津贴134万元,合计632万元。
鄂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问题,同时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2至10月份,全区10个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237197人,比去年同期169137人增加了68060人;住院人次7581人,比去年同期8735人减少了1154人。药品销售收入643.97万元,比去年同期1145.86万元减少501.89万元。
记者
胡战军
●资料链接:
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