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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16-107636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3 19:13: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汕府办〔202_〕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二○○四年九月六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批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的意见》(汕府〔202_〕29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202_〕16号)中有关在工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制定《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形势发展的需要,以试点为契机,发挥园区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当地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提高园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园区竞争力。

二、试点园区范围及试点期限

试点园区包括工业园区、科技园区、行业科技创新中心、行业园区、专业镇(街道)等。从202_年开始,市知识产权局每年选择1—2个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被确定为试点园区的,试点期限为3年。

三、试点目标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试点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申请、维权、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包括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产出、管理、运用、实施、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三)园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园区内各企业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总体目标,并有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在园区扎实有效开展,园区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

(四)园区知识产权投入逐年增加。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发展或资助资金,重点扶持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确保园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专利信息利用系统基础建设得到加强。针对本园区的产业特点,建立与之产业相适应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并重视相应产业的专利战略研究,发挥专利信息在园区企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六)园区专利技术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利用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取得实质性进展,专利技术产品占园区产品比例逐年增大,专利产品产值占园区工业产值的比例逐年增加,专利技术及专利产品对园区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园区竞争实力明显增强。

(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园区科技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园区企业基本上拥有自主专利技术;园区总体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高于同类园区专利申请量增长率,专利申请质量逐年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四、扶持措施

(一)对纳入试点的园区,由市政府在相关的专项经费中给予适量的扶持经费,专项用于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支出。各区县也配备相应的扶持资金。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加强对试点园区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试点园区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专利奖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试点园区企业申报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五)试点园区可集中组织园区企业申报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

(六)市知识产权局支持帮助园区成立专利服务机构,帮助园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引导园区开展专利维权活动。

(七)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免费为园区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及专利信息咨询服务。

五、申报及确定

(一)申报条件

1、园区高度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已将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

2、设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

3、园区工业经济基础较好,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

4、专利申请量在同等园区中领先或者年专利申请量增幅达到20%。

(二)申报与确定程序

园区申报知识产权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先由园区向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制定区域试点方案,经区县知识产权局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知识产权局。经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确定后,发给“汕头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牌子。

六、组织管理及考核

(一)试点园区每年应向市知识产权局书面汇报试点进展情况。

(二)市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对园区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扶持措施。

(三)园区试点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总结,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汕头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匾牌。

第二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0603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发挥专利导航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指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园区发展的有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专利协同运用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以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2_年启动建设,202_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2_年获批国家高新区。现园区面积54.3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6.407万。

202_年,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5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2_以来,高新区坚持以创促建,构建了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始终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 1

展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并培育了一批体量大、质态优的骨干企业,其中粮食机械、锻压机床分别占据国内市场份额60%、30%以上,牧羊集团粮食饲料机械产量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扬力集团、金方圆公司、扬锻集团位列全国锻压行业前5强。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坚持建载体、引人才、育企业“三合一”,充分做大产业规模,近几年产业规模始终保持30%以上的增长态势。现代服务业立服务于制造业,荣获“江苏省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2_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62.5%,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列第5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高新区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园区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截止到202_年底,高新区企业达到1900家,规模以上企业173家,高新技术企业67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高新区举力打造创新主体集聚新高地,先后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百余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清华智能装备科技园、扬州大学科技园、济南铸锻所扬州分所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形成了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并精心打造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扬州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一批主题创业载体,建成了“上市基地创新 2

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国家级众创空间,以及“邗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企业孵化器。

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期间,高新区广泛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和知识产权培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高新区创新优势不断积聚,知识产权产出快速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5.7%,202_年,新增专利申请?件、授权?件,分别是202_年的?倍和?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件、授权?件,分别是202_年的?倍和?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6.1件,增长?件。商标注册1080件,万人商标注册量154.5件,著名商标58件,驰名商标9件,均取得显著增长。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日益突出,60%以上企业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5家企业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家。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增强,4件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项,1件专利荣获省级专利奖项,1人荣获优秀发明人奖项。202_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许可/转移金额高达?万元,知识产权质押金额高达?万元。

二、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贡献度,高新区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3

并优化创新质态为基础,以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为保障,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大力弘扬知识产权先进文化,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能力,为建成具有产业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成效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数控机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数控机床主体、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等重点发展方向取得较大技术突破,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园区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面实现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和园区建设并进发展,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活力强劲、成果转化高效、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区。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大幅提升。

以“数量布局、质量取胜”为原则,专利申请数量、质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全省前列,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以高于10%的速度增长,国(境)外专利申请稳步提高;商标注册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

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清零”计划,到202_年,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占高新区全部企业的30%以上,申请国(境)外专利的企业占高新区全部企业的3.5%以上;

到202_年,高新区专利申请累计超过15000件,发明专利申请累计超过4000件,PCT专利申请累计超过150件,年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年专利授权量突破800件,每百万R&D经费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0.35件;商标注册量累计达到1800件,万人商标注册量突破200件,新增著名商标20件,驰名商标3件,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增长明显。

2、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专利导航、评议、预警等专项具体工作;建立专利运营工作机制和体系,推荐优秀专利成果评选中国专利奖和省级专利奖,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活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期间,高新区知识产权许可/转让金额达到?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万元。

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骨干企业专利转化率达到70%以上,贯标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化率达到75%以上,核心专利转化率达到8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3、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由高 5

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三方共建的扬州高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加强高新区知识产权相关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每年对知识产权的财政支持达到300万元以上,不低于园区财政支出的0.55%,且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增长每年不低于1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不断增强,力争到202_年,新增知识产权试点企业5家,新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企业实现贯标全覆盖,中小企业中新增贯标企业20家。

4、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体系,为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初步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依托“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中心”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行政执法工作,每年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落实《扬州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活动方案》,护航创新之路,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权利人满意度超过90%。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以引进知识产权源头企业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核心,为企业提供全套服务和系列资金扶持;每年组织召开4次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会,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转移;引进不少于3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需的高水平中介服务机构。

与服务机构联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帮扶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每年开展宣传活动2次以上,扶持知识产权重点企业10家以上,帮扶中小微企业50家以上。

6、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形成一支具有专业水准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到202_年,高新区参加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的超过30人,参加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的超300人,引进和培养知识产权高级人才9名,培育知识产权总监5人,新增专利代理人20名,202_年,知识产权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总数达到80人。每年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4期以上,培训人员达到500人次,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达100人次;企业不少于350人次。

四、重点工作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培育知识产权密集产业

1、大力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以扬力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建立的“金属板材成形装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为示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开展技术攻关,在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 7

式。将高价值专利拥有情况作为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种项目的重要依据,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的必要条件。

2、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部署。坚持把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作为知识产权引领支撑园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导航、分析评议和预警分析,把握产业发展态势,确立产业专利布局,引导专利创造和集聚,加快推动数控装备制造产业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加强发展监测分析,定期发布发展报告,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依托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扬州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创业载体,“上市基地创新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国家级众创空间,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新成果及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高质量专利、版权创造等评选活动,激发大众的发明创造热情,推动园区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二)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1、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探索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支撑有效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专利导航引领产业创新发 8

展的有效模式与发展格局,使专利导航成为园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设的“指南针”。并编制《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围绕数控装备制造业,针对数控机床主体(IPC:B23)、数控系统(IPC:G05B19、H03M、G06F3、G05B11)和伺服系统(IPC:B23Q、F15B)等重点发展方向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把握产业发展态势,确定产业专利布局方向;将《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进行发布,鼓励相关企业围绕确定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展企业专利微导航,补短板、强优势,构建主导产业的专利储备体系。

2、探索产学研合作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将中科院扬州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江苏省数控机床研究院、清华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作为连接研究院所-技术团队-行业企业的有机体,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通过与江苏扬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扬州锻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消化改良引进技术、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共同实现科技攻关。将“国家火炬计划邗江数控金属板材加工设备产业基地”“江苏省机械装备制造之都”“江苏省数控机床产业核心制造基地”“江苏省金属板材加工设备出口基地”作为对外科技合作的桥梁,组织更多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专利协同运用共同体,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和配套装备技术进行协同攻关。

3、加快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和运营。重点支持企业与知识 9

产权运营机构合作,开展专利资产管理,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投融资等活动,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行业地位的提升;组织召开企业、创新载体、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会,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维权、转让、许可、风险评议、评估、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入股、融资等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转移;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业务,鼓励企业以获取核心知识产权为目标,开展跨境和跨国投资经营。通过一系列知识产权运营,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带动一批“专、精、特、新”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三)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发挥知识产权示范作用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由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三方共建的扬州高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涉及数控装备制造业重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及研发中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布局,建立并完善政府、行业和企业“三方联动、互补互促”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充分调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各成员单位力量,举全园区之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基本功能,专利奖励向发明专利授权、有效发明专利倾斜,加大对优质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奖励力度,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建立高价值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高价值专利评价,形成有利于高价值专利产出的 10

鲜明导向,重奖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高价值专利或核心专利。

3、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鼓励园区企业加大GB/T 29490-202_《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执行力度,实现DB32/T 1204-202_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向GB/T 29490-202_《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转化过渡。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联盟内企业实现GB/T 29490-202_《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全覆盖。

4、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走出去”企业实施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完善专利维权援助制度。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与举报投诉工作站,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建立专利维权联盟,广泛开展专利维权工作;畅通投诉与举报渠道,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专利纠纷应对机制,同时,将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监督。

2、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落实《扬州市知识产权 11

执法维权“护航”专项活动方案》,围绕重点创新领域、侵权高发地和制造业集中地,开展“护航”、“双打”、“红盾网剑”、“剑网”等常态化专项检查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保驾护航。力争为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每年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结案率不低于70%,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利案件立案数、处理案件数等执法信息,通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通报。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厚植知识产权发展优势

1、加快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中科院扬州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江苏省数控机床研究院、清华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等创新载体优势,积极打造集商标、专利、版权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数控装备等主导产业以及企业个性化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评议评估、失效专利信息利用、企业和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家辅导和专业人才培训等多形式的知识产权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发展层次的知识产权多元化需求。

2、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特色化、高端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包括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法务、无形资产评估、专利文献检索、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等企业迫切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链,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引导中介机构为广大 12

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企事业单位多层面与江苏省专利信息中心、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江苏佰腾科技等知识产权专业研究和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挥研究和服务机构与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智库作用。

(六)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1、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培训。加强知识产权系统人员业务轮训,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总监培训,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培养,集聚一批能够支撑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所必须的管理、执法、服务等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才,技术、法律兼备的企业知识产权实务操作人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学习交流等常态化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年开展集中规模培训活动4次以上。

2、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人才密集高地。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作为紧缺人才纳入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机制,选拔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强、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作为园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现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分析等人才的快速增长。

3、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家库”。建立园区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家库”,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的咨询作用,开展高起点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为高新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建立企业与专家库的访问对接窗口,为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知识产权疑难。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发展局、党政办、城乡工作局、招商局、投资服务局、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局、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汇报制度,由领导小组组织,向省、市知识产权局汇报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争取省、市领导的重点指导和支持。

2、机制保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考核监督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把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到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干部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中,由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政策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制定相配套的政策文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工作。修订对现有相关政策文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工作贯穿于政策制定、修订、执行等工作中,为促进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4、资金保障。园区将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资金份额,对符合政策的知识产权项目予以支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名牌产品奖励、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高价值专利项目、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以及版权、商标战略实施等方面。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期间,园区对知识产权的财政支持总计将达到300万元,不低于园区财政支出的0.55%。

5、环境保障。园区各部门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政策、资金、人才的支持,理顺财政渠道,改善知识产权管理条件,确保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加快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信息支撑体系;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实施步骤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_年5-6月前,成立“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启动园区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202_年

 启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推进“金属板材成形装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 召集相关部门、江苏扬力集团、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扬州锻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相关院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会;  启动“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工作,建立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 做好“426”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效应。2、202_年

 202_工作总结和相关信息统计,202_年工作计划制定;

 继续推进“金属板材成形装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 完成《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 依托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扬州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创业载体,“上市基地创新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国家级众创空间,推动园区的知识产权创业和专利技术产业化;

 利用“426”活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清零”行动宣传。3、202_年

 202_工作总结和相关信息统计,202_年工作计划制定;

 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 发挥“金属板材成形装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示范作用,号召更多的同类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创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 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清零”行动;

 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专利技术交易展览会、扬州市专利拍卖会、扬州市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专利成果洽谈活动,服务创新创业,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

 202_工作总结和相关信息统计,202_年工作计划制定;

 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应用;

 跟进“金属板材成形装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 开展其他项目工作及园区验收工作。

二〇一七年五月

第三篇:昆明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昆明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百户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为了使试点示范工作做到认识统一、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进度有序,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以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建设现代新昆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云南省知识产权局、昆明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涛,副组长:武渝兰,成员:夏世云、何正川、袁湘宁、刘松、邱云红。

三、总体要求

列入试点示范的企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并加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并按以下要求保证与试点相关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1.试点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突出重点、逐步深入、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

2.各试点单位要确定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联络人员,并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专利及知识产权的人员培训和高级管理人才培养作为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人才战略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重视;

4.把加强企业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作为企业结构调整、重组改造、技术优化升级和市场拓展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到企业技术开发、引进、改造,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中去;

5.把专利及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特别是企业相关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技术创新和经营战略中的独特作用,有效促进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储备;

6.以专利工作带动企业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其它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形成企业全方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新格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

四、工作目标

1.通过试点示范工作,使试点示范企业内部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章制度和专利工作机构得到建立健全,工作经费得到落实,并力争每年有所递增;

2.全面完成人员培训工作,专利及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及相关知识在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中的普及率达到100%;

3.完成企业专利及知识产权专项数据库的规划建设工作;

4.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机制,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5.试点示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得到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五、工作措施

1.对试点示范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示范期间内的知识产权申请(登记)、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建立、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有关费用的支出。

2.指导试点示范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3.引导企业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

4.协助试点示范单位建立和更新专利文献数据库。指导试点示范单位开展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5.帮助试点示范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企业需要,组织专家团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指导服务。

6.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

六、验收考核

本着“服务指导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试点示范期满后,将按照《云南省百户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验收。

考核评价指标: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落实领导、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3.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情况;

4.知识产权信息应用情况;

5.知识产权的取得与实施情况;

6.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7.知识产权奖惩情况;

8.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四篇:揭阳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揭阳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夯实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规划管理工作的基础,提高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粤府[202_]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和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单位作为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给予重点联系、指导、支持和服务,推动其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各个方面先行一步,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带动作用的示范单位。同时,围绕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带动全局,推进我市企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建设

试点示范企业应明确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工作主管负责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及经费,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包括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激励、奖惩、考核、信息利用以及战略制定及实施在内的制度体系,形成一整套将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科研开发有机结合的管理方法,使知

1识产权工作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知识产权信息利用

试点示范企业应努力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水平,将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贯穿于科研立项、技术研发、合资合作、技术引进等各个环节中,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专利数据库,及时了解国内(外)技术发展最新动态,研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专利战略,推动重点研发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知识产权创造

试点示范企业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障作用,调动本企业各类人才的创新热情,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引导和鼓励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四)知识产权实施及产业化

试点示范企业应切实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抓好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创造出良好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加强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贸易制度建设和实践,推动知识产权推广和运用。

(五)知识产权保护

试点示范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

保护措施,建立综合性、长期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在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以及内部人员流动中,采取有效方式切实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

三、试点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数量及质量的知识产权。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骨干队伍培养工作。

4、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有一定工作基础。

5、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成效较好。

(二)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企业领导负责制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条件的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健全,运行情况良好。

3、知识产权申请或登记数量及质量逐年提高,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

4、知识产权运用及产业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5、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拥有快捷高效的专利信息利用渠道。

6、根据自身特点及需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在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战略和规划研究。

四、对试点示范企业的扶持措施

(一)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试点示范企业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对试点示范单位加强指导和服务。

(三)指导和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四)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申请,特别是原创性发明创造和核心技术,优先享受省市资助政策。

(五)引导和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实施及产业化。

(六)对试点示范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为试点示范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化利用和专题数据库建设提供优先服务。

(八)试点示范企业参加省及省以上专利奖评选、专

利技术实施计划,在同等条件优先推荐或安排。

(九)加大对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的知识产权培训提供条件。

(十)适时组织试点示范企业参加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和展览活动。

五、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试点企业的审核及认定,采取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市知识产权局确定的方式。

(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引导资金的安排,落实扶持措施。

(四)试点示范企业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将下达批准文件,颁发“揭阳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或“揭阳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牌匾。

(五)试点工作期限为3年,试点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秀并达到示范单位条件的进入示范单位序列。示范单位不设期限,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示范单位称号。

(六)试点示范单位每年进行知识产权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给予宣传推广。

(七)事业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五篇: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教育”的要求,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2_‟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我市中小学(包括职业中学,下同)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普及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各类中小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惠州市知识产权局、惠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少先队惠州市工作委员会、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决定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

1、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6、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

(二)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

1、建立校领导负责制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呈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态势;

2、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3、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4、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3学时,职业中学(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6学时;

5、利用学校网络、宣传橱窗、墙报、校报等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氛围;

6、依托“雏鹰争章”、“争当科技小能手”等竞赛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类与知识产权教育相关的体验实践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7、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学生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8、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

9、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发明创新活动积极踊跃。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试点、示范的学校,应据实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经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科协筛选,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组成“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考核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依据本工作方案对各区县上报的学校进行考核、评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核,确认试点、示范学校。

(三)对被确认的试点、示范学校,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和市科协联合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牌匾。

五、扶持措施

(一)对纳入试点示范的学校,由市知识产权局给予适量的引导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二)市知识产权局为试点示范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教育读本;对中小学生申请的专利予以申请费资助;对每年专利申请总计超过10件的试点学校、超过20件的示范学校,再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

(三)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联合为本区县培育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

(四)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试点、示范学校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

(五)适时组织试点示范学校师生开展省内外知识产权教育交流活动。

(六)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科协每年在市级试点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示范学校。

(七)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每年在示范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六、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价

(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考评小组负责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的评定及考核。

(二)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每年根据工作安排,发出申报通知,并在自愿申报、区县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确定试点、示范学校。

(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安排试点示范的引导资金,落实扶持措施,分阶段对试点、示范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四)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组织开展和推广工作,指导学校设置知识产权课程,帮助学校培养知识产权授课老师,组织试点、示范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

(五)试点示范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六)试点学校期限为2年,试点期满及试点期间条件成熟的,可申报示范学校和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示范学校不设期限,条件成熟的,可申报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考评小组每2年对示范学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摘牌取消其示范学校的称号。学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七、有关要求

(一)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在试点示范期内,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科协应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落实配备资金,共同推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开展。

汕头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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