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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店小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6-671099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2 14:29: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六店小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六店小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家庭、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和杜绝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真正做到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学生成才。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管理学校的教育责任

1、学校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场所,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针对学生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2、学校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3、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第二责任人具体抓,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月月讲、周周讲、天天讲,特别要重视交通、课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不安全动态,及时加强教育,并作好详细记载。

4、学校、班级要坚持每月定时对校舍、校产进行检查。发现危房等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并寻求解决。

5、教师应及时将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告诉家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公、因事外出的,必须安排好本班学生,并确定教师负责管理;严禁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杜绝劣质、变质、过期食物进入校园,因此造成的后果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为学校及教师应切实加强以上工作,对严重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并造成意外事故的,要视其情节,按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学生安全管理家长(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家长应教育子女在上、放学途中(行走、骑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飞车、吊车、爬车,不乘无照无证车、超载车、报废车和农用车,确需乘车,应与司机签订安全协议;严禁学生下河(池塘、水库)游泳、洗澡、摸鱼钓虾,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家长应教育子女积极参加健康安全的活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玩火、玩鞭炮和易爆物品等危险性活动;不准进入经营性的歌舞厅、网吧、游戏室;不准随意给钱购买零食。

4、教育子女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外出旅游或在外留宿;严禁与社会闲散人员往来、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5、校园内禁止学生吃零食。家长应安排好子女的中餐伙食,不得在街上随便搭伙。

6、教育孩子不要随意和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接触,谨防上当受骗。远离毒品,预防传染病,保持身心健康。

7、严格按学校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上、放学,不要提前来校,以防无人监管而发生事故。我校上午7:45预备,8:05正式上课, 11:15放学;下午1:20预备,1:30正式上课,4:25 放学。

8、家长或监护人应将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疾病告知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及老师加以照顾。

恳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凡因学生行为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或家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而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三、本责任书自发出之日起执行,一式二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学生毕业。

六店小学学生家庭

第一责任人(校长):丁以洋第一责任人(家长):

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学生):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第二篇: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你的学生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平平安安上学去,高高兴兴回家来,依据平泉县政府松树台乡《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要求,为稳定学校秩序,便于学校管理,真正形成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教育网,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学校:按上级要求,与教师签订责任书,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班主任教师与学生签订责任书,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家长:负责学生上学前、放学后,途中、节假日及学校明确规定的学生不到校日,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二、责任目标

(一)班主任

1、定期进行本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好整改措施。

2、定期排查班内设施,消除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并有检查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学生餐饮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学校保证校门口五十米以内不摆摊设点。

4、加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直接负责。

5、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禁止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性庆典活动及具有危险隐患的义务活动。

6、抓好消防工作,做好防火、防电、防震、防雷、防盗、防毒气、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和教育。

(二)家长

1、要求学生到学校食堂吃饭。

2、不买不吃零食,更不能随便到无营业执照、无健康证明、无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

3、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吸烟、喝酒,持带火种出游入校。

4、按学校规定时间监督学生准时到校、准时离校,住宿生二十四小时不离校;走读生出入校门必须出示走读卡,有病有事履行请假手续,监督学生不得有逃学现象。

5、远离危险建筑,不乱摸乱动电器,电源及危险装备。

6、不领引陌生人及校外人员进入学校,不轻易与陌生人交往。

7、汛期结伴上学,结伴离校,自愿接受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

8、住宿生不允许随意留非住宿生及校外人员住宿。

9、教育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10、家长教育学生不能骑摩托车上学,上、下学注意交通安全。

11、以上十款家长熟知、严管,违者责任自负。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各司其职,违者一责一究。

班主任:

学生家长:

生:

2018年3月1日

第三篇: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 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 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

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 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 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

和叮嘱学生务必 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 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 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2012 年6 月15 日至 2013 年 7月5 日。

学校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自贡市教育局自贡市黄冈实验学校

2012年6月15日

第四篇: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

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私拉电线和充电、严禁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棒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在宿舍点蜡烛、放烟花等用火行为。或将贵重物品放置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3、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在寝室、教室、其它场所以及野外森林地带玩火、用火和野炊。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及涉黄、涉赌、涉毒、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下雨天、雷电天气禁止学生打篮球,以免地滑摔伤和预防雷击。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满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走读生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鱼等。住宿生有校车接送的下车后和家长未来接的同学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鱼等和不做其他有安全隐患的事。

9、不准在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放假时。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姜席镇峰坪小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姜席镇峰坪小学

乙方:年级学生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承担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做好学生安全管理防范的各项措施。

2、在校期间,甲方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讲授安全防范常识。乙方要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和制度,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非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3、甲方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班主任经常深入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教育。

4、乙方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配合,了解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双休日、节假日、放学期间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管理和监护。子女不能到校上课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5、乙方必须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如不按时接送,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加强子女的安全管理,严禁没有家长陪同擅自外出游泳,严禁让子女骑自行车往返校和搭乘非载客车辆,严禁随身携带玩具枪、弹弓、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接近、靠近或进入施工场地;学生不得携带不卫生食品入校。

7、乙方要严禁子女与社会不良分子来往,未经家长允许不得在外留餐留宿。严禁子女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8、学生的事假、病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手续,经家长申请或签字,再由家长交班主任审核方可有效,学校不受理学生本人请假。

9、发生意外责任事故甲乙双方的法律责任:(1)因学校方面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2)因学生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4)学生参加体育课和实践活动及经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5)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校期间,学生若发生意外事故按《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时效到2012年7月12日。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姜席镇峰坪小学(盖章)乙方:监护人

学生家长(签字):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六店小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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