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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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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202_国考: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202_年09月27日10:47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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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整个制度的总体精神和总的要求。

一、竞争原则:竞争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所有参加公务员报考的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并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竞争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二、功绩原则:功绩是国家公务员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考核、任免、奖励等,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绩为主要依据。

三、法制原则:法制原则就是制定法律规范依照法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行政,并受法律保护。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

四、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一定程序转化为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法规,依此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上海新东方刘源老师按语: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

202_-03-30 14:56:33文章录入:成伟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就业信息网浏览次数:1507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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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占有行政职位从事国家...(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占有行政职位从事国家行政公务的人员。首先,国家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其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也可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其次,国家公务员是在行政机关中占有行政

编制和行政职位的工作人员;第三,国家公务员是从事行政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关于国家管理国家公务员,调整行政职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基于担任国家行政职务执行行政公务而产生的、国家公务员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目前有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础法规,是国务院于1993年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这一法规制定发布了——系列执行性规定,主要有1994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1995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1996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1996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

暂行办法》等。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基本原则的这几个方面,集中地反映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特征和优点,是区别于其他官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这些基本原则在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中有比较集中的体现。公开,是指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应当是向社会公开的,它可以使更多的人才能够有机会了解并参加进入公务员的竞争,也使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得到社会广泛监督。公开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录用的资格条件、录用的程序和结果;平等,是指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竞争机会和竞争权利上是平等的,不受公开公布的资格条件以外因素的影响;竞争,是指公务员的录用方式必须具有竞争性质和程序,不能通过其他

方式进行指定;择优,是指录用的目的和结果,是要把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国家公务

员的队伍中来。

国家公务员上述基本原则,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第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第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第三是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这些基础因素决定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性质。

第二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课程总结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小结

目前概论课普遍存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的现象,枯燥、乏味、没有新鲜感的教学过程影响着教学效果。所以,在备课的过程中,针对艺术类学生的特点,我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的实践中,虽然经历过几次小小的挫折,但在学生们的鼓励下,我坚持了下来,受益匪浅。

总结经验如下:

1、教学中盲目堆积案例。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听课,在《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授课过程中穿插了很多案例,而每个案例都讲不透彻。最后下课后,学生只记得讲了什么有趣案例,而没有记住授课的内容,以致本末倒置。这样使用案例,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空空如也,达不到教学目的。

2、没有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案例教学的授课过程中,我作为教师仍处于传授者的地位,从案例的介绍、问题的提出、分析的展开、结论的得出、所涉理论知识的深浅以及时间的把握等方面,均处于主导。真正让学生来思考、分析、讨论的情形并不多,反省一下,多为举例教学。在这种情形下的课堂,学生仍是看热闹的外人,而没有真正深入到案例中去。没有积极的思考,当然就不可能有深切的体会和收获。

基于个人对于案例教学的思考,形成了一篇名为《探析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案例选择与解释——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为例》的论文,并获得“六届辽宁省高校青年德育工作者理论研讨会征文比赛”二等奖。

仅此论文,作为总结的一部分,向领导汇报。

(一)原理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1.可听性:案例导入使抽象概念生动鲜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通过对具体知识的概括、总结与再思考的方式,达到对世界本质和一般规律的把握。静态的基本原理是枯燥的,它们的具体作用体现在应用的过程中。为此,《原理》课必须以案例为铺垫,使其生动化。比如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节讲授中,教学案例是“南街村模式与华西村模式”的比较,不仅使学生看到中国新农村的美好前景,而且使学生能够领悟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不能一刀切,要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管理方式、多种运行机制共同发展。又比如在“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问题上,选用关云长败走麦城的典故。关羽并没有真正接受诸葛亮的劝诫,他把孙权看成是同曹操一样可恶的“碧眼小儿”;同时打击曹、魏两家,主次不分,全线出击,最终酝成地失人亡的悲剧。这些案例的分析,学生听得津津有味,增强了学习兴趣。

2.通俗性:案例介绍加深学生对深奥理论的理解

学生不是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有些基本原理教师觉得容易理解,学生就是想不明白,这主要与他们的生活阅历与思维方式有关。“案例教学法”能使抽象理论具体化、通俗化,减少学生的畏惧心理和死记硬背的习惯。比如“哲学”中所讲的“属人世界”,学生百思不得其解,尤其是理工科学生,他们所认

为的世界就是基本粒子与场,不自觉地停留在机械唯物主义的层次上。授课中可以通过对“费尔巴哈生平”的分析,讲清这位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为什么不能冲破历史唯心主义牢笼。经过讨论,使学生对机械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有个比较清晰的区分,从而带动一系列难点的解决。又比如,学生对“认识来源于实践”感受不深,觉得很多成功来源于灵感和偶然。教学中选用摩尔根纂写《古代社会》一书的案例,向同学说明,为什么生活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摩尔根能写出研究原始社会的一部杰作?这离不开他的亲身实践,他除了对欧、美许多未开化的原始部落进行调查、考察、分析外,还在印第安易洛魁部落居住了40年之久,对原始部落的经济、社会组织、婚姻、家庭、习俗、宗教各方面都有了透彻的了解,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而灵感和机遇的捕获,往往是多次实践的结果。这些都能引起学生思考与探究的兴趣,从而有效克服了机械的思维模式。3.实用性: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必须要满足学生探索社会问题的需要、追求事业成功和日后人生幸福的需要,才能提高学生对它的认同感。如在讲“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问题时,列举人们对SARS、对甲型H1N1流感等的不断认识,通过讨论,使学生认识到人类始终处于追求真理的路上,学习是无止境的。在此过程中,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得到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随之增强。

有部分同学尽管对美国侵占伊拉克表示愤慨,但又认为美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做得不错。针对这一情况,在“人的本质与价值”这一章节的教学中,可以着重介绍阿布格莱布监狱美军虐囚事件、美国政府在世界各地秘密设立的监狱以及美国国内的人权问题的大量案例,让学生了解人权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享有的和应当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通过案例分析,深刻地揭露了美国人权政治双重标准以及人权外交的实质。

对于学生希望成才的渴望,可以在“意识”相关章节的讲授中,列举通过主观努力取得成功的伟人,如居里夫人等;也可以在人民群众与杰出人物有关章节的讲授中,列举毛泽东、罗斯福等历史人物,回答“什么是人才?如何成才?为什么人人都可以成才”的基本道理,受到同学的欢迎。

(二)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 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时效性起着重大作用。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案例的典型性与新颖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相关性与辐射性相结合。这不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艰巨性、严肃性和教学过程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更是由独立学院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决定的。

1.典型性与新颖性

典型性是案例选取最基本的原则,是指要以讲授的知识为中心来选择案例,使案例服务于讲授的知识,而且被选案例要有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的作用。比如在讲到“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时,可以运用“六度空间理论”加以阐释;在讲授“事物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选择詹姆士·琴纳推广种牛痘遇到的困难做作为案例。这类案例具有典型性,容易说明问题,案

例的分析和讨论能够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原理、处理事情的方法和原则等。但有些典型案例比较陈旧,过于“正统”,如,用塞翁失马诠释对立统一规律,用田忌赛马诠释质量互变规律,虽然典型,但这些故事学生们早就耳熟能详。这个时候,就必须举一些具有新颖性的例子。

什么是新颖性?一是新近的。对于那些新近发生在国内国际的新闻时事,那些最近发生在校园里和学生身边的事情,大家都会关注。二是别人没听过的。教师的知识面一般来说比学生要宽,掌握的教学资源也比较多,应当发挥自己的特长,多举一些学生不熟悉的新奇案例。

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但有时候不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新颖的案例能够弥补典型案例的不足,为大家喜闻乐见,但未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所以,应将二者结合起来。在案例的总体分配中,典型性案例和新颖性案例都应当占有一定的比例,二者不可有所偏废。

2.知识性与趣味性

在案例的选择和运用上,要将知识性与趣味性结合起来。首先,要注重知识性。只有让学生在听课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了解更多知识,他们才会对课程和教师有较强的认同感。例如,在讲“货币的本质”时就给学生举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夏洛克、阿巴贡、泼留希金、葛朗台)的例子,往往这个时候,学生都在做笔记。

其次,趣味性非常重要。选择趣味性较强的案例,并以幽默诙谐的语言演绎出来,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案例不一定要求很长,但一定要贴切。例如,在讲授“资本”一节内容时,需要讲清资本的本质属性(资本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表现形式(资本表现为不同的物质形式)和基本特点(资本的运动性、增值性和返还性)。如果就理论讲理论就显得比较抽象,学生不易理解,记忆也不深刻。可以列举孙悟空七十二变的故事,孙悟空虽然可以有不同的变化,但它本身是孙猴子,以此来比喻资本虽然可以在不同运动阶段采取不同的物质形式,但它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价值。为了说明资本循环过程中的增值性,可以列举八十年代的流行歌曲《回娘家》里的一段歌词,指出资本在循环运动中带回的虽然不是“胖娃娃”,却也带回了“金娃娃”。通过讲述案例,增强了趣味性,使学生对“资本”这个知识点能有比较形象的理解。

在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的过程中,如果二者发生冲突,知识性为先。学生自然希望案例越有趣越好,但教师有自己的责任,而且案例过多,会冲淡课本知识,出现“喧宾夺主”的后果。

3.相关性与辐射性

所谓相关性,要求案例选取要与学生专业相关、与学生就业相关、与学生生活相关,即以选择最贴近学生的事例为原则。如在讲人生价值时,引入“北大才子卖肉”、“广州硕士卖猪肉”和“大学生做村官”等事件,由于这一系列事件和大学生就业以及人生价值的实现有密切联系,在学生中间获得强烈反响,课堂讨论的气氛也十分活跃。

除了相关性之外,课堂教学所采用的案例一定要能够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要有较强的辐射性,要能够培养学生发散和创新的思维,从而提高他们的思维素质。如,在讲授经济和政治关系时,可以采用美国霸权主义的推行在世界范围内带来的后果,如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等„„引导学生要正确认识霸权主义。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激烈的争论,提出许多很有见地的观点,使学生和教师均受益非浅。

(三)案例解释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三对关系 1.教师讲授和学生讨论相结合以加强互动性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是教学的客体,处于被动和服从地位。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是教学的中心,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以主角的身份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环境,简要介绍案例的相关背景,在讨论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主题展开。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们思想道德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差不齐,尤其是许多学生往往受现实阴暗面的影响较深,看问题往往具有较强的片面性和偏激性。他们过分关注社会腐败的一面,怀疑和否定社会积极的一面。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和进行总结时,要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学生提出的观点进行论证或批判,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共同探讨,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使学生能够真正受到启发,真正能够解决思想中存在的种种困惑,切实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相结合以凸显科学性 案例教学固然很重要,但案例教学并不能完全取代理论教学。教师对相关原理的重点和难点进行适当讲授,是教学中不能缺少的。案例中往往同时包含多个理论知识点,分析时比较复杂,难以理出头绪,这就要求教师既要把理论知识讲透,又要能指导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实际。所以,学生如果没有必要的理论基础作为铺垫,案例讨论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在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中,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的运用。因此,教师可适当地调整教学内容,精讲知识;同时,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案例,使二者相辅相承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课堂理论讲授应当是诱导式和启发式的,应该与案例讨论结合起来。

3.授课方式与授课内容相结合以提高有效性

在教学中除了有好的案例之外,还必须恰当运用所选案例。运用案例进行教学,要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对象来决定运用方式,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

①引子悬念式:上课前用案例引出要讲授的某一具体原理,给学生留下悬念,然后教师既可以结合案例讲授理论,也可以让学生听完理论,自己去分析判断案例,教师再做总结。

②简单列举式:是教师在系统讲授了某一理论后,举

一、两个案例,用刚讲过的理论去分析解剖,也可请学生先分析、发表意见,教师再做总结。这种方式

虽然层次不高,但灵活简便,节约时间,适合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各部分教学内容和学生人数较多的班级。

③课堂讨论式:教师把选择好的案例事先发给学生,并提出思考题,指定参考书目,由同学各自阅读、分析、思考,并将分析的意见写成发言提纲,在课堂上开展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辩论。例如在讲哲学对立统一规律时,引入取消中医的观点,请同学们分析评价。这种方式让学生以主角的身份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使其在民主自由的气氛中交流彼此的看法,学生学习的兴趣大大提高。这种方式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比较多,适用于讲授教学重点内容,并且在人数较少的班级应用容易取得好的效果。

案例教学法强调“授之渔而非授之鱼”,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只是传授学生课本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教导学生思考的过程,学生需要的不只是成堆的理论知识,更需要的是能够活用理论知识的能力;教师应赋予学生思考及行动的自由,发展学生个人的分析能力,提高学生倾听和沟通的能力,增进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总之,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对案例选择与解释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三篇:国家公务员制度

1.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制度法律和规章,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

2.1993年8月14日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3.中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基础:邓小平关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

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市场化价值取向的基础。

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国家公务员的进、出、管;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国家公

务员管理机构与监督。

5.中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大体形成;“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约束机制开始运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6.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坚持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国家公务员不单纯片面追求“才能”。

7.我国公务员制度同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比较的特色: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具有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就拥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8.职位,是指由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量以及职务与责任的集合体。它含有三个组成要素:组织分配;单位工作量;职务与责任的结合。

9.职位的特点: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是以“事”为中

心而设置的,是为了落实组织的职能而进行职能分解的单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职位有数量限制,受组织机构的职能、规模、职权分解和经费等要素制约;职位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也具有可变更性;每一职位都有一定的标准,包括职位的名称、工作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晋升转任方向等;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类别和等级。

10.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对象,依据国家公务员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

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要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11.职位分类的特点: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不是职位上的人;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应干什么事,而是对各职位所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的分类,以提高国家公务员管理水平;职位分类随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实行经典职位分类制度最早的是美国,实行传统品味分类最早的是英国。

12.中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进行职位设置;拟定职位说明书;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

级别;职位的后续管理。

13.中国职位分类制度的特色:职位、品味因素相结合确定级别;正常的晋级增资制;调转

升迁的相对灵活性。

14.中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高了科学标准;为公务员的考

核提供了参照系;为公务员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为开展公务员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巩固机构改革的积极成果作了铺垫;为实现办事高效创造了积极的条件;为促进整个人事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15.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分为八个职务: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

研员、调研员、助理巡逻员、巡逻员。

16.设置非领导职务的动因: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

中的业务骨干的需要;克服“官本位”现象的需要;减少行政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规范对原有相当待遇人员管理的需要。

17.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

条件,经过法定的程序,通过考试,从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到政府机关工作,并与其建立国家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管理制度。

18.实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有

效人才;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19.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20.报考国家公务员符合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适当放宽;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具有考试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21.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笔试(通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

试及特试

22.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六个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录用考核;体检;录

用。

23.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

考核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的阶段性考察与评价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分为:考核;平时考核。

24.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对国家公务员正确实奖励、纪律、培训、职务

升降、职务任免、辞职辞退,并提供依据;有利于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素质,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

25.为什么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检验国家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

小的重要尺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绩”的特点决定的;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的整体检验;突出工作实绩是推进国家公务员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的需要

26.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27.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8.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方法:领导与群体的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

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9.述职报告包括:国家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

标任务的情况;本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或教训;今后的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

30.考核结果使用的内容: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晋升挂钩;与国家公务员的奖励紧密结

合;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调整、升降相互关联;与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密切联系。

31.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

有突出表现,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精神或物质的激励制度。

32.国家公务员奖励的作用:激励与鼓舞作用,这是最直接最基本的首要作用;引导与示范

作用;促进竞争与高效的作用。

33.国家公务员建立的基本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公

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34.国家公务员五种奖励:嘉奖、及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奖

励之间的关系:国家公务员这五种奖励之间由低到高的排序,构筑为完整的国家公务员奖励体系;国家公务员这五种奖励可单独使用,同一个国家行政机关不能同时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同时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在不同的时间,可以给同一名国家公务员两种以上奖励。

35.国家公务员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其整体利益,维护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正常

秩序,保证正常的开展构筑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6.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给予违纪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性制裁措施。

37.国家公务员纪律基本内容七个类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外事和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有关经济秩序的纪律、关于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纪律。

38.国家公务员纪律内容包括:禁止参与政治活动;禁止贪污受贿;禁止以不正当手段谋取

私利;禁止其他不道德行为;对公务员兼职及亲属从事有关工作的限制。

39.国家公务员的六种行政处分: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降级处分、撤职处分、开除处分。

40.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中的权利:申辩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获知行政处分事实和

原因的权利;申请复审、申诉的权利;接收行政处分决定书的权利。

41.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条件,采用一定的方法,按照

一定的程序,使国家公务员得到职务晋升的一种法律制度。

42.国家公务员降职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条件、方法和程序,使国家公务员

职务降低的一种法律制度。

43.国家公务员升降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逐级升降的原则。

44.国家公务员升职的资格条件:国家公务员在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下一级任职年限;

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45.国家公务员升职的程序:公布职位空缺与任职条件,民主推荐预选对象;对预选对象进

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任免。

46.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的程序,是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特征的国家公务员职务晋

升方法,步骤: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

47.国家公务员降职制度的条件:有职可降;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又

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

48.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方式、任免机关、任免权限、任免

程序、任免手续等方面所规定的法律制度。意义: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其他管理的前提;是科学而合理的任用人才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保证。

49.职务任免的方式: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

50.职务任免的程序:提名;考察;审批;发布任职通知,颁发任命书。

51.国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所在单位提出拟免职建议;任免机关人事部门或有管理权的党

委组织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或有管理权的党委审批;任免机关发布免职令,并在一定范

围内公布。

52.国家公务员聘任的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拟聘任职位及任职资格添加;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笔试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用人单位择优确定聘任人选,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批准;用人单位与被聘任人员签订聘约,发给聘书。

53.国家公务员兼职受到的限制:国家公务员只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职务;国家公

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包括实职和名誉职务。

54.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公务员职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的为提高国家公务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所进行的培育、训练活动。其实质是采用培训手段对政府机关人才资源进行开发。

55.建立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意义: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

员队伍的迫切需要;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开发政府系统人才资源的基本手段;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必要措施;国家公务员培训是推进公共行政现代化的必要途径。

56.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用一致的原则;按需施教的原则;讲

求实效的原则。

57.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0天 任职培训不少于30天。

58.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创新能力的培训。

59.我国公务员培训实施机构有: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其他培训机关。

60.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的是学习借鉴国外现

代公共行政的先进经验,培养造就精通公共行政科学的业务骨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坚持的原则:按需派遣;择优选派;学用一致;讲求实效。

61.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国家公务员个人的意愿,通

过法定形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的管理制度。

62.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和潜能;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

有利于增强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交流的比例不能突破30%

63.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四种法定形式: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

64.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按照法定

条件和程序,对国家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认知地区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以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执行公务的干扰,利于保证国家公务员客观公正的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65.五种法定回避的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

关系、拟制亲关系。

66.三种国家公务员回避的类型: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

67.国家公务员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国家公务员消费的一种

形式,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68.国家公务员保险,是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

失公正能力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

69.国家公务员福利,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维持国家

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满足国家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保险待遇之外对国家公务员在经济上帮助和生活上照顾,用以弥补部分额外支出,维护身心健康等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70.建立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促使国家公务员的各项经济权利公开

化,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有利于促进“按劳分配”宪法原则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71.完善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五个着力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正常的定期增资制度;实行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的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标准;实行依法管理。

72.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即离休、退休制度;疾病保险

制度;伤残保险制度;死亡保险制度。

73.我国公务员现行福利制度的内容:福利费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交通费补贴制

度;死亡待遇制度;生育待遇制度;疾病待遇制度;探亲待遇制度;年休待遇制度。

7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

机关的任用关系的管理制度。

75.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76.建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意义: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设高素质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77.国家公务员申请辞职的限制性条件: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

公务员不得辞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需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职;正在接受审查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未满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78.符合辞退的条件: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矿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79.以下情况不得辞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

疗的;女性国家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

80.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国家公务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国家公务员;任免机关应在接到国家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81.退休,是指国家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具备了一定的服务期限,或者完全丧失工

作能力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退出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妥善安置照顾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82.离休,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

命工作的公职人员,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制度。

83.建立国家退离休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使国家公务员队伍保持生机

和活力;有利于保障国家公务员的退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84.退离休待遇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包含了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离休费、社会补贴、福利补贴)、福利待遇。

85.申诉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并要求复核和重新处理的行为。

86.控告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

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

87.建立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意义:有利于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协调运转;有利于维护规划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制约不当行政行为。

88.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原则;平等原则;国家行政机关负举

证责任原则;一切违法或不当行为予以纠正原则;回避原则;不因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而加重处理原则;申诉控告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实效原则;一级申诉原则。

89.国家公务员申诉范围:行政处分;辞退;降职;考核定为不称职;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申请复核应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应在接到复核决定15日内或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

90.国家公务员在复核、申诉中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选择复核、申诉的权利;撤诉的权利;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诉的权利;接受复核、申诉处理决定书的权利。

91.国家公务员“高素质”的含义:思想和政治上的高标准与品德上的高境界;理论素养与

知识运用上的高水平;廉政建设上的高风尚、勤政建设上的高效率;业务上的精通;身心上的健康。

9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意义:对实现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作用;为改变

队伍不适应的现状;为适应新旧转变的需要

9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坚持的两个前提: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

论;坚持不断提高自身的觉悟 严于解剖自身的缺点、错误。

9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坚持的途径:塑造好人们满意的公务员形象;加强

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强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磨练;着力于纵深度的自我开发。

95.如何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对县级以上领

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上,完善其运作机制;在正确地识人、育人、选人、用人上,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在用人环境上,逐步建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适应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用人的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上,加大管理方式与方法的改进力度,健全依法管理机制。

96.如何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国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应重新划分,应扩大到所有公

职人员;在国家公务员适用范围扩大的基础上加强统一管理又强化分类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公务员法治建设的力度;遵循培教学规律,实现国家公务员培训效果的优化。

第四篇:国家公务员制度

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

单选

【第4题】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包括(B)。

A.公务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B.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

C.不胜任现职又拒绝其他安排

D.试用期满不合格

【第7题】对公务员培训要贯彻国家确立的培训原则,其中关键是(C)。

A.理论联系实际

B.学用一致

C.按需施教

D.讲求实效

【第10题】公务员的调任形式有(A)。

A.调入和调出

B.平调与转任

C.转任与转换

D.挂职锻炼

【第14题】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多久就可以辞退(AD

A.连续超过15天

B.连续超过30天

C.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

D.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第15题】公务员培训和挂职锻炼属于(D)。

A.求才机制

B.用才机制

C.留才保障机制

D.育才机制

【第17题】公务员在辞职申请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否则(D)。

A.不准辞职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第21题】公务员职级工资的主体是(C)。

A.基础工资、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C.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D.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第22题】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B)。

A.品学兼优

B.德才兼备

C.选贤任能

D.又红又专

【第23题】国家公务员录用,只从社会上选拔人员担任(C)。

A.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

B.副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

C.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D.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第33题】以下属于直系血亲的有(A)。)。

A.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B.叔侄关系

C.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

D.亲家关系

【第35题】在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时的应当任职者中属确认其公务员身份的是(D)。

A.转换职位任职者

B.晋升或降低职务者

C.因机构调整职务发生变化者

D.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者

【第38题】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与外部人员交流的形式是(C)。

A.转任

B.轮换

C.调任

D.辞职

【第39题】公务员提交辞职申请书后,任免机关的审批期限为(C)。

A.一个月之内

B.两个月之内

C.三个月之内

D.半年之内

【第44题】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有:(D)。

A.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B.不贪污、行贿

C.不违反社会公德

D.不得参加非法组织

【第57题】不得玩忽职守是公务员的(A)。

A.工作纪律

B.政治纪律

C.廉政纪律

D.社会公德

【第58题】我国公务员有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和(B)条纪律。

A.十三

B.十四

C.十五

D.十六

【第59题】下列应当免职办理手续中,属职务发生变动的是(C)。

A.离职学习超过一年者

B.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作一年以上者

C.转换职位任职者

D.退休者

【第60题】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于(D)。

A.1995年1月1日

B.1994年8月14日

C.1993年10月1日

D.1993年8月14日

【第66题】下列几种形式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惩处种类的是(B)。

A.降级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第68题】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按性质可以分为四类,即(A)。

A.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社会公德

B.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职业道德

C.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社会公德

D.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职业道德

【第69题】职位分类制度是(D)。

A.政府机构管理工作的基础

B.政府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C.政府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D.政府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72题】公务员奖励的最高等级是(D)。

A.嘉奖

B.记一等功

C.颁发奖章

D.授予荣誉称号

多选

【第1题】公务员不得辞职包括下列情况(BD)。

A.未满55周岁

B.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C.工作年限未满20年

D.在涉及国家机密的职位上任职

【第2题】公务员降职的条件是(AC)。

A.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B.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C.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

D.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4题】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为(ABD)。

A.做出原处理决定的机关

B.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C.上级行政机关

D.行政监察机关

【第10题】下列属我国的国家公务人员有(AC)。

A.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

B.人大代表

C.政府机关中从事党务、社会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

D.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

【第12题】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奖励的原则是(ABC)。

A.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B.公平合理、奖励得当的原则

C.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D.只能对管辖范围的公务员评定

【第16题】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其中德是指(A.政治思想表现

B.生活作风

C.行政道德

D.工作作风

【第18题】下列人员情形中应当同时进行任职和办理免职手续的有(BCD ACD)。)。

A.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B.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C.晋升职务的D.降低职务的【第19题】下列人员情形中需要严格考核并接受培训的有(ABD)。

A.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的B.国家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C.国家公务员进行职位轮换的D.被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第32题】通过下列途径才能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是:(AB)。

A.考试录用

B.调入

C.转任

D.大学本科毕业

【第35题】公务员录用的前提是:(BCD)。

A.工作需要

B.职位空缺

C.编制未满

D.根据空编的资格条件

【第44题】公务员工作回避的类型主要有:(BCD)。

A.部门回避

B.任职回避

C.地区回避

D.公务回避

【第45题】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包括的基本形式有:(ABD)。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岗位津贴

D.工龄工资

【第50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有:(ACD)。

A.党管干部

B.政治中立

C.为人民服务

D.德才兼备的选才标准

【第53题】对国家公务员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的种类有(ABD

A.警告

B.记大过

C.降职

D.撤职

【第54题】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是(BC)。

A.个人自评与群众考核相结合B.领导考核与群众参与相结合C.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D.初评与两年总评相结合【第56题】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前提条件是(BD)。

A.35岁以下

B.职位出现空缺(或者编制未满、空编)

C.大专以上学历

D.空缺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第58题】行政首长应当承担的公务员责任是(ABD)。

A.接受辞退

B.行政处分

C.承担行政赔偿

D.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第62题】对国家公务员的惩处包括哪些种类?(ABC)。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降职

【第39题】公务员惩处的种类有:(ACD)。

A.降级

B.降职

C.开除

D.记大过

【第63题】自愿提前退休方式的条件是(AC

A.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B.女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C.工作年限满30岁的D.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篇: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退休条件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参考资料: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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