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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6-1015979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0 17:3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监督管理原则。实行“财政资金三不变”原则,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通过改变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原则。一方面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另一方面要确保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因此,改革必须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向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与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的资金活动。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经济)科目、支付方式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预算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经批准后执行。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需逐级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审批。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财政收入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以外的非税收入,由征收机关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涉及预算外资金退库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预算外专户退库。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标准及支付管理的需要,具体分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转移支付)以及适宜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为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准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生成授权支付(清算)额度清单,并在执行月份开始前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或向预算单位支付现金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清算。追加的授权支付,按规定程序生成授权支付(清算)额度清单,及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

(三)择优选择代理银行。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选择服务优良、实力雄厚、设施健全、运行安全、支付网络系统发达的商业银行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

(四)严格执行用款计划制度,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确定的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授权支付支出范围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实现用款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进行资金清算。

(五)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除做好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外,要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代理银行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篇: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监督管理原则。实行“财政资金三不变”原则,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通过改变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原则。一方面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另一方面要确保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因此,改革必须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向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与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的资金活动。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部门预算(或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经济)科目、支付方式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 1 』『 2 』『 3 』『 4 』

预算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经批准后执行。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需逐级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审批。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财政收入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规划方案《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以外的非税收入,由征收机关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涉及预算外资金退库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预算外专户退库。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标准及支付管理的需要,具体分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转移支付)以及适宜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为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准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生成授权支付(清算)额度清单,并在执行月份开始前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或向预算单位支付现金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清算。追加的授权支付,按规定程序生成授权支付(清算)额度清单,及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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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在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条件。

(二)制订配套制度办法。制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银行清算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主要包括:建立预算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保证财政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建立财政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建立国库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收支和平衡状况;建立国库收支总分类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建立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账时间,提高资金支付清算的效率。通过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四)完善支付结算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账务集中支付结算的各自优势,县支付结算中心承担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利用现有操作平台和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和会计核算信息的共享。支付结算中心要做好转轨和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在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同时,保留原始凭证“见单审核”的监督措施,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满足对县级预算单位财务监管的需要。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促进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步骤和要求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我县改革试点步骤为:

去年11月底前做好试点的有关准备工作(确定试点单位、代理银行;开设改革试点所需相关账户;保证改革试点所需的硬件设备到位,网络畅通;起草完成改革试点方案),从去年12月1日起选择2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试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搞好这项改革,对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围绕建立新的账户体系,要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三)择优选择代理银行。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选择服务优良、实力雄厚、设施健全、运行安全、支付网络系统发达的商业银行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

(四)严格执行用款计划制度,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确定的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授权支付支出范围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实现用款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进行资金清算。

(五)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除做好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外,要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代理银行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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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总结

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国库科全体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局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要求,以推进国库管理体制改革为中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全县财政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总结安排如下:

一、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库科几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为: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会计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内部操作程序,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了预算执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另一方面,加强收支分析工作。不断加强与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协作与联系,努力保障收入质量提高的同时,促进收入均衡入库,按月认真搞好收入的预测、调度、组织入库,认真分析月度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支出方面,加强对支出的控制分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千方百计保障工资性支出和教育、民生等重点事业发展支出需要。

三是认真编制各项报表。严格按照有关报表要求做好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季报和财政收支统计信息工作。

今年1-6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000万元,占预算的56%,同比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00万元,占预算的53%,增长30%;财政总支出完成34000万元,增长14%。其中灶内支出35000万元,占预算的45%,增长20%。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完善对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和支付流程的监督管理。在办理支付时,各支付岗位认真审核支付计划,对不符合支付方 式要求的款项支付坚决不予办理。

2、完善支付信息系统和财政管理核算信息系统,提高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效率。多次升级完善了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使系统运行更稳定、更科学合理,从而提高了资金支付的安全性。

3、推行国库支付终端延伸到单位改革。按照我局深入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要求,为方便预算单位办理集中支付业务,提高支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各预算单位,国库科推行了将支付终端延伸到预算单位的改革。预算单位已全部安装开通了国库集中支付终端并正常运行。预算单位的财会人员足不出户就能通过支付系统申请资金支付计划和办理资金支付。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组织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并执行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国库科工作人员守则、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设备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深入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等学习活动和其他各项活动;在科室内倡导文明办公、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当然,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预算执行及分析质量还不够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有待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改进。

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下半年,随着预算执行的深入,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国库工作面临的压力更大,任务更艰巨。全科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工作打算为:

(一)完善预算执行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制定预算执行工作实施细则,理顺资金支付程序,严把资金审核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对账、算账、记账工作,达到日清月结;依托财政管理软件,在县乡财政部门全面推行会计核算管理网 络化。

(二)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及时掌握收入入库动态;从严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和其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特别要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等重点支出。

(三)搞好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日常报表;认真做好月度收支预测、分析,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分析水平;认真组织进行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努力提高决算编报质量和分析水平。

(四)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加强对预算单位帐户管理力度,规范帐户报批程序,严格控制帐户设置;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加强全科同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虚心借鉴和学习兄弟科室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开拓创新,促进国库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第四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单位会计核算: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入账,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建设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如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对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下达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建设单位应予以记账,并在资产占用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帐科目(编号234)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建设单位: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

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现金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建设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待摊投资等

贷:现金

(五)如授权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

终了,县财政局将单位年终结余用款计划额度注销,同时,代理银行和基层预算单位在12月31日时点对账签证后,凭银行对账签证单将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按上述规定将零余额帐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后,其账务处理如下:

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建设单位

借:基建拨款—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对财政直接支付指标余额不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概述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概述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概述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以分税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

以部门预算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

1、部门预算——1999年

2、国库集中支付——202_年

3、政府采购——202_年,《政府采购法》202_年1月实施

4、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2_年

财政支出管理体制的三项改革,部门预算是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是手段,建立规范运作的公共财政框架是目的。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基本解决以往存在的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问题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支付透明度

能够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我们从202_年开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202_年实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相配套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也在202_年开始实行。具体讲就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

一、改变账户设置,统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去一个预算单位有很多账户,多的有几十个,甚至一百多、几百个的都有。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会计集中清理、整顿、撤并了预算单位的多个账户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来运行。

二、改变了收付方式,建立收支直达的资金运行方式。过去是层层汇缴、层层拨付,现在通过国库集中收缴的办法就可以使收入直接达到财政专户,支付直接达到用款单位。

三、改变监管方式,实行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过去钱拨出去就看不到了,现在通过实时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每个预算单位支出一笔钱从代理银行发生支付到财政部门看到这个信息大概只有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说财务人员在办理支出的过程中刚一办完还没等你回到单位财政部就已经看到了这项支出的具体内容,如果发现你的支出违反规定,我们就可以通过电话及时予以核实纠正。

财政部对会计集中核算的评价。客观上讲,前些年一些基层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确实收到一定成效。但是这种做法严格上讲是不够规范、完善的,所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这种模式应该逐步向国库集中支付过渡。但是考虑到我们国家很大,各地的县级单位基础条件、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差异很大,我们对县级改革总体方向上要

向国库集中支付过渡,但是具体办法上我们不搞“一刀切”,而是要求结合各地特点,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对一些条件比较具备的县,应该加快从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对于条件尚不具备的县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过渡性措施,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衔接工作。其中关键一点是要坚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付后清算,不得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账户沉淀。

从202_年开始,山西省财政厅下发文件要求地、市、县级部门从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202_年作为一项考核任务要求必须完成转轨工作。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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